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入馆权利问题谈读者的平等利用权

2015-02-13 13:36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图书馆建设 2015年6期
关键词:乞丐杭州权利

钱 锦(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广东 广州 510006)

从入馆权利问题谈读者的平等利用权

钱锦(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广东 广州 510006)

杭州图书馆乞丐入馆和郑州图书馆青少年禁入是关于读者入馆权利问题的两个典型案例,从读者、图书馆、社会这三个角度对两者进行对比分析能够得出提升读者权利意识的三种途径:完善相应立法和制度建设、提高图书馆的平等服务意识以及提升读者和潜在读者的权利意识。

图书馆平等利用权读者权利

读者权利是图书馆权利的重要内容,读者入馆权利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着读者是否可以平等地利用图书馆。随着杭州图书馆多次进入公众视线,且关注的焦点在入馆权利方面,不得不引发图书馆人对读者入馆权利问题的思考。笔者将杭州图书馆微博事件与郑州图书馆事件进行对比分析,对读者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问题进行探讨。

1 案例介绍

1.1杭州图书馆乞丐可入馆

2011 年1 月 18 日,网友“贺阑泰”发布一条新浪微博:“杭州图书馆对所有的读者免费开放,因此也有了乞丐和拾荒者进门阅览。图书馆对他们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有读者无法接受,于是找到褚树青馆长,说允许乞丐和拾荒者进图书馆,是对其他读者的不尊重。褚树青回答这位读者说: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离开。这馆长正派!”[1]两天时间,该微博被转发1.6万次,网友纷纷被杭州图书馆的这一行为所感动,将其称为“史上最温暖图书馆”,称馆长褚树青是“最感人馆长”, 杭州图书馆此次的火爆围观被称为杭州图书馆微博事件。也正是因为这次事件,杭州图书馆这种零门槛的开放行为才为普通大众所知。

其实,早在2003年杭州图书馆就开始实行零门槛开放,在全国同行中率先推出免证阅览制度,并一直为零门槛的目标而努力。2006年6月1日,在杭州图书馆的倡导下,杭州市及其所属7个县市的15家公共图书馆联合签署并实行《杭州地区公共图书馆服务公约》,体现出一种“公共、免费、无障碍”的精神[2]。杭州图书馆自实行免费服务和开放服务以来,常有乞丐、拾荒者和农民工进馆阅读,引起不少投诉。针对这一问题,褚馆长在2008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上寻求对策,同时也将杭州图书馆“公共、免费、无障碍”的服务精神在图书馆界进行宣传[3]。同年,杭州图书馆新馆开放,增设低幼部,推出取消借书证、押金等举措,取消了限制读者的所有门槛,实现了面向所有年龄段读者的零门槛服务[4]。文汇报记者万润龙最早对杭州图书馆为乞丐和拾荒者开放的事情进行报道[5],但影响不大。2011年杭州图书馆微博事件发生后,杭州图书馆才成为热门话题,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如凤凰网、人民网“强国论坛”、新浪新闻、网易新闻、搜狐新闻、雅虎资讯、中央广播网、新华网、新民网、千龙网、腾讯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等网络媒体,电视媒体也给予关注,央视曾邀请褚树青馆长,对其进行采访,在采访过程中,褚馆长向媒体澄清当时他说的原话“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换个区域”[6],虽不如网友微博所述的犀利,但是同样反映了褚馆长维护读者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总之,2011年是杭州图书馆备受关注的一年。2013年,一篇《杭州图书馆10年不拒乞丐 尊重,就是一种美》的报道,充分肯定了杭州图书馆十年来的努力[7],让多年前的争议销声匿迹。2014年11月,杭州图书馆又重回公众视野,一篇名为《图书馆和流浪汉都让人心暖暖的》(后改名为《杭州图书馆向流浪者开放 称无权让任何读者离开》)的文章在网上迅速流传开来,图文并茂地展现了杭州图书馆部分流浪者阅读的现象[8],其再次获得关注。这也是杭州图书馆允许乞丐入馆事件发展的整个过程。

