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睿,李 昕,朱晓军,3,伽红凯
农民集中居住条件下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
王 睿1,李 昕2,朱晓军1,3,伽红凯1
建设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地调研了江苏省已开展集中居住地区的农村居民,测量了集中居住前、后农村居民对于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及其变化,就上述差异给出了主要影响因素并进行了实证。结果显示:总体上,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在农民集中居住后得到了显著提升。其中,农村体育场地设施满意度、体育活动满意度因素提升最为显著,而体育组织满意度与体育服务效果满意度改变不显著。农村居民家庭特征、集中居住时间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均为影响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化的重要因素。
城乡一体化;农民;集中居住;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
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是促进我国群众体育发展,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工作,也是促进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助力国家经济转型的重要基础保障。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印发,强调体育产业要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体育产业在2025年要达到5万亿产业规模;要求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民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消费需求,从而形成体育健身、体育用品与体育竞技三者协调互动、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良性状态。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体育公共服务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的现象,即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投入严重不足,且满意度低下。加大政府乡村体育公共服务投入,协调城乡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成为迫切需求。我国正处于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作为解决 “三农” 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1]。农民集中居住是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成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民集中居住从物理空间上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孤立的城乡二元发展结构,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统筹发展和让农村居民能够均等化的享受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了发展契机。如何在农民集中居住的过程中不断统筹发展城乡体育公共服务,提高政府体育公共服务效率且兼顾公平,切实做到让农村居民满意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本研究农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反映了体育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下的工作绩效,是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效果的直接微观测量。本研究中的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量表为王梦阳(2013)的研究成果,以上海市为例,构建了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测量工具,并且通过了信度与效度的检验。本研究在王梦阳(2013)研制的量表基础上,根据农村居民特点进行本土化修订,以观测并计算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量与分值。农民集中居住是物理空间上融合城乡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解决我国城市承载力有限,农村人口需要向乡镇集中的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了我国现有村镇布局分散,土地闲置浪费,以及农村人口迁移等问题。农民集中居住的更深层目的是通过缩减城乡物理空间上的距离,方便城乡统筹规划、均衡发展,特别是让农村居民获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经济、社会以及文化公共物品,有效增进农村居民福利。体育公共服务具有文化公共物品属性,理应在农民集中居住的进程中得到有效的发展,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理应在农民集中居住后得到显著的改善。
已有文献表明,农民集中居住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缺乏直接实证研究证据。在理论研究方面,杨振崴等[32]总结了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理论内涵,指出了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统筹发展中存在的瓶颈,以及体育公共服务城乡非一体化发展路径中的弊端。经过研究指出,通过制度并轨路径可以有效实现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的资源整合;通过机制整合路径可以促进城乡体育资源的双向流动;通过伦理路径可以使公共服务精神内化于参与主体,进而提升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的软实力。刘蕾等[13]从理论上构建了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强调了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发展应以人为本、服务均等。实证研究方面,马贤磊等[16]、贾燕等[8]研究表明,集中居住后,农村居民的居住空间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社区生活等指标有所下降。伽红凯等[19]的研究表明,在控制了经济发展水平指标后,集中居住后农户的家庭经济状况、社会保障状况、社区生活状况均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农民集中居住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关系虽然有了间接研究,但实证研究结论未统一。本研究将在回顾前人文献的基础上,在江苏省随机抽选乡镇进行实地调查,获得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变化情况,并分析影响改善效果的因素。
