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2014年12月17日,浙江省人大农委、省农业厅在杭州浙江省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省政府副省长黄旭明、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陈龙、省农业厅厅长史济锡、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赵利民等领导出席会议。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俞仲达主持座谈会。
程渭山副主任、黄旭明副省长、史济锡厅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浙江大学等25个省级部门、科研单位、大学院校、金融机构,省农业厅相关单位(处室),各市农业(农机)局负责人,以及农机产销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代表参加会议。省农机研究院、湖州市农业局、星光农机公司、种粮大户金银燕等在会上作了代表发言。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十年,是浙江省农机化发展最快的十年。十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基本规定,围绕建设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优质、高效、富有浙江特点的发展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