1.2郑州图书馆青少年禁入

2013年8月12日,河南《大河报》刊登了一篇名为《郑州图书馆新馆被孩子闹怕了 今起不足14岁不接待》的报道,一时间引发人们广泛关注。报道称:2013年8月8日,郑东新区的郑州图书馆新馆开始试运行,可几天来不断有读者反映,原本安静的图书馆时常被孩子们骚扰,于是该馆出台一项规定,“为给读者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阅读环境,自8月12日起,14岁以下儿童请勿进入阅览区,请家长看管好您的孩子” 。图书馆认为这是无奈之举,且目前新馆处于试运行阶段,开放的主要是成人阅览区,儿童阅览区还没有装修完毕,等到新馆正式开放再接待14岁以下读者[9]。

此事经《大河报》报道后,其他媒体纷纷进行关注,同一天,中国新闻网、新浪网、搜狐教育、腾讯网、人民网、网易财经等网站都对此进行了相关报道或转发。大河网再次发文《郑州图书馆称不足14岁禁入属无奈 呼吁快开少儿区》,继续给予关注。红网记者孙明率先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图书馆不拒“熊孩子”才让人感受到包容》一文中,他认为郑州图书馆这种行为有失公允,理由有三:图书馆的性质和责任决定其应为所有人免费开放;禁止14岁以下读者进入图书馆,太过“一刀切”;图书馆有鼓励儿童阅读、接待儿童的责任[10]。该文随后被南方都市报、新浪网、凤凰网、人民网·重庆视窗、中国经济网等网站转发。

2013年8月15日,郑州图书馆新馆表示,14岁不是硬指标,只要孩子不吵闹,图书馆还是很欢迎他们,新馆的少儿阅读区正在加紧建设,预计年底将对孩子们开放[11]。郑州晚报也发文《郑州图书馆“谢绝14岁以下儿童禁入图书馆”系误读》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中新网、新华网、搜狐网等网站对其进行了转载。至此,郑州图书馆事件告一段落。

2 案例分析

入馆权利直接关系到读者是否可以利用图书馆的资源,而杭州图书馆和郑州图书馆这两个案例在读者入馆问题上却有不同的态度,反映出了维护读者平等利用图书馆权利可能存在的问题,下面笔者从读者、图书馆、社会这三个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

2.1读者角度

读者具有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在国际上,《公共图书馆宣言》指出:“公共图书馆在平等的基础上向所有人提供服务,而不论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对任何不能享受正常服务和资料的用户,例如少数民族用户、残疾人、住院病人或被监禁者,必须向其提供特殊服务和资料。”[12]《IFLA 图书馆与知识自由声明》也认为:“图书馆应为所有的用户平等地提供资料、设备和服务。不应该有任何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年龄或其他因素的歧视。”[12]并且,已有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其先后制定的 250 多部图书馆法规中强调或申明,“提供平等服务、保障知识自由”是现代图书馆服务的重要理念[13]。在国内,2008年中国图书馆学会颁布了《图书馆服务宣言》,认为:“各级各类图书馆共同构成图书馆体系,保障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均等地享有图书馆服务。”[14]201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公共图书馆服务对象包括所有公众。应当注重培养少年儿童的阅读习惯,并努力满足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者、农村和偏远地区公众等的特殊需求。”[15]《公共图书馆法》草案中写到:“国家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享有平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权利、免费享受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的权利。”①这些都体现了对读者平等利用图书馆权利的维护。

法律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不管是乞丐、拾荒者,还是儿童,他们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利更应该被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公民的文化权利,尤其强调对青少年、妇女和残疾公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16]。此外,儿童享有优先原则,如《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强调“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17]。

两个案例都反映了读者对平等利用图书馆权利意识的缺乏。对乞丐、拾荒者和儿童进行投诉的读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些人同样拥有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禁止他们入馆是一种侵权行为。在杭州图书馆微博事件中,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在内的广大读者的平等利用权得到了维护;在郑州图书馆事件中,14周岁以下未成年读者不仅没有享受到优先权,而且其平等利用权受到了侵犯,甚至没有有效的途径去维护,有调查表明71.3%的读者不知道对图书馆的意见或建议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18],当然,这也与我国图书馆法的缺失密切相关。

