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千娇 倪春明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 650223)
论盗窃摩托车案件高发的原因及对策
——以云南省现山县为例
刘千娇 倪春明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 650223)
盗窃摩托车案件的犯罪特征是:犯罪人员数目多,犯罪团伙成员相对稳定、作案手法专业化、作案选择性较强、目的极其明确,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气焰很嚣张。因此,在侦破策略上,领导要高度重视,秉承“长期监控,突出重点,除患务尽”的侦破理念;并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实行权利倾斜保障;专案民警要有大公无私、忠诚责任,吃苦耐劳、英勇奉献的精神;公安机关的各个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一起作战,充分发挥科学刑事技术的优势。在防控方面,要始终保持严打盗窃摩托车犯罪的高压势态,加强治安管理与防范措施,强化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加大法律宣传的教育力度。
盗窃;摩托车;特点;措施;创新
在现代社会摩托车成为了一种深受群众喜爱、价格合适、出行方便的普及型的代步工具,这是社会经济发展至某一时期的阶段性明显特征。在经济相对落后的云南省文山州地区,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交通工具。由于摩托车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体积相对小,易于移动和销赃等特点,盗窃摩托车案件多发,也为购买黑车的市场奠定了基础。盗窃摩托车案件对车主造成了不可言说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使群众缺乏安全感,对社会的危害更是巨大的,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状况,打击和防范盗窃摩托车已成为当前公安基层工作的重要难题。本文结合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盗窃摩托车案件情况,对盗窃摩托车犯罪案件特点、案件发生原因进行分析,认为仅仅依靠惩治是不可能消除的,一定要打防结合,完善工作措施,创新管理办法,有针对性、有重点加强工作,铲除滋生犯罪的温床,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绝源断流,连根拔起,才能及时有效打击和防范盗窃摩托车犯罪,确保一方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建设。
坐落于云南省东南部的文山州的砚山县具有悠久的历史。砚山县分别与本州内的四个县和红河州的一个市、一个县相接壤。砚山县辖内有4个镇,即江那镇、平远镇、稼依镇、阿猛镇,县辖内有7个乡(其中4个民族乡)。近年来,由于县内城乡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群众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城乡市民购买使用摩托车数量不断增加。现摩托车已成为市民出行、致富的快捷交通工具。盗窃摩托车案件发案地主要集中在经济、交通相对发达的街道、集市。从县交警部门得知,截至2 O 14年12月底,常住人口约42万的砚山县,摩托车数量约10万辆,挂牌摩托车拥有量已达约10万辆,加上临近的外县乡镇摩托车进入,可以推算出砚山县人均拥有摩托车0.2辆,每平方公里拥有摩托车25.72多辆,两项指标均位居文山州最高。目前摩托车数量仍以6%左右的速度增长,推动两项指标在逐步提高。
目前盗窃摩托车犯罪日益猖獗,但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也在增大,从而使得摩托车被盗案件数量持续下降。2014年全年,全县共发生盗窃摩托车案件相比去年全年减少了约200余起;约占刑事案件发案总数的30%,相比去年全年减少约5%;破案率相比去年全年破案率上升1%。但就目前状况而言,摩托车被盗案件依旧呈高发状态,引起了社会和群众的关注,也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有效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一个顽症。
2014年的某天,砚山县城区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一个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团伙,破获盗窃摩托车案件10起。城区派出所民警晚上在幸福家园旁边巡逻,发现三名男子在一电动车旁站着,表情紧张,行为怪异,民警便下车查看,发现这三名男子身旁的电动车有撬压痕迹,该车也为当天登记的被盗摩托车,民警立即将这几名男子带到派出所展开调查讯问工作。
从这三名犯罪行为人口中得知:曾经砚山县的多起盗窃摩托车案件都是他们三人所为。他们三人多次结伙作案,且实施盗窃行为时职责分明、具体分工、密切配合,作案地一般为光线黑暗,或无人看守的地方,作案时间一般为深夜,盗窃成功后,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究,他们便将摩托车转移到作案地以外的地方进行销赃,即流窜作案。这三名犯罪行为人互为同乡,其中的李某在摩托车修理店工作过,但因为自身原因被辞退,三人在一年前达成协议,在县城里偷车卖。当天晚上天黑后,三人来到中医院门口,看到一辆崭新的电动车,保安人员也不在岗亭,三人就分工负责将该车盗窃,盗窃成功后,将车骑到幸福家园小区停放,三人在那里商量,打算把车的发动机号打磨一下,再将车以高价销往农村。在商量的过程中,被派出所民警发现了。
