孤独个体与向死而生
——多元文化社会中《凡人》的身份认同

2015-02-22 09:19黄浩
关键词:凡人犹太菲利普

黄浩

(金陵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9)

孤独个体与向死而生
——多元文化社会中《凡人》的身份认同

黄浩

(金陵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9)

美国犹太裔作家菲利普·罗斯的《凡人》讲述了一个关于失去与孤独、疾病与死亡的故事。主人公作为一个犹太裔美国人,因其身份的特殊性与美国主流文化格格不入,显得格外孤独与痛苦,这种孤独个体的特性也贯穿了其一生。与此同时,在他的一生中无时无刻不在与疾病和死亡作斗争,体现了向死而生的特点,即在绝望中蕴含着希望。在美国多元文化社会中,主人公追寻的身份认同正是当代美国人普遍的生存状况,表现了普遍的生存困境。

孤独个体;向死而生;身份认同

作为美国犹太文学的标志性人物,菲利普·罗斯是迄今为止美国最具影响力的犹太作家之一。他先后发表了三十多部作品,其早期小说描写美国新一代犹太移民的迷惘与困惑;中期小说呈现犹太作家将其写作与犹太民族文化相结合的探索和寻找;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作品主要关注“性欲与犹太传统、犹太人在现代社会生存的问题、美国政治与反犹主义、文学创作与犹太作家使命等”,并“书写了对其父辈的敬仰与爱戴”[1]。描写个体的死亡,探寻生存的意义是罗斯小说中常见的主题。

从20世纪开始,“身份”成为西方文化的关键词。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苦难的犹太人重新思考民族身份问题,而作为犹太裔美国作家,罗斯的作品从不缺乏在多元文化社会中对其族裔及身份问题的探讨。在《凡人》中,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充满了孤独和恐惧,“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不同的,相反,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2](P24)。在美国多元文化社会中,主人公追寻的身份认同正是当代美国人普遍的生存状况,表现了普遍的生存困境。罗斯坚信犹太裔美国人应该学会思考在世俗的肉体消失和生命消亡后,在多元文化的美国社会中生存的价值和意义。小说通过对主人公心理的刻画,反映了美国多元文化社会中的困境,展现了犹太裔美国人与犹太传统及美国主流社会之间的冲突与对抗。

一、孤独个体

孤独个体表现的是其精神实质,体现了其内心深处对生活的感受。事实上,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个体。个体的存在就是由痛苦、烦恼、孤独、绝望、情欲、热情等情绪构成的。对于《凡人》中的主人公来说,性是证明其存在的最好方式,性是生命活力的象征,不仅可以展现其男性魅力,更可以表现其强健有力的体魄。

在罗斯的作品中,性是一个不变的主题,《再见,哥伦布》、《欲望教授》、《乳房》等作品对情爱、性都有着露骨的描绘。在罗斯的笔下,性能力是普通人存在于社会的一种体现,在这点上没有哪部作品比《凡人》阐述得更为清楚。“如果健康意味着性能力,那么性能力就意味着一种品质……‘他’称其为信心和力量。”[3]因此,小说中的主人公总是以此来证明自己,他追求刺激,放纵性欲,置家庭、婚姻于不顾。他与十九岁的秘书在办公室里偷情,根本无视是否会被发现;他与模特梅瑞特公然地互相挑逗,在各种场合偷欢。在另一部小说《垂死的肉身》中,罗斯借主人公之口指出,“性还是对死亡的报复,别忘了死亡,千万别忘了它,是的,性也受制于死亡的力量。我清楚地知道受制约的情形,不过,请告诉我什么力量更强大呢?”[4]主人公需要通过性确认自己的存在,放纵一切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一种强烈的自我个体感,一种绝对唯一的感觉,代表又一次一夜情、露水情,恰恰与因为疾病而渐渐失去生气、无法控制自我的人格解体相反”[5](P107)。于是,他在五十岁时与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六岁的女人在一起,婚外情使他感受到了感官上的刺激。当他年老孤独时,死亡的阴影挥之不去,而个体存在感不断被湮没。他固执地认为只有性才能对抗死亡,使自己重获生气与个体存在感,并试图用性来证明自己的生命活力,却因此落入了欲望的陷阱。“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他已经活了四分之三个世纪,那种繁殖力,那种活力已经没有了。他既不拥有一个有繁殖力的男人的男性魅力,也不能产生雄性的快感……‘他’成了一个符号而已,像大多数老人一样,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老者的符号”[2](P160~161)。试图通过性确认自身存在的主人公在翻云覆雨的欢愉过后,最终徒留一个病怏怏的躯体和一颗孤独的心灵。

