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打擂文化研究

2015-02-12 06:18刘如强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5年2期
关键词:武术活动

刘如强

打擂活动是中国武术文化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因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在民间颇具影响。许多史书和小说中都有关于古代打擂活动的描写,如《梦梁录》记载临安城中护国寺南的高峰露台是天下英雄相竞争交的地方,当时泰安东岳庙会的打擂活动更是远近闻名。古代打擂活动多为民间活动,多以小说或说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流传,却少有关于打擂活动本身发展的全面描述。笔者欲对中国古代打擂活动的起源、特征、用途和发展四个方面进行全面阐述,旨在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我国古代打擂活动,并为武术相关文史的研究提供参考。

1 打擂活动的起源

打擂活动起源于生产劳动,因古人为适应生存或劳动需要而产生。原始社会中为了生存人与兽斗,人与人斗,经过漫长的岁月积累,便会产生质的飞跃,这正是古代打擂活动的萌芽。[1]商周时期有了两人徒手相搏活动。西周时期拘捕人犯时,为制服被捕者的反抗,必须要一定的手搏技艺,因此手搏是当时军事训练的主要内容。到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军事需要,手搏已基本成为一门相对成熟的搏击技能。[2]《榖梁传·僖公元年》记载“鲁公子友与莒相搏”;《左转·僖公二十八年》记载:“晋侯梦与楚子搏”;《汉书·艺文志》还记载了《手搏》六篇等,史料可见一斑。可以说春秋战国时期两两相搏的比试方式为后来打擂活动奠定了基础,手搏也逐渐转变为后来的打擂活动。秦灭六国后,手搏出现了两种方向趋势:一是继承原来的实用性、以踢、打、擒、拿为主的手搏;二是逐渐与战争训练目的疏离,以摔法为主,带有娱乐性、表演性的角抵。角抵在春秋战国时期称为“角力”,也是一种军事训练手段,到了秦二世将其正式命名为角抵,成为统治阶级的一种娱乐活动。角抵虽然是摔跤的鼻祖,[3]但角抵与手搏一样可以拳打脚踢、擒拿摔跌等,并不像相扑一样全是摔法。[4]《晋书·庾阐传》记载:晋武帝时有位西域健胡矫健无敌,晋人莫敢与较。于是武帝招募勇士,庾阐的父亲庾东应募前往,与健胡相较而扑杀之。虽然我们无法查证健胡与庾东是否设擂比试,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当时角抵活动具有极强的技击性,与后来的打擂活动非常相似。隋唐的尚武任侠之风以及武举制的创立,激发了人们习武的热情,推动了打擂活动的形成。在《角力记》中清楚地记录了古代角抵活动:“募桥市勇壮者,敛钱备酒食,曰至上元,会于学社山前平原作场,于时新草如苗,候人交,多至日宴,方了一对,相决而去。或赢者社出物赏之,采马拥之而去。观者如堵,巷无居人。从正月上元,至五月方罢”。从这一记载可以看出,隋唐五代时期的角抵活动虽然没有冠其名为打擂,但也是两两相当,即有了赏物,并具一定规模。到了两宋时期战争频繁,统治阶级十分重视武备,民间习武风气大好,加上两宋时期商业的繁荣,使得武术进入一个成熟期,出现具有一定规模的打擂活动。《水浒传》第七十四回燕青与任原的擂台赛就描写得非常细致:赛前“偌大一个东岳庙,一涌便满了,屋脊梁上都是看的人。朝著嘉宁殿,扎缚起山棚,棚上都是金银器皿,锦绣缎匹,门外拴著五头骏马,全付鞍辔。”“部署道:‘教师两年在庙上不曾有对手,今年是第三番了,教师有甚言语,安覆天下众香官?’”“燕青从人背上直飞抢到献台上来。众人齐发声喊。那部署接著问道:‘汉子,你姓甚名谁?那里人氏?你从何处来?’燕青道:‘我是山东张货郎,特地来和他争利物。’那部署道:‘汉子,性命只在眼前,你省得麽?你有保人也无?’燕青道:‘我就是保人,死了要谁偿命?’”“部署问他先要了文书,怀中取出相扑社条,读了一遍,对燕青道:‘你省得麽?不许暗算。’”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出以下几点:一是打擂前期设擂者已经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二是打擂活动有了专门的场地“献台”,并且布置非常隆重;三是赛前有一定的仪式:“当年相扑献圣一个年老的部署,拿著竹批,上得献台,参神已罢,便请今年相扑的对手,出马争交”;四是有“部署”即裁判,但从上面“部署”在赛前的开场白为比赛做的铺垫来看,部署有时还兼任着主持的任务;五是制定了一定的规则:部署还从怀中取出“社条”读一遍,强调双方不许暗算等注意事项;六是从“献台”旁扎缚起山棚里的金银和马匹、以及对话中的“利物”可以看出有了一定的赏物,且非常丰厚。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宋代打擂活动已经具备了参赛双方、场地、仪式、裁判、规则、奖品等基本要素,可以成为一项规范化、具有独立意义的体育比赛活动了。自宋代民间就开始了筑台打擂活动;元明清时期打擂技艺大大提高;而到民国时期打擂已成为武术比赛项目之一,如1928年的第一届国术国考和全国国术游艺大会、1933年的第二届国术国考等都曾设擂比武。

