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姝
对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考
王文姝
新形势下,如何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预防工作的战略决策,不断增强对预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确立和完善预防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全面提升预防工作水平,已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检察机关加强预防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古今中外的无数事实证明,执政者的腐败是导致自身垮台的一个主要原因。苏联共产党垮台的沉痛教训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站在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作为党巩固执政地位的头等大事来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但由于前些年一度存在“重惩处、轻预防”的现象,导致从中央到地方都出现了一些国家官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中饱私囊,在人民群众当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检察机关加强预防工作,通过查找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长效机制,把职务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不断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要使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真正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忠诚实践者,进而从根本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获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二)检察机关加强预防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充满活力和稳定有序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近年来,由于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窝案串案频发,一些地方信访问题相对突出,经常出现老百姓越级上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那里有的领导干部存在这样那样的职务犯罪行为,从而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造成了某些不稳定因素。由此可见,职务犯罪是最典型、最集中、最严重的腐败表现,其带来的后果不仅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和秩序、妨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还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极大障碍。检察机关加强预防工作,可通过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对职务犯罪发生轨迹有深切了解的优势,从顺应人民期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在坚决依法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强化预防措施,规范预防活动,创新预防方法,注重预防实效,进而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之举。
(三)检察机关加强预防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这就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升预防工作法制化、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提供了行动指南。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已进入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发期,大案要案明显增多,犯罪金额令人咋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
推进依法治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这一现实矛盾,既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努力遏制其蔓延的势头,也要尽快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机制。检察机关加强预防工作,不仅可以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各级党政干部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自觉依照国家各项法律来规范自身的行为,达到减少职务犯罪的目的,而且还能通过预防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权力的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和制约,限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依照完善的、科学的、具有预防机能的制度和程序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一)构建预防工作舆论引导机制,着力在强化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宣传教育是预防工作中的一种常用方式,是提高人们法制观念、培养廉政意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因此,加强预防工作,必须抓住教育这个基础,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一是通过警示教育加大预防力度。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选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勤政爱民的先进典型,以报告会等形式引导公职人员深入学习,使其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坚守职业良知。要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震慑作用,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组织公职人员旁听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开庭审判,通过犯罪分子现身说法、开展职务犯罪危害性专题讨论等形式,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特殊直观的感染力,宣传国家反腐的力度和职务犯罪对个人、家庭的损害,促使公职人员围绕案例促自省,围绕根源促自律,围绕危害促自觉。二是通过宣传教育加大预防力度。要以新闻媒体、网络传媒为载体,创新预防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突出进行预防工作必要性、现实性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检察预防工作的社会知晓面、社会关注度、领导重视和支持程度。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国家公职人员行使职权的范围,掌握监督其正确行使职权的尺子。从思想上对贪腐行为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三是通过法制教育加大预防力度。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出庭公诉向听众讲授法律知识;通过深入有关单位举办法制讲座和各类培训班,进行普法教育;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综合法制教育;通过建立教育基地,用网络技术进行辐射广泛的法制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强化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意识,提高坚守职业良知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国家公职人员的依法办事能力,确保预防的质量和效果。
(二)构建预防工作预警预测机制,着力在扩大信息共享上下功夫。构建预警预测机制,通过对职务犯罪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实施动态监测,进行预测预警,可将腐败苗头扼杀在萌芽之中。首先,强化预防调查的预警作用。根据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调查,认真分析新形势下产生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特别是对当地发生的窝案串案、大案要案,组织人员深入案发单位与主管部门和发案单位共同解剖分析,找出制度上、管理上和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管等前瞻性的对策建议。其次,注重预防平台的预警作用。建立和完善重点部门风险信息库、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库、职务犯罪案件信息系统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系统。通过对行贿犯罪案件信息的掌握,同有关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合,落实相关的预防制约措施等信息,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再次,发挥查办案件的预警作用。通过研究职务犯罪案例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和消除无规可循、有规不循、自由决策权过大、操作过程透明度不高等职务犯罪现象,找到其中具有共性的体制、流程和机制问题,加固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剖析,揭示案件发生的规律,既可指导、示范今后类似案件的查处,又为案前预防提供了依据,进而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规范一面,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构建预防工作组织保障机制,着力在明确领导职责上下功夫。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担当起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责任。首先,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通过主动争取领导,引起
党委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使预防工作思路和措施转化为党委的决策和部署。构建由纪检、检察、审计、组织、宣传、教育、法院、公安等部门组成的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使这项工作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指挥系统。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其次,严格内部目标考核。切实加强和改进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考评,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按工作机制、预防网络、宣传教育、措施落实、工作绩效等确立考评标准。把工作的数量、质量、实施情况和成效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形成一整套客观简捷、实用有效的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评结果与干警晋职、晋级、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敷衍塞责、发生职务违纪违法行为的个人与相关领导,不得晋职晋级,提拔使用,还要及时兑现奖惩,以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再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疏忽、失误、渎职等导致预防工作做得不好,预防措施抓的不力,造成严重失职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者责任;对违反规定,预防不预、有案不查、迟报漏报、瞒案不报,甚至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以此促使广大干警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职工作。
(本文作者: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责任编辑: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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