《凡人》中的主人公不能忍受不幸的婚姻,在婚外情中寻找刺激,放弃了对家庭的责任,第一任妻子所生的两个儿子与他形同陌路。“身为父亲,他是个骗子;身为丈夫……他是个骗子;除了好色之徒,无论他是什么,都是彻头彻尾的冒牌货。”[5](P75~76)对这两个儿子而言,他们心中只有对父亲一辈子无法原谅的仇恨。主人公爱第二任妻子菲比,然而,她追求的稳定生活不能满足他的强烈愿望,因此他又背叛了她。他的第三任妻子是“超级没用的封面女郎”[2](P38),她能做的只是给他生理上的刺激。结果,两个儿子永远无法和他亲近,哪怕是在主人公的葬礼上都无法原谅他对他们的母亲以及他们所做的一切;而他最爱的女儿南希也因为他追求无止境的欲望而被他抛弃。在主人公的晚年,南希被男人抛弃使他倍感痛苦。他曾经伤害了很多女人,而他的女儿也同样受到了男人的伤害。上个世纪60年代的性解放运动不仅对主人公那一代人产生了最直接的影响,而且这种被改变了的价值观也在下一代身上延续。当性欲逐渐减退、死亡来临之时,他发现身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留在他身上的不是幸福的痕迹,而是深深的孤独感,他不过是多元文化社会中的一个孤独个体而已。

二、向死而生

存在主义者认为,人和其他动物的区别是动物不知道死亡,因而对死亡没有恐惧;而人知道他最终会死,所以害怕死亡。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提到了“向死而生”的生存论,他认为,人只有理解了死,才能理解生。在《凡人》中,罗斯给主人公安排的命运是一生都在与疾病作斗争。然而,罗斯的笔墨不仅仅只是描写主人公的生活与想法,而是通过其与死亡和疾病的战斗以及对死亡和命运的思考,将死亡升华为向死而生。事实上,当他第一次在沙滩上看见被冲上海滩的溺水者的尸体时,死亡已经深深扎根在他的脑海里;当他第一次住院看见旁边的小男孩死了时,死亡已经完全占据了他的灵魂。可以说,主人公的一生一直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他竭尽全力试图摆脱死亡,然而,他越是害怕,越是无处躲藏。在小说的结尾,他最终实现了人生的真谛:不要试图摆脱死亡的纠缠,但在死亡来临之前,为了更好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这就是向死而生。

罗斯通过书写普通人面对生活的挣扎、疾病和死亡,试图描绘死亡语境下个体生命的活力。许多年前,在病床旁边看到小男孩的死亡是主人公第一次近距离地感受死亡。几十年后,他害怕死亡,害怕生病,甚至害怕变老,面对疾病和死亡,他有着深深的恐惧。这种恐惧在“9·11”恐怖袭击后达到了顶峰,他甚至不能忍受住在纽约,所以他从曼哈顿搬到泽西海滨的“海星沙滩”退休养老社区,试图避免死亡的入侵。为了逃离疾病和死亡,他一次次到医院去修复他衰老、虚弱的身体。他先后七次住院并接受手术,一次次躺在手术台上,承受巨大的恐惧,让带着白色面具看不清人脸的医生来挽救他的生命。每一次他与死亡都那么近,但每一次他都幸运地逃离了死神的魔掌,这些情节成为贯穿小说的主要线索。主人公对生活充满了热爱之情,他选择不向死亡低头,而是通过努力试图成为真正的自己,最终超越了死亡,向死而生。

