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龙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边疆研究所,北京 100005)
尽管学界对于王莽所杀高句丽侯驺是否是高句丽的建立者邹牟尚存在不同的认识,①关于高句丽侯驺身份的讨论一直持续到现在尚无定论,但近年的讨论有不少学者认为是高句丽政权的建立者邹牟。参见李乐营、李淑英:《中国高句丽学者与研究综述》,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年版;高福顺、苗威:《中国学者高句丽研究史》,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年版;李乐营、孙炜冉:《也谈高句丽“侯邹”的相关问题》,《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2期等。但不能否认的是高句丽侯驺被杀不仅是高句丽历史上的大事,也是两汉之际影响东北亚政治格局演变的重要事件。对于高句丽侯驺被杀至东汉王朝在东北亚地区重新建立统治秩序,学界虽然关注了其中的一些零星事件,笔者也曾经发表过数篇论文对有关问题进行探讨,②参见李大龙:《关于高句丽侯邹的几个问题》,《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5期;《关于高句丽早期历史的几个问题》,《东北史地》2006年第4期;《由解明之死看高句丽五部的形成与变迁——以桂娄部为中心》,《东北史地》2009年第3期及 《〈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等。但由于史书记载的匮乏,尚有系统梳理的必要。因此,笔者试图依据我国史书及《三国史记》的零星记载,围绕高句丽政权的发展及东汉在东北地区统治秩序的建立,对高句丽侯驺被杀至光武帝时期(12—57年)的相关记载进行分析,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较早记载高句丽侯驺被杀后高句丽乃至东北亚政治格局演变情况的是《汉书》和《后汉书》。
《汉书·王莽传》是最早记载高句丽侯驺被杀及其东北亚政治格局演变的史书,但遗憾的是所载只是大概:
初,五威将帅出,改句町王以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讽牂柯大尹周歆诈杀邯。邯弟承起兵攻杀歆。先是,莽发高句骊兵,当伐胡,不欲行,郡强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寇。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高句骊侯驺。严尤奏言:“貉人犯法,不从驺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余之属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余、秽貉复起,此大忧也。”莽不尉安,秽貉遂反,诏尤击之。尤诱高句骊侯驺至而斩焉,传首长安。莽大说,下书曰:“乃者,命遣猛将,共行天罚,诛灭虏知,分为十二部,或断其右臂,或斩其左腋,或溃其胸腹,或䌷其两胁。今年刑在东方,诛貉之部先纵焉。捕斩虏驺,平定东域,虏知殄灭,在于漏刻。此乃天地群神社稷宗庙佑助之福,公卿大夫士民同心将率虓虎之力也。予甚嘉之。其更名高句骊为下句骊,布告天下,令咸知焉。”于是貉人愈犯边,东北与西南夷皆乱云。①本文所引《汉书》《后汉书》《三国志》《资治通鉴》等均是中华书局标点本,恕不一一注明。
对于此记载,学者们尽管对高句丽侯驺的身份存在不同认识,但对杀人事件本身则基本认同。或许是过于关注高句丽侯驺的身份,对于事件发生后东北地区政治格局的演变情况则学界少有讨论。笔者在对王莽“改王为侯”民族政策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已经发现《汉书》的作者对王莽的政策评价存在不公的问题,②参见李大龙:《试论王莽的民族政策》,《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因此上述“貉人愈犯边,东北与西南夷皆乱”的概述在很大成分上是作者班固对王莽篡位情绪化的描写,有故意抹黑王莽的嫌疑。不过,所谓“貉人”应该包括了高句丽政权在内,但“貉人”具体如何“愈犯边”则没有具体的阐述。