2.1 体育公共服务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
本研究所倡导体育公共服务是指以满足大众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保障大众体育公共利益,公平与效率相兼顾的实现长期均衡发展的公共服务。本质上,体育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38]。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作为主体主导提供,供给模式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实现了从“发展导向-效率优先”到“进步导向-均等共享”转型[14]。然而,基于福利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公共物品供给需效率与公平兼顾。基于此,冯维胜等[7]研究发现,政府直接投资体育公共服务总体上存在投资不足、地区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仍然是我国尚待解决的民生问题[5]。从地区角度上看,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效率存在地区差异。袁春梅[34]利用数据包络分析的方法计算并对比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效率,研究指出,虽然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效率总体上水平不断提高,但东部地区的体育公共服务效率最高且保持稳定,西部地区的体育公共服务效率高于中部地区。从城乡角度上看,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卢文云等[15]走访了西部主要省份的乡镇,发放问卷,并进行了统计分析与研究,指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低,并且缺乏有针对性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设计。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作为公共物品长期面临供给不足的问题,与其他农村公共物品投入不足相比,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更加被忽视,并且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并不与农民需求的次序相关[36]。在农村经济水平较低的阶段,地方政府往往优先投资发展生产性公共物品,如水利、农业区划、气象、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以及农产品市场信息。当下,农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地方政府会投资具有规模效应的消费性公共物品,如农民生活用基础设施。同属消费性公共物品的农村社会服务与农村社会管理未得到同步改善。基于此,方曙光等[6]提出,要改变政府投入的单一模式,强化体育公共服务内容体系建设,优化运行机制,使得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平稳均衡发展。秦小平等[20]提出“以钱养事”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来消解当下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发展困局。从基层乡村治理的角度,通过提高农民基层治理参与度,建立乡村权利的监督机制,改善政府公共物品提供的效率以及资金分配的公平性,从而保证政府对于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27]。当然,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系,比如,村庄自我供给和村庄与村庄联合供给,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问题方式[3]。
2.2 城乡一体化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需求
城乡一体化是在生产力以及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必然产物,是城、乡差异收敛走向融合的发展过程。我国城市承载力有限,乡村人口不可能全部涌入城市,大城市无法完全吸纳乡村剩余劳动力。因此,城乡一体化旨在让生活在乡村的、数量众多的农民过上相当于城市的生活,享受与市民基本相同的国民待遇[33]。这意味着其可以获得与市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例如,教育、医疗及健康服务、网络通讯等。体育公共服务具有上述公共服务属性,是城乡一体化下农村居民实现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是我国城乡一体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保障城乡居民平等地享有体育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带动城乡体育要素和资源全面、自由、双向流动,达到城乡之间群众体育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32]。
中国社会城市化趋势不断加速,体育的发展必须顺应这一趋势,我国政府提供的体育产品尚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需求[10]。李强等[9]利用2003年和2005年的调研数据,发现农村居民对道路、灌溉等生产性公共物品具有较大的需求,而对于垃圾场、文化站等消费性公共物品需求较低。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达,王小娟等[26]调研了513个行政村发现,富裕起来的农民消费观念发生了质的变化,为运动健康买单成为了富裕农民一致达成的体育消费新观念。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迈向体育公共健身点,参与到运动健身锻炼的队伍之中。农村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也从早期政府主导、社会媒体等外部力量推动,逐步转换为由农村自由组织以及村民自我锻炼的内生自发型需求。不仅如此,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也具有参与休闲体育、享受体育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吴晓阳等[31]对于山东省的部分农村转移人口进行了调查,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市民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就是参与并享受体育公共服务,因此,建议政府针对农村转移人口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制定专门政策,努力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具体措施包括:建设全民健身专用登山步道,为城市市民办理健身优惠卡和健身护照,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加入基层工会组织,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加入社区群众体育组织,建立全民健身网络平台。
2.3 集中居住与农村体育服务满意度