小说的转折点出现在主人公最后一次手术前,在行车途中,他毫无计划地去了祖辈的犹太墓地。墓园是死亡的意象,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地方。在那里,他和掘墓人进行了一次谈话,正是通过这次谈话,他开始思考生存和死亡的真正意义。通过掘墓人的介绍,他知道自己最终将被埋葬的地方是什么样子,他发现“生活是新鲜感逐步消亡的过程,死亡不过是一具埋在废墟般坟墓中的尸体。生与死本身毫无意义可言”[6]。死亡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可怕,只要能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实现自己的价值,接受死亡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于是,他没有去打扰南希已经自顾不暇的生活,选择自己独自去面对。在生命旅程的最后阶段,他放弃了自私的要求,认识到自己当年背叛家庭给孩子们带来的伤害,并心生愧疚,在他心中多了份责任,多了份对子女的关爱。他重新拾回了爱与责任,南希幼时缺席的父亲,在他老年时终于回来了。在死亡面前,他意识到自己充满罪恶的人生,在犹太墓园里他听到了父亲对他说:“反省一生吧,能赎罪的就赎罪”[2](P139)。主人公开始肩负自己理应承担却没有承担的责任,放弃曾经固执追求的自私、欲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罗斯对死亡的描绘唤起的是主人公对美好人性的追求。但是这一次,幸运女神似乎并没有眷顾主人公,他的生命结束在一个风险系数并不高的手术中。在故事的结尾,罗斯“没有提供任何宗教的安慰,他只是沉着地,以一个老人的低音,缓缓将这个故事讲完。就像哲学家罗蒂谈到死亡时说的:如果一个人,真正能接受这终极无以安慰的本质,那他就真的无所畏惧了”[7]。主人公在临死之前已经充分理解生命与死亡之间的关系,意识到死亡是世上所有事物最终唯一的家。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不是生存本身,而是人们如何能在有限的生命里成为什么样的人,他们是否能超越死亡,这才是人生的真正价值。换句话说,尽管人终有一死,但只要他们在死亡来临前认识到人生真正的价值,他们的生命将得以永恒。

三、身份认同

作为新一代犹太移民,菲利普·罗斯在美国出生、成长,他对自我身份的认识与其父辈不同。“如果我不是个美国人,我就什么也不是,这就是我被赋予的身份。”[8]但犹太裔作家身份也注定了其与犹太传统文化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罗斯在《波特诺伊的怨诉》中描写了一个犹太逆子,他背叛犹太传统,令人试图摆脱母亲的控制,追求美国身份。犹太家庭的窒息、母亲形象的专制、波特诺伊的苦闷,是罗斯有意识地对犹太传统在美国多元文化社会中固步自封的批判。对犹太传统表现出的嘲讽态度使罗斯一度被视为“反犹分子”,犹太读者指责他忘记犹太人苦难的历史,从而引发了“叶史瓦大学之战”。它对罗斯有着深远的影响,“是罗斯创作生涯的转折点”[9](P162),为罗斯找到了日后创作的重要主题——探寻犹太民族身份问题,促使他开始思考犹太民族在美国多元文化社会中的身份认同。

《凡人》中的主人公与罗斯一样,挣扎在犹太传统文化和美国现代文化之间,试图在多元文化社会中找到自己的身份。在美国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理性主义不断兴起。他摒弃宗教,“在十三岁时就不把犹太教当回事儿了,从那时起就不曾踏足犹太会堂一步……填入院登记表时,他在‘宗教信仰’那一栏就空着没填”[2](P51)。“语言不仅是界定自我身份的重要标志,而且是强化自我构建的重要手段;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10]《凡人》中的主人公不仅抛弃了犹太教,也丢弃了希伯来语。“对他父亲的小儿子(‘他’)来说,这种语言(希伯来语)已经是一片空白。”[5](P51)希伯来语是犹太民族的母语,摒弃民族语言,意味着脱离本族文化。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的强有力的心理纽带,如果没有共同的文化意识,就无法得到他人的认同和接纳,因而也就无法产生自我身份的认同。主人公一心要美国化,他的身上从来没有烙下犹太身份的印记。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死亡的来临,这个不愿被犹太人沉重历史和严苛教条束缚的人却重新回归犹太意味浓重的墓地。主人公死前到犹太墓园走访、死后安葬在犹太墓园都表明了他重新回归传统、寻找身份认同,试图融入到家庭、民族、历史之中的努力。“他们的骨头就是他的骨头,他尽可能地站在骨头旁边,好像缩短了距离他就能和他们连在一起,就可能缓解因为丧失未来而产生的孤立感,并且将他与已经逝去的过往重新联系起来。”[5](P138)在这里他获得了一个全新的自我,面对死亡他不再感到恐惧,因为他不仅拥有了曾被他刻意遗忘的过往,更拥有了未来的归宿。他和父母的尸骨进行着温情的交流,他们之间有着某种延续;而小说开篇女儿南希在葬礼上对他的追思正是这种传统的继续传承。

