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立宏 杨超凡 (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近年来,学术界对高校图书馆用户义务性规范的研究十分薄弱。笔者在CNKI上检索,只找到3篇相关文献:李永秀对香港高校图书馆用户违规处置政策做了比较分析[1];陈阿霞和赵鹏探讨了台湾高校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政策[2];付立宏和周古 对香港高校图书馆用户义务性规范做了对比研究[3]。前两篇文献针对用户违反义务性规范的后果罚款、暂停借书权、口头警告、报院系或学校处置、没收证件、禁止入馆等,侧重点不是义务性规范本身;只有第三篇文献才是专门对用户义务性规范的探索。
本文选取北京大学图书馆、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兰州大学图书馆、厦门大学图书馆、郑州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图书馆、“国立交通大学图书馆”、“国立清华大学图书馆”、“国立台湾大学图书馆“、“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图书馆”、“国立中山大学图书馆”、“国立中央大学图书馆”作为样本,并将其依次简称为北京大学馆、华中科大馆、兰州大学馆、厦门大学馆、郑州大学馆、中国科大馆、台湾交大馆、“台湾清华馆”、台湾大学馆、台湾科大馆、“台湾中山馆”及“台湾中央馆”。笔者主要从以上各馆的网站搜集、整理用户义务性规范,并对其政策文本进行比较分析。此外,本文将“读者”与“用户”视为同义语。
进出馆义务性规范是一项最基本的义务性规范,全面而明确的进出馆义务性规范是保证高校图书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前提。本文调查的海峡两岸12所高校图书馆的用户进出馆义务性规范,涉及证件使用、入馆着装、携带物品限制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六项内容:①凭校园卡、借书证或阅览证等有效证件入馆;②不得借用他人证件代刷,或一人刷卡多人入馆;③着装整齐端庄,不得穿拖鞋、背心入馆;④禁止携带宠物入馆;⑤禁止携带茶具及电器入馆(翻译机、笔记本电脑除外) ;⑥出馆须携证经由指定通道,必须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
经过比较,我们发现:(1)凭证入馆是海峡两岸高校图书馆的共识。(2)“台湾中央馆”制定的用户进出馆义务性规范最为完整,6项之中仅有1项没有涉及,即“出馆须携证经由指定通道,必须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详尽的进出馆义务性规范使得高校图书馆的管理更加方便,能提高图书馆管理的效率。(3)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禁止读者带宠物、茶具等入馆,这样会使馆内安静、整洁并使用户安全得到保障,值得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学习。(4)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普遍强调用户的着装和仪表,而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对此则几乎不做硬性要求。要求过严会限制用户的自由,可能会将一部分用户拒之门外。(5)只有40%的图书馆对于用户出馆做了规定。不少高校图书馆对于用户进馆管理严格,而对于出馆控制松懈,且出口众多,这给了极少数觉悟不高的用户以可乘之机,增加了图书馆的隐患。
图书馆作为阅读、学习的场所,其环境优劣与用户的行为举止直接相关,完备的馆内行为义务性规范对于高校图书馆来说必不可少。海峡两岸12所高校图书馆制定的用户行为举止规范主要涉及文明、卫生和他人权利的维护等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六项内容:①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②爱护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③禁止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等活动;④未经允许,不得闯入非开放空间;⑤闭馆后须立即离开图书馆,不得在馆内逗留;⑥在馆内不得有猥亵、性骚扰等违法行为。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1)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大都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小广告,而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则罕有此项规定。