《后汉书》专列《东夷传》,其中对这一阶段高句丽政权的发展情况有如下简要记述:
王莽初,发句骊兵以伐匈奴,其人不欲行,强迫遣之,皆亡出塞为寇盗。辽西大尹田谭追击,战死。莽令其将严尤击之,诱句骊侯驺入塞,斩之,传首长安。莽大说,更名高句骊王为下句骊侯,于是貊人寇边愈甚。建武八年,高句骊遣使朝贡,光武复其王号。二十三年冬,句骊蚕支落大加戴升等万余口诣乐浪内属。二十五年春,句骊寇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而辽东太守祭肜以恩信招之,皆复款塞。
由内容看,《后汉书》的上述记载在继承《汉书》上述记载的基础上略有拓展,虽然没有记载高句丽侯驺被杀后高句丽政权的详细情况,但记述了建武八年(32)高句丽政权遣使朝贡东汉王朝,光武帝封其为高句丽王;建武二十三年(47)句骊蚕支落大加戴升等率众诣乐浪内属;建武二十五年(49)高句丽寇扰边郡,为辽东太守祭肜招降等几件大事。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后汉书·东夷传》在高句丽政权之外也记载了这一时期其他政权的情况,和东汉王朝及高句丽政权有关的主要有如下记载:
(1)夫余国,在玄菟北千里。南与高句骊,东与挹娄,西与鲜卑接,北有弱水。地方二千里,本濊地也……用玉匣,汉朝常豫以玉匣付玄菟郡,王死则迎取以葬焉。……建武中,东夷诸国皆来献见。二十五年,夫余王遣使奉贡,光武厚答报之,于是使命岁通。
(2)东沃沮在高句骊盖马大山之东,东滨大海,北与挹娄、夫余,南与濊貊接。……武帝灭朝鲜,以沃沮地为玄菟郡。后为夷貊所侵,徙郡于高句骊西北,更以沃沮为县,属乐浪东部都尉。至光武罢都尉官,后皆以封其渠帅,为沃沮侯。其土迫小,介于大国之间,遂臣属句骊。
(3)濊北与高句骊、沃沮,南与辰韩接,东穷大海,西至乐浪。濊及沃沮、句骊,本皆朝鲜之地也。……建武六年,省都尉官,遂弃领东地,悉封其渠帅为县侯,皆岁时朝贺。
(4)弁韩……建武二十年,韩人廉斯人苏马諟等诣乐浪贡献。光武封苏马諟为汉廉斯邑君,使属乐浪郡,四时朝谒。
除此之外,《后汉书》的其他纪传也有关于这一时期高句丽和东汉王朝在东北地区建立统治秩序的零星记载。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在建武六年六月条下记载:“初,乐浪人王调据郡不服。秋,遣乐浪太守王遵击之,郡吏杀调降。”
《后汉书·祭肜传》载:“帝以肜为能,建武十七年,拜辽东太守。至则励兵马,广斥候。肜有勇力,能贯三百斤弓。虏每犯塞,常为士卒[前]锋,数破走之。二十一年秋,鲜卑万余骑寇辽东,肜率数千人迎击之,自被甲陷陈,虏大奔,投水死者过半,遂穷追出塞,虏急,皆弃兵祼身散走,斩首三千余级,获马数千匹。自是后鲜卑震怖,畏肜不敢复窥塞。肜以三虏连和,卒为边害,二十五年,乃使招呼鲜卑,示以财利。其大都护偏何遣使奉献,愿得归化,肜慰纳赏赐,稍复亲附。其异种满离、高句骊之属,遂骆驿款塞,上貂裘好马,帝辄倍其赏赐。其后偏何邑落诸豪并归义,愿自效。……肜之威声,畅于北方,西自武威,东尽玄菟及乐浪,胡夷皆来内附,野无风尘。乃悉罢缘边屯兵。”
《后汉书·循吏传》载:“更始败,土人王调杀郡守刘宪,自称大将军、乐浪太守。建武六年,光武遣太守王遵将兵击之。至辽东,闳与郡决曹史杨邑等共杀调迎遵,皆封为列侯,闳独让爵。帝奇而徵之,道病卒。”
其他史书虽然也有对这一时期东汉王朝统治秩序建立与高句丽政权情况的记载,但多没有超出《后汉书》所记载的上述内容。
和我国史书相比,《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由于是专门记述高句丽政权历史的史书,因此记载的内容相对较多,有关这一时期高句丽的情况记载主要集中在卷第十三至第十五,依据内容可以分为三类:高句丽内部事务、对外扩张和与东汉王朝的关系。为方便讨论,下面将有关内容编年简介于下。
