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荣,师永伟
(中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历史学研究
刘锦棠研究述评
张金荣,师永伟
(中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410083)
刘锦棠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位著名人物,以其在收复新疆、新疆建省以及建设新疆中的突出功绩彪炳史册。20世纪80年代对刘锦棠的独立研究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且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现了大量的成果。这些成果涉及的领域主要集中于刘锦棠的生平研究、关于其存世文献的整理、校订与出版、刘锦棠与新疆的关系以及关于刘锦棠的评价性研究等方面。
刘锦棠;新疆;生平研究;存世文献;抚新政策
刘锦棠,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湘军将领、民族英雄,收复新疆的“导演之一”,新疆建省方案的重要提出者与实施者,新疆第一任巡抚,新疆经济恢复与发展的领导者,他对新疆发展做出的贡献至今很少可以与其比肩者。关于刘锦棠的独立研究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在此之前的研究一直作为左宗棠研究的“附属品”面貌存在的),至20世纪90年代时形成一个研究次高潮,本世纪以来出现最高潮,成果数量和质量均出现了大幅提升,目前已经形成了大量的学术成果。
在刘锦棠的研究成果中,除了扼要介绍其生平写作范式之外,有少量专门关于刘锦棠生平研究的论文与论著。论文类的如梁小进[1]、曾佰龙[2]等,论著有王晓天与王国宇合著的《湖南古今人物辞典》[3]等,但皆是“蜻蜓点水”型的研究。究其根源,关于刘锦棠的生平研究,不得不提到以下三个文献,一是湖南湘乡刘氏族谱;二是《清史稿》中的《刘锦棠列传》;三是清朝朱孔彰撰的《刘襄勤公锦棠》等,三者均是研究刘锦棠生平的重要材料。
刘锦棠(1844-1894),字毅斋,祖籍湖南湘乡,一代湘军名将,26岁时便开始掌管“老湘营”。其父刘厚荣、叔父刘松山亦皆湘军名将,其父战殁于岳州后,随叔父征战太平军、捻军。同治九年(1870),叔父刘松山在甘肃战争中不幸为国捐躯,刘锦棠“临危受命”,统率军队继续作战且取得胜利,得到左宗棠的赞赏。十一年(1872)攻破西宁。十三年(1874)攻克河州。光绪元年(1875)跟随左宗棠开赴新疆,开始了其生命中的光辉岁月,其后分别于光绪二年(1876)、三年(1877)、四年(1878)平复乌鲁木齐、吐鲁番、喀什等地,维护了新疆的平稳与安定。六年(1880)被任命为钦差大臣,办新疆军政。九年(1883)授兵部右侍郎,加尚书衔。十年(1884)新疆建省制,刘锦棠任第一任巡抚。光绪二十年(1894)去世,以彰其功,谥号襄勤,著有《刘襄勤公奏稿》传世。
关于刘锦棠社会关系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与其关系密切的人物上,如左宗棠等。刘与左的关系既有融洽也有矛盾,融洽在于刘锦棠是作为“老湘军”,左宗棠甚是器重。矛盾主要是因二人政见有异,如新疆建省的方案上,同时与左对刘的“裁抑”有莫大的关系[4]。
关于刘锦棠的身份地位的研究,则主要聚焦于新疆第一任巡抚问题上。刘锦棠为什么会出任此位,童远忠认为:一是当时清廷依赖汉族地主的大背景是不能忽略的。二是刘锦棠在收复新疆中屡立奇功。三是刘锦棠在收复伊犁问题上付出的巨大努力,为其赢得声誉。四是刘锦棠提出的建省方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现实性[5]。这些因素的合力共同催生了刘锦棠新疆第一任巡抚的历史地位。
《刘襄勤公奏稿》[6]是刘锦棠传世的仅有著作,亦是原始材料的大概面貌,是后人对其进行全面研究的总依据。杨云辉以《刘襄勤公奏稿》(1986年影印本)为蓝本校点的《刘锦棠奏稿、李续宾奏疏》一书对刘锦棠的奏稿进行了系统的校点与整理。刘锦棠奏稿共计 16卷,时间跨度上始于光绪四年(1878)三月。止于光绪二十年(1894)三月;奏稿内容庞杂,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农商、军事等方面,但主要是关于新疆军务、治理新疆和为自身开缺、谢恩的奏折。概言之如下:一、军队部署,以确保新疆稳定、中俄谈判顺利进行,以及中俄之间疆界划分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等。二、整军,诸如申报军工、领取抚恤、裁撤旧勇、新立军制等,这是刘锦棠奏折中提及最多的方面。三、在新疆这样一个百废待兴的地方兴修水利、整固边防、打通道路等。四、建设新疆行省,这是刘锦棠作为新疆第一任巡抚的职责。五、建设新疆人才群体的问题,提出自身的建议且付诸实施。六、自身身体状况与请求开缺的问题,刘锦棠在战争中“往来泥淖之中”,以致“风湿深入筋骨”,这是他请求回籍养病的客观实际[7]。
