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刚
(作者为中共沂源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沂源县在认真总结上一轮第一书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越严越好、越实越好”的要求,注重抓关键环节、抓精细化管理,制定了《第一书记管理“十项制度”》,以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管人、管事,保证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从严从细,注重全程管理。针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中易出现的“两头不见人”“两头管不好”“工作说不清”等问题,健全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驻村考勤制度。第一书记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由派驻镇(办)党(工)委负责考勤。出勤情况与当月生活、交通补助发放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二是全程纪实制度。第一书记要把驻村工作的心得体会、思路打算以及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相关情况详细记录,并将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成效等形成《工作日志》,每人每年要撰写1-2篇有分析、有建议、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县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驻镇(办)党(工)委进行不定期调阅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三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书记个人争取和派出部门单位向派驻村帮扶的资金、物资使用情况以及协调的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等均要列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范围,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资金足额专款专用、项目依规健康运行。
整合力量,“捆绑式”服务。部分新派第一书记缺乏基层经验,不善于做农村工作,为帮助他们尽快适应角色,提升能力素质,打开工作局面,以凝聚县、镇、村工作合力为着力点,健全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驻村工作组制度。工作组由第一书记、镇(办)包村干部及责任区分管领导联合构成,第一书记或责任区分管领导任组长。驻村工作组全程参与村“两委”工作,协助村“两委”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指导帮包村强班子、理路子。目前,已成立驻村工作组152个。二是“1+1”帮带制度。镇(办)包村干部与第一书记结成“1+1”帮带对子,主动传授农村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方法,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村情,带动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职能优势,实现由业务部门骨干到农村工作行家里手的转变。三是工作例会制度。第一书记临时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举办一次第一书记论坛,加强自我教育和监督管理,交流帮包工作情况,镇(办)和县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派员参加。
内外结合,强化监督约束。注重外部约束和自我约束相结合,明确具体要求和“雷区”“红线”,规范第一书记各项工作,激发其内生动力。一是双重管理制度。第一书记在村任职期间,工作与派出部门单位脱钩,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帮包村。由派驻镇(办)对第一书记日常管理负总责,第一书记服从派驻镇(办)党(工)委的管理调度,并自觉接受县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临时党支部的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派出单位负责搞好协助配合。二是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严格落实群众工作“四步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村民事务干部代办等制度。深入开展“五必访五必问”,结对联系困难党员群众,每人每月走访不少于10户,每半年与镇村干部共同遍访群众1次,切实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找准存在问题;对代办范围内事项及时代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巡回督查制度。镇(办)党(工)委负责每月第一书记工作的部署、督促检查和监督管理。县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实地抽查、随机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到岗履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四是廉洁履职制度。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严守驻村“十不准”纪律要求,树立和维护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违反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组织程序免去第一书记职务,并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