《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对这一时期高句丽内部事务的记载庞杂且多简略,内容涉及王位继承、高句丽王及王子的活动、官员的任免、自然灾害等,主要有:琉璃明王三十二年(13)“立王子无恤为太子,委以军国之事”。三十七年(18)“四月,王子如津溺水……秋七月,王幸豆谷。十月,薨于豆谷离宫,葬于豆谷东原”。大武神王元年(18)“无恤,琉璃王第三子……至是即位”。二年(19)“春三月,立东明王庙”。八年(25)“二月,拜乙豆智为右辅,委以军国之事”。“十二年春正月,乙豆智为左辅,松屋句为右辅。”“十三年秋七月,买沟谷人尚须与其弟尉须及堂弟于刀等来投。”十五年(32)“春三月,黜大臣仇都、逸苟、焚求等三人为庶人。此三人为沸流部长,资贪鄙,夺人妻妾、牛马、财贷,恣其所欲,有不与者即鞭之,人皆忿怨。王闻之,欲杀之,以东明旧臣,不忍致极法,黜退而已。遂使南部使者邹敩素代为部长。敩素既上任,别作大室以处。以仇都等罪人,不令升堂。仇都等诣前告曰:‘吾侪小人,故犯王法,不胜愧悔。愿公赦过,以令自新,则死无恨矣。’素引上之,共坐,曰:‘人不能无过,过而能改,则善莫大焉。’乃与之为友。仇都等感愧,不复为恶”;十一月“好童,王之次妃曷思王孙女所生也。……元妃恐夺嫡为太子,乃谗于王曰:‘好童不以礼待妾,殆欲乱乎!’王曰:‘“若以他儿,憎疾乎!’妃知王不信,恐祸将及,乃涕泣而告曰:‘请大王密候,若无此事,妾自伏罪。’于是大王不能不疑,将罪之。或谓好童曰:‘子何不自释乎?’答曰:‘我若释之,是显母之恶,贻王之忧,可谓孝乎?’乃伏剑而死”;十二月“立王子解忧为太子”。二十七年(44)“冬十月,王薨……太子幼少不克即政”,王弟解色朱即位为闵中王。48年,闵中王死,解忧即位为王,“为人暴戾不仁,不恤国事,百姓怨之……十月,王立子翊为王太子”。慕本王六年(53)“冬十一月,杜鲁弑其君。杜鲁,慕本人,侍王左右,虑其见杀,乃哭。”“慕本王薨,太子不肖,不足以主社稷,国人迎宫继立。王生而开目能视,幼而岐嶷。以年七岁,太后垂帘听政。”此外还有对自然灾害的记载,因为和本文的讨论无关,故没有罗列。
高句丽政权和东汉王朝的关系在这一时期主要是建立的问题,但东汉之前东北地区也存在着一些郡县残余势力,因为属于中央王朝统治体系的遗存,故也归于此类。主要有:琉璃明王三十一年(12),“尤诱我将延丕斩之,传首京师,莽悦之,更名吾王为下句丽侯,布告天下,令咸知焉。于是,寇汉边地愈甚。”三十三年八月,“进兵袭取汉高句丽县”。大武神王十一年(28)秋七月,“汉辽东太守将兵来伐。王会群臣,问战守之计。右辅松屋句曰:‘臣闻恃德者昌,恃力者亡。今中国荒俭,盗贼蜂起,而兵出无名。此非君臣定策,必是边将规利,擅侵吾邦。逆天违人,师必无功。凭险出奇,破之必矣。’左辅乙豆智曰:‘小敌之强,大敌之禽也。臣度大王之兵,孰与汉兵之多?可以谋伐,不可力胜。’王曰:‘谋伐若何?’对曰:‘今汉兵远斗,其锋不可当也。大王闭城自固,待其师老,出而击之,可也。’王然之。入尉那岩城,固守数旬,汉兵围不解。王以力尽兵疲,谓豆智曰:‘势不能守,为之奈何?’豆智曰‘汉人谓我岩石之地,无水泉,是以长围,以待吾人之困。宜取池中鲤鱼,包以水草,兼旨酒若干,致犒汉军。’王从之,贻书曰:‘寡人愚昧,获罪于上国,致令将军帅百万之军暴露弊境,无以将厚意,辄用薄物致供于左右。’于是,汉将谓城内有水,不可猝拔,乃报曰:‘我皇帝不以臣驽,下令出师,问大王之罪。及境逾旬,未得要领。今闻来旨,言顺且恭,敢不借口以报皇帝!’遂引退。”十五年(32)十二月,“遣使入汉朝贡,光虎帝复其王号,是立武八年也”。二十年(37),“王袭乐浪,灭之”。二十七年(44)“秋九月,汉光武帝遣兵渡海,伐乐浪,取其地为郡县。萨水已南属汉”。闵中王四年(47)“冬十月,蚕支落部大加戴升等一万余家,诣乐浪投汉”。慕本王二年(49),“春,遣将袭汉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而辽东太守祭彤以恩信待之,乃复和亲。”大祖大王三年(55),“春二月,筑辽西十城,以备汉兵。”①本文所引《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的记载,均引自金富轼撰、孙文范等校勘《三国史记》,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恕不一一注明。
