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智军,郝 博,高智敏,屠 波
德国临床工程职业资格认证及对我国的启示
裴智军,郝博,高智敏,屠波
介绍了德国临床工程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包括其发展历史、认证机构、认证人员资格、知识技能要点及其实行方式。通过对比研究并结合现状,提出推进国内临床工程人员技术水平考核与资质认证工作的发展建议,为进一步完善国内临床工程师认证体系提供参考。
临床工程;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从职业准入、在职提高等方面控制专业人员素质的有效机制。我国在会计、法律、医药等多数行业中已经建立这一制度并取得显著成效。临床工程师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中患者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因为缺少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而无法从根本上保证专业人员的素质。为此,如何尽快建立临床工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升学科的成熟度和行业整体水平,已成为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德国临床工程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研究借鉴,探讨建立我国临床工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可行途径。
职业资格认证是为完成特定目标和任务,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提出的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证认证按照不同职业的专业化程度可以分为2种类型:一种是被人们称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属于单纯技能型的职业资格认定,是对某些强调职业技能的普通职业实行的就业准入;另一种是在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职业领域实行的专业资格认证和注册制度,如律师、医生。前者往往只要求申请者接受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即可获取相应的资格,而后者则一般要求申请者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背景[1-4]。显然,临床工程职业资格认证属于后者。
在德国,职业资格认证主要由政府或者政府授权的权威机构集中统一推行管理。专业人士可以通过下述几种方式证明其学识、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5]。
2.1教育机构证书
由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只有在该机构是政府分支机构或被政府认证过的才被承认。中小学、职业培训机构、技术教育项目以及大学中学习的每门课程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认可。所以,课程设置、学时长短和质量保障等都由官方监管。只有通过所有统一考核才能获得相应证书或学位,且绝无例外。
德国境外高等教育机构所颁文凭持有者必须向其所在州文化部申请办理认证。所有欧洲认可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文凭都被欧盟成员国所承认。
2.2雇主证明
每位雇员在离职后都可向前雇主获得书面证明。该证明分为2种:第一种称之为非正式证明,包含该雇员在职期间的各方面情况,如雇佣开始和结束时间、职位及工作表现等;第二种称之为正式证明,包含对该雇员原来所从事工作的描述及其工作质量、经营、管理与监管能力等。然而,德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雇主在出具的证明中对雇员有明显负面评价,从而导致其有时不够客观,所以由原雇主出具书面或口头证明较为少见。
2.3进修书面证明
雇员为了提高业务或专业水平,参加一定的学习组织,完成规定的学习项目,且课程考试合格者,尽管其学历并未有所改变,但该学习履历可证明其是具有相同实力的专业人才,供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查询参考。
2.4个人陈述
用于描述个人的背景、目的、技术方向等信息,展示求职者的职业动机、业务技术水平、未来发展方向、工作经历,结合一些客观、可量化的指标构成其学识、技术能力和职业经验的全貌,可代替面试,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推行和管理职业资格认证的方式各不相同,总体可分2种:一种为竞争性分权管理,由自由竞争产生的各种非政府性认证机构来推行和分别负责职业资格认证;另一种为非竞争性集中管理,由政府或者政府授权的权威机构来集中统一地推行和负责职业资格认证。
在德国,尽管由非政府认证机构,比如专业协会,但由其来推行和管理职业资格认证极为少见。德国的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创立了临床工程师认证体系,德国临床工程师专业协会正在筹备建立医学工程技师认证体系。
3.1临床工程师认证
德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Deutsche Gesellschaft für Biomedizinische Technik,DGBMT)成立于1961年,目前学会成员主要为工程师与临床医生,人员总数超过2 600名,学会致力于通过生物医学工程研究到临床应用的跨学科知识转化,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DGBMT参照国际医学与生物工程学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IFMBE)相关规范开展临床工程师认证,并于1999年正式生效。临床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理论知识考核要点和认证申请者相关要求[6-7]:理论知识考核至少要涉及下文所列考核科目中的6个,且技术类中的组织学与医学类中的任意2项是必考科目。同时规定申请者参考科目总学时数不少于360,单个科目学时数不少于20。
医学类包括:生理学、解剖学、卫生学、急救医学。技术类包括:生物材料和人工器官、临床剂量测定和放疗计划制定、辐射防护、临床检验与分析、生物信号处理、生物电医学与医学计量、影像学、医学计算机、统计方法、生物力学、组织与法律、医学工程与医学中的安全技术与质量保证、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依法审批。
申请者需具有工科或理科大学本科学位;若申请者没有相关学位,则必须有8 a以上临床医学工程领域工作经验方可申请认证,且必须加上述科目中的另外4个科目,考试形式为口试,考试时间不少于2 h。
申请者需掌握英语或德语中的一种。
申请者需有在临床工程专业环境中的实习证明。
3.2医学工程技师认证
目前在德国,针对临床医学工程领域的技术工人,即医学工程技师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尚未正式开展,但德国临床工程师专业协会已有初步认证体系设想,而且正在积极筹备之中[8]。相关要求和程序我们会进一步搜集、整理。
