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大要闻
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学习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苟利军、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出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参加报告会。
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是我国政权建设的三部重要法律,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决定。报告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介绍了“三法”修改的背景、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强代表选举工作、加强代表工作等“三法”修改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说明。
代表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改的“三法”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在“三法”指引下积极作为、发挥作用,为本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10月21日至23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考察团访津,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共同推动两地人大工作交流协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散襄军主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津渡、苟利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副市长孙文魁出席座谈会或陪同考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宋恩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王雪峰和秘书长赵曙光一同来津。
座谈会上,散襄军介绍了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交通、环保、产业等领域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成果。他说,协同发展需要法治作为保障。希望在三地立法协同的基础上,全面深化人大工作交流,努力在立法、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为协同发展保驾护航。宋恩华说,全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我们面临的共同任务。要认真学习借鉴天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加强双方协作交流的措施办法,在推进协同发展中发挥好人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双方深入交流探讨了有关问题。
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安全天津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讲话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提出学习贯彻落实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津渡、苟利军、张俊芳、王宝弟和机关处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大家一致认为,安全天津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安全天津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我们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履行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责,保障和促进安全天津建设。
散襄军在讲话时说,深入学习领会黄兴国同志在安全天津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前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引领作用,抓紧制定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为安全天津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支持和促进政府及有关方面健全制度、强化责任、履职尽责。人大代表要带头学习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团结带动广大群众共建共享安全天津、繁荣天津、美丽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部门要把安全建设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发扬严和实的作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为建设安全天津做出积极贡献。
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津渡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到市商务委、中山门西里社区和百世物流有限公司,就我市快递业立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人员实地察看了智能快件箱、信报箱使用情况和快件分拣现场,听取了市邮政管理局关于我市快递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征求了邮政速递、顺丰物流、申通物流、百世汇通、中外运敦豪5家企业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崔津渡指出,随着快递行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逐渐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和流通方式,对转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快递企业迅速聚集,特别是京津冀一体化大背景下,区域性物流仓储功能不断增强,服务范围从生活性向生产性服务扩展,要利用好我市五大战略叠加机遇期,通过人大立法、政府规章、行业标准、司法文件等多种形式,规范和促进我市快递业加快发展。
(郭慧洁)
10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芳带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深入蓟县孙各庄满族乡和下营镇,察看孙各庄满族乡果农养蜂情况和下营镇东山村鹊山鸡养殖情况。张俊芳指出,要根据地域特点和资源情况,深入研究促进农民增收的“管用招法”。千方百计支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打造在市场上站得住脚的名牌农产品。孙各庄满族乡要注意形成“小蜜蜂、大产业”格局,东山村鹊山鸡养殖要延伸产业链。从农村和农民实际出发,定项目谋发展,让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发展比较慢的村的困难群众早日致富。
(章 习)
9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津沽环保行”20周年纪念表彰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出席并讲话,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津沽环保行”组委会成员单位,本市及部分中央驻津新闻媒体“津沽环保行”记者采访团参加。
会上,对“津沽环保行”20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表彰了部分优秀新闻单位和记者。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广播电视台荣获媒体特别贡献奖,天津日报记者张鸣岐、今晚报记者雷风雨、天津广播电视台记者孙艳君、每日新报记者李海燕、天津工人报记者肖建华、中国环境报记者郭文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赵凯荣获功勋记者奖。
李亚力在讲话时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总结“津沽环保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紧密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发挥好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服务大众的方针,不断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努力开创“津沽环保行”活动的新局面,为推动美丽天津建设,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好愿景做出更大的贡献。 (洪晔演)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弟,副市长王宏江,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参加。
9月下旬,开展了部门自查和区县人大常委会受委托检查。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到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蓟县,实地检查了第十四中学、文昌宫小学、西北角回民幼儿园、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公司、第二塑料厂和蓟县孙各庄满族乡,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教委、市民委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认为,本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保持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结合检查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王宝弟在座谈时指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保障好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努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市和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本市民族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了《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在为期10天的时间里,各界群众对草案征求意见稿反响积极,从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截至21日18时,共收到具体意见和建议200多条。
广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市民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总体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非常必要,必将为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有的专家学者表示,水污染防治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防治任务重,立法难度大,征求意见的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适应了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是一部全面而有力的法规,希望尽快通过施行,开启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有的代表认为,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希望条例顺利通过,并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绿化条例等法规一起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尽快实现人民群众对于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美好期待。大家就细化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防治水污染、强化地下水水源保护、解决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问题,加强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加大惩治力度等,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