相搏、手搏、拳搏以及明代十八般武艺中的白打,是同一活动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称谓。[1,4,5—7]其徒手较量的形式形成了古代打擂活动多以徒手比试的特征。以表演为主的角抵活动又在组织形式和举办规模上促进了打擂活动的形成和发展。而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如经济发达、商业繁荣、武术得到进一步发展时,古代打擂活动便应时而生。打擂活动自出现后一直以其独特的特征延续在各朝各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环境下又被赋予不同的作用。

2 打擂活动的特征

2.1 规则简单

古代的打擂比试没有统一成文的规则,一般情况下都是采用一些约定成俗的规矩,大致如下:(1)自愿出战,生死自负;(2)一对一比武,其他人等退避,不得相助;(3)不准偷放暗器,不准结众报复;(4)胜负一般以被打下擂台或被打死、击伤,亦或自己认输来定,并当众宣布。[8]一般摆擂者为避免伤亡带来的麻烦,还在赛前临时拟好契约,有时也叫“生死文书”或“生死不抵文契”让双方签订。从以上可以看出,古代打擂活动规则比较简单,不分级别,也没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大多都是相延成习的规矩。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擂台比试时都刻意说明不许使用暗器,可以看出比试时使用暗器为人所不齿。民国第一次全国擂台比赛中也没有非常科学、统一的规则,比赛中规则也是根据前几天的比赛状况及时进行修改而制定的,如不允许打面部、不许挖眼等,[9]打擂比赛的规则逐渐规范化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散手比赛的出现。

参赛者在对打的方式上,一般不用兵器,主要是徒手相搏。如《大明正德皇游江南传》中滁州土豪公孙强摆擂台时规定“登台比武只可空拳,不许夹带利刃”,这是约定成俗的规矩。但是古代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有使用武器的擂台赛。宋代作品《杨温拦路虎传》中较具体地叙述了东岳泰山的一场使棒擂台赛。比赛前先有社司宣读社条,然后由部署在中间间棒;比赛开始,胜方能得利物一千贯。