农民集中居住问题是在我国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出现的[33]。现有文献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展开研究:1)农民集中居住是否合理的问题,从农村居民的视角对农村居民集中居住意愿研究。经济理性主导下,经济较发达地区基本完成了工业化与城镇化转变,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政府对于农民集中居住的大力政策支持满足了农民家庭的多样化需求,农民家庭的集中居住意愿比较高;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小,农民家庭选择集中居住主要出于房屋更新的需要,集中居住意愿相对偏低[4]。刘桂峰等[11]的研究同样发现,经济发达地区农户集中居住意愿明显高于欠发达地区,并且提出,拆迁补偿和集中居住后与亲戚和邻居交流的方便程度是农户集中居住所关注的问题,同时,一小部分高收入农户不愿意集中居住的现象值得关注。2)农民如何集中居住,即集中居住模式选择问题[21,30]。魏程琳等[28]将集中居住模式分为村社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资本主导型3种,调研揭示了3类集中居住模式的困境乃是政府、资本与农民需求之间的背离所致。宏观经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民半工半耕的生计模式、庭院的多重功能制约了农村集中居住建设。在此背景下,只有采取“政府引导、农民参与、成本共担、因地制宜”的“政府+村社”集中居住建设模式,才能调动农民积极性,满足农民住房需求,进而促进农村长远健康发展。3)农民集中居住的经济后果即农民福利变化研究[8,16,19]。文献研究表明,以下3个方面因素对于农民福利存在影响:1)家庭基本特征,如最高受教育年限、抚养人口比重、劳动力平均年龄等;2)集中居住特征,如集中居住时间;3)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例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等。其对于农户福利的测量均依托于阿马蒂亚森的福利研究理论,所选取的农民福利内涵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居住环境、社会保障、社区活动以及社会机会。其中,部分反映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为社区活动部分,现有的研究将社区活动定义为参与社区选举、参与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社区归属感和人际关系等方面[19]。
体育公共服务必须“下沉”到社区,这也使得农村社区体育研究得以兴起[17,18,35]。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参与度不能全部替代本研究中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绩效。就现有文献而言,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绩效从以下视角进行度量:1)从体育公共服务主体视角测量,强调政府作为体育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从而建立绩效指标体系,全方位度量体育公共服务绩效。韦伟等[29]的研究运用了专家打分法,建立了2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的体育公共服务绩效指标体系并对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绩效测评与分级;2)从体育公共服务第三方视角,强调体育公共服务绩效测评的客观公正性。王凯等[24]基于“异体评估”思想,确立“人大核心评估主体”,建立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宋梅娜等[22]从公共服务效能、公共服务满意度以及公共服务投入3个方面建立指标测量体系涵盖了体育公共服务的供求双方;3)从体育公共服务客体感受视角,体育公共服务的对象是居民,体育公共服务应该以居民满意作为体育公共服务提供的出发点与最终归宿。王梦阳[25]以上海城市体育公共服务为例,建立了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测量量表。本研究认为,该视角与前述福利理论关联性最大,重在测量微观个体的主观感受。体育公共服务绩效的提高,不仅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更需要完善农民需求的表达机制,真正让农村居民满意[2]。因此,本研究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测量是在农民积极参与文化娱乐活动的基础上,对于农村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活动、体育组织以及服务效果的满意度调查。目前,农民集中居住与农村体育服务满意度改变之间尚缺乏直接的实证证据。
我国在大力发展体育公共服务进程中,一直存在地区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作为政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体育权力的制度安排,农村体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23],一直以来受到经济水平的制约,从而出现村级财政不足时得不到建设,村级财政改善时延后建设,村级财政充足时不知该如何建设的现象与问题。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农村居民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政府投入不足与农民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升级难以满足的矛盾,使得研究城乡一体化下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十分必要。农民集中居住作为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重要举措,使得体育公共服务得以统筹发展的背景发生改变,因此,了解城乡一体化过程中集中居住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改变,抓住集中居住过程中影响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主要因素成为了本研究的重要内容。
3.1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测量
王梦阳[25]以上海市市民为调研对象,开发制作了政府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问卷。该问卷共计4个维度,即场地设施、体育活动、体育组织、服务效果,涉及19个题项。问卷采用Likert 5点量表法对于每项指标进行赋值,分为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基本满意和满意,对应的赋值分别为1分、2分、3分、4分和5分。由于本研究的测试对象以及测试情景与王梦阳的研究并不一致,因此,将王梦阳(2011)所研制的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量表进行本土化修正。
本研究对王梦阳(2011)量表中初始29个题项进行了专家讨论,专家包括体育以及农村经济方面的教授、副教授3名。为符合农村居民阅读和理解习惯,选择了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熟镇60名村民进行了现场测试。结合测试结果,修改了29个相关指标表达方式(表1)。
表1 本研究初步确立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一览表
Table 1 Preliminary Establishment of the Index System
