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兰
【摘 要】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新生的社会公德建设的主体,从整体上看,其社会公德素质已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具有了较强的公德观念,对基本的公德行为和范畴都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但在具体表现方面还有待提高。大学生“知行脱节”,公德失范现象较严重,原因一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传统道德教育中“公德”教育的缺失;二为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及宗法制度造成了社会公德的缺失;三为现行教育制度中“公德”教育的隐性缺失;四为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体制变革对大学生公德教育的冲击;五为我国道德法律化程度较低,道德规劝作用力不从心。
【关键词】大学生 社会公德现状 原因分析
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新生的社会公德建设的主体,从整体上看,其社会公德素质已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具有了较强的公德观念,对基本的公德行为和范畴都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但在具体表现方面还有待提高。如“知行脱节”现象较严重,尤其从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环境保护等方面具体表现看,小到大学生公交车上不让座位、该排队的不排队,大到打架、做二奶、杀人,不良事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一、社会公德的内涵
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道德的简称,是指社会的公共生活所必须遵循的最起码的规则,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础,属于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力武器,是衡量一个社会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良好的社会公德不仅是个人素质的体现,同时对维护良好的公共生活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大学生公德失范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是具有高知识、高学历的知识分子群体,却缺乏相应的高水准公德素养,这不仅有历史传统文化的影响,也有现行教育体制和社会其他因素的外在影响。
1.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传统道德教育中“公德”教育的缺失
我国古代传统道德教育对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建设下功夫不多。古代一直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即是把国家社会的一切均寄于个人的道德品质修养上,忽视了社会体制、环境、公共规则的责任。中国伦理文化是一种注重个人德性修养和发展的私德伦理体系,主流学派儒学将“人性本善”作为伦理思考的出发点,认为个人德性的根据只在自身, 而孔子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其理想的核心也是“独善其身”。受这种思想影响的封建臣民,心无公共生活,缺乏社会公德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在私德修为不高,无法“洁身自好”的情形下,私利和私欲则肆意横行。在当代大学生中的反映,则是对道德认同感降低,对道德的贬低,对道德缺乏敬畏。比如,“在公共汽车上不让座”等非道德行为已渐渐被青年人默许,反而让座的行为却被视为另类表现。究其原因,就是个人的本位思想过于严重,对于不利己的事坚决不予实施,哪怕冒些风险。在现实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喜欢完全按自我意愿行事。不少大学生推崇投机取巧,而对讲原则却持贬低态度。考试是否作弊不在于良心是否受到谴责,而是看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在商场等地偷东西也变成了个别同学的生活来源,而不被认为是可耻的行径。这些行为,无不表现出是对“善”的漠视,对“恶”的纵容,对先进文化的麻木。其恶劣的影响在于,从个体意识的残缺扩散为群体意识的错位,进而引发道德观的严重扭曲,使得一些错误的价值观以及非道德的行为披上“合理化”的外衣,在大学生中获得普遍的默认、容忍甚至赞同。
2.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及宗法制度造成了社会公德的缺失
回顾我国历史,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统治,“臣民社会”根深蒂固,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在城市经济出现之前,农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道德关系局限于家庭、家族、朋友的范围。虽然也有个人与国家的道德关系,但在中国世代相袭的宗法传统下,国家就像放大了的家庭,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就如同家庭成员与家长的关系,于是,调节这些关系就带有家庭私人性的特点。道德强调的是个人德性,人们在观念上是忽略社会公德的。
3.现行教育制度中“公德”教育的隐性缺失
(1)学校教育。原本这是最有计划有步骤的,教育的层次性和深刻性是其他教育无法取代的,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大学,道德课程都有,按常理来说每个人都有深厚的道德知识底蕴,每个人的道德修养都应当很高,其实不然。首当其冲的是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应试教育体制,从重视小学、初中、高中的升学率到重视大学的就业率,学校重知识轻德育、重理论轻实践,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应试教育体制的指挥棒下,“育人为本,德育优先”,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神话。我们的高校所开设的德育课程并不能够真正地起到自己的作用,比如所开设的“两课”往往是流于形式,一般老师讲课就是照本宣科,所讲之内容并不能解决学生的现实问题,不能走进学生的心灵,这样的课程开了也没能起到德育的效果。大学生身边缺失榜样,不会再去迷信雷锋的“螺丝钉”精神,也不会再像高中一样去崇拜一个偶像,人生没有了目标,没有了前进的方向,走起路来自然会走错、走慢。而大学中以学生自我管理为主,班主任等领导是几个星期才见一次,科任教师上完课也就走了,想与教师交流,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他们,没有机会和教师沟通,所产生的困惑也就不能及时得到解释。
(2)家庭教育。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句话表明家庭教育对孩子潜移默化的重要性。但是现在许多家庭,比较重视子女的知识和智力教育,认为子女学习成绩好最重要,节假日忙于应付各种辅导班,所有一切时间都是在为考试成绩而战,就连一些子女力所能及的家务活,父母也是全部包办,而对于思想品德和精神品格方面的教育很少,何况,有些父母的为人处事的做法,本身就是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这又能如何将遵守社会公德的观念灌输给自己的儿女呢? 由于应试教育体制条件下,家庭、学校、社会等教育主体在对教育对象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时,均出现了严重背离“全面育人”方向而只片面追求“分数高低”,导致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公民意识责任内容和社会公德教育这一项基础性道德观教育内容的缺失。更何况到了大学,大学生多为异地求学,家长难以监控,家庭教育在大学生的教育中呈“枯萎”状态,一般家长也都会认为大学生已经长大了,不用再干涉过多,也就放松了对他们的教育,大学生也就更容易会放松自己,从而产生道德失准失范的事情。
4.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体制的变革对大学生公德教育的冲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激励了人们的进取精神,增强了时间和效益观念,但是另一方面,也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这些人心目中,金钱就是一切,为了金钱,什么道德法律都可以抛置脑后,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人们再也无法互相信任,而只能互相猜忌和设防。我们的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大学生也是正处在价值观还未完全成熟的敏感时期,思想比较活跃,容易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如果不加引导,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很可能形成对他人对社会漠不关心的冷漠心理,形成道德品格的缺陷。
5.我国的道德法律化程度较低 ,道德规劝作用力不从心
目前,我国《民法通则》中虽然也有“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的法律条文,但缺乏实施细则,司法操作有难度,现有的遵守社会公德只能依靠个人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为时,道德规劝作用就显得力不从心。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整个社会务实风气的感染下,大学生的价值观转向讲求实际,追求实效,结果是公民道德教育成为社会秩序的“软肋”。过分看重眼前利益,只追求世俗的、功利的物质目标,理想和人文精神失落,这自然使公德意识模糊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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