2.2 观看人数多

不管是史书资料记载还是历史小说描写,古代观看打擂活动的观众非常多。《角力记》记载民间角抵比赛时“观者如堵,巷无居人。”司马光《涑水纪闻》曾记载:“世衡下令较手搏,倾城人随伍观之。世衡谓观者曰:汝曹先为我致庙梁,然后观手搏。纵欣然下山,共举之,须叟而上。”此文描述了世衡(当时的县官)为把庙宇的横梁搬上房,用手搏比赛召集村民,而全县扶老携幼,蜂拥上山。手搏能吸引全城百姓来观看,说明“手搏”已在群众中喜闻乐见,成为文化生活的组成部分之一。[1]《水浒传》第七十四回燕青与任原打擂时的状况则是“乃亚肩叠背,偌大一个东岳庙,一涌便满了,屋脊梁上都是看的人。”《后水浒传》第十七回,杨幺正想上台打擂时,“不期人似蚁聚,将他身子紧紧逼住,一时转不得身。”观众像蚂蚁一样挤住他,使他都不能转身,可见观众之多。1929年10月,民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擂台比赛在浙江杭州举行。比赛时,杭州城万人空巷,更是有数万观众涌进演武观看武术高手的对决。[10]以前在通讯、交通等条件不发达的情况下,打擂活动能有这么多百姓前来观看,可见打擂活动在民间具有很大的影响力。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很多打擂活动放在传统节日里,或者说是当地节日的一部分,如《角力记》记载的角力于“正月上元”即元宵节开始、《水浒传》中燕青打擂是在泰安庙会时等。打擂安排在节日里,既可烘托节日气氛,又可召集更多的观众,在这种情况下的比试能扩大打擂的影响力,赢者可名利双收;其次,中国武术虽源远流长,但很多武术高手或在军队为国效力、或在深宫大院中保护皇亲国戚,基本以传说、说唱的形式流传在寻常百姓之中,普通百姓很难有机会看到武术高手之间的对决,因此在有人打擂时“宁可三日不做生意也要去观看”,[11]或去欣赏高超的武艺和精彩的对打,或去学习精湛的技艺;再次,对竞技活动的喜欢和向往是由人的本性决定的。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那么动物的兽性我们无法磨灭。[12]在古代受“儒家”和“天人合一”等思想的影响下,普通老百姓把兽性中的攻击性、竞技性有时变成了对竞技活动的欣赏以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

2.3 举办方身份特殊

古代设擂者大多都是有钱有势的人物,首先因为举办打擂是一件耗资费财的事情。既有搭设擂台、出资奖品(利物)等诸多支出,还有支付聘用拳师的花费,所以非当地豪强富户或官府出面不可,如《水浒传》中任原摆擂后面就有官府资助;其次,打擂一般是生死自负,虽然也有相关文书、契约作为豁免依据在先,但是打擂时很可能出现的重伤或丧命也难免出现一些纠纷。这就要倚仗相当的势力和威望来压制事端。反之,如果设擂一方势力不够,就很可能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如宫白羽《十二金钱镖》就写到大侠柳兆鸿晚年为自己唯一的亲人——侄女柳妍青择婿,也想设擂比武招亲,可是遇到了一伙地痞流氓胡搅蛮缠,最后连客店都住不成了。

2.4 挑战者无身份要求

一般情况下,古代打擂比武对挑战者的参赛资格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有本事、有勇气即可上台挑战。如《水浒传》中任原在擂台上说道:“有敢出来和我争利物的么”。《后水浒传》第十七回,乐汤在朱仙镇设下擂台说道:“不知你们众人中可有能事的汉子,上台与俺交手,争取利物?”《飞龙全传》第五十五回中,李豹在金陵设下擂台时说道:“汝等台下,不论三教九流,高人杰士,有能打我一拳……不怕死者,上台见教。”可见,古代打擂活动大多不限身份、性别、体重等条件,没有审查资格这一程序。但是,古代也有打擂活动对参赛者有明确要求,但这种情况不多见。如《大明正德皇游江南传》第七十二回,滁州土豪公孙强摆下擂台特意立下公示:营伍之兵不许登台、儒释道三教不许登台、妇女不许登台有伤风化、登台之人要报实名籍贯,除此之外,不论诸色人等,有能者只管上台比试。需要说明里面“妇女不许登台”并不是考虑到男女体能方面的差别,由“有伤风化”可以看出主要是由于古代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所致。