除此之外,鉴于新疆省的地缘因素,对边疆文献进行大量整理与出版,亦有涉及刘锦棠研究的,如新疆资料辑录[8]以及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9]等。
刘锦棠作为新疆第一任巡抚,研究他与新疆的关系成为一个焦点问题亦是不足为奇的,体现在对新疆的建设上,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政策等具体的方面。一些学者把研究的方向定位于刘锦棠在疆作为的宏观层面上,但多数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仍主要集中于微观层面上。
(一)总论方面
总论层面上的研究成果主要聚焦于刘锦棠在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民族政策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上,但成果之间有很大的交叉与重叠。童远忠、章育良、倪立宝、曹建英、彭亭亭等均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童远忠曾两次发表文章来阐述这一问题,他认为刘锦棠抚新时期,对新疆的治理措施主要有军事上收复新疆失地、政治上实现新疆建省、经济上开发新疆、文化上治理新疆等[10]。后来,他又作了进一步的论述,指出刘锦棠抚新政策主要有三点,即是“进步的政治政策、务实的经济政策和有效的文化宗教政策”[11]。章育良也有两篇研究论文,其研究的具体领域与前者大同小异,主要集中于收复新疆、新疆建省、开发新疆等三个方面[12]。倪立保则主要是从以下方面全面阐释刘锦棠在新疆的功绩:新疆建省中的关键人物,说明刘锦棠在新疆建省中的重要作用。政绩突出的新疆巡抚,则是着重说明刘锦棠在恢复和发展新疆经济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措施[13]。曹建英主要从刘锦棠在新疆的军事活动(主要是收复新疆)、政治(取消伯克制度、改革官制、整顿吏治)、经济改革(废除传统的伯克制度、改革原有的田赋制度、革新屯田制度、改革采矿业)等方面入手,论述刘锦棠的历史地位[14]。彭亭亭的论文则立足于更为宏观的层面上,从军事、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维度论述刘锦棠在新疆的建树[15]。
(二)刘锦棠与新疆建省
刘锦棠作为新疆第一任巡抚,在新疆建省中发挥重要作用,研究其与新疆建省这一问题一直是学界的一个热点与焦点,目前已经有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据笔者在中国知网上粗略统计至少有60篇论文涉及新疆建省,其中都会涉及到刘锦棠在这一过程中的伟大功绩。主要的研究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刘锦棠建省方案与其他建省方案的比较。二是刘锦棠在建省方案提出与实施中的作用。
首先,刘锦棠建省方案与其他建省方案的比较。在刘锦棠提出在新疆建省之前,左宗棠等人已经提及过此事,且与刘的建省方案有所不同。刘锦棠对左宗棠的“设行省”之议,“不能尽同”,对“新疆另为一省”,则“颇不以为然”。清廷经过深思熟虑,且鉴于刘的方案更具有可行性与现实性,最后选择了刘的建省方案[16]。赖咸森在《试论刘锦棠与新疆建省》中按照历史事件发生的逻辑顺序,主要从新疆建省的必要性、几种建省方案的比较、新疆建省初具规模等来具体展开研究,其中亦有关于几种建省方案的比较,更清晰地反映出刘锦棠建省方案的优越性[17]。