笔者认为,这与海峡两岸的市场气候有关。在大陆地区,随意张贴小广告已司空见惯,已演变成为环境污染源之一,故图书馆有此担忧;而这种行为对台湾地区图书馆尚不构成威胁。(2)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特别强调图书馆的环境卫生,并且兰州大学馆提出了“文明使用卫生间”[4]的规定,而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则不太重视这方面的规范。(3)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普遍要求用户严格按照图书馆规定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活动,这样既有利于图书馆的财产安全和馆员的隐私安全,也有利于用户的人身安全,更便于图书馆管理。而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均无这方面的规定,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
资料的借阅是图书馆服务的重要环节,合理的资料借阅义务性规范有利于借阅服务的有序运行。海峡两岸12所高校图书馆制定的资料借阅义务性规范涉及借阅前提、凭证、限制及权利尊重等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六项内容:①借阅资料须使用本人校园卡、借阅证等有效证件;②用户首次借阅前须签署本校图书馆权益声明书;③使用馆藏文献时不得侵犯智慧财产权;④每人每本图书只能续借一定的次数;⑤特殊书刊文献只限馆内阅览,不得携出馆外;⑥本馆在进行馆藏清点、整理时,用户须归还借出资料。
经过比较,我们可得出以下结论:(1)用户凭证借阅是海峡两岸高校图书馆的共识。(2)台湾交大馆和“台湾清华馆”提出“读者首次借阅前须签署图书馆权益声明书,借阅权始可生效”[5-6]的要求,签署声明书这样的义务性规范,既便于用户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也便于用户明确自己的义务与责任。在借阅活动开始之前就约法三章,比起用户违规后再让用户学习义务性规范的效果要好得多。(3)一半受调查的图书馆对用户续借同种图书的次数进行了限制。一些馆藏文献复本数量有限,限制续借次数可以加快图书在不同用户中的流通速度,让同一种图书造福更多的用户。此举虽然给少数需要长期研究的用户带来不便,但总体来看符合大多数用户的利益,也能督促用户提高对馆藏文献的利用效率。(4)特藏文献是图书馆的宝贝,通常没有复本,无疑是重点保护对象。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都规定特藏文献只限馆内阅览、不得外借,而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除北京大学馆外都缺乏这方面的规定,显然不利于特藏文献的保护。既发挥特藏文献的价值,又尽可能不让其受到损毁或破坏,无疑是图书馆对待特藏文献的正确态度,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做到了这一点。
图书馆提供给用户的服务不仅限于图书的阅览,各种各样的功能区极大地方便了用户的学习与研究。详细的功能区使用义务性规范能有效约束用户在功能区的行为,同时也让用户的功能区体验更加舒适。海峡两岸12所高校图书馆制定的功能区使用义务性规范涉及以下四项内容:①功能区须凭本人有效借书证申请使用;②在功能区内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重要证件需随身携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③自习区仅供本馆用户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④用户使用时须保持功能区的整洁,爱护相关设备,桌椅使用后摆放整齐。
通过比较和仔细查阅12所高校图书馆网站,笔者发现:(1)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针对用户使用功能区的义务性规范颇为全面,其义务性规范涉及自习区、会议室、视听资料室、研究室、讨论室、参考室、夜读区的使用细则,而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除兰州大学馆外,其他图书馆这方面的规范都不太完整。(2)三分之二的高校图书馆对自习区的使用进行了限制。高校图书馆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本校师生员工,因为各类考试,自习区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为了维护本馆用户的权益,这样的规定合情合理。(3)“台湾中央馆”规定“禁止私自接用电器用品,以维护公共用电安全”[7],将用户在功能区使用学习类电器的行为否决,这样的规范虽然严苛,但保障了图书馆的用电安全,也保障了用户的人身安全。(4)“台湾中山馆”规定 ,“讨论室不作为教师期中经常性上课之用;为平均使用,讨论室不予续借”[8],这样减少了功能区使用的浪费,保证了更多用户能够享用功能区的服务,不失为一项人性化的规定。
