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 青 王庆奖
在当下的跨文化文本转换研究过程中,不少学者都在讨论翻译活动中文本转换主体在转换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特别强调了该主体的能动性。有的学者则从转换文本接受主体(受众)的接受程度去考察文本转换的质量。虽然也有的学者认为转换文本在转换活动中的重要性,但是他们的出发点大多是从转换的角度去看待这种重要性的。英国著名的翻译理论家Peter NewMark对文本的功能分类*Peter Newmark,“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Pergamon Press”,1981.是一个从转换文本本体出发讨论转换文本质量的学者;另一个英国学者Reiss也对翻译文本进行了研究*张美芳:《文本类型理论及其对翻译研究的启示》,《中国翻译》2009年第5期。并定义各类文本的性质和特点;法国学者Gerard Genette在《类文本:理解入门》(Paratexts:Thresholds of Interpretation)的研究也是对文本的本体研究*黄德先:《翻译中的类文本研究》,《外国语言文学》2004年12月。。这些研究一方面基本上都是基于对转换文本的特性加以描述和分类的研究;另一方面表明文本在整个转换活动中起到的是一个中轴的作用;再就是,在针对文本研究时提出的一些理念和策略如Lawrence Venuti的异化与归化、严复的信达雅等,很多都是出于对文本使动功能的考虑的,只是很遗憾这些研究对后一点并没有加以系统地阐述。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忽视了翻译往往是由目的语文化发起,为满足目的语文化需求才引进的,也没有考虑类文本与原文本的对话关系,译本对接受文本的影响,以及翻译对输出语文学体系的影响”*黄德先:《翻译中的类文本研究》,《外国语言文学》2004年12月。。
本文从广义文本的角度出发,对文本(包括译本)的使动性进行了抛砖引玉式地阐述,认为(1)文本的中轴作用是连接作者、译者和读者;而这三者,尤其是后二者却分别具有不同的文本权力;(2)作为文本权力要素的转换文本不仅与主体要素发生联系,也与环境要素(文化语境、话语机制等)紧密相关;(3)由转换文本使动性所产生的权力归属出发,导致了译本“三民主义”的质量要求。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讨论的文本指的是公共文本,而不是个体私有的话语独白;本文所讨论的权力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文化权力,而不指涉具体个别的政治概念;还有,本文所讨论的转换概念源自于翻译的理论和实践,但是本文认为翻译所指的含义在跨文化交流活动中有着很大的局限性,无法包含一个文化理念到另外一个文化语境中的理解和变异,而转换*翁再红:《语言转换与经典传播:重读本雅明的翻译理论》,《天津社会科学》2013第2期。则不仅涵盖了翻译活动所指向的含义,也包括了不同文化思想的交流。基于此,本文所讨论的转换文本(transformed text)是指在跨文化交流活动中可以对之进行文化解读的文本*王庆奖:《语言的意向性、制度性与民主性、独裁性》,《文山师范专科高等学校学报》2004年第2期。;比之于译本(translated text)、目标语文本(target text),转换文本所包含的内涵、类别和层次还要更加丰富多样。
1.文本再认识
在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语境下,文本是一个很突出的讨论热点,而文化研究则是“极度语境化(radically context)”过程*L.Crossber,Cultural Studies,Modern Logic and the Theory of Globaliation,in Angela McRoddie,ed.,Back to Reality? Social Experience and Cultural Studies,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7,p.8.。语言学对文本(Text)的解释是语言应用通过衔接的手法来进行连接的产物;是用以辨别作者意图一连串的书写语言产品并且与语言应用、固定的文化语境相关联*Claire Kramsch,“ Language and Cultur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132,p.57.。而在文学看来,文本是文学活动的直接结果;文本式表达文学最感性的答案,也是最充分最完整的答案*张永刚、董学文:《文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52页。。在哲学界,伽达默尔认为,对文本的意义的理解是一个历史过程。这种理解必然受到理解者自身主体条件的制约*王晓升:《语言与认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4年,第40页。。