其次,刘锦棠在新疆建省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光绪六年(1880),刘锦棠以“通政使司通政使刘锦棠署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两年后提出新疆建省的初步构想,经吏部审议通过,建省方案得以实施[18]。具体的建省措施有:裁撤旧有的驻军大臣,裁撤伯克,变革传统的札萨克制度,打破原有的军府体制、军事设置等。倪立保则认为刘锦棠在新疆建省中的作用有二:一是建言献策,力主废除旧制、恢复与发展新疆经济、切实可行的建省方案。二是首任巡抚,完善行省建制、发展农业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等[19]。
(三)刘锦棠治理新疆的政治政策
关于刘锦棠在新疆政治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新疆建省后伊塔道的设立及其权限。张志远[20]、邓媛[21]等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究。
刘锦棠提出在新疆建省的方案后,对原有的传统权力机构进行了大规模且有实际效果的改造。1882年,清政府经过长时间的交涉与争取,最终收回伊犁。自此之后,伊犁将军采取多重措施恢复和发展千疮百孔的伊犁社会。但就在此时发生了军队哗变,伊犁将军金顺引咎辞职。刘锦棠实地调查之后,针对新疆伊犁、塔城的特殊情况,向清政府建议设置伊塔道,以循序渐进地在这一地区设置郡县制,从而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管理。光绪十四年(1888)清政府批准了刘锦棠的这一建议,此后巡抚与伊犁将军的矛盾也不断出现。伊塔道的设置凸显了刘锦棠对处理新疆少数民族事务中的独特技巧。
在这个问题的研究过程中实则蕴含另外一个值得研究的维度,即刘锦棠与伊犁收复之间的关系。目前已经有学者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在伊犁地区的收复问题上,管守新认为刘锦棠是功不可没的,曾纪泽与俄国谈判的有力后盾之一就是刘锦棠,他积极“剿除边患、筹军备战”,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面向[22]。同时,曹建英亦认为“曾纪泽之所以能与俄国顺利签订《伊犁条约》这实与刘锦棠有着极大的关系”[23],刘锦棠集中力量回击阿古柏等侵略者的武装骚扰,以武力做后盾,迫使俄国不承认其与崇厚签订的不合理条约,从而与曾纪泽签订新的相对合理的条约。
(四)刘锦棠治理新疆的民族政策
民族政策,尤其是关于少数民族的政策,一直都是一个国家重要而现实的问题,实施有利于民族团结、稳定、发展的政策自古以来就是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刘锦棠的活动区域主要集中在新疆地区,故其民族政策也主要是针对新疆省而言的,刘在新疆取得巨大成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实施正确的民族政策。而民族政策的来源主要是经世致用思想,反映在实施的一系列措施上:轻徭薄赋的赋税政策、裁撤伯克、变通推行清朝律令、种痘和兴办义塾等[24]。
在研究刘锦棠具体的民族政策中,吕光明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采取了对比研究的方法:刘锦棠治理新疆之前清政府的民族政策与刘的民族政策比较,而刘的民族政策分又可为两个时期,即“收复战争”时期和“刘锦棠抚新”时期。着重来说,其政策重点为“发展经济”“维护新疆的稳定与发展”“汉语教育”等,最终起到维护新疆稳定、促进新疆地区发展,密切新疆与中央联系的积极作用[25]。曹建英则认为刘锦棠民族政策的总原则是“只打真贼,不扰平民”,即进攻新疆时的重点是阿古柏及其侵略者,普通的平民则是战争的保护对象。因此,刘锦棠才得以迅速战胜外国侵略者。收复新疆后,刘锦棠的民族政策有了变化,主要体现:一是“与民休息”的赋税政策。二是兴修水利,改善生产条件。三是号召农民植桑养蚕。四是建立郡县制。五是种痘与兴办义学[26]。江鹄冲、谭检招则是从刘锦棠的民族文化观角度研究其民族政策,主要论述了刘在新疆推行的法律、文化和宗教政策,具体有变通推行清朝法令、广设义学,推广汉化教育、恩威并重的宗教政策等[27]。
民族政策中一个重要的支脉就是对宗教问题的政策。新疆的少数民族民众大部分信仰伊斯兰教,故对伊斯兰教政策的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清政府在新疆建省前后提出与实施的政策很大程度是涉及刘锦棠的,因为这也是新疆第一任巡抚所必须要关注的问题。当时清政府对新疆的宗教政策为:“恩威并重”,政教分离,广设义学,推行汉化教育。充分利用宗教的功能来维护国家的安稳[28]。
(五)刘锦棠治理新疆的经济政策