2.2图书馆角度

为读者提供平等的服务是图书馆的基本服务理念,这也是国际上各种图书馆宣言影响的结果。国内的《图书馆服务宣言》和《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也倡导这种平等的服务理念,而杭州图书馆很好地践行了这一理念,其在全国同行中最先推出免证阅览制度,为平等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尽管允许乞丐和拾荒者入馆在初期遭受质疑,但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国内图书馆职业理念的建立还远未完成,杭州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以及褚树青馆长为图书馆职业理念树立了一个标杆,即作为一个图书馆从业者,不管个人是否认同或发自内心地愿意去实践这一职业价值,他们都能够在职业活动中去自觉维护这种职业价值,并逐渐认同这一价值[19]。杭州图书馆也切实维护了读者的平等利用权。

与之相比,郑州图书馆的平等服务理念就有些欠缺。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不仅享受平等利用的权利,而且享有优先原则。公共图书馆在保障儿童平等、自由地获取各项资源,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图书馆要在服务政策、馆舍布局、场所及设施建设、文献资源配备、服务人员安排等方面对未成年人服务有所侧重,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20]。郑州图书馆显然没有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平等权利,更没有对其进行优先考虑,侵犯了他们的平等利用权,也忽略了对儿童阅读习惯的培养。

2.3社会角度

两个案例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各界(主要为专家学者、媒体及社会大众)对读者平等利用图书馆权利的认识。对于杭州图书馆微博事件,我们发现它经历了一种“新闻”变“旧闻”、“旧闻”变“新闻”的反复发展,且收获了各种赞美。对此,部分专家、学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中山大学程焕文教授在其博客上表示,“民众,不分男女老幼、贫富贵贱,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平等、自由利用图书馆的基本文化权利。乞丐利用图书馆当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基本文化权利”[21];广州日报对褚树青馆长的作为表示认同,“人人平等、人格不受歧视是最基本的图书馆执业理念,平等、开放、自由是公共图书馆国际通行的规则”[22];浙江大学李超平教授表示,“褚树青馆长的立场是一个公共图书馆馆长起码的立场,它代表着图书馆职业基本的正义。网民对此表现出如此大的关注和那么高的评价,说明社会对公共图书馆理念的倡导长期缺失”[23]。 微博网友“西北老汉2011”认为“图书馆服务理念推广 任重道远”[24]。在媒体报道方面,除赞美杭州图书馆外,还出现了一些评论性的报道,如《钱江晚报:乞丐进图书馆,值得惊诧吗》[25]、《图书馆公益属性何必乞丐来验证》[26]、《对“乞丐准入图书馆”越赞美越讽刺》[27]、《白岩松:杭州图书馆引发关注是对看客的一种教育》[28]等,不仅反映了媒体和社会大众对杭州图书馆的支持,还凸显出社会大众对读者权利认识的缺失。

范并思教授认为公共图书馆应维护儿童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并在服务中优先考虑儿童,若是拒绝为未成年人服务,或者是因服务设施达不到要求,而制定将未成年人排除在外的服务政策,就是对儿童权利的忽略[20]。郑州图书馆的做法显然没有达到他的要求。媒体及大众也不同意其做法,评论性报道如《图书馆缘何会不懂“有教无类”》,建议图书馆设立儿童专区,帮助儿童养成安静阅读的良好习惯[29],以及《图书馆不拒“熊孩子”才让人感受到包容》都反映了媒体和大众的态度。

3 启 示

社会大众作为潜在读者群,是图书馆的潜在发展对象,我们在考虑提升读者权利意识时,要将这部分群体纳入其中,综合分析,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3.1完善相应立法和制度建设

蒋永福教授认为,保障读者权利的最大难点在于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如果没有具体可行的制度安排,读者权利的保障只能流于形式或口号上[31]。吴建中教授认为,不仅要将读者权利写进法制和规章制度中,还要重新审视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关于读者权利的问题[30]。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图书馆法,已有的《图书馆服务宣言》和《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只是一种标准和规范,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进程,完善地方性图书馆法律法规中关于读者权利的内容,并将读者权利纳入图书馆的制度建设。

