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不高兴小姐
灯红酒绿与草鱼粥
文◎不高兴小姐
她是急于在人生失意与彷徨时寻找一些东西来证明自己的魅力与价值,可急需证明的力量终究无法强大到能够打败本能。无论之前经历过什么,承受过什么,只要最后还能保留内心深处自己最喜爱的东西就全世界都依然美好。
“405,刚上楼的。请问现在还能退房吗?我对房间不满意。”巩秀放下电话,撩开窗帘再次确认了停在楼下的车子离开后,提起手袋飞一般逃离了干净整洁的405。然后走出酒店,在凛冽寂静的冬夜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在城市遥远的另一头找了一家新的酒店。
酒店不及之前那间的富丽堂皇,可是狭小温馨。她把整个房间的灯都打开,把门窗锁了又锁,把暖气开到最大,然后狠狠地倒在洁白的床上。
一口热水下肚,胸口的一股气才长长地舒了出来。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想给自己两滴泪,或者一巴掌。但结果,却什么也没有。
半小时前,巩秀刚经历了惊心动魄。
送她上楼“看看酒店房间环境好不好,不好就另换一间”的师兄,一进门就放下他的手提包,狠狠抱住了巩秀。巩秀一惊,朝门口跑去,却被师兄使劲摁在了大门上。
她低嚎着“不要”,对方充耳不闻,筛子般的吻落在她的脸上,手也不安分起来。撕扯挣扎中,巩秀哭了,“不要这样对我好吗?”
师兄许是被眼泪打动,心软了,他恋恋不舍在她脸上再印上一个吻,松了手。然后转身默默拿起手提包,离开了。
巩秀背靠着大门喘着粗气,忽然悲从中来——若对方真要“霸王硬上弓”,她可还有希望躲过一劫?
可即使真发生了什么事,这不都是自己迷糊和放任的态度所带来的吗?谁让你不辞百里在夜里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谁让你没有坚决拒绝一个男子在凌晨一点半送你上房间?
失眠的滋味真是难熬,巩秀睡到一身酸痛,干脆起身来到窗边,看远处的天光。
凌晨五点,天似乎隐隐亮了起来。她看着远处的灯火,还有那一轮皎洁的新月,内心有难以言表的惆怅。
巩秀是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
师兄是十年没见的师兄,大学时没太多交集,只是毕业多年后不知怎地彼此有了联系。在之前断断续续的联系里,师兄每每无保留地对她表示出从上学到现在都保持着的好感,以及对在校时没能鼓起勇气追求巩秀的遗憾。
过去的巩秀对他的这腔情怀宠辱不惊,“谢谢”是最礼貌的标准应答,或者说是拒绝。
可昨天,当突然接到隔了大半个省份的巩秀的电话,听说她将要“过来玩儿两天”的时候,师兄的感觉像中了大奖。他推掉所有的应酬,在全城最有情调的西餐厅宴请巩秀,然后带她去最豪华的KTV。
一群男男女女毕恭毕敬地称呼她为“巩小姐”,巩秀罕见地享受了上宾的待遇。听着那些朋友偶尔传递过来的动听又恭维的话,师兄举着酒杯在她耳边低声耳语:“这里环境还可以吧?每个月有三分之一的营业额在这里。”他指了指自己摆在一旁的皮包。巩秀淡淡地笑。
夜宵吃的是草鱼粥。
师兄还记得巩秀多次在博客里写“怀念当年4号饭堂的草鱼粥”。她心里不是不感动的。
肠肥脑满的粥店老板走过来热切地跟师兄握手,一再地说“感谢余所长赏脸”,之后不但全免单,还屁颠屁颠额外赠送了一碟本店名菜:猪腰子。
师兄的脸霎时红了,回复了当年的腼腆。
巩秀忍不住笑。
自从两人再见面的第一眼起,师兄的眼神便温柔得可以杀死人。一个帅气的、多金的,在某当红单位有一官半职的故人朝你抛来尘封在岁月里的惋惜之情,如水般撩拨起某种你以为早已遗失掉的情怀,你会怎么想?