广义而言,文本不仅局限于语言符号产品,而是一切可以进行文化解读的实物和现象,因而美国文学批评理论家布鲁姆认为人类文化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文本活动*哈罗德·布鲁姆:《批评、正典结构与预言》,吴琼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页。。由于在后现代语境下文本具有文化内涵的普遍性,文本几乎是解读和解构任何文化现象的唯一依赖。文本对于后现代之所以充满了魅力,是因为文本既有飘忽不定的踪迹,又有若隐若现的模糊。钱钟书曾引罗兰·巴特的话说,“法国新文评派宗师言诵诗读书不可死在句下,执著‘本文’;所谓‘本文’,原是‘本无’,犹玉葱层层剥揭,内蕴核心,了不可觅”*钱钟书:《谈艺录》,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00页。。因此,文化是通过文本来表达的,即文化离不开文本的表达;没有文本,文化是模糊的,甚至是不存在的。文本也离不开文化,因为独立于文化的文本几乎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其存在是没有意义的。文本在文化中所起到的作用被语言学家们称之为概念功能(ideational function)。这种功能所关心的是所表现的概念和经验,即在某种话语(文化)之内文本所蕴含的信息价值*Ding Yanren & Maurice Cogan Hauck,“Linguistics for English Learners”,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01页。。
2.文本与话语
如果说作者与读者相对于文本来说是能动的,那么文本相对于作者和读者来说就具备了使动性。文本之所以成为讨论的中心是因为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文本的内涵和内容丰富多彩,充满了人文的使动性。作为具体的实体,文本是符号学的基本单位,把它们连成一串就可以构成话语*Basil Hatim & Ian Mason,“ Disourse and the Translator”,ongman Group UK Limited,1994,p.73.。新康德主义的代表人物卡尔西把人看作是符号的动物,因而,人的全部文化都是由人自身的符号化活动创造出来的“产品”*王晓升:《语言与认识》,第40页。,此处所说的产品就是由符号构成的文本。结构主义者巴特也把人类文化现象纳入符号学的考察范围。他认为,每一种文化现象都是一种符号系统,均可进行语言分析*王晓升:《语言与认识》,第43页。。
文本之所以能够充满了使动性就是因为文本与文化之间通过话语而紧密地联系起来:文本是在一定的语境之中才产生意义的;其所产生的意义变形成了话语;话语的惯性导致形成了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的作用下便形成了思维模式(mental model)并在最后产生了文化*Teun A.Van Dijk,“Congnitive Context Model of Discourse”,www.daneprairie.com.2002.。因此,话语所表现出来的内容比文本更加丰富,……就广义而言,话语使得文本处于语境的依赖的状态(Context-bound)*Jacob Mey,“Pragmatics:An Introduction”, Oxford, Blackwell,1993,p.187.。Ronda认为,文化就是把经历赋予意义,而语言则是改变和表达文化的最有力方式之一;由某个民族所改造和保留的语言系统在某些方面决定着某个社会的真实构成,这就是文化*Bruce A.Ronda,“The Discourse of American Literature—culture and expression from colonization to the present”,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1996,pp.2-3,p.12.。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语言符号被赋予了诸多的文化内容和含义,但是个体语言符号并不能完全解释人类生活经验的全部和整体,即使某个个体语言符号蕴涵着诸多的文化意义。在文化活动和跨文化交流活动中,人们常常忽视文本,并认为文本是人们思维的产物,人们对文本主体能动性的过度关注使他们忽视了文本的使动功能,而恰恰是这种使动性才使得人们将过去与现实联系起来,并试图描绘未来。
3.文本、话语与转换