图书馆的秩序往往体现在座位的使用上,粗略的座位使用规则会引起用户之间的争执,破坏图书馆的和平。海峡两岸12所高校图书馆对座位使用做了规定,具体的义务性规范涉及以下五项内容:①不允许用一切物品占座;②不得拒绝其他用户选择周围座位;③预约座位后须在指定时间前使用座位,否则记违规一次;④已选取座位的用户无论何种原因暂时离开,均有时间限制,超时即视作违规;⑤完全离开座位须向工作人员说明或在座位系统刷卡确认。
通过对比笔者发现:(1)不允许用物品占座是海峡两岸高校图书馆的共识。(2)7所图书馆对于用户使用座位过程中暂时离开设定了时间限制。在午饭和晚饭时段,北京大学馆规定“不允许读者将书包长期留在座位上,应做到人走物走,否则视为占座”[9],其他六馆则将离开时间限定为1小时,前者比后者更加严格,两者都有利于提高座位使用率。(3)预约座位后按时就坐,停止使用后释放座位,都是守信的体现,三分之一的被调查图书馆设置了座位管理系统并制定了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座位使用秩序。(4)只有1所图书馆即台湾科大馆在座位使用方面制定了“不得拒绝他人隔邻就坐”[10]的规范,这样的规则强调了用户之间的相互尊重,也能防止某些用户极端自私,维护了每个用户的就坐权利,值得他馆学习。
北京大学馆、兰州大学馆、中国科大馆、台湾交大馆和“台湾清华馆”制定了该方面的义务性规范。目前,高校图书馆电子资源覆盖面广、利用率高,但不恰当的利用会引起诸多问题,因此,电子资源利用义务性规范的严谨性至关重要。上述5所图书馆都规定“不得使用软件工具下载电子资源”、“不得向其他非法用户提供代理服务”,北京大学馆声明“不得将下载所得文献用于非法商业牟利”[11],兰州大学馆则制定了“严禁对下载的电子文档进行重新编辑、系统复制等操作”[12]的规则。这些政策强调用户在利用电子资源的过程中要尊重知识产权,从法律角度规范用户的行为,能有效避免图书馆因陷入侵权纠纷而遭受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高校图书馆以校内师生员工为主要服务对象,但也常有校外人士来馆参观、查阅资料及商务洽谈等情况,完备的校外人士义务性规范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台湾地区6所图书馆都制定了这方面的义务性规范,而大陆地区仅有北京大学馆、中国科大馆有所规定:(1)北京大学馆规定“校外人员参观图书馆,须事先与馆长办公室联系,经馆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来馆参观”[13];中国科大馆在总则中指出“外单位或者校外读者来馆检索资料、联系工作、参观访问,须携带介绍信或身份证明,经门卫核实,然后由相关部门安排接待,或去使用文献资源”[14]。这样既说明了校外人士入馆的前提或依据,又明确了馆内部门的对应职责。(2)“台湾中央馆”规定“国小(不含)以下幼童须由家长陪同进馆”[15]。儿童年幼,其馆内行为需要由成年人指引,这表明该馆用户义务性规范兼顾了某些特殊用户的需要。(3)台湾交大馆在员工眷属借书要点中规定:“由于眷属人数众多,本馆图书资源有限,为不影响支援本校教学研究之品质,眷属证仅限本校现任教职员工之配偶及直系血亲申请。”[16]这一规范值得重视,因为它触及了一个一直困扰图书馆内部员工管理的“老大难”问题。
一些义务性规范没有具体的指向,仅概括地描述了用户在馆内应该遵守的准则,我们将它称为概述义务性规范。北京大学馆、郑州大学馆规定,用户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兰州大学馆则声明用户要“自觉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醒”[17]。本文调查的海峡两岸高校图书馆中仅此3所制定了这样的规范。概述义务性规范弥补了专指性义务性规范的不足,有助于图书馆用户义务性规范体系的形成。
笔者从海峡两岸12所高校图书馆网站中全面搜索了有关用户义务性规范的政策信息,分析了各图书馆用户义务性规范涉及的项数及用户义务性规范的篇幅。诚然,笔者的搜索可能会有所遗漏,且用户义务性规范的高下并不能完全从数量上评判,但从上述两项对比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制定的用户义务性规范比大陆地区更为翔实。总体来看,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制定的用户义务性规范更加丰富,各项规范包含的内容也更加具体。例如,在用户馆内行为举止义务性规范上,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除基本的文明、卫生以及爱护馆内设备物品的规定外,还设置了用户在馆内的禁区,强调用户不得做出有伤风化的行为,而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在这两方面却是一片空白。又如,受调查的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都规定“馆藏清点整理时用户须归还借出的资料”,而受调查的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无一作此规定。翔实的义务性规范可以使用户明确自己的行为空间大小,不致于无所适从。
