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沿革及制度探讨

2015-02-12 17:14王克桥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5年6期
关键词:盐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王克桥

(盐城市统计局,江苏 盐城 224005)

盐城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沿革及制度探讨

王克桥

(盐城市统计局,江苏 盐城 224005)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战略举措。因而客观、准确、及时反映其发展情况显得十分必要。现行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存在缺陷,可能为数据质量埋下隐患。就此,现提出严格界定标准;企业自我界定与统计部门认定相结合;产量和产值同步统计;改年报为季报;联网直报平台界面更友好等几点建议,从而有效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数据质量,做好“顶层设计”。

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界定标准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战略举措。客观、准确、及时反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十分必要,也是非常重要,国家统计局推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是及时之举。

一、盐城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的沿革

1.自行统计时期。盐城市最早提出7个新兴产业行业,即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生物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医药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盐城市于2009年年报开始统计这7个新兴产业,由于新兴产业主要集中在工业,所以一直由工业专业负责具体工作,统计的范围也限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时是与发改委共同开展这项工作,由各县发改委提供新兴产业企业名单,统计部门在程序里加标识,并汇总数据整理资料。这时统计的缺陷是企业界定太宽,新兴产业产值没有单独统计,以企业全部产值代替,数据偏大。

2.与省局并行统计时期。江苏省统计局于2012年5月出台新兴产业统计制度,因此,盐城市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新兴产业统计工作与省局统计工作并轨。全社会的新兴产业统计工作按省局制度由各部门负责,规模以上工业的新兴产业统计工作仍然由统计部门负责,方法沿用以前的制度。部门统计没有具体的调查单位,上报的是园区和行业汇总数据,准确性大打折扣。

3.制度改进时期。2012年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划分目录》,这是新兴产业统计的一个基础性文件,为规范新兴产业统计工作提供了依据。因此,2013年盐城市根据国家产业目录,对新兴产业企业进行规范认定,出台了《盐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认定办法》,结束各地自行随意认定新兴产业企业的行为,为数据准确提供了有力保证。但这个时期,仍然没有单独统计企业的新兴产业那部分产值,还是以全部产值代替。

4.全面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时期。国家统计局于2013年经济普查表中开始填报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并与2014年正式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盐城市于2013年经济普查和2014年年报均执行国家统一的制度方法。国家局的新兴产业统计制度的一大突出优点是对新兴产业产值进行单独统计,保证了数据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二、现行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的缺陷

现在的国家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虽对新兴产业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统一的规范,也制定了合理的统计范围、口径和指标等,但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该制度存在缺陷,可能为数据质量埋下隐患。下面就现行制度提一些看法。

1.界定标准严谨性尚有欠缺。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是按企业产品或服务为标准来划分新兴产业,是比较科学合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界定的范围太宽。战略性新兴产业顾名思义应当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即对国民经济战略引导作用和新兴产品或业态,但目录中有些产品不具备这样的属性。如混凝土空心砌砖、砼多空砖等,这些砖其实早有生产,有的甚至是半手工生产,谈不上技术,更谈不上战略性,入选目录,让人费解。实践中,其他部门也多有异议。再如中药材种植。有的中药材可能是新技术引起广泛种植,但绝大部分中药材还是传统种植为主,尤其种植目录下“其他中草药材”更是定义宽泛。二是界定用词不明确,缺乏操作性。目录中很多产品没有明确具体品种,缺乏准确的描述定义,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就会缺乏标准,或者使标准形同虚设。如“高品质钢材”,如何定义“高品质”,却没有明确规定。三是服务项目实际统计操作困难。如“高效节能工程评估与管理”、“先进环保工程评估与管理”等,实际操作时候,什么是“先进”和“高效”,难以衡量。

2.认定工作量大且不准。目前,新兴产业企业认定主要是由统计部门来执行,企业缺乏主动性,参与性不强。一个区域的企业众多,政府统计人员人手少,时间紧,更重要的缺乏对企业生产和技术的了解,认定工作量大,并且不准确。对企业来讲,虽了解自身产品情况,但对新兴产业目录不关心、不了解,且目录很长,企业缺乏耐心研究。因此,企业参与程度不高,认定质量也大打折扣。而且,认定还要报上级统计部门审批,流程长

3.统计数据准确性缺乏刚性保证。目前,新兴产业统计只对产值进行统计,缺乏相互验证。制度没有将产品产量纳入统计,企业也就不想认真核实产量,对产值数据只是匡算一下而已,这样容易致企业上报数据随意性增大。同时,缺少产品产量统计,这样与其他部门如行业协会缺乏相互验证的方法与数据。另外,在统计执法中,也会出现说不清的情况,缺少对数据的直接证据的采集依据,证据采集难。

4.时效性差。目前,新兴产业统计制度是年报,即每年年底统计一次,数据要到下年度的六月份左右才出结果,这远不能满足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需要,时效性严重滞后。统计就是要服务政府决策,服务社会公众,时效性尤为重要,严重滞后就失去统计的意义。