3.2提高图书馆的平等服务意识

褚树青馆长认为,可自由穿行是当下图书馆保障读者权利最重要的一个方面,要保障读者权利,图书馆首先要有“敞开大门,砍掉门槛”的勇气,他还指出,对乞丐和拾荒者开放并不是一种创新,而是一种图书馆理念的回归[30]。杭州图书馆始终坚持这一服务理念,努力建设成为“平民图书馆,市民大书房”。但是很多图书馆在实践中因遭到多方面的阻碍而很难坚持这种服务理念,如郑州图书馆事件。所以,图书馆要努力提升自己的平等服务意识,考虑广大读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利,为读者服务做好充分的准备,积极应对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3.3提升读者和潜在读者的权利意识

杭州图书馆微博事件和郑州图书馆事件都反映了读者和潜在读者对图书馆权利意识缺乏的问题。当杭州图书馆被“围观”时,褚馆长惊讶为什么大家才知道其是“公共、免费、无障碍”的,对杭州图书馆的过分赞美,反映出赞美者没有意识到读者享有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没有发现这是他们的一项基本文化权利。在郑州图书馆事件中,禁入规定一出,图书馆就变得安静下来,这种默许,也是对自身图书馆权利认识的缺失。在两个案例中,广大读者和潜在读者即便不知道这一权利的存在,但还是普遍接受杭州图书馆的服务理念并反对郑州图书馆的做法,这说明其潜意识里还是希望图书馆能够提供平等的服务。所以,提升读者和潜在读者的权利意识显得必要且容易被接受。

综上所述,提升读者和潜在读者的权利意识需要结合立法、图书馆和广大读者自身的努力。首先,完善相应立法和制度建设,法律和制度建设能够约束并指导图书馆的服务,为读者权利的维护提供法律保障。其次,图书馆要提升自己的服务理念,扩大对读者权利的宣传,达到杭州图书馆事件的扩散效果,程焕文教授评价杭州图书馆事件开启了全社会传播图书馆权利思想的新时代,是图书馆权利思想从图书馆学人在中国图书馆界业内的传播正式转向民众和媒体自觉向全社会传播的里程碑[31]。最后,读者和潜在读者要提升自己的权利意识,在自己的图书馆权利被侵犯时,要积极维护。图书馆、读者、法律和制度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各界应为创造一个图书馆为所有人提供平等服务的和谐环境而努力。

注释:

①文化部关于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送审稿)》的请示.文社文报[2011]279号(附件1),2011-12-21.

[1]贺阑泰. 新浪微博[EB/OL]. [2015-05-01].http://weibo.com/ alkt9211?stat_date=201101&page=2#1431166125937.

[2]孙钥. 天堂就是图书馆的模样[EB/OL]. [2015-05-01].http:// hzdaily.hangzhou.com.cn/hzrb/html/2012-02/06/ content_1214866.htm.

[3]程焕文. 公共图书馆解决丐帮弟子的基本方法[EB/OL]. [2015-03-1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8019f01008y3g.html.

[4]刘丽东. 杭州图书馆[J]. 图书馆建设, 2009(3):4.

[5]万润龙. 豪华图书馆的平民取向[EB/OL]. [2015-03-14].http:// pinglun.eastday.com/p/20081119/u1a3992454.html.

[6]把“公共”还给图书馆![EB/OL]. [2015-03-14]. http://news.cntv.cn/program/xinwen1jia1/20110121/109469. shtml.

[7]杭州图书馆10年不拒乞丐 尊重,就是一种美[EB/OL]. [2015-03-14]. http://zjnews.zjol.com.cn/system/2013/10/23/019661349. shtml.

[8]图书馆和流浪汉都让人心暖暖的[EB/OL]. [2015-03-14].http:/ /news.163.com/14/1125/02/ABS723SM00014Q4P.html.

[9]郑州图书馆新馆被孩子闹怕了 今起不足14岁不接待[EB/OL]. [2015-03-14]. http://news.dahe.cn/2013/08-12/102350076.html.

[10]孙 明. 图书馆不拒“熊孩子”才让人感受到包容[EB/OL]. [2015-03-14].http://hlj.rednet.cn/c/2013/08/13/3110213.htm.