有关高句丽政权对外扩张的内容是相对较多,主要有:琉璃明王三十二年(13),夫余人来袭,王子无恤领兵防御,“扶余军大败,弃马登山,无恤纵兵尽杀之 ”。三十三年“秋八月,王命乌伊、摩离领兵二万,西伐梁貊,灭其国”。 大武神王四年(21),“冬十二月,王出师伐扶余”。五年(22)七月“扶余王从弟……与万余人来投,王封为王,安置掾那部,以其背有络文,赐姓络氏”。九年(26)“冬十月,王亲征盖马国,杀其王,慰安百姓,毋虏掠,但以其地为郡县。十二月,句茶国王闻盖马灭,惧害及己,举国来降。由是拓地浸广。”十五年(32)四月“王子好童游于沃沮,乐浪王崔理出行,因见之。问曰:‘观君颜色,非常人,其非北国神王之子乎?’遂同归,以女妻之。后好童还国,潜遣人告崔氏女曰:‘若能入而国武库,割破鼓角,则我以礼迎,不然则否。’先是,乐浪有鼓角,若有敌兵则自鸣,故令破之。于是,崔女将利刀,潜入库中,割鼓面、角口,以报好童。好童劝王袭乐浪。崔理以鼓角不鸣,不备。我兵掩至城下,然后知鼓角皆破,遂杀女子,出降”。大祖大王四年(56)“秋七月,伐东沃沮,取其土地为城邑,拓境东至沧海,南至萨水”。
由上述不难看出,《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虽然是专门记述高句丽政权历史的史书,但对这一时期高句丽政权的发展及其与周边政权关系的记述也只是一个大概,且混杂有很多神话传说性质的记事。《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的有些记载不见于我国史书,似乎可以弥补我国史书记载的不足,但有些记述则与我国史书的记载存在一定差异,如何认识这些差异也考验着研究者的分辨能力,因此在增加资料的同时,也为我们梳理这一时期高句丽政权发展的历史及东汉王朝统治体系的构建过程增加了一定难度。
应该说,依据上述介绍的现有资料,难以满足我们系统梳理这一时期高句丽政权发展与东汉王朝统治秩序建构过程的需要,但是笔者认为依然可以梳理出一个粗线条的基本脉络。
主要是中央王朝势力的缺失,而非高句丽侯驺被杀
如前所述,关于高句丽侯驺是否是高句丽政权的建立者邹牟,学届存在认识分歧,分歧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的记载和我国史书存在明显差异。笔者认为高句丽侯驺即是高句丽的建立者邹牟,理由已经专文阐述过,②参见李大龙:《关于高句丽侯邹的几个问题》,《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5期。在此无需赘言。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汉书》作者班固“貉人愈犯边”的记述并不能如实反映高句丽侯驺被杀后东北地区的情况。也就是说,高句丽侯驺的被杀并不是导致这一时期东北地区政治格局演变的主要原因,导致这一时期东北地区政治格局发生重大演变的主导因素即如上引《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所载高句丽右辅松屋句所言:“今中国荒俭,盗贼蜂起。”对于这一点,我们需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众所周知,西汉王朝后期,王莽虽然顺利取得了西汉王朝的皇帝宝座,但其不久就陷入了风起云涌的武力反抗的浪潮之中,而经济改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失败更加剧了这种反抗。始建国元年(9)王莽登上皇帝位不久徐乡侯刘快即举兵反对,其后武力反抗活动持续不断,最终酿成了南有绿林、北有赤眉的两大反对势力的形成,而王莽新朝在地皇四年(23)随着都城被攻破、王莽的被杀也最终瓦解了。③参见《汉书》卷99《王莽传》。在反对王莽的武力抗争中,更始皇帝刘玄异军突起,虽然未能实现汉室的复兴,但其后的刘秀则建立了东汉王朝,让“天下”重新回归刘氏,由此实现“中国”的又一次“大一统”成为了东汉初期的奋斗目标。刘秀建立东汉王朝之后,并没有在边疆地区推行积极的治理政策,面对西域各国纷纷遣使请求派遣西域都护的行为,其答复则是:“如诸国力不从心,东西南北自在也。”④《后汉书》卷 88《西域传》。由此不难看出刘秀的边疆政策与西汉时期明显不同,是消极的。⑤参见李大龙:《汉代中国边疆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王莽诱杀高句丽侯驺是其“改王为侯”政策的延续,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但由于改革的失败招致了更多反抗,其自身尚且难保,如何有雄厚的国力支撑其北疆政策的实施。况且,很快中原地区即陷入混乱之中,强有力的中央王朝的缺失,不仅导致了中原地区的内乱,也是东北地区政治格局演变的主导性因素。