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初便实行了临床工程师资格认证制度[9],日本也于1987年颁布了《临床工程技师法》[10],我国台湾地区也推行了临床工程师资格认证[11],授权具备本专业学术条件的非官方、非盈利性学术组织实施考试,进行资格认证工作。
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并无完善的临床工程师资格认证制度。自2005年开始,中华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积极联合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医院协会等机构组织,建设我国唯一的临床工程师认证体系。截至2014年,中华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共主办“国际临床工程高级讲习班暨国际临床工程师认证培训班”6次,分别聘请了长期从事临床工程认证的美国临床工程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Clinical Engineering,ACCE)创立者D Yadin、美国临床工程师认证题库的编写者W A Hyman、美国临床工程师资深培训专家James O Wear等进行授课,培训的内容代表了国际临床工程发展的最新水平。通过6次培训,全国共有219人通过了与ACCE同等水平的临床工程师认证水平考试。2012年,经卫生部批准,中华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在南京举办首届全国临床医学工程注册工程师水平考试试点工作,并准备在随后3~5 a内在全国铺开,全面推行临床医学工程注册工程师准入制度[12]。
受德国临床工程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启示,我国有关行政主管领导部门应授权专业学术团体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成立考试委员会与认证委员会,并参照其考核要点编写设计教程题库,同时借鉴医师技术水平考核和资质认证程序,分阶段逐步推进临床医学工程人员技术水平考核与资质认证工作。技术水平考核:具备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核取得注册工程师
(▶▶▶▶)(◀◀◀◀)技术水平资格(或初级临床工程师技术水平资格);经过毕业后教育再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核取得临床工程师技术水平资格。资质认证:取得相关技术水平资格再经国家授权的专门机构如国家卫计委,给予认证,最终建立中国临床工程师制度。
通过借鉴和探索,建设和完善我国临床工程师认证体系,确立和提升医学工程人员在医院中的地位,有利于医学工程人员的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我国临床工程学科的加速建设,从而使其为切实保障患者安全发挥应有作用。
[1]Wear J.7th Asian-Pacific Conference on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Beijing,April,5-9,2008[C].Berlin:Springer,2008:558-561.
[2]Medvedec M.XIII Mediterranean Conference on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 and Computing 2013,Seville,Spain,September 25-28,2013[C].Berlin:Springer,2013:1 092-1 095.
[3]高材,林康平,林峰辉,等.生物医学工程导论[M].台中:沧海书局,2008:16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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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学龙.日本临床医学工程师制度提供的启示[J].医疗设备信息,2007,22(1):1-4.
[11]中华民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2013医工证书考试简章[EB/OL].(2013-04-11)[2014-06-12].http://www.bmes.org.tw.
[12]夏慧琳.走进医学工程二十年[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13: 11-15.
(收稿:2014-06-19修回:2014-11-05)
Clinical engineering professional certification in Germany and implications for China
PEI Zhi-jun,HAO Bo,GAO Zhi-min,TU Bo
(Department of Clinical Engineering,Inner Mongolia People's Hospital,Huhehot 010017,China)
The general system of clinical engineering professional certification in Germany was introduced from the aspects of history,certification authority,requirement of certification,skills and knowledge points,methods of implementation and so on.Through comparative study,some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to promote clinical engineering staff technology level assessment and certification,which might provide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clinical engineering certification system in China.[Chinese Medical Equipment Journal,2015,36(5):146-147,158]
clinical engineering;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certification
[中国图书资料分类号]R318;C975A
1003-8868(2015)05-0146-03
10.7687/J.ISSN1003-8868.2015.05.146
裴智军(1982—),男,工程师,主要从事临床工程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工作,E-mail:18047193117@163.com。
010017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工程处(裴智军,郝博,高智敏,屠波)
郝博,E-mail:5141876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