[11]郑州图书馆新馆少儿阅览区有望年底对儿童开放[EB/OL]. [2015-03-14].http://edu.dahe.cn/2013/08-15/102357378.html.

[12]程焕文, 潘燕桃, 张靖著. 图书馆权利研究[M]. 北京:学习出版社,2011:79-81.

[13]沈光亮. 弱势群体图书馆权利保护及其限度[J]. 图书馆建设,2013(4):1-3,8.

[14]中国图书馆学会发布《图书馆服务宣言(2008)》[EB/OL]. [2015-05-01].http://wenku.baidu.com/link?url=j2CXWiaWtwrr Uau27Y3W5sUBkvz GMLFbSpsT8_ zWjJnrtGOjw_ qpLNJd8ssiKfDGj9R-yWEKv6Qbw RaWLVmL52EjTMdG 790Y9zDNLV7BDxK.

[15]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EB/OL]. [2015-05-01].http://www. 360doc.com/content/12/0516/11/6393723_211372329.shtml.

[16]何瑜. 弱势群体图书馆权利的法律保护[J]. 图书馆建设, 2013 (3):6-10.

[17]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EB/OL]. [2015-05-01]. http://www.docin.com/p-713217581.html.

[18]付立宏, 冯佳. 图书馆读者权利保护现状调查与思考[J]. 图书情报工作, 2009(9):57-60.

[19]李超平. 杭图标杆:大写的图书馆职业理念[EB/OL]. [2015-03-14].http://www.mingzhiguwen.net/posts/20110130221321.html.

[20]范并思. 图书馆服务中儿童权利原则研究[J]. 中国图书馆学报,2012(6):38-46.

[21]程焕文. 答网友:乞丐进图书馆取暖是乞丐的基本文化权利 [EB/ O L]. [2 01 5-0 3-1 4].ht t p://bl og.si na.com.cn/s/ blog_4978019f01017gkw.html.

[22]小偷也有进图书馆的权利[EB/OL]. [2015-03-14].http://gzdaily. dayoo.com/html/2011-01/24/content_1252426.htm.

[23]李超平. 关于褚树青被火爆围观[EB/OL]. [2015-03-14].http:// www.mingzhiguwen.net/posts/20110119234910.html.

[24]西北老汉2011. 图书馆服务理念推广 任重道远[EB/OL]. [2015-03-1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cba36b0100onin. html.

[25]钱江晚报:乞丐进图书馆,值得惊诧吗[EB/OL]. [2015-03-14]. http://www.tt1890.com/SP/17755.htm.

[26]图书馆公益属性何必乞丐来验证[EB/OL]. [2015-03-14].http:/ /news.163.com/11/0123/14/6R3EGMD400014AED.html.

[27]对“乞丐准入图书馆”越赞美越讽刺[EB/OL]. [2015-03-14].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1/25/content_1253391.htm.

[28]白岩松. 杭州图书馆引发关注是对看客的一种教育[EB/OL]. [2015-03-14].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1-22/ 001221855257_2.shtml.

[29]欧阳志. 图书馆缘何会不懂“有教无类’”[EB/OL]. [2015-03-14].http://hlj.rednet.cn/c/2013/08/26/3124030.htm.

[30]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基石“:权利时代的图书馆”巅峰论谈[J]. 图书馆建设, 2015(1):4-19.

[31]程焕文“.乞丐入馆案”是图书馆权利思想传播的里程碑 [EB/ O L]. [2 01 5-03-1 4].htt p://bl og.sina.com.cn/s/ blog_4978019f01017gp5.html.

Analysis on Readers' Equal Rights of Using the Library from the Problem of the right of Entering

Hangzhou Public Library accepting beggars and Zhengzhou Library intercepting teenagers are two typical cases about the reader's right of entering. Taking a comparative analysis between them in three perspectives, which are the reader,the library and the society, we could sum up that 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ways to enhance readers' right consciousness: perfecting the corresponding legislation and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improving the equality service consciousness of the library and promoting the right consciousness of readers and potential readers.

Library; Equal right of using; Reader right

G251

B

钱 锦 女,1991年生,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级图书馆学硕士研究生。

2015-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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