题项 指 标题项 指 标题项 指 标A1公共体育场覆盖率A2公共体育场开放程度A3公共体育场收费标准A4村镇(社区)健身点覆盖率A5村镇(社区)健身点项目设置A6村镇(社区)健身广场覆盖率A7村镇(社区)健身广场环境A8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比率A9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时间B1举办体育活动频率B2村民体育活动参与程度B3健身知识宣传普及频率B4健身知识宣传普及质量B5体质监测点数量B6体质监测点人员素质B7体质监测开展次数B8体质监测涉及人群C1公益性体育组织数量C2公益性体育组织活动开展情况C3公益性健身团队数量C4公益性健身团队活动开展情况C5文体站指导员数量C6文体站指导员指导次数C7文体站指导质量D1公共体育服务使用公平性D2公共体育建设中参与度D3政府对于村民意见听取情况D4村民自身需求表达情况D5政府对于村民相关意见回应情况
对于上述测试问卷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KMO值为0.856,接近0.9;Barlett球形检验近似卡方值为8 674.25,表明样本数据适合因子分析。然后,采用因子旋转的方法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经过反复计算测试,逐步删减题项,最终形成了包含4个构面21个因素的负荷矩阵(表2)。
表2 本研究农村公共体育服务 满意度探索性因子分析一览表
Table 2 Rural Citizen Satisfaction of Public Sports Service EFA
题项因素1因素2因素3因素4A10.713A20.757A30.602A40.651A50.532A60.614A70.608A80.642
续表 2
根据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同样形成了因素1:“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因素2:“农村体育活动”,因素3:“农村体育组织”以及因素4:“农村体育服务效果”4个因素。对探索性因子分析所得4个因素进行信度分析、分别计算该量表4个维度的内部一致性系数Conbach’s Alpha值。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农村体育活动、农村体育组织和体育服务效果的Conbach’s Alpha值分别为0.884、0.766、0.754与0.769。由此可见,该量表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为标准化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分值,使用AMOS软件,根据结构方程模型计算出4个因素以及各题项之间的路径系数。与王梦阳[25]的算法相一致,加总维度上的路径系数,将各维度上的系数与之相除得到该维度的权重(表3)。后续研究均根据此权重分布表进行分值计算。
表3 本研究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量表权重分布一览表
Table 3 Weight Distribution of Measurement of Rural Citizen Sports Public Service Satisfaction
总分值 因素及权重 题项及权重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1.00)体育场地设施(0.28)公共体育场覆盖率(0.11)公共体育场开放程度(0.11)公共体育场收费标准(0.11)村镇(社区)健身点覆盖率(0.11)村镇(社区)健身点项目设置(0.11)村镇(社区)健身广场覆盖率(0.10)村镇(社区)健身广场环境(0.1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比率(0.12)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时间(0.12)体育活动(0.26)举办体育活动频率(0.25)村民体育活动参与程度(0.26)健身知识宣传普及频率(0.25)健身知识宣传普及质量(0.25)体育组织(0.24)公益性体育组织活动开展情况(0.33)公益性健身团队数量(0.33)公益性健身团队活动开展情况(0.34)体育服务效果(0.22)公共体育服务使用公平性(0.20)公共体育建设中参与度(0.18)政府对于村民意见听取情况(0.20)村民自身需求表达情况(0.21)政府对于村民相关意见回应情况(0.21)
3.2 引起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化的影响因素及模型
在研究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化时,农户家庭基本特征、集中居住特征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作为个人内在或外在条件,共同决定了社会功能性活动的效率,从而引发农民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变化。
1.家庭基本特征。对于农民的研究揭示了农民家庭特征对于其福利、幸福感、满意度都存在较为重要的影响。本研究选取农民最高受教育年限、抚养人口比重、劳动力平均年龄和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这4个主要指标来反映其家庭基本特征。抚养人口比重越高,即农民家庭生活越困难,越不利于其参与到集中居住后的体育公共服务中来,其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化不显著。最高受教育年限越长、劳动力平均年龄越小,农民的非农就业机会就相对越多,收入水平相对越高,其享受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意识越高,集中居住后的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会相应提高。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越高,农户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就越低,非农收入相对越高,闲暇时间越多,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可能更高,农户在集中居住后的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增高。
2.集中居住特征。农民集中居住是一个不断适应的过程,在经济水平发展的同时,相关的公共服务政策(道路、社保、体育)得到规划并实施、农民的思想意识也会不断转变。因此,集中居住时间变量成为反映集中居住特征的重要指标,本研究使用2015年减去农民入住集中居住社区年份后的差值来表征。集中居住时间越长,农民越有可能改变原有居住习惯,了解并适应新的体育生活环境。同时,政府提供体育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也越成熟。因此,农村居民在集中居住后的体育服务满意度可能会提高。
3.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公共物品的提供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本研究采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一般而言,农户所处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村体育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就越成熟,越有利于提高他们在集中居住后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
