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对来稿中名词术语的有关要求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中医基础理论术语、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腧穴名称与部位、耳穴名称与定位均遵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执行。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1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试验、综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译文,但人名后不加“氏” (单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杆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后不加“s”。例如:Babinski征,可以写成巴宾斯基征,不写成Babinski's征,也不写成巴宾斯基氏征。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DNA、RNA、PCR等。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1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1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例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脑),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obstructive sleep apnea syndrome,OSAS)。中国地名以最新公布的行政区划名称为准;外国地名的译名以新华社公开使用的译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