人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诚的行动,来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心。师兄想用灯红酒绿和如水追昔来换一夜露水情缘,而巩秀不过是赌了任性的一口气。
“先生,你现在爱她吗?一年后发现她无理取闹各种小脾气你还爱她吗?两年后看清她种种蠢蠢欲动和百无聊赖你还爱她吗?五年后看清她吧啦吧啦就是个疯子你还爱她吗?三十年、四十年后她没了漂亮的容颜,你还始终如一地爱她吗?那么先生,你会爱她到万尺深海一起跳,生命垂危都相偎相依、不离不弃吗?”一把奶声奶气的童声响起。是巩秀的手机闹钟响了。
若是以往,她会感受到或者自动脑补一下,那位同样听见了闹铃的先生会俯身过来亲亲她的脸,说“当然”或“肯定”。
可是今天没有,尽管昨晚的酒店惊魂已经过去半天了。
吃罢早餐,巩秀独自打车去了西湖。百度里说,这个西湖“与杭州西湖齐名,幽深曲折,水明如练,四时之景各有其妙”。可实际上就是一个湖水绿黄不一的普通大湖泊。
据说,这里是幸福指数颇高的一座城市——也许幸福没有硬指标,它可能就是一种心情,当你有满足感与归属感的时候,幸福就来临了。
巩秀很想念马琨。
她无数次设想过她的未来,去一座像现在这样温暖的陌生小城开一家店,那店可以是有着各式书籍的书店,可以是在午后飘出浓香的咖啡店,可以是烘焙美味的面包店,还可以是播放动人旋律的音像店,也或许是间杂货铺,在某个静静的午后或是灯火阑珊的夜晚,马琨走进来,她笑着迎上去,轻轻接过他脱下来的大衣,说一句:“回来了?”
马琨,若有一天再也见不到你,我向你每日问一遍早安与晚安,你可尚能听见?
巩秀黯然。
马琨是她的上司,也是她的爱人——可惜不是她一个人的爱人。
她从步入职场的第一天起,就被他暗地里私有化了。在黑压压的一片人潮涌动中,马琨就像是一颗启明星,生动明亮。她看到他朝她走过来,带着一身旅途上沾染的尘埃。可能是他太过美好了,忍不住想接近他就像寒冷的人想伸手拢一束火光一样理所当然。偏偏他又太过美好,挤在他身边的人潮让她无法逾越。
不知待了多久,巩秀扬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她在车窗玻璃的倒影里,见到一个略带憔悴的女人。干干的头发,苍白的唇,以及一脸不知姓甚名谁的泪。
她不是谁的谁,她是她自己,被马琨放弃的自己。
三天前,马琨简简单单地说:“小秀,我爱你。可是家里那位发现了咱们的蛛丝马迹,要跟我没完。为了保护你,我以后……就不再上来这里了。”巩秀冷笑,还和气地送他离开了刚刚温存完的小窝门口。
表面上说不合适,其实就是不喜欢;表面上说放手是为你好,其实是为自己好。而真爱,是即使悬崖勒马、进退唯谷,我依然不愿放开你的手。
当了若干年无所求的暗地情人固然是笨,可这个显浅的道理,她还是能够明白的。只是,突如其来的离别分崩离析了她的全部。
接近中午的时候,师兄来电,客气地解释说今天早上有领导过来检查工作,一直在陪同,都没时间联系她。
巩秀淡淡地笑:“没事儿。我已经回程了。谢谢你的接待,有缘再见。”
“昨晚不好意思。”挂掉电话良久,师兄再发来一条信息。
“没事儿。你喝多了。”巩秀回复。她想了想,末了多加一句,“替我向嫂子和宝宝问好。”
成人之间就有这个好处,话不需要说得太明白,三言两语就成一个台阶。
人生复杂,但人性比人生复杂多了。
马琨离开后,她混乱地抱着“即使我的世界少了你,依然还会有别人补上来,所以没关系”的念头随意到达小城的举动,最后在被师兄强吻的405里苏了醒。
马琨可以不爱她,但她不可以随随便便为了一口气而作践她自己。
她是急于在人生失意与彷徨时寻找一些东西来证明自己的魅力与价值,可急需证明的力量终究无法强大到能够打败本能。
次年春天,广州。
到广州办事的马琨开着一辆白色车子驶过柯子岭。他一手搭着方向盘,一手扶着蓝牙耳机,正讲着电话。他浓黑的眉毛、深邃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还有颀长的手指,曾经都让巩秀那么熟悉,就像昨天两人还在一起,对望谈笑。此刻,他一边紧盯着前方的交通灯,一边皱着眉头地跟电话里的人讨论着什么,也许是在训斥办事不力的下属。
暮色沉沉的柯子岭路边,木棉树下,巩秀快步走过。她留了棕色的波浪卷发,穿着紫色毛呢大衣,踏着高筒靴子,低头划过手机邮箱。
她换了工作。年轻的时候曾经盲目地迷恋过这样的一个人,因为得不到,所以误以为自己可能永远放不下;因为一个人的离开,而否定自己的全盘价值。但是她现在不会这样。
无论之前经历过什么,承受过什么,只要最后还能保留内心深处自己最喜爱的东西就全世界都依然美好。
两人将要擦肩而过时,她发现鞋带松了,于是蹲下身子去绑。柯子岭的交通灯很快变绿,白色车子一路向前。
世事往往就是这样,两个人的错过根本不需要理由。巩秀与马琨没有再碰过面,未曾告别。所谓感情,可以珍如稀宝,也可以不值一文,但价值它一直都在,又何必麻烦旁人来证明呢?
编辑/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