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肯·买买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新疆素有“语言文字博物馆”的美誉,是华夏文明与其他古老文明交流对话最集中的地区,是中国乃至世界遗落了最多样文字的地方。新疆古籍文献,是中华民族古代典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记录了新疆历史发展进程和沧桑巨变,反映了各民族发展轨迹,凝聚着先民们的智慧,是新疆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见证,雄辩地表明新疆与伟大祖国的血肉联系,蕴含着各族人民特有的价值和思维方式,是各族人民奉献给伟大祖国的心灵创造。
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新疆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做好“十三五”期间新疆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了许多有益经验和借鉴。同时,随着中央治疆方略的调整,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成为新疆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新疆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如何适应形势的变化和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十三五”期间新疆古籍保护工作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 (以下简称新疆古籍保护中心)制定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籍普查工作方案》,对全区各级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研究院(馆)、民(宗)委、档案、文物、地方志等单位以及民间古籍收藏和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完成古籍整理普查1.3万余种、35万余册;组织申报了1~4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新疆12家古籍收藏单位的102部古籍入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办公室入选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建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和命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新疆古籍保护中心积极开展了新疆少数民族文字古籍鉴定、编目、保护、修复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形成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了新疆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普查规范编目规则、定级标准、修复标准。2011年,文化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 《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八部委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疆古籍保护中心积极依托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开展的新疆古籍普查人员的培训和国内相关高校为新疆古籍保护人才实施定向培养计划,重点开展修复人员尤其是少数民族古籍修复人才培养,同时借助19省市对口援疆开展古籍保护人才交流工作。前后共有40多家收藏单位的600多人次参加了古籍普查、古籍数字化、版本鉴定、石刻拓片等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古籍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素质,为新疆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新疆古籍具有内容丰富种类繁多以及多文种、存量少、价值高等特点。新疆古籍保护中心积极开展对珍稀古籍的抢救性征集工作,使珍贵古籍得到妥善、安全的保护;建立了自治区珍贵古籍征集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收、盗、贩古籍的行为;成立了新疆古籍修复中心,推动新疆古籍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新疆古籍修复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学习和实践的基地;进一步改善了古籍的保存条件,为现存少数民族古籍制作了书柜、函套等装具。
新疆古籍保护中心对区内各民族各文种古籍开展微缩、复制、数字化、珍贵文献补刻出版等工作,使珍贵古籍得到再生性保护。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数字化工作进展顺利,仅自治区图书馆就已完成11 127拍珍贵古籍数字化工作,拍摄、扫描新疆地方古籍、新疆民国时期文献、新疆少数民族古籍11 0037拍;对有价值的珍贵古籍编制出版规划,启动实施《中华古籍总目新疆卷》编纂工作;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珍贵古籍图录》出版工作。
新疆蕴藏着丰富的古籍文献典籍,具有多元化和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但是,由于诸多原因,当前新疆古籍保护工作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新疆的民族成分多,形成的古籍语文种类较多,有回鹘文、婆罗米文、察合台文、阿拉伯文、波斯文等15种文字,内容丰富多样。由于历史原因,新疆古籍版本载体较为复杂,收藏分布极为分散,收藏条件千差万别。加之新疆地域辽阔、气候干燥,导致古籍征集工作难度重重,古籍老化、破损严重,有些古籍面临失传的危险。
目前,新疆古籍修复手段仍然比较传统,与国内发达省市相比有较大差距,极大地影响了古籍修复质量和效率。新疆古籍保护、研究和修复人才,尤其是桑皮纸文献修复专业人才十分匮乏,极大地影响了古籍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了各民族文化遗产的弘扬和传承。
2010年至2011年,乌鲁木齐和北京成功举办了“新疆历史文献暨古籍保护成果展”,参观人数达15万人次;2014年,新疆有17部古籍参展“丝绸之路西北地区珍贵典籍展”。这两次展览都充分展示了新疆古籍文献的独特魅力和新疆一体多元的文化特色。但是,仍有许多古籍“藏在深闺无人识”,对这些古籍的整理、研究、宣传展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于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在古籍保护工作中,古籍书库建设、古籍征集、人员培训、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目前,新疆各古籍收藏单位都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以自治区图书馆为例,该馆古籍保护经费每年60万元,用于全区古籍专业人才培训、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组织申报工作、古籍征集等工作,显得捉襟见肘,严重制约了全区古籍保护与普查工作进度,制约了古籍整理、研究开发和保护环境的改善。
要充分发挥新疆古籍保护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全疆古籍保护单位开展工作,加强与跨系统古籍收藏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下基层调研与业务辅导工作,建立自治区、地(州、市)两级古籍保护体系,形成统一、标准、规范的古籍保护机制,逐步完善新疆古籍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
按照保护和利用并重的原则,重点加强对民间散藏的汉文古籍善本、稀缺文种文献、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献的普查、征集、抢救性保护工作,加强善本古籍、普通古籍、民国文献的保护及修复。在古籍普查的基础上编制 《新疆古籍联合目录》,启动《中华古籍总目·新疆卷》的编纂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新疆地区《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全面开展民国时期文献登记工作,建立新疆联合目录检索平台,编制新疆《民国时期文献目录》。
通过原本影印、缩微、扫描等现代复制技术实现新疆珍稀古籍孤本、善本再造,既确保珍贵文献传承安全,又最大限度地促进其传播和利用。建立新疆地方古籍书目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不断充实古籍数字资源。研发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系统。更好地方便读者利用古籍文献,有效解决古籍保存与使用之间的矛盾,实现资源共享,使新疆古籍得到有效保护。
充分利用新一轮对口援疆的大好机遇,积极开展与国家图书馆等单位的对口人才交流工作。建立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加大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人才在内地院校的培训培养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桑皮纸文献修复专业人才,使各民族文化遗产的生命得到延续。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新疆古籍藏书单位在职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建立具有新疆特色的古籍科研项目,通过课题立项带动青年业务骨干,培养古籍保护专业人才。
拍摄《新疆历史文献暨古籍保护》专题片;编辑出版《新疆珍贵古籍丛刊》和《新疆珍贵古籍图录》;编纂《新疆少数民族文献内容索引》;积极开展新疆古籍保护成果展,定期在疆内,特别是南疆四地州进行巡展,并赴内地及周边国家进行展览,充分发挥古籍文物以物证史、以史育人的重要作用,用古籍文化钥匙开启各族群众的心灵之锁,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新疆各级各类图书馆应积极通过讲座、展览、培训、研讨会等形式宣传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提升社会大众的古籍保护意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加大古籍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古籍保护知识,展示古籍保护成果,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古籍保护的良好氛围,形成古籍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古籍保护工作从业人员要积极作为、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在古籍普查、修复、研究等方面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以此扩大古籍保护工作影响力,争取更大的业务空间,推动古籍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疆古籍保护工作与内地其他省市相比既有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共性,也有对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特殊作用和价值。“十三五”期间,我们要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抢抓机遇、创新思路、迎难而上、奋发有为,推动古籍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古籍文献的社会教育功能,努力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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