清朝对新疆的经济政策,不同时期有很大的区别。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就是王浩博士撰写的《清朝治理新疆的民族经济政策研究》一文,其中新疆建省后的经济政策是本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清军收复新疆之时,天山南北的状况已经濒于崩溃,“城市邱墟,人烟寂绝”,乌鲁木齐更是“未见旗丁一人”[29]。刘锦棠为恢复和发展新疆的经济,采取了多种措施,主要有:一是实施恢复发展的经济措施,包括安置、赈济灾民,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赋税政策、招民屯垦、鼓励屯垦等。二是大规模地兴修水利,鼓励植桑养蚕。三是变革土地制度政策,清量土地,制定新的赋税制度。四是牧业政策的调整,官办牧业继续大量发展的同时积极鼓励私营牧业的壮大。五是手工业、工矿业政策,重视新疆当地传统手工业技术传承与相关人才培养,鼓励新疆工矿业发展,此后新疆各地均出现一个以机器生产为标志的开办近代工矿企业的浪潮。六是振兴新疆商业的政策,大力扶植华商,鼓励内地商人赴疆贸易交流,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挽回利权运动,这主要是针对沙俄的入侵而言的[30]。
除此之外,汤代佳、管守新、成晓军等也作出了研究成果。管守新认为刘锦棠为治理新疆而采取的经济措施主要有:一是“安置、赈济流民”。二是“修治河渠、驿道”。三是“改订屯田章程”(这其中的“屯田”措施,具体来说有“兵屯”“犯屯”“民屯”“旗屯”等类型,新疆经济的发展“与刘锦棠变革屯田制度是密不可分的”[31]。)“减征赋税”。四是“整商置税”。六是“统一币制”等[32]。据成晓的研究,刘锦棠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兴修农田水利,二是广置交通设施,三是注重兴学育人[33]。由此可见,管守新与成晓军的研究成果有很大的相似与重叠之处。
(六)刘锦棠治理新疆的军事政策
刘锦棠作为“老湘军”,一生戎马生涯,其军事战略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其中在成功收复新疆和有效治理新疆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军事方略。概括来说主要有四个方面:“参与制定并实施‘缓进急攻’‘先北后南’收复新疆的用兵方略”“正确的民族政策”“改革兵制,裁汰勇丁”“重视边疆地区军队将领的选拔和任用,注意处理抚、军之间的关系”[34]。这是对刘锦棠在新疆军事政策的一个总结。而谈及刘锦棠西征新疆胜利的原因时,章育良则认为主要有:人心向背、军队严格的军纪、官兵的奋力杀敌、左宗棠的有效协调、刘锦棠的出色才能、先进武器的使用、关陇的平定等,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刘锦棠西征新疆的伟大胜利[35]。关于刘锦棠收复新疆的具体过程这一问题上,管守新与江晏琦均做出了明确而细微的回答:管守新对刘锦棠出征前的新疆形势、清廷对新疆问题的态度、刘锦棠奉命出关以及出关后的具体战争形势(古牧地—乌鲁木齐之战、达坂城—托克逊—吐鲁番之战、底定南疆)等问题均作了详细的研究[36]。江晏琦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做是管守新研究的一个缩略版,实则是同一个问题[37]。
刘锦棠作为中国近代史上一个著名人物、反抗侵略的民族英雄,在打击阿古柏的侵略行径和收复新疆、新疆建省以及新疆的恢复与发展等方面,刘锦棠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他却未得到其应有的历史评价。很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历史教科书中没有明确指出刘锦棠在收复新疆中的伟大功绩,再者就是由吉林省历史学会主编的一部专门记载爱国人士的《中国近代爱国人物传》中,也很难觅到刘锦棠的名字。究其缘由一方面是左宗棠对他的“裁抑”,另一方面就是当时的社会、历史、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38]。如何合理、公正、客观地评价刘锦棠是一件亟待解决的事情。
