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 宸 张 晨
边疆行(之一)拉祜族创世古歌“牡帕密帕”
文/董 宸 张 晨
拉祜族建筑 董宸/摄
滇西南古老的山地民族——拉祜族,主要聚居于澜沧江两岸的普洱、临沧两个地区,村寨多分布于群山环绕的美景之中。她像遗世独立的世外桃源,原生自然环境和民族风俗文化都保存得很好。拉祜族分布于甘、青地区的古羌人,后不断南迁,至少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分布在云南境内并脱离原始时代,从事迁徙畜牧业和农业,有“拉祜纳”、“拉祜西”等支系。
拉祜族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拉祜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无民族文字。创世史诗“牡帕密帕”、“葫芦笙舞”等多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源于这里。歌舞是拉祜族生活中的重要环节,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歌善舞,婚丧嫁娶、宗教祭祀、生产生活、节庆活动中,都要通过音乐和舞蹈来表达他们的感情。拉祜族有祖辈口口相传的古歌,也有新创作的民歌,有宗教祭祀使用的舞蹈,也有生产生活、模仿动物的歌舞。葫芦笙、巴乌和口弦在拉祜人的手中,不仅仅是表演的乐器,更是浪漫的代言。男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乐器演奏水平的高低不仅仅关系到能否吸引到心仪的异性,更重要的是,它取代了语言成为了男女间聊天和示爱的传递。
在传统的拉祜族社会中,在“万物有灵”的原生宗教信仰影响下,“厄莎”作为主宰宇宙万事万物的神灵,渗透于拉祜人生活的各个方面。由于“厄莎”的神秘力量,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崇拜和祭祀活动。从葫芦里诞生的拉祜祖先扎努娜努与自然界的万物相互依存着,生息繁衍至今,拉祜族的葫芦崇拜由此而来。因此在拉祜人心中,每年除了新年,最重要的节日就是葫芦节了。
在浩瀚的拉祜文化中有一个璀璨的明珠,就是拉祜族的创世史诗,也就是拉祜族的古歌“牡帕密帕”,意为“开天辟地”。它的代表性不仅表现在拉祜族历史文化研究和民间文学上,也表现在拉祜族口耳相传的音乐文化中,它是歌唱的拉祜族“百科全书”,是拉祜族文化的载体,是维系拉祜民族认知的纽带。
据拉祜族“牡帕密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传承人李扎倮、李扎戈介绍,“牡帕密帕”讲的是以前天地混沌未分的时候,身形很大的天神“厄莎”创造天地的故事。“牡”就是天,“帕”就是地。天神分开天地后,觉得自己很孤独,就种下了葫芦。葫芦成熟后,由鸟和老鼠共同啄开了葫芦,走出了一男一女—— 扎迪、娜迪。他们尝试生产生活,并结婚生下孩子,子女分别命名为拉祜、佤、哈尼、傣、布朗、汉、彝等。后来形成各个民族,自此人类繁衍起来。
全诗一共有17个篇章,虽然拉祜民族地区流传的篇目不尽相同,但是内容都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勐呆密呆》(《造天造地》)、《雅卜与乃卜》(《两兄妹打猎》)、《勐属密属》(《寻找肥沃的土地》)。诗中的天神“厄莎”,是拉祜族神话中的最高主宰。天地、日月、星辰、自然万物都是由他创造的。其中关于兄妹婚的描述,反映了拉祜族的原始氏族生活。关于迁徙生活的描写与历史记载大体相符,具有史料和学术研究价值。
创世古歌不仅唱出了拉祜族远古时期的社会生活、生产风貌,也包含了拉祜族先民对宇宙起源和人类起源的朴实认识。对于宇宙天地万物和人类的诞生和起源有着渐进的认识,婚姻观也反映了拉祜族曾有过血缘婚的阶段。各个民族都是由这对兄妹所生的传说,一方面,反映了一种古老的民族同源观念,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拉祜族历史上与众多民族间的密切交往。
采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牡帕密帕”由“嘎木科”(会唱诗的人)和“魔巴”(宗教活动主持者)主唱,也可由多人伴唱和轮唱,歌词优美,有固定的韵格,通常乐句对偶。曲调简单悠扬,十分动听,调式因为地域的不同而有差异,演唱依字行腔,带有一些说唱 的特点。每每遇到演唱之时,演唱者声情并茂,所有参与的人都是兴趣盎然,听者如痴如醉,说唱往往通宵达旦。如果完整演唱《牡帕密帕》,可能七天七夜也唱不完。所以一般在逢年过节和婚丧嫁娶吟唱时,都是选择对应的段落。史诗内容丰富,甚至在传承的过程中,每一代新的传承人还会根据情况加进一些内容,使创世史诗成为一种活态的民族文化发展史。
拉祜族的创世史诗素有传男不传女的传统,但是由于时代的更迭,创世史诗甚至一度濒临失传,后继乏人。后来,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支持下,这一文化瑰宝和演唱者才得以维持,传承情况也在逐渐恢复和发展。
拉祜族传统服饰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石扎体演唱《牡帕密帕》董宸摄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认为,民间文学和民歌为民间性情之响,天地间自然之文!所以,当艺术是真实所抒、真情流露时,这种动人的篇章是我们真正应该去体会、感知和珍视的。
(责任编辑 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