3 打擂活动的目的

3.1 选拔人才

打擂活动由古代的手搏和角抵活动发展而来,而手搏和角抵最初就是军事训练内容,因此选拔优秀的武术人才是古代打擂活动的主要用途之一。史书有多处记载通过打擂比试提拔人才。如《汉书·甘延寿传》中记载:“延寿试弁为期门”。孟康注运:“弁,手搏也。试武士用手搏,以手搏固实用之术也。”可以看出,早在秦汉时期手搏就是选拔武士的手段。甘延寿就是通过手搏得到了“期门”这一官职。又如元太宗时,力士力浑,一次出猎与同伴散失,遭强盗围攻,他力敌三人,并将其打倒捕获。杰出的武艺,使元太宗十分赏识,“招之入宫,选力士与之角,无与敌者。帝壮之,赐金,令备宿卫”。[4]通过手搏、打擂等活动进行选拔优秀武术人才这与古代作战方式有很大关系。古代作战主要以冷兵器、近距离作战为主,近距离作战时如兵器被打掉后徒手相搏就尤为重要。但手搏更重要的作用是“习手足,便器械,”即通过手搏训练活动手脚,以便更好地进行器械训练。明代军事家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也提出了“惯勤肢体,活动手足,此为初学入艺之门也”的观点。这也深深影响着整个传统武术的训练理论。[2]另外,由于打擂活动在民间非常受欢迎。民间的打擂活动有时也担任选拔优秀武术人才的任务,官府幕后资助设擂比武,也有希望通过打擂活动达到招募江湖豪杰为朝廷效力的目的。

3.2 切磋武艺

古代民间打擂活动大多是为了切磋武艺、比试高低。在古代打擂活动中我们经常看到擂台上挂一些富有煽动性言语的匾额或对联,如《说岳全传》第六十九回张俊之子张国乾在昭庆寺前搭起擂台 “打尽天下英雄”;《水浒传》中任原设擂打出的对联是“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苍龙”等。虽然这些口号符合古代一些习武之人争强好胜的性格,但其本质并不是真要打尽天下英雄,而是另有其义。具有挑衅性言辞的匾额或对联首先是为了造势,吸引更多的观众,为打擂增加人气;其次是为擂主虚张声势,吓退挑战者;再次,擂台的口号必须有一定的挑衅语气,这样才能激发一些有本事的人上台打擂,达到相互切磋、相互学习的目的。如果擂台上使用一些谦虚的词语、摆出学习的态度,恐怕就极少有人上台打擂了。打擂活动还能促进不同门派之间的交流。古代没有类似今天的武术比赛,上门讨教又有踢馆之嫌,因此中国武术虽博大精深、门派众多,但是相互交流的机会并不多,所以组织打擂活动能促进各门派之间的交流。如民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擂台比赛上就出现了“武当、形意、八卦、太极等三十多个门派的五百多种不同的拳套和器械套路,并包括内外功夫和轻功、暗器等”,让观众和各派武术家大开眼界。[13]中国很多武术门派都是博众家之所长,而打擂活动提供了很好地相互切磋、相互学习的机会,因此古代打擂活动在某种意义上也促进了中国武术的发展。

3.3 比武招亲

通过设擂比武而招亲结缘,多见于古代的小说之中。如《杨家府演义》中的佘太君和穆桂英等人均通过比武招亲嫁入杨府。清小说《宋太祖三下南唐》第十一回刘安向高君宝介绍刘金锭比武招亲:“不论诸色人等,到来与小姐比较武艺,倘有能胜过她者,自愿赘在敝庄”。晚清《夜雨秋灯录》卷四《谷慧儿》中谷慧儿之父为其女围场筑台择婿:“无论流品,不计家世,敢登台与吾女一角拳勇,胜则嫁,年迈人无食言。”在史书《新唐书》记载太穆皇后当年出阁时其父窦毅“画二孔雀屏间,请昏者使射二矢,阴约中目则许之。射者阅数十,皆不合。高祖最后射,中各一目,遂归於帝。” 在周密《齐东野语》中也描写了李全与杨妙真比武成亲的情景。可见小说中的比武招亲有一定历史原型,并非空穴来风。从史书以及小说中比武招亲来看,女子设擂比武招亲需要一定的条件:女子比较出色,且在自己选择配偶时不为父母包办婚姻的传统所限制,有着理想化的追求;父母较为开明,并且家里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势力,能解决相关费用和化解事端;女方往往是武术世家,且武艺较为高超,能够掌控挑战者并进行甄选等。从古代设擂比武招亲可以看出,古代封建社会中有女子对自己的终身大事有着理想化的追求,在不可能婚姻自主的情况下,用设擂比武招亲的方式折中一下。[14]而从武术发展的角度看,女子敢于和男子同台竞技,并自信有一定的主动权,可见其武艺高超,也折射出我国古代武术发展的状况。