通过对百余起案件分析,总结盗窃摩托车案件高发的原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质利益的驱动,盗案频发
据统计,2014年砚山县的96%盗窃摩托车案件中,犯罪行为人都是以实施盗窃摩托车的行为达到获取物质与利益的目的。摩托车的原始价格一般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等等不一,盗窃后转手销售便能净赚百元至千元,且实施盗窃行为仅需一些简单的工具,盗窃手段简单,动作快,容易成功,这些特点和利益让犯罪分子眼红,不惜代价,冒着危险频繁作案。
(二)防范意识不强,措施不足,有机可乘
人防、技防措施不到位,漏洞百出。首先,一些单位以及社区实施的“专人看护、电子监控”的措施落实得不到位,安全防范只是表面形式上的,门卫制度也不能严格落实,电子监控普及率相对较低,可防性案件防范措施以及力度不到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其次,群众的防盗意识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车主随意将车停放在开放区域,认为一会就回来取车,没有做好防范措施的意识,于是不启动车的防盗装置或没有给车上锁;二是部分群众住宅区与公共场所的防盗措施不完备,负责看管的人员每到晚上就粗心大意,甚至偷懒,不理不顾。
(三)监管不力,销赃容易
基层公安部门力量不足,管理不到位,打击犯罪力度不够。乡镇派出所承担乡村道路管理者的角色,使得基层派出所民警负有连带管理责任,由于工作繁忙,也缺乏专业的交通管理知识,形成了群众常年使用不合法摩托摩托车也无人管理的现象。
销赃黑市庞大,赃车销往农村,赃车便宜,诱惑大是主要因素。砚山县农村交通便利,随着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摩托车作为致富和代步工具已普及。犯罪分子在盗得脏车后,便以大大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便宜,使得赃车销路畅通,为该犯罪行业滋生温床。
对摩托车及维修行业监管难。被盗摩托车被改头换面,技术有限,识别困难。盗窃摩托车人员实施偷盗行为成功后,为了让公安机关和车主不能识别出被盗摩托车,就将被盗摩托车送到修理行业进行特殊服务,把被盗摩托车的标志性零件进行更换或移除,对车进行改头换面的工作。赃车这样随之几经倒手也使得该车原貌不复存在,基层单位便无法确定其原始“身份”。
盗窃摩托车需要的工具简单,经济回报大。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具备特殊技能,因此作案快,逃离快。作案人员大多为团伙作案,有固定的成员。其作案前会联系好买主,然后预谋作案,目标明确,容易得手。得逞后为了躲避当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打击,犯罪行为人就及时将摩托车运往异地进行销赃。综合分析获取的资料,当前盗窃摩托车案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预谋作案特点
犯罪与时间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已为研究所证明①董士昙.被害预防在犯罪预防中的地位和作用[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行窃摩托车的时间多在凌晨4时左右,人们睡意较浓,处于深睡阶段,不易惊醒,巡防人员也比较困,警惕性较低,防范不力。案发地点一般处于无专人看管,人烟稀少,周围光线不足的区域,所以盗窃摩托车案件大多为有预谋的犯罪活动,作案时间短,逃离现场快。而且作案人一般都了解摩托车车体中各个零件的功能与作用,在偷盗前也会联系好想要买赃车的人,然后制定好逃跑计划,再寻找盗窃目标,实施盗窃。
(二)犯罪呈现团伙化、职业化特点
2014年期间,砚山县平远分局刑侦大队抓获两名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经犯罪嫌疑人供述,俩人还有其他几名同伙,他们曾一起多次实施过多起盗窃摩托车案件。在实施盗窃行为期间,他们分工明确,互相配合。据以上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后来,公安机关又将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盗窃摩托车犯罪作案所需时间短、逃离现场速度快、地域面积跨度大、改头换面后面目全非,不易被发现,销赃容易,破案难度大等特点,使得该犯罪呈现职业化、集团化的趋势,而且容易有新的人群加入,产生新的犯罪群体。
团伙作案现象突出。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究,将被盗摩托车顺利卖出,实施盗窃的行为人很少是单个,一般都是团伙作案。作案成员,职责分明,具体分工,密切配合。
连续作案犯罪。犯罪行为人一旦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就会被高额利润所引诱心生侥幸,往往连续多次的实施犯罪。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究,犯罪行为人大多在其熟悉的地方作案,想方设法逃避打击,进行流窜式作案。
(三)异地销赃,逃避打击
甲地作案、乙地销赃,流窜作案现象突出。犯罪分子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究,一般情况下都会在某地作案后,快速离开作案地,到异地卖赃车,并且速度很快。一部分犯罪分子在实施盗窃之前就与外地欲购买黑车的主人取得联系,并根据买主对车体的要求来划定价格,再去寻找摩托车,然后实施盗窃;另一些则在实施盗窃后,迅速逃离案发地,并把盗得的摩托车做一个“整容手术”,从内到外地进行改装,让车的原始特征消失,再到异地把车卖掉。甲地打击厉害就往乙地,选择的居住地点都是人员情况复杂的出租房,且是频繁更换居住地点。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曾在德厚镇抓获销赃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作案人采取在平远镇内盗窃摩托车,为了躲避公安机关打击,三人将赃车骑到文山德厚镇进行销赃,在集市销赃的过程中,被发现,并及时抓获。