在综合考虑上述影响性因素的基础上,本研究采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影响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化的因素,回归模型构建如下:
Y=β0+β1F+β2T+β1G+μ
公式中,Y为被解释变量,代表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差值。F、T、G均为为解释变量,其中,F代表农民家庭经济特征,T代表集中居住特征,G代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μ为多元回归误差项。
3.3 研究地区及数据来源
集中居住在不同经济发达程度的地区都有发生,为避免样本选择偏误问题,本研究样本区域中既包含了江苏省经济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高的苏南城市苏州市、常熟市(县级市),也包含了经济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苏中城市扬州市邗江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低的宿迁市泗洪县。采用典型抽样的方法,分别从常熟市古里镇、刊江区槐泗镇以及泗洪县陈圩乡选取6个“农民集中居住”村。然后,再次使用随机抽样分方法,于2015年1—3月向样本村中农村居民发放实地调查问卷,每个样本村60份。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收回问卷360份,其中有效问卷348份。
总体样本统计显示,被调查者男性占比76.54%;年龄30~60岁占比78.62%,年龄在30岁以下人群占比10.78%。家庭成员中受教育年限最高为10年以上和7年以下的农村居民分别占54.42%和9.18%;占比78.84%的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在50%以下,即达到小康及以上水平;仅有10.58%的农村居民家庭处于贫困线下,其恩格尔系数高于59%。样本农村居民的集中居住时间小于3年的占比32.38%,居住时间3~5年的占比45.92%,居住时间5年以上的占比28.04%。总体样本反映了集中居住中的地域特征。
4.1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化分析
对调研问卷进行编号并配对,在此基础上,研究农村居民在集中居住前、后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所表现出的差异。
4.1.1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总体分析
根据前文表3的权重分布,分别计算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的分值。从表4中可以看出,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均值为0.559 0高于农民集中居住前此值0.458 7,前后对比差值为0.101 3。对差值进行了单样本t检验发现,在95%的置信水平下2组差异显著,t值为2.39 5。这表明,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
表4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单样本t检验结果一览表
Table 4 The Result of Rural Citizen Public Sports Service Satisfaction T-test between Pre and Post Centralization Residence
样本量maxminXSDΔXt农民集中居住前3320.64860.36820.45870.76570.10132.395农民集中居住后3480.68700.37210.55900.7890
4.1.2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设施满意度分析
从表5中可以看出,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设施满意度均值为0.221 3高于农民集中居住前此值0.124 6,前后对比差值为0.096 7。对差值进行单样本t检验发现,在95%的置信水平下2组差异显著,t值为2.658。这表明,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设施满意度显著提高。
表5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设施满意度单样本t检验结果一览表
Table 5 The Result of Rural Citizen Sports Facilities Satisfaction T-test between Pre and Post Centralization Residence
样本量maxminXSDΔXt农民集中居住前3360.19640.10350.12460.64680.09672.658农民集中居住后3480.23570.19640.22130.6786
4.1.3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活动满意度分析
从表6中可以看出,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活动满意度均值0.185 4高于农民集中居住前此值0.148 5,前后对比差值为0.097 2。对差值进行单样本t检验发现,在95%的置信水平下2组差异显著,t值为2.287。这表明,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设施满意度显著提高。
表6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活动满意度单样本t检验结果一览表
Table 6 The Result of Rural Citizen Sports Activity Satisfaction T-test between Pre and Post Centralization Residence
样本量maxminXSDΔXt农民集中居住前3320.17430.05560.08820.72530.09722.287农民集中居住后3480.20520.16420.18540.7432
4.1.4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组织满意度
从表7中可以看出,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设施满意度均值0.721 0高于农民集中居住前0.682 4,前后对比差值为0.007 6。t检验值为0.196 8,表明在95%的置信水平下2组均值差异并不显著。这说明,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效果满意度并没有显著变化。
表7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组织满意度单样本t检验结果一览表
Table 7 The Result of Rural Citizen Sports Organization Satisfaction T-test between Pre and Post Centralization Residence
样本量maxminXSDΔXt农民集中居住前3280.12150.04210.08020.68240.00760.1968农民集中居住后3480.13780.06850.08780.7210
4.1.5 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服务效果满意度分析
从表8中可以看出,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设施满意度均值0.081 3高于农民集中居住前此值0.783 9,前后对比差值为0.002 8。t检验值为0.063 6,表明在95%的置信水平下2组均值差异并不显著。这说明,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效果满意度并没有显著变化。