话语是由于文本的认识者通过与文本的互动而形成的。以上文本的这些特性使得文本本身成为文化解读和解构的依据。在一定的文化历史空间之内,文本的建构者(作者)便成为文化证据的保留者。在不同国度、民族和群体基础上所开展的文化交流中,这些构建者留下的文本痕迹也就构成了翻译的源文本(source text)。译者,即源文本的转换者,必须依据这些源文本来解读并形成源话语。文化是由一个话语社区(discourse community)享用着共同的社会空间和历史,以及共同的想象的成员组成*Claire Kramsch,“ Language and Cultur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132,p.10.。不同的话语社区其所共享的社会文化历史空间是不同的;对于跨文化交流来说,一个话语社区和另外一个话语社区的源话语也不尽相同,因此借以表达话语的源文本也不会相同。在话语转换过程中,对于文化交流活动中心的转换主体来说,其重要使命就是如何解读这些文本并根据源文本的语境和目标文本受众的思维方式、习惯口味来构建转换话语。要完成这样一项使命,优秀的转换主体向来都必须重视源文本所形成的源话语,因为文本是跨文化交流的主要媒介和解读依据,转换主体必须对其进行深度、细致的解读、解构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向目标文本受众进行话语转换。
要认识为什么转换文本是转换活动的中轴,首先要考虑在整个转换过程中,有多少要素必须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其次这些要素分别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不同文化之间的转换活动主要由三类要素构成,即主体要素、文本要素和环境要素。其中,文本要素中的转换文本是中轴要素,具有使动性,是引发转换主体和文本受众权力的重要因素。
1.文本转换活动的诸要素
要素是组成系统的基本单元,是在系统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元素。狭隘地看待转换活动中的诸要素,有人认为只存在转换主体和转换文本两个要素;依据各种能够对文本发挥影响的元素,在一个较为宏观的范围内,文本转换活动的要素应该分为三类:一是主体要素,包括源文本创作主体(如作者)、文本转换主体(如译者)、文本接受主体(如审稿人、大众读者等);二是文本(权力)要素类,包括文本原创主体、转换文本主体以及文本接受主体的权力,这三类主体形成的话语机制和话语权力;三是环境要素,包括文化语境、社会时空语境等,环境要素是制约上述文本主体的要素。在这三者之间,主体要素依然很重要,扮演着复活文本的角色,使静止的文本流动起来;但是为使文本获得能动的生命,译者必须依赖文本,从而使文本处于某种中心地位;同时文本具有历时性,文本转换主体也只有依赖文本才能使文本复活,并在第三类要素中的话语机制方能合理地理解文本的内涵。
2.文本转换主体的身份
有必要从文本的角度讨论文本转换主体的身份。这个主体对原创文本的影响是显而易见并且举足轻重。首先该主体是语言符号的转换者,也是转换文本的生产者和原创文本的改造者,不过这只是描述了这个主体的外部特征。其次,更主要的是“内部构造”,即文本转换主体本身的人生阅历、知识结构、教养学识、对源文化和目标文化的理解等,文本转换主体的这些内在素质都会使其在判断原创文本、转换文本的改造与制作等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并使得转换文本烙上个体风格。再次,该主体还必须恰当地处理以下几个关系,即个体与源文化、目标文化之间的关系;独立见解与共同记忆之间的关系;原创文本制作者、转换主体与目标语文本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只有通过发挥转换主体个人的作用,并在处理好以上几个关系的前提下,该主体才能够合理地设计、再创和改造源文本,并形成目标文本(target text)。
3.文本接受者身份
罗兰·巴特在《S/Z》一书中,将文学文本分为“读者式文本”(readerly)和“作者式文本”(writerly)两种*罗兰·巴特:《S/Z》,屠友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58页。。所谓“读者式文本”是指被动接受、被规训了的读者所产生的文本,在这些读者的脑海里早已经存在先前文本的语义、背景和理解机制,他们只能接受文本既成的意义,是一种封闭式的文本。而“作者式文本”却指的是不断创造语义的读者所产生的文本,这些读者不断重新书写文本并从中创造意义,是一种开放式的文本。前一种文本阅读的结果具有预测性,后一种文本阅读的结果具有颠覆性。对于译本来说,同样存在着目标文本接受主体与文本转换主体之间的互动问题。既然目标文本接受主体对目标文本起到了颠覆作用,那么我们不得不讨论目标文本接受主体的身份:首先目标文本接受主体应该是目标文本的审稿人和目标文本质量的检验者;其次目标语读者应该是目标话语的批评家和构建人。一旦目标文本向接受主体公开,目标文本的质量检验、审稿权;目标话语的批评权和建构权统统归于目标文本接受主体,转换主体再也没有和无法行使除了为自己改造过的文本辩护以外的权力。
通过对上述源文本和转换文本的讨论,就已经回答了翻译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此处暂时统称文本)在这个翻译活动中实际上是处于中心地位的;接着要问的是:既然文本处于中心地位,那么对于一种理想的翻译,或者说对于一个理想的转换效果,需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文本?为此,笔者觉得这个问题的讨论应该从语言的民主特性开始。