鼓励人们依靠符合法律标准的经营模式和劳动方法来致富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引导内容,但是诱惑也可以使一部分群众为了经济利益而使用各种害人利己的手段,乃至为达到目的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由于摩托车的价格低廉、驾驶方便、数量多,分布广;车主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措施单一;停车场所防范不到位;防范网络不健全,防范手段单一;作案人员流动性强,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不够,恶性循环;追踪办案,追赃困难,增加了基层办案单位破案难度和办案的成本;同时大量案件的积压,使得办案民警疲于应付,一时难以侦破;盗窃摩托车案件现场证据少,证据难以提取保存,查证难,使得刑侦部门不能快速、有效地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导致盗窃摩托车案件高发,成为了当前破获盗窃摩托车案件的问题和不足。针对上述的问题以及不足,为了预防和遏制这类案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管理创新,加强防范对策。
(一)多措并举,加大打击盗窃摩托车案件力度
结合侦破盗窃摩托车案件的实际,做实基础工作工作,结合案件各个环节餐区有针对性措施,提高破案率,加大打击力度。
第一,详实记录案情,为侦查并案奠定基础。案发地点与案发时间向来比较明确,当民警在做报案登记时,应当详细询问情况,并如实登记。登记的内容为案发地点、时间、经过,发案地周围情况、车主基本信息和摩托车的相关信息。
第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破案。实施盗窃摩托车的行为所需时间短,离开现场快,卖被盗摩托车快,因此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快制快的原则,妥善处理案件。接到报案,立即响应,迅速赶往现场,针对案情快速决策,有效调整警力,采取围追堵截,迅速控制赃物。同时,快速通知犯罪嫌疑人可能到的地方的公安机关协助追缉。追缉时,刑侦部门应当调取公路摄像头的视频,以此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踪迹,方可迅速、准确抓获犯罪嫌疑人。
第三,严查赃车,以车破案。从侦查角度而言,有赃车可查是盗窃摩托车案件最有利的条件。每辆摩托车的车型、车号、发动机号出厂都具有特定性,独一无二性。不管犯罪行为人盗窃哪种摩托车,犯罪行为人盗窃摩托车后必然改装、运送、销赃,都为侦破盗窃摩托车案件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围绕被盗摩托车,加强对赃车的立体查控。一是要公可查严格控制摩托车修理行业。犯罪嫌疑人得到赃车后,大多是把车送到摩托车修理店进行摩托车“整容”,而后再将其卖掉,所以必须对摩托车修理店的特殊服务进行严格的控制。一旦发现有改装车体,或跟换、打磨车上特有标识的现象,一律严格调查。对摩托车修理改装行业,应积极发挥民间力量,掌握重要特情,确定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和去向,力争出击必胜,断其根源。二是加强路检与堵截,发现被盗摩托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某地偷车,异地卖车,流窜作案的特点,公安机关应当在职权区域范围内的交通要道或接壤区域设立卡点,以便查获被盗摩托车和犯罪嫌疑人。各个部门之间要明确目标,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在特定的时间开展路面普查摩托车活动,发现摩托车信息不符合的,发动机改变或毁坏的都要严格审查,从中寻找被窃摩托摩托车。三是购买摩托车时必须严格遵照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快速查获赃车。四是彻底铲除摩托车销赃市场,堵塞了赃车流向社会。
第四,加强并案侦查,打击团伙犯罪,扩大战果。针对盗窃摩托车案件多系团伙、连续作案等特点,追根溯源,顺藤摸瓜,严厉打击盗窃摩托车的团伙。侦办此类案件基础重在准确记录每起盗窃摩托车案件情况。侦办案件时,决不能就案办案,广泛收集异地的盗窃摩托车信息,进行分析比较,互通信息,带破案件。对已破案件,加强审讯对已抓获盗窃摩托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讯问,将其作案特点总结通报。通过并案侦查,力争达到破一案抓一伙的良好效果。
第五,建立健全辖区摩托车档案。刑事侦查部门应当与交通警察部门共同协作,对发现的可疑摩托车,着重开展调查工作。不仅要组建摩托车文字、照片、图片资料的档案,还要完善缺少的内容,并利用计算机对摩托车的档案材料实行管理与检索。利用计算机实现信息四通八达,情报共同分享,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系统在查赃车中的重要作用。交警部门和派出所要积极配合,调查辖区内摩托情况,准确掌握有证、无证摩托车的底数和车主的基本情况,对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要坚决予以查扣,杜绝上路。
第六,不断创新侦查手段,根据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进行具体分工,专项负责,力争迅速制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案件。一是掌握并运用盗窃摩托车案件的规律特点,找对破案线索,对与案件相关的关键人物进行秘密跟踪与调查,秘密控制销赃渠道,改变传统侦查模式。二是运用技术监控,以便于迅速发现违法犯罪痕迹。