受调查的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都规定“使用馆藏文献时不得侵犯智慧财产权”,而受调查的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中只有北京大学馆有此规定,前者占比为100%,后者占比为17%。近年来,要求图书馆加强馆藏文献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日渐高涨。由于馆藏文献几乎都是版权作品,而著作权人享有多项著作财产权,其中尤以复制权与图书馆服务关系更为紧密。如果用户大量复制馆藏文献,那就超出了合理使用的限度,就有可能侵犯馆藏文献作者的著作权。如果常有作者指控图书馆侵权,那就会妨碍图书馆服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最终也会影响用户的根本利益。因此,保护馆藏作品的知识产权应引起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公众场合的性骚扰、猥亵等事件时常见诸媒体。高校图书馆的用户主要是师生,其中常去图书馆活动的主要是学生。学生(含大学生、研究生)的年龄绝大部分在20~30岁,正是谈情说爱的黄金时期。由于高校图书馆内青年男女非常集中,帅哥靓女并不少见,难免有人产生非分之想甚至发生越轨行为。受调查的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普遍禁止馆内的猥亵、性骚扰等行为,而大陆地区6所高校图书馆无一定此规范。图书馆是学习、研究的天堂,是一个圣洁的地方,学习研究与谈情说爱格格不入,与性骚扰等违法行为更是水火不容。性骚扰等违法行为会妨碍受害用户对图书馆的正常利用,同时也会影响其他用户享受图书馆服务,严重破坏图书馆的学习气氛,必须坚决予以禁止。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需要认真研究这一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规范进行调控。
眷属借书问题一直是许多图书馆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据笔者所知,高校图书馆一般都没有为员工家属办理借书证,于是有些员工从本馆借走几十册甚至几百册图书,很多图书都是为家属借的,而且没有时间限制。这样一来,有些图书可能会被图书馆员工长期压在家里,其他用户无法利用,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受调查的12所高校图书馆中只有台湾交大馆对此作了相关规定,可见这一问题远未引起高校图书馆的重视。台湾交大馆规定,可以为本校在岗教职员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办理借书证,我们认为这一范围太宽了,因为许多高校的教职工达数千人,如果每位教职工都为其配偶或直系血亲办理借书证的话,眷属的规模将数以万计,图书馆突然增加这么多用户,不一定具备足够的服务能力。因此,笔者建议图书馆只为本馆员工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办理借书证,而且要限制借书证数量,如只允许每位员工办理一张眷属借书证,借书数量和期限与其他教职员工相同,同时限制本馆员工借书的数量,要求本馆员工都必须通过借书系统办理外借手续,不允许私下签字借书。一经发现员工违规借书,图书馆应严肃查处。这样做,既不致削弱图书馆的正常服务能力,也能照顾图书馆员工的亲情,并增强图书馆对员工的凝聚力。
笔者在整体对比海峡两岸12所高校图书馆用户义务性规范时发现,绝大多数用户义务性规范十分僵硬,没有回旋余地。例如,一些图书馆规定“预约座位后须在指定时间前使用座位,否则记违规一次”,该规定就没有考虑到用户因生病而不能就座的特殊情况。诚然,图书馆用户义务性规范能有效调控用户的各项活动,是图书馆用户管理的核心依据,必须具有较强的刚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用户义务性规范也可以具有一定的弹性,以适应新的情况。例如,“台湾中央馆”规定“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避免紧急危难,本馆得视状况作必要之处置”[17];厦门大学馆在座位管理规则中规定,“复习备考期间,管理系统规则将进行调整,读者若违规一次将直接进入黑名单,并停止选座权限7天。”[18]前者出于保障危急时刻的用户安全,后者则是在特殊时期维护每个用户的座位使用权利,二者都是他馆借鉴的典范。