1.语言的民主性
Ronda说,语言只有在某个特定的文化之内才能反映意义*Bruce A.Ronda,“The Discourse of American Literature—culture and expression from colonization to the present”,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1996,p.3.,也就是说文本是受制于文化语境的。语言的一大特点就是“约定俗成”,即民主制度性的存在,因为语言生于斯,长于斯;来自于民,用之于民*王庆奖:《语言的意向性、制度性与民主性、独裁性》,《文山师范专科高等学校学报》2004年第2期。。任何语言从其抽象意义上讲都是公共性和普遍性的*金惠敏:《后现代性与辨证解释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6页。。不仅语言如此,一般的知识也是如此,如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说,知识基于两个特征:一是建构的普遍一致性,一是与思想所指涉的存在的契合性*金惠敏:《后现代性与辨证解释学》,第35页。;知识尚且如此,语言也是如此,而文本作为语言的典型代表更是如此。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讨论在建构和解构文本的过程中,个体是否拥有自己的权力。个体当然拥有自己的文本建构权,个体对自己的独白拥有权力,但不一定能够受到观众的普遍认可,因此“在解读上,以主体中心对文本的解读,对文本的凌驾从而形成解读者自己的‘逻格斯’中心,即过多地体现个体意向性,就有可能产生消极的后果”*刘宓庆:《翻译与语言哲学》,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年,第57-58页。。个体的独白只是在契合公众的意向时,也就是得到公众对其独白加以认可时,个体的文本建构权才得以拥有。即便某个个体拥有了话语权,“话语霸权更多地体现在个体意向的语义上,而不是公共符号上。语言只能通过思想而存在,反过来亦然。每一方都只能借助对方完成任务”*金惠敏:《后现代性与辨证解释学》,第35页。。
2.读者的文本权
由于语言具有上述自身的民主特性,在解读经典的转换文本时,几乎所有文本转换主体的权力便向目标文本接受主体移交了。我们把这些权力称为目标文本接受主体的文本权,包括“产品”(转换文本)的检验权、质量评估权、话语建构权。如果源文本作者是文本建构者(Text Former),那么把源文本向目标文本转换的人就是文本的转换者/改造者(Text Transformer),而接受主体则是文本建构者(Text Refomer)。作为目标文本的建构者,接受主体完全具有布鲁姆所说的误读(mis-reading)权力。在接受主体的文本权当中,误读的权力无疑是最重要和最具有创意的,它意味着对传统的“颠覆”,也是文化生命力的延续。美国汉学家葛浩文在翻译莫言作品时,对源文本所谓的“背叛”,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迎合译本读者的文化语境而进行的误读。误读是一种历史惯性,谁也无法阻挡。因为,第一,语言外在化被赋予了文化、历史传统、民俗等诸多的内容,所以对语言符号的理解是,而且必须是,多元的、多向的*郑敏:《结构—解构视角:语言·文化·评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27页。。第二,误读必须顺应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历史潮流,否则人类的进步就会缓慢甚至停滞。只有主体对文本的误读才会有文化想象的发展方向。第三,误读必须在一定的文化图式中理解,否则就没有文化想象的合法性,就会造成这样的现象:“对历史的冷漠会导致文化的破灭,对往昔的贬抑已成为文化危机的最重要的象征”*Christopher Lasch, “Culture of Narcissism—American life in an age of diminishing expectations”,W.W.Norton & Company,Inc.1979,p.25.。在跨文化交流的活动中,任何文化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总是经历了三个阶段,概莫能外。第一个是移植(transplantation);第二是改造(transformation);第三是变异(transmutation)*Wang Qing-jiang,etc.,“Transplantation,Transformation and Transmutation—A Study of American Culture”,in Zhou Baodi ed.,“The United States in Times of War and Peace” Conference Proceedings,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5.。翻译作为跨文化交流的具体实施行为也是经历了代码移植、文本改造以及最后的文化变异,而变异作为翻译活动的最终结果就是由误读行为造成的。