(二)创新管理,有效遏制盗窃摩托车案件
西方犯罪学有句名言:“4%的被害人,聚集了40%的侵害”①张远煌.犯罪学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
对于摩托车被盗案件居高不下的现状,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治理”,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有效遏制盗窃摩托车案件发生。
第一,切实加强防范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传递基础的防范措施,并引导群众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停放摩托车时应当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或具有监控的封闭场所,并主动为摩托车安装报警装置——防盗锁。为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应当尽职尽责、合法利用权力,在繁华地段及集体住宅处建设停车场。
第二,加大社会面巡逻控制力度,适时采取蹲点守候战术。每季度、每月、甚至每周,对盗窃摩托车案件的明显特征和作案规律进行研究,根据研究结论来重新安排警力,重新设定应当重点巡查的路段,并开展秘密跟踪,设卡查询等工作。在案件频繁发生的时间内,应当在繁华街道、卫生医疗场所、群众住宅区域进行重点巡逻,并且加大力度的巡逻,巡逻时要注重对可疑摩托车盘查。
第三,适时开展反盗窃摩托车犯罪专项行动。铲除销赃市场是遏制盗窃摩托车犯罪的治本之策①黄艺昌、黄亮.铲除销赃市场是遏制盗窃摩托车犯罪的治本之策—佛山市被盗摩托车销赃流向分析[N].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犯罪分子实施盗窃成功后,一般都将摩托车卖到异县或者农村,很少会留着自用,多为倒卖获取利益。侦破盗窃摩托车案件,要跨越地域界限,使与案件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各部门之间及时得以交换,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相互沟通,做到情报互相通报。基层派出所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并借其力量,发现寻找有关被盗摩托摩托车的线索,对验证后符合实际情况的线索,应当在第一时间给予奖励。在合适的时间组织开展交流会议,交流破案经验,提高破案率。消除盗窃摩托车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努力做到破获一批案件,抓获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违法犯罪人员,追回与案件相关被盗的所有赃车。
第四,通过各种渠道介绍摩托车防盗的技巧和防盗的经验,增强车主防范意识,有效采取防盗措施。发放防盗小常识宣传手册,组织防盗讲座。传授防盗技巧和方法。例如加装了一个油路电源开关防止摩托车被盗,方法简单易行。有的车主在车的隐秘位置安装油路电源开关,人离开车时关闭油路电源。供油电路被切断后,该车若被非法启动,发动机则不能运作,这就避免了摩托车被盗。即使盗窃摩托车贼意识到该车上有供油电路开关,又由于每辆车加装开关的位置不同,短时间内不容易找到,迫使犯罪行为人可能选择放弃盗窃摩托车。
第五,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随着摩托车数目的增加,围绕人们工作、生活和娱乐活动场所建设正规停车场。规范小区的配套建设。为了避免产生新的小区建成后没有停车场的问题,应当设立一个硬性指标,房地产公司在开发新小区时必须将新建停车场规划在内。把路旁和未封闭小区的临时停车场统一规范管理,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实行24小时有专人管理。提倡和推广在停车场内隐秘的位置安装探头,不给窃贼以可乘之机。
第六,利用科技成果,加强技术防范。相关部门应支持和鼓励摩托车制造行业、制锁行业、防盗技术行业创新防盗技术,增强摩托车安全,有效降低被盗率。例如GPS定位系统既可掌控摩托车的方位,又可以远程遥控摩托车熄火。又如将摩托车VIN码标示到被盗窃后重复使用的部件上,有效防止摩托车被盗的同时,也为打击盗窃摩托车犯罪活动提供了依据。
盗窃摩托车案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影响,不少地方的公安机关也都把盗窃摩托车案件的侦破作为侦查工作中的一部分。结合近些年来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公安机关和办案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联动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完善巡逻防控制度和机制,有效将传统侦查方法与高科技手段结合,做到打击和防范两手抓两手硬,有效打击盗窃摩托车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更加和谐、更加安定,让人民的日子更加愉快,更加幸福。
(编辑 李新宝)
D631.4
A
1672—6057(2015)06-66-05
2015-10-19
刘千娇,女,文山州公安局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民警,主要从事刑侦工作。
倪春明,男,云南警官学院云南省刑事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研究方向为痕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