制酸一系列烟气进入2#转化器烟道入口有两个弯头,气体流经弯头,由于气流惯性,管道外侧气流量大,内测气流量小,导致气体偏流。气量大的地方温度低,气量小的地方温度高从而导致同一层转化器内部不同位置存在较大的温差,产生热应力,使转化器发生形变。焊缝处形变拉力偏大,导致焊缝拉裂漏烟气,增加检修费用的同时也影响了工作环境[4]。
高句丽侯驺被杀后,班固虽然称“貉人愈犯边,东北与西南夷皆乱”,但高句丽政权由上述记载分析最初在其中似乎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而被“汉辽东太守”围困在尉那岩城“固守数旬”的经历也说明了当时的高句丽王可以调动的兵力不是很多,势力有限。同时关于“汉辽东太守来伐”的记事,从时间上看此处的“汉辽东太守”似乎是指东汉王朝的辽东太守,而且由汉将既言“我皇帝”判断“皇帝”应该是指东汉王朝开国皇帝刘秀,但综合分析上述记载,东汉王朝主动经营东北边疆是始于建武六年(30),而建立起有效的统治秩序则应该是在祭肜出任辽东太守之后。这为我们如何理解《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关于“汉辽东太守”进攻高句丽政权的记载很有帮助。另外从该“汉辽东太守”“报曰”的用词和态度上看,都是很难理解的。笔者更倾向于认同《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所载右辅松屋句的分析:“此非君臣定策,必是边将规利,擅侵吾邦。”也就是说,此“汉辽东太守”对高句丽政权采取的进攻行动并不是受东汉王朝最高统治者的派遣,而是自发的行为。理由是,《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对“汉辽东太守”回复的记载存在问题,既然是奉皇帝诏令征讨高句丽政权,在未取得战果的情况下何来“问大王之罪”“今闻来旨,言顺且恭,敢不借口以报皇帝”等很卑微的语态?如果此记载没有有意夸张的成分,那么该“汉辽东太守”的态度只能说明其底气不足。换言之,即该太守的行动很可能并没有得到东汉王朝最高统治者的允许。此记事仅见于《三国史记》,难以判断此记事的真伪,不过如果确有其事的话,那么该“汉辽东太守”是西汉王朝遗存下来的辽东太守的可能性较大。①参见李大龙:《〈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76—79页。因此,在王莽诱杀高句丽侯驺之后,尽管如上引《汉书·王莽传》的记载中有王莽也扬言“今年刑在东方,诛貉之部先纵焉”,但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说明王莽新朝、东汉王朝等中央王朝继续对高句丽政权采取了武力征伐行动,这无疑为高句丽政权在高句丽侯驺被杀后恢复势力提供了机会。
从上引大武神王二年 (19)“春三月,立东明王庙”的记载看,高句丽侯驺是建立者邹牟的可能性也更大,因为按照《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对高句丽政权建立者邹牟的记载,该人也被记载为“东明圣王”,公元前19年“秋九月,王升遐”,死后近40年后才想起为其立庙且未说明理由,略显突兀。如果将高句丽侯驺认定为邹牟的话,那么其被杀事件给高句丽政权发展带来的影响还是巨大的,其都城由纥升骨城迁往国内城即是主要表现之一。②参见李大龙:《黄龙与高句丽早期历史——以〈好太王碑〉所载邹牟、儒留王事迹为中心》,《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而即便是如《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所记载的高句丽侯驺是“我将延丕”,那么这种影响也是存在的,扶余人的来侵与高句丽王位的频繁更替③按照《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的记载,琉璃明王三十一年“延丕”被杀,翌年“扶余人来侵”,三十七年王死;无恤在位虽然27年,但即位时年仅11岁;闵中王在位5年;慕本王在位6年;大祖大王则7岁即位,在位94年之久。