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度假”的别样理念

2015-02-14 09:04吴俊琰
重庆与世界 2015年1期
关键词:分权度假村产权

□ 文/本刊记者 吴俊琰

在一栋典雅别致的单体建筑里,销售人员正在向客户努力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您花8万元买下我们金佛山画家村一处物业1/10的产权,就可以享有长达40年四星以上酒店或度假村的权益,每年免费入住28天。这28天/年还可以拆分使用,轻松享受全国休闲旅游养生度假。”

购买酒店或度假村1/10的产权,然后分40年分年免费度假,这个模式你接受吗?你认为这个度假可以“轻松享受”吗?

“分时度假”受挫

20世纪60年代,战后欧洲经济复苏也带来了旅游业的兴盛,在法国出现了原始的分时度假——几个人合伙购买地中海沿岸的旅游地产,然后选择不同时段入住。70年代中后期,美国引进并改良了这种模式,用以解决经济滞胀导致的房地产积压问题。很多地产商向着分时度假的度假地产转型,全球分时度假行业的两大巨头RCI(Resort Condominiums International)和II(Interval International)就是这个时期在美国建立的。

但是,风靡欧美的分时度假模式在中国进行推广时并没有呈现“势如破竹”的态势。

金佛山画家村

重庆美尔地产的刘经理和李总监分析道,西方的分时度假模式在21世纪初被介绍到中国。开放的市场经济不仅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生产方式,也引进了一些恶性竞争的手段,加之当时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条例可循,使得分时度假在中国出现了一些扰乱金融秩序的现象,比如开发商破产倒闭和商业欺诈等。于是,“分时度假”这个在国外已经相当成熟和流行的舶来品在进军中国的途中受阻了。

“中国人买东西都希望手里面有点什么实在的东西做保障,而分时度假完全是出售服务,在当时看来,是很难接受的。”李总监调侃道。

不过,她说的话可能说中了分时度假在中国无法推广的重要原因。就像按揭买房一样,这件事放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压根就不可能,但现在,无论是银行,还是开发商,或者消费者都“热衷此道”。接受新事物往往是很难的,接受虚无缥缈的新事物难上加难:分时度假只出售虚拟的服务,而且周期往往长达几十年,一旦中途发生点意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损害,投资也无法收回。

而其他的一些原因,比如旅游心态与国外不同、签证环境不同、经营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也是分时度假无法大范围推广的重要因素。

“分权度假”应运而生

2010年,从事地产销售近30年的向荣女士根据自身从业经验,将“分时度假”改良成适合中国消费者的“分权度假”模式。一字之差,内涵却完全不同。

“分权度假”的核心在于“分权”二字,意思是“分割产权”。用向荣的话说,就是“把一个产权式酒店‘合伙买、换起住’”。举例说,就是将星级酒店或度假村里的一间客房的产权分成10份卖给客户,也就是十人共同购买一间酒店客房的产权,每一个人分别选择在不同的时间去居住。

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使“产权按份共有”有了法律依据,也使后来的“分权度假”有了法律规范。

2012年,由重庆钢运房产携手欧洲MUKARA投资公司联合打造的重庆美尔投资有限公司落户重庆南坪,并建成钢运美尔全球旅游地产交易展示中心。美尔成为了国内最早涉足“分权度假”领域的旅游地产公司。

据刘经理介绍,美尔的客户以一定金额认购一份“分权度假”产品(目前最低投入79800元),可拥有认购旅游地产项目精装修物业10%的产权,同时享有长达40年的28天/年免费入住星级酒店或度假村的权益,这28天可以拆分使用,可自行选择所购买的旅游地产物业或者美尔旗下全国各地星级酒店或合作酒店免费入住,轻松享受全国休闲旅游养生度假。

当然,鉴于不同酒店、度假村的消费价格存在差异,在现实中,美尔将顾客的投资和酒店消费水平通过“积分”来兑换,1元=1积分。比如,

客户购买A物业全年对外执行均价是318元人民币;

客户得到的每年积分应为:318×28=8904分;

如果客人入住B酒店的实时协议价是188元人民币,入住C度假村的实时协议价是398元人民币;那么,客户在B酒店能够享受到的免费入住天数为:8904÷188=47.36天

客户在C度假村能够享受到的免费入住天数为:8904÷398=22.37天

也就是说,客户无论入驻哪个酒店,都是以积分为尺度,每年的积分用完即止,一共40年。

分权度假的核心是度假,而分权是保障。

“分权度假”的问题仍然存在

不过,分权度假在推广过程中仍然会遇到无法避免的问题。

虽然有《物权法》做保障,但是,共享产权的做法民众并不一定能够接受,更何况是10人共享——国内貌似没有这样的先例!如果群众接受这种做法,那么真正的问题来了:共享产权人在接受分权度假服务时若发生分歧怎么办?换言之,倘若两个共有产权人想要同时入住,怎么来协调?可能实际问题比这更具体,一份产权10人共有,可能同时有六七个人都要入住,谁可住?这个时候共有产权有什么意义呢?

美尔的方案是由他们作为经营管理方,先行预约的先入住,美尔的客户入住旗下酒店(或合作酒店)较普通客户有优先入住权。所以,买了这个地方的房产,却不一定能在这个地方住——一切需要根据美尔的协调机制来协调处理。

但倘若旅游旺季时酒店住满,又有客户想要入住时怎么办?毕竟分权度假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淡旺季的问题。这时候,美尔的协调就鞭长莫及了。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前来了解情况的客户,他们也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能够接受“产权共享”和美尔的协调。

说到头,“共享产权”实际上也是没有产权,你无法处置自己的财产。这里的产权只是一个“虚幻”的概念。

再有,40年过后,产权如何处置?现在可能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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