图书馆虽然不具备制定法律条款的权限,但为了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其用户义务性规范自然要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纵览被调查的12所高校图书馆的用户义务性规范,笔者发现,“台湾清华馆”、台湾大学馆、“台湾中山馆“都以点数对用户的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点数到达一定的上限则对用户作停权处理 ;“台湾中央大学馆”也制定了“若有重大违规行为发生时,本校学生依《“台湾中央大学”学生奖惩办法》送学务处处理,其他人士则送原单位或送警处理”[7]的规定。但其余8所受调查高校图书馆的用户义务性规范仅仅在借阅方面制定了对于资料损坏或丢失的赔偿规则,对用户在其他方面的违规行为并未说明后果,这就会使用户义务性规范的威慑力大打折扣。因此,用户义务性规范一定要有相应的用户违规处置政策与之配套和衔接。
综上所述,在用户义务性规范上大陆地区高校图书馆仍需完善,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也并非无懈可击,海峡两岸相互取经,方可推动高校图书馆用户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1]李永秀. 香港高校图书馆用户违规处置政策比较分析[J]. 图书馆论坛, 2014(2):96-101.
[2]陈阿霞, 赵 鹏. 台湾高校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政策研究[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4(14):157-158.
[3]付立宏, 周古 . 香港高校图书馆用户义务性规范比较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 2014(12):12-17, 26.
[4]入馆须知[EB/OL].[2014-10-16]. http://lib.lzu.edu.cn/gzzd/info-6600.shtml.
[5]借还书规则[EB/OL]. [2014-10-16]. http://www.lib.nctu.edu.tw/html/categoryid-20/id-48/.
[6]“国立清华大学图书馆”馆藏资料借阅规则[EB/OL]. [2014-10-16]. http://www.lib.nthu.edu.tw/service/policies/policy15.htm.
[7]规则办法[EB/OL]. [2014-10-16]. http://www.lib.ncu.edu.tw/about/rulen.php.
[8]图书馆服务相关规则[EB/OL]. [2014-10-16]. http://lis.nsysu.edu.tw/files/11-1240-1176-1.php?Lang=zh-tw.
[9]北京大学自习室使用管理办法[EB/OL]. [2014-10-16]. http://www.lib.pku.edu.cn/portal/fw/rgzn/guizhangzhidu/notice10.
[10]阅览室管理办法[EB/OL]. [2014-10-16]. http://library.ntust.edu.tw/files/11-1025-3510-1.php.
[11]校园网电子资源的使用规定以及违规使用行为的处理办法[EB/OL]. [2014-10-16]. http://www.lib.pku.edu.cn/portal/fw/rgzn/guizhangzhidu/notice12.
[12]电子资源合理使用须知[EB/OL]. [2014-10-16]. http://lib.lzu.edu.cn/gzzd/info-9515.shtml.
[13]北京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接待办法[EB/OL]. [2014-10-16].http://www.lib.pku.edu.cn/portal/fw/rgzn/guizhangzhidu/notice15.
[14]读者须知[EB/OL]. [2014-10-16]. http://lib.ustc.edu.cn/%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8%AF%BB%E8%80%85%E9%A1%BB%E7%9F%A5/.
[15]规则办法[EB/OL]. [2014-10-16]. http://www.lib.ncu.edu.tw/about/rulen.php.
[16]员工眷属借书要点[EB/OL]. [2014-10-16]. http://www.lib.nctu.edu.tw/html/categoryid-20/id-57/.
[17]读者的权利和义务[EB/OL]. [2014-10-16]. http://lib.lzu.edu.cn/gzzd/info-6602.shtml.
[18]规章制度[EB/OL]. [2014-10-16]. http://library.xmu.edu.cn/portal/secondpage.asp?pid=5&sid=3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