可以作为招致外敌入侵和影响高句丽内部不稳的证据。不过,尽管存在着一些负面影响,但中央王朝势力的缺失还是让高句丽政权的发展获得了十分有利的机会,即如上引《后汉书》“至光武罢都尉官,后皆以封其渠帅,为沃沮侯。其土迫小,介于大国之闲,遂臣属句骊”即是例证,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获取弱小势力的依附,而上引 《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所载高句丽对周围政权的兼并及对乐浪郡、高句丽县的进攻也说明了高句丽政权依然存在着发展的趋势。
从《后汉书》《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等史书的上述记载看,虽然中央势力弱化乃至缺失了,但当时的东北地区尤其是高句丽政权的周围还是存在着“汉辽东太守”“高句丽县”、乐浪王崔理、夫余、东沃沮、濊等诸多西汉王朝残余的地方势力、边疆政权乃至族群势力。从构成分析,这些势力可以很容易地分为郡县残余势力和东北地区族群势力两大类,而从记载推断,除“汉辽东太守”、夫余国一度对高句丽政权形成威胁之外,其他势力并不是高句丽政权的对手,而乐浪王崔理虽然称为“乐浪王”,但可以肯定的是所谓“乐浪王崔理”并不是在割据乐浪郡基础上形成的政权,也应该是属于东北地区的族群势力。理由如下:其一,如果“乐浪王崔理”已经实现了在乐浪郡地区的割据,那么在高句丽政权灭亡乐浪王崔理之后,不应该再有大武神王二十年(37)高句丽“袭乐浪,灭之”事情的发生,因为一个政权不可能被灭亡两次。其二,高句丽王子好童灭亡乐浪王崔理也只是一城之破的结果,除此之外再没有乐浪王崔理拥有其他附属势力的记载,如果乐浪王崔理已经实现对乐浪郡的割据,那么以一般常理推知乐浪王崔理势力不会因为所居之城被攻占而如此快地瓦解。其三,建武六年(30)前实现对乐浪郡割据的是王调而非崔理。对此,下面在东汉王朝统治秩序的构建过程中还要具体阐述。其四,从《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的记载看,乐浪王崔理和高句丽王子好童相见于沃沮,则乐浪王崔理政权如果存在的话,那么该政权位于沃沮地区,也即单单大岭之东的可能性较大。如前所述,东汉王朝在建武六年(30)放弃了对岭东七县的管辖,而该地在西汉时期先后是玄菟郡、乐浪郡的辖地,后期则是乐浪东部都尉的辖区,乐浪王崔理在东汉放弃岭东之后出现是可能的,借用乐浪之名也是可能的。对此,刘子敏先生曾经做过详细探讨,认为“‘崔理的乐浪国’应是在西汉末东汉初由汉乐浪东部都尉崔理在‘岭东七县’地区建立的割据政权”。①刘子敏:《“崔氏乐浪”考辨》,《北方文物》2001年第2期。应该说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乐浪王崔理的势力虽然得到了高句丽政权的重视,但由上述记载对抗的结果看,依然不是高句丽政权的对手。
正因为周围没有可以抗衡的势力,高句丽政权的发展在这一时期虽然不是很快,但也不断实现着对周围各种势力的兼并,上引《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对高句丽政权的对外扩张及其与东汉王朝的关系的记载也充分体现了高句丽政权缓慢发展的状况。势力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高句丽政权也并不具备侵扰五个郡且长途奔袭东汉太原的能力。对于《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所载慕本王二年(49)“春,遣将袭汉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而辽东太守祭彤以恩信待之,乃复和亲。”该记载存在明显的问题,它应该是一条错误的记事,不能因为此记载的存在而将高句丽政权当时的势力、疆域想当然的扩大。