传统与现代、新与旧的对立不仅是罗斯在成长和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也是犹太文化在美国多元文化社会中遭遇的现实。“犹太人在欧洲的悲惨生活与我们在新泽西作为犹太人的日常生活现状的不一致经常使我困惑,事实上,这巨大的矛盾使我找到了创作我的第一部小说集和《波特诺伊的怨诉》的灵感。”[11](P159)于是,罗斯的作品充满了对犹太传统文化的思索——《犹太人的改宗》以闹剧的形式对犹太教进行嘲讽;《信仰的卫士》中犹太教成了招摇撞骗的幌子,而恪守教义的中士则成为被愚弄的对象。上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运动风起云涌,自由主义、性解放运动与犹太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加剧了其与美国主流文化的冲突和对立。对于像罗斯这样努力融入美国主流文化社会中的犹太移民而言,犹太传统文化令人窒息,是阻碍他们美国化的障碍。罗斯以美国主流文化为参照,描绘犹太文化在延续中所遭遇的现实矛盾,“这种长期生活在文化夹缝中的现实处境使当代犹太人有一种生存的困惑和非我的意识,对自我身份的自觉在他们身上表现为强烈的边缘意识和局外感”[12]。《凡人》中的主人公从最初的缺失犹太身份,到晚年回归犹太传统,是其在美国多元文化社会中对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尽管这一过程充满艰辛和坎坷。

“马拉默德曾提出‘人人都是犹太人’的观点,而罗斯则反其道而行之,他笔下的犹太人都是普通人。”[13](P260)在罗斯的笔下,犹太人的身份首先是人,而不是背负历史、民族苦难的犹太人。罗斯在作品中并没有直接探讨主人公的犹太身份、同化问题等传统主题,而是更为关注美国多元文化社会中少数族裔的生存危机和身份认同的问题。在经历了现代美国社会的种种思潮和运动的洗礼后,这些普通人在走向生命终点的过程中如何反思自我、认识自我,罗斯率先在《凡人》中对这一问题做出了解答。

[1]杨金才,朱云.中国菲利普·罗斯研究现状论析[J].当代外国文学,2012(4).

[2]Philip Roth.Everyman[M].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2006.

[3]William Deresiewicz.Dead Man[EB/OL].http://www.thenation.com/article/dead-man?page=full.

[4]李俊宇.从《普通人》看菲利普·罗斯的“先行到死”观[J].三明学院学报,2011(3).

[5](美)菲利普·罗斯.凡人[M].彭伦,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

[6]杨卫东.死者对人生的回顾:菲利普·罗斯的新作《每个人》[J].外国文学评论,2006(3).

[7]刘爽.死亡之河的生命倒影——解读菲利普·罗斯的《凡人》[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8]高婷.犹太性的传承与超越——以辛格和罗斯为例[J].外国文学,2011(3).

[9]Timothy Parrish.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Philip Roth [M].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

[10]李俊宇.游移于传统与后现代之间——解读菲利普·罗斯的《普通人》[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9(11).

[11]Shostak Debra.Philip Roth:Countertext,Counterlives[M].Columbia: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2004.

[12]袁雪生.论菲利普·罗斯小说的伦理道德指向[J].外国语文,2009(2).

[13]王守仁.新编美国文学史(第四卷)[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 叶利荣 E-mail:yelirong@126.com

Lonely individual and living towards death——Identity of MORTAL in a Multicultural Society

HuangHao

(ForeignLanguageDepartment,JinjingInstituteofTechnology,Nanjing211169)

MORTAL of American Jewish writer Philip Ross tells about lost and lonely,disease and death.The hero as a Jewish American,because of their confliction of special identity and American mainstream culture,especially of loneliness and pain throughout its lifetime.At the same time,in all his life he fights against the disease and death,which embodi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iving towards death,that is,there is hope in despair.In an American multicultural society,the identity of protagonist pursuing is just contemporary American’s general living conditions,and reflects the living dilemma.

Lonely individual;living towards death;identity

2014-12-10

黄浩(1976—),女,湖南邵阳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当代英美文学与文化研究。

I106.4

A

1673-1395 (2015)02-0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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