3.4 捍卫民族尊严

在和平年代,竞技运动有时还担负着展现国家实力、显示民族优越性的任务。打擂活动是古代为数不多的竞技活动,加上其直接对抗的竞技形式、以及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思想,在不同民族的选手对抗时,其胜负很容易与民族尊严联系到一起。《续高僧传》记载:隋朝时有个叫法通的著名僧人精通跤术。隋文帝时,有西番贡一人云大壮,在北门试相扑无得者,帝颇恧之,云:大隋国无有健者?召通来,令相扑。后来,通胜,举朝同庆。一场比试的胜利能够举朝同庆,可见已与民族荣辱联系到一起。在民族内忧外患的清朝末年、民国初期有很多外国大力士曾在中国设擂比武意图打压中国人,那时出现了多位武术家以崇高的民族气节、精湛的武艺在擂台上打败外国挑衅者,鼓舞了中华民众之志气,为亿万同胞所钦佩。如我国武术家王子平就曾多次挫败在中国设擂挑衅的外国大力士。[15]

4 打擂活动的发展

古代打擂活动只为分出胜负,而忽视了参赛资格、比赛规则、参赛选手人身安全等问题,因而经常出现伤亡事件。如1934年少林德根和尚去西安受戒时与人打擂,二人搏斗数合,擂主用后扫腿将他右脚踝骨扫伤,落下终生残废,他用黑虎掏心,一拳将那人击毙。[8]另外,如打擂者出现伤亡,设擂方有较为强势的后台作为支撑,可压制住事端,但是如果擂主被打死可能就要引起一系列的事端,如《大明正德皇游江南传》第七十二回中周勇在与公孙强打擂时,公孙强不幸身亡,周勇就被绑回了衙门。[14]可见,古代的打擂活动虽然向观众展现了精彩的对抗和高超的武艺,但是也体现了其残忍和野蛮的一面。因此到了民国时期,曾有人试图把“打擂台”这种形式以体育比赛的形式展现出来,但由于准备不足出现了规则、护具、消极比赛、暗箱操作等一系列问题,[9,16]都没有获得成功。新中国成立后,打擂活动发展成为武术散手比赛,纳入了体育的轨道,成为正式的竞技项目。[4]散手比赛中运动员按一定的级别、在一定的防护措施下、在更加完善的规则下进行比赛,以文明、公平、人性化的方式展现中国武术的魅力!

[1] 吴彬.散手运动溯源与发展刍议[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1989,5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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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尹洪兰.民国时期重要武术比赛综述[J].体育文化导刊,2013,3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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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不题撰人.四望亭全传[M].1831年芥子园藏本:第三十五回.转引自:王立.武侠文化通论续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12] 路云亭.竞技·中国——竞技文化与中国的国民性[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7.

[13] 东方小巴黎的博客.旧中国第一次全国武术擂台赛[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a473e52401012jnd.html.

[14] 王立.武侠文化通论续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15] 王菊蓉,吴诚德,吴小蓉,等.王子平与武术[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3.

[16] 郑光路.解放前闻名全国的青羊宫武术打擂[J].体育文化导刊,2003,2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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