表8 本研究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效果满意度单样本t检验结果一览表
Table 8 The Result of Rural Citizen Sports Service Effect Satisfaction T-test between Pre and Post Centralization Residence
样本量maxminXSDΔXt农民集中居住前3190.10260.03560.07850.78390.00280.0636农民集中居住后3430.12520.05420.08130.8215
4.2 集中居住特征对于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分析
4.2.1 模型估计结果
为进一步探究农民集中居住对于农村体育服务满意度的影响,本研究利用STATA 11.0软件,采用OLS回归的方法对于前文所建立模型进行回归(表9)。
表9 本研究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化影响因素的OLS估计一览表
Table 9 The Result of Factors OLS Estimation in Rural Citizen Centralization Residence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4.2.2 估计结果分析
1.家庭特征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在反映家庭基本特征的变量中,最高受教育年限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劳动力平均年龄则对此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最高受教育年限越高、劳动力平均年龄越低其非农就业的可能性越大,非农就业收入以及闲暇时间均高于农业就业。该类农村居民体育健身活动参与度更高,对于体育公共服务改善更敏感,相应的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会得到改善。抚养人口比重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化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变化呈显著正效应。可能的原因是,抚养人口越多,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越低,家庭负担越重,农民对于集中居住后新环境的适应能力越弱,在集中居住后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较难得到提高。
2.集中居住特征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集中居住时间变量在99%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农民集中居住时间越长、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提高越大。一般而言,农户的集中居住时间越长,越能够深入了解以及适应集中居住社区乃至社区周边的各项体育、健身措施,并且其社区归属感越强,越能够参与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因此,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越能得到提高。
3.地区经济水平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以经济发展水平中等为参照,经济发展水平高变量的系数符号为正向显著,这表明,经济发展水平髙的地区农村居民在集中居住后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提高的越大。经济水平高的地区,村镇财政实力更为雄厚,集中居住社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更为完善,地方体育公共设施的投资力度也更大。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后能够享受到城镇社会保障待遇更高,从事非农就业机会更多,收入也能得到更大幅度的提高。因此,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是对于农民集中居住前、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改善的重要影响因素。
我国正处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民不断集中居住的过程。本研究基于江苏省已开展的农民集中居住地区走访调研结果,实证证明了农民集中居住确实提高了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在分析中发现,农民集中居住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提高既营造了机遇也面临着挑战。
5.1 农民集中居住推动农村体育公共硬件服务发展
实证结果表明,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高。这表明,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农民集中居住不仅仅是一项农民离开田园入住楼房的工程,更是一项直接改变农民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体育锻炼作为大众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农民集中居住有效的渗入到农民原有的生活方式中。农民集中居住的有效推进,改变了旧有的村镇设施配套格局。大部分的村镇通过规划的方式,将农民集中居住的社区作为集中生活区进行了重点设计。特别是体育公共设施作为重点生活配套之一得到了大力的建设发展。与此同时,集中规划设计体育公共服务设施,极大的提高了财政建设投入的经济性,并且提升了财政投入的社会效果。
农民集中居住以后,农民的闲暇时间大幅度增加,使得农民参与到体育公共服务的可能性大为增加。在调研过程中可以看到,晚餐后的农村居民在集中居住的小区内,使用配套建设的体育健身器材进行锻炼,或者前往较近的健身广场、公园、超市等公共地区运动、健身。可以说,农民集中居住进程中,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到了统筹发展,合理使用,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升作用。
5.2 农民集中居住急需农村体育公共软件服务提升
本研究结论显示,农民集中居住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升,但主要是体育公共设施满意度因素得到提升带来的贡献。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4个因素中,体育活动满意度存在较为显著改变,体育组织因素以及体育服务效果因素在农村集中居住前、后均没有显著变化。狠抓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中的软件服务成为不断有效提升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中亟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通过走访调研发现,一方面,基层体育公共服务工作下沉不够。农民集中居住后,体育活动宣传开展本应更为便利,普及宣传健身知识应更容易深入基层,通过社区操作落实。然而,文体站、体质检测站的工作并没有有效下沉到街道和社区,并未与现有的社区工作紧密结合。除去配合政府和媒体活动宣传外,集中居住社区和街道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自发组织、积极推动体育健身活动。集中居住的农村居民基本上处于自发健身锻炼的阶段;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缺乏体育公共服务诉求的意识与渠道。农村居民对于社区体育锻炼器材的损坏有反映诉求外,对于体育公共活动缺乏参与意识,更谈不上参与到地方体育公共活动治理之中。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基层体育公共服务机构,与农村居民之间有良性互动机制,并配以监督执行机制,将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软”的部分做“硬”,夯实农村群众体育工作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