5.企业无法及时入统和退出。统计事业在不断的改革,目前,推行的统计“四大工程”要求“先入库,后有数”,企业入库入统在不断动态调整之中,而新兴产业报表又是在固定的时间上网,这样导致年底后期新增企业不能及时纳入新兴产业统计范围。2014年年底第二批新增企业国家局直至1月初才最终审批结束,各地统计部门赶不上对新增企业进行认定核实,也赶不上上报审批。这样,第二批新增企业当中的新兴产业企业就没有纳入年报统计。同样,一些认定错误的企业也无法及时退出。

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的建议

质量是统计数据的生命线。战略性新兴产业刚开始进行全国范围内统计,应当从现在就要高度关注数据质量,否则不仅使统计失去意义,也伤害了统计数据的公信力。提高数据质量其中最关键的举措就是制定科学严密的统计方法制度,做好“顶层设计”。针对现行新兴产业统计制度的缺陷,本文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1.严格界定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认定划分不仅要从概念上界定,而且更要从操作上下功夫。一是应当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靠企业“真枪实弹”地干出来的,统计只是反映发展情况。在实践中应当坚持高标准。对于介于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之间的模糊地带的产业不宜纳入。对于那些刚刚具有发展的苗头,行业产品并未定型、发展走势模糊的行业,界定困难,可以暂缓考虑,待具备统计操作条件的时候再入目录。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不高,甚至是落后的产业一定要排除。二是明确产品或服务的标准。对于产品或服务定义、范围应当明明白白,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尤其是服务要从技术、设备等有形物态角度界定。这样,在实践中能够有效杜绝“滥竽充数”情况。三是应当定期调整产业目录。新兴产业其实是相对的,是动态的,产业划分目录既要相对稳定,有利于统计,又要不断随产业结构调整而变化,以准确、真实反映情况。

2.企业自我界定与统计部门认定相结合。新兴产业企业界定是统计工作的首要环节,非常重要,应当做到不重不漏。首先,由企业自我界定。目前,工业企业都填报分行业小类的产值,统计部门根据企业的行业小类向涉及到新兴产业的企业发出新兴产业产品提示,由企业核查是否生产新兴产业产品,确认是否是新兴产业企业。这样就要求企业统计人员工作认真,业务水平高,能够准确填报行业小类的产值,且熟悉本企业产品。但实践中,一些企业可能做不到,这样就需要统计部门再认定。其次,由统计部门认定。统计部门根据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来辨别企业是否属于新兴产业企业。乡镇等直管单位还可以到企业实地调查确认。再次,认定流程可以网络化。可以借助目前的新增企业审批平台,对新兴产业企业认定进行网上流程审批,只要求企业在网上上传产品说明书等文件扫描件,由统计部门审批认定。

3.产量和产值同步统计。产量、产值统计在原理上是一致的,但产值统计涉及到产品数量和价格两个方面,在实践中出现错误统计的概率增加,人为干预数据相对容易。而产品产量统计较为直接,调查对象容易取得,统计相对简便。同时,也能一定程度上遏制数据“造假”,因为产量毕竟受到产能的制约。“代填代报”也会受产品技术因素而变得困难。缺点是对宏观经济分析比较不方便,没有价值量指标应用广泛。所以,新兴产业统计既要做到准确,又要做到数据实用,应当实行产品产量、产值同步统计。这样,也便于与行业协会数据相比对验证,也便于统计执法检查。而且,产品产量、产值同步统计能够有效避免界定错误。新兴产业产品可以单独建立统计目录。

4.改年报为季报。服务政府政策是统计一个重要职能,数据的时效性对决策尤为重要,应当改现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年报制度为季报制度,以适应各级党委政府的需要。借助于目前的产值报表,在季度时候,把产值报表延伸,进行新兴产业统计。尤其是产值报表需要分行业小类填报,这就为新兴产业界定与填报提供了便捷途径(具体方法见下段)。同时,新兴产业产品产量统计可以为目前产品产量统计提供补充,丰富产品统计。

5.联网直报平台界面更友好。联网直报平台应当更加自动化、智能化,便于企业填报,又不要过多打扰企业。目前,新兴产业报表在平台上是根据事前认定的企业添加报表,比较固定,容易出现企业遗漏和误加。建议在目前产值报表的基础上,增加智能识别功能。具体方法:一是自动触发新兴产业报表。在企业填报分行业小类产值时候,如果企业有行业小类符合新兴产业目录,提示企业核查是否生产新兴产业产品,可弹出新兴产业产品目录(可以是这个行业下的新兴产业产品,其他行业不列示,便于企业查找)让企业核查,并确定是否填报新兴产业报表产值报表,需要填报则自动延伸出现新兴产业报表。如果企业没有新兴产业中的行业则没有这样的提示功能,也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二是通过提醒功能引发新兴产业报表。自动触发新兴产业报表可能会因为企业分行业产值填报错误,而导致企业遗漏。这样需要平台增加提醒功能。即经过认定是新兴产业的企业,其在分行业产值没有触发新兴产业报表出现的情况下,在企业提交上报产值表时候,网上弹出提示,提示企业可能生产相关的新兴产业产品,请企业核查。如果是,则自动延伸出现新兴产业报表,如果不是,则经过企业确认后才能提交上报产值报表。这样做能够很好解决企业及时入统和退出问题,也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责任编辑:高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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