许多人认为在翻译活动中,译者享有很大的权力,而实际上,这样的看法只是触及表面的现象。若要通过翻译活动来产出优秀的译本,译者比起源文本作者,其权力受到的制约大得多。即便源文本作者“可以通过某些关键词(文本)来进行表达,从而建立自己的一套观念”……,译本读者也“无法仅仅通过文本来进行理解”*Basil Hatim & Ian Mason,“ Disourse and the Translator”,ongman Group UK Limited,1994,p.71.。他首先要被环境要素所制约,其次也要考虑主体要素的需求,即受到译本读者(审稿人、质量检验人等)的制约。最后还要被(源文本)作者所制约。从这些制约来看,译者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法打造译本的,也很难就译本创新。而真正可以创新构建文本和话语的不是别人,就是拥有绝对文本权的译本读者。
3.构建理想翻译的“三民主义”
现在可以直接回答:优秀而又经典的转换文本应该是什么样的?套用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的话就是:民享、民治和民有的文本 (transformed text for,by & of the readers),即文本转换主体必须打造的文本就是按照 “三民主义”的理念和标准来进行。首先,(目标)文本民有主要是指转换文本作为某种精神文化“产品”,其最终的客户就是指向广大的目标文本接受主体。无论转换主体如何打造或者构建译本,该译本最终都必须是面对目标文本接受主体的,为读者所有;从前面所论及转换者权力受到制约的情况来看,即便是文本转换者所受制约的环境要素也是属于广大目标文本接受主体;没有了大众所构建的文化大环境和话语小环境,译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必然不为客户(目标文本接受主体)所接受,从而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当然就更加谈不上优秀转换文本了。第二,文本的治理权力也是属于目标文本接受主体。一旦转换文本被公之于众,目标文本接受主体具有几乎所有和最终的权力,而且从目标文本接受主体的身份来看,他们作为审稿人、“产品”质量的检验者、转换文本价值的评估者等所享有的权利来看,目标文本接受主体对译本的治理有着最终的发言权。另一方面,文本转换主体,甚至包括源文本的原创主体,对自身的文本质量所提出的意见,也只能仅供参考,而无法作为最终质量评价的依据。第三,文本的民享也是从目标文本接受主体的权力出发的。这个权力就是目标文本接受主体的话语权,也就是说目标文本接受主体有着对转换文本进行改造、解读的权力;依靠着这种权力,目标文本接受主体享受着自己的判断,并从自身的文化语境出发对转换文本做出最终的解释。在这个过程中,也许有人质疑对转换文本的解释权是否属于文本转换主体。表面上看似乎是这样,但是别忘了,正如上面所论述的那样,文本转换主体的权力是受到普遍制约的,文本转换主体对转换文本仅仅代理行使了目标文本接受主体的改造权力,而且这个权力也是目标文本接受主体所赋予的。还是以葛浩文为例。他将莫言的一些文化话语做出了修改,因为他认为这种修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迎合西方读者的口味和习惯,从而使莫言的作品披上了“英美文学的色彩”。况且,从葛浩文与莫言的通信中可以看出,葛浩文做到了在主体与文本之间、源话语与目标话语之间、甚至是源文化与目标文化之间建立平等、协商的民主关系。
从上述讨论中,可以推理到:源文本作者在构建文本的过程中,由于语言文本所具有的客观性,文本的理解就必须“拒斥主体的‘凌驾权力’”*刘宓庆:《翻译与语言哲学》,第73页。,那么作为文本转换主体在考虑构建优秀的文本时,其质量标准必须是建立在译本的“三民主义”的理念基础之上的。这样的认识符合以下三个要求:一是环境要素、主体要素和文本权力要素的需求。胡塞尔说过,对文本应该有一种历史观,对其进行所谓“历史的还原”*刘宓庆:《翻译与语言哲学》,第62页。。问题是谁的历史?谁对历史拥有权力?这个问题实际上毛泽东早就说过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二是跨文化交流理念的需求。文本转换的本质和目标是有效地开展跨文化交流活动,因此尊重目标文本接受主体的文本权也是跨文化交流活动中对异质文化,即目标文本接受主体一方文化的尊重,符合跨文化交流的理念;同时也是提高跨文化交流活动质量和有效性的一个必要手段。三是人民主权的历史要求。人民主权并非只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是一种生活理念。人民主权不仅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人民不断为自己的权力和权利进行斗争的过程;也是文化不断取得进步的过程*王庆奖、杨燕:《后现代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化权力碎片化》,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