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工超时上班,是否可以索要加班工资?

2015-02-06 18:28
工友 2015年10期

《工友》编辑部:

我在一家公司做季节工。由于订单倍增,经常要求我们加班加点,可针对我们要求发放加班工资的请求,公司却一再拒绝,理由是我们只是季节工,实行的是计件工资,所以没有加班费。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黄梅珍

黄梅珍读者:

季节工也有权索要加班工资。国家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也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这些规定针对的是全体劳动者,而季节工虽然具有季节性和临时性,但因其属于劳动者群体之一,自然也不能例外。

计件工资也有权享受待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能否获得加班工资,不在于是否属于计件,也不在于因为计件是否已经多得报酬,而在于是否完成计件定额,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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