章育良、曹建英对刘锦棠进行了综合性的评价研究,以翔实的史料、新颖的观点、强烈的现实启示而成为研究刘锦棠的一部代表性著作。全书对刘锦棠的生平、功绩、思想、性格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尤其是对刘锦棠性格的研究是标新立异的,最终得出刘锦棠是收复新疆这一壮举的“导演之一”,厘清了刘锦棠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地位问题[39],李艳红[40]、彭建明[41]、刘亮红[42]等针对此书亦作出了评介,从另一个侧面展现出对刘锦棠评价的研究。
综上所述,就目前学界取得的关于刘锦棠研究的成果而言,具有如下的特点:
1. 研究领域集中化
关于刘锦棠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新疆建省与新疆建省后的发展两个方面,对刘锦棠担任新疆巡抚之前一段时期的研究相对薄弱一些。同时对刘锦棠本身性格以及湖湘文化对其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很少,目前只有章育良、曹建英合著的《刘锦棠评传》关注了这个方面。
2. 研究内容单一化
对刘锦棠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趋于单一化,主要聚焦于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方面,且大部分是机械地重复性研究,创新性稍微欠缺,新颖之处稍逊。在刘锦棠与新疆建省这一个问题出现“扎堆”现象,看似是一个个的学术成果,实则大同小异,因为这些研究无论是立意还是材料引用,沿袭大于革新,导致有一部分做的是“无用功”。
3. 研究深度缓慢化
对刘锦棠的研究最近几年一直处于徘徊发展阶段,主要是由于对其研究材料的挖掘深度不够,没有开辟出新的研究领域,没有把新的研究方法应用到其中,这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刘锦棠的慈善思想至今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刘锦棠在光绪十年(1884)时就曾派周汉在长沙开设宝善堂,主要功能是刊布善书,同时亦有善举,如育婴、救生等,其后所刊的善书主要有《得一录》《育婴歌》《救荒百策》等,如此善举正是刘锦棠慈善思想的一个突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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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郭静)
A Review on the Study of Liu Jin-Tang
ZHANG Jin-rong, SHI Yong-wei
(College of Marxism,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3, China)
Liu Jin-tang is a famous figure in Chinese modern history with his outstanding merit in recovering and setting up Xinjiang as well as constructing Xinjiang. In the 1980s, the study of Liu Jin-tang gradually came into people’s horizon. And so far, a large number of academic studies of Liu Jin-tang have emerged. These studies are mainly concerned with Liu Jin-tang’ life research, revising and publishing on the existing literatures of Liu Jin-ta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iu Jintang and Xinjiang and the evaluative studies of Liu Jin-tang, etc.
Liu Jin-tang; xinjiang province; review; literature; policy
K25
A
1009-9115(2015)03-0073-05
10.3969/j.issn.1009-9115.2015.03.019
2014-11-07
张金荣(1960-),女,河北平泉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