5.3 农民集中居住条件下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体育公共服务
农民集中居住特征的差异导致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发展模式不能“一刀切”。农村居民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改善会受到集中居住特征因素的显著影响。本研究调研的江苏省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古里镇,其集中居住采用了“离土进城”模式,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置换城镇住房产权,户籍性质发生改变,实际上已经完成了从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变。农村居民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在农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得到部分满足。江苏省经济欠发达的苏北部分地区,农民集中居住依靠征地拆迁等手段来完成。农村居民收入、现实保障与社会公共服务需求还未得到明显的满足与改进。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其落脚点不仅要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还要让广大农村居民满意。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情境变量,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等重要制约因素,才能将农民集中居住条件下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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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编辑部
2015年12月10日
Study on the Satisfaction of Rural Sports Public Service under the Concentrated Living Conditions of Farmers
WANG Rui1,LI Xin2,ZHU Xiao-jun1,3,QIE Hong-kai1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sports public servi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and national fitness promotion.This paper,using the method of questionnaire,makes survey on rural residents in concentrated living conditions in Jiangsu province,and measures the changes in the satisfaction of public service in rural areas.The results show that in general,the satisfaction of rural sports public service has been improved significantly after the concentration of the farmers.The satisfaction degree on rural sports facilities and the satisfaction on sports activities are the most significant,while the satisfaction degree on sports organizations and sports service effect is not significant.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ural residents,the time of concentration and the lev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 the important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satisfaction of rural sports public service satisfaction after the concentration of residential community.
integrationofurbanandruralareas;ruralcitizen;centralizationresidence;countrgside;publicsportsservice;satisfactiondegree
2015-10-08;
2015-12-0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资助项目(SK2013010);金陵科技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jit-n-201501)。
王睿(1981-),男,江苏南京人,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经济、农村经济,Tel:(025)84399826,E-mail:wangrui@njau.edu.cn;李昕(1986-),女,江苏南京人,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房地产经济学、财务管理,Tel:(025)86690332,E-mail:lixinacca@163.com;朱晓军(1974-),男,江苏盐城人,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管理、全民健身,Tel(025)85788128, E-mail:zxj@njau.edu.cn;伽红凯(1986-),男,河南许昌人,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旅游经济,Tel(025)84399826,E-mail:qhk@njau.edu.cn。
1.南京农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0095;2.金地集团南京公司,江苏 南京 210019;3.江苏省体育科学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33 1.Nanjing Agriculture University,Nanjing 210095,China;2.Gemdale Group Nanjing Company,Nanjing 210019,China;3.Jiangsu Research Insititute of Sports Science,Nanjing 210033,China.
1000-677X(2015)12-0012-09
10.16469/j.css.201512002
G80-05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