理由如下:其一,高句丽军队寇扰的范围不可能涉及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如此辽阔的区域。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均是东汉王朝设置的边郡,其中右北平的郡治位于今天河北省丰润县城附近;渔阳的郡治在今北京市密云县城西南;上谷的郡治在今河北省怀来东南;太原的郡治在今山西省太原市南。四郡的分布基本上是沿后来的长城由东向西展开,范围涵盖了今河北省、北京市、山西省的北部。从史书的记载看,在建武年间分布在这一区域外围的民族主要是乌桓、鲜卑、匈奴,高句丽政权的分布区域与四郡之中最东的右北平郡之间还分布着辽东、辽西、玄菟、乐浪四郡,即便是不考虑玄菟、乐浪二郡的话,还有辽东和辽西二郡。也就是说,高句丽政权的军队寇扰右北平郡需要越过辽东、辽西二郡的防御,至于向最西的太原郡发动进攻则需要越过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上谷、代郡、雁门等7郡的防区,如此远距离、大范围的寇扰就是对于最盛时期的高句丽政权而言也是难以想象的,很有痴人说梦的感觉。其二,不仅是在东汉初期,就是在整个两汉时期,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四郡辖区面临的威胁也不是来自于高句丽政权,而是来自于匈奴、乌桓和鲜卑三个民族。《后汉书·祭肜传》有“三虏连和,卒为边害二十五年”的记载,已经明确表明辖区靠近高句丽政权的辽东郡在建武年间面临的威胁主要是来自于匈奴、乌桓和鲜卑,高句丽政权对辽东郡辖区的威胁是不值一提的,远不能与匈奴、乌桓、鲜卑相比。高句丽政权对毗邻的辽东郡的寇扰都没有引起郡太守祭肜的关注,其又有何能力越过数郡去进攻郡治位于今山西省太原市附近的太原郡?显见这一记载并不可信。其三,该记载源出《后汉书·东夷列传·高句丽》:建武“二十五年春,句骊寇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而辽东太守祭肜以恩信招之,皆复款塞。”二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北平”与“右北平”、“祭彤”与“祭肜”、“乃复和亲”与“皆复款塞”三处。《后汉书·光武帝纪下》也有类似的记载:建武“二十五年春正月,辽东徼外貊人寇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辽东太守祭彤招降之。”由此记载看,该记事的主体是“辽东徼外貊人”,即泛称东北地区的各民族,而非专指“句骊”,因为句骊只是貊人中的一部分。《后汉书·东夷列传·高句丽》将“辽东徼外貊人”替换为“句骊”,使这一记事的行为主体由“辽东徼外貊人”这一泛指具体到了“句骊”。也就是说,同属于一件事情,《后汉书》的不同纪、传记载是不同的,但考虑到《后汉书》有时也采用“句骊蛮夷”之类的泛称来指称东北南部地区的边疆民族,那么这一变动还没有使记载本身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金富轼不仅不加考证地将此记事纳入《高句丽本纪》之中,使一个以多民族为行为主体的记事成为了高句丽政权这一个民族的行为,改变了记事的原有性质,而且为了提升高句丽政权的形象,在记载中又增加了“遣将袭汉”,改“皆复款塞”为“乃复和亲”,有意夸大了高句丽政权的实力。①参见李大龙:《〈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史料价值辨析——以高句丽和中原王朝关系的记载为中心》,《东北史地》2008年第2期。上引《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所载大祖大王三年(55),“春二月,筑辽西十城,以备汉兵”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从史书的记载看,刘秀在公元25年建立东汉王朝之后并没有马上在东北地区建立统治秩序,而“汉辽东太守”及王调占据乐浪郡“自称大将军、乐浪太守”的出现,说明西汉乃至王莽新朝时期的残余地方郡县势力也并没有及时向刘秀臣服。《资治通鉴》卷41建武四年条记载了东汉兴兵东北的情况:“五月,上幸元氏;幸巳,幸卢奴,将亲征鼓宠。伏湛谏曰:‘今兖、豫、青、冀,中国之都,而寇贼从横,未及从化。渔阳边外荒耗,岂足先图!陛下舍近务远,弃易求难,诚臣之所惑也!’上乃还。帝遣建议大将军朱祜、建威大将军耿弇、征虏将军祭遵、骁骑将军刘喜讨张丰于涿郡。祭遵先至,急攻丰;禽之。”
建武六年乐浪太守王遵虽然实现了对乐浪郡的占领,但如前所引有东汉王朝在建武六年(30)省罢边郡都尉,放弃岭东七县的记载,所以并不包括岭东各县。《三国志·东夷传·东沃沮》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汉光武六年,省边郡,都尉由此罢。其后皆以其县中渠帅为县侯,不耐、华丽、沃沮诸县皆为侯国。夷狄更相攻伐,唯不耐濊侯至今犹置功曹、主薄诸曹,皆濊民作之。沃沮诸邑落渠帅,皆自称三老,则故县国之制也。国小,迫于大国之间,遂臣属句丽。句丽复置其中大人为使者,使相主领,又使大加统责其租税,貊布、鱼、盐、海中食物,千里担负致之,又送其美女以为婢妾,遇之如奴仆。”这些记载为其后出现的一些史书沿用,但是从《三国志·东夷传·东沃沮》的记载看,所谓“其后皆以其县中渠帅为县侯,不耐、华丽、沃沮诸县皆为侯国”,表明岭东七县的放弃和“省边郡都尉”并不是同时进行的。不过,《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在建武六年六月条下记载:“初,乐浪人王调据郡不服。秋,遣乐浪太守王遵击之,郡吏杀调降。”该记载表明,最晚在建武六年(30)东汉王朝已经在乐浪地区建立起了统治秩序,上述建武六年省罢岭东七县的记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东汉虽然在建武六年(30)遣乐浪太守王遵征讨王调,并在八年通过册封高句丽王而与高句丽政权建立起了政治隶属关系,但似乎并没有确立起在辽东等地的有效统治体系,有效统治体系的建立是在建武十七年(41)之后。该年,东汉王朝委任祭肜为辽东太守,《后汉书·祭肜传》载:“帝以肜为能,建武十七年,拜辽东太守。至则励兵马,广斥候。肜有勇力,能贯三百斤弓。虏每犯塞,常为士卒锋,数破走之。”祭肜自建武十七年(41)出任辽东太守至永平十二年(69)卸任,用了近30年的时间,苦心经营,对周边各民族政权或征讨,如建武二十一年(45),鲜卑寇辽东,祭肜领数千人迎击,大破鲜卑,“鲜卑震怖,畏肜不敢复阚塞”;或招降,如二十五年(49)祭肜遣使至鲜卑,“示以财利”,鲜卑大都护偏何“愿得归化,肜慰纳赏赐,稍复亲汉”,又招降乌桓数部。对于高句丽政权,“祭肜以恩信招之,皆复款塞”。①《后汉书》卷85《东夷列传·高句丽》。《后汉书》载“西自武威,东尽玄菟及乐浪,胡夷皆来内附,野无风尘”,而东汉王朝乃得以“悉罢缘边屯兵”②《后汉书》卷 20《祭肜传》。,这是对祭肜经营东北边疆业绩的高度肯定。
综合分析这些记载,不难发现东汉王朝主动经营东北边疆是始于建武六年(30),而建立起有效的统治秩序则应该是在祭肜出任辽东太守之后,而且统治秩序的建立是在放弃直接统治岭东各县的基础上,以乐浪、辽东二郡为基点构建的。
通过上述对史书记载的罗列与分析,笔者想利用金富轼在《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最后“论曰”中的一句话引出对全文的总结。金富轼“论曰”:“高句丽自秦汉之后,介在中国东北隅,其北邻皆天子有司,乱世则英雄特起,潜窃名位者也。可谓居多惧之地,而无谦巽之意。侵其封埸以雠之,入其郡县以居之,是故兵连祸结,略无宁岁。及其东迁,值隋唐之一统而犹拒诏命以不顺。囚王人于土室,其顽然不畏如此。故屡致问罪之师,虽或有时设奇以陷大军,而终于王降国灭而后止。”这段议论不仅对于我们认识高句丽的整个历史有很大帮助,对我们认识高句丽侯驺被杀之后至光武帝时期高句丽的发展也很有启发。
金富轼的“论曰”可谓是点睛之论,所谓“乱世则英雄特起,潜窃名位者也”即是对两汉之际东亚乃至东北亚地区政治格局演变的真实写照。王莽诱杀高句丽侯驺后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限制高句丽政权发展的能力,而其后的东汉王朝放弃岭东七县和恢复高句丽王王位更是为高句丽政权的发展提供了便利,而这是高句丽政权得以“介在中国东北隅”长达7个世纪之久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