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永军
李老师,我也告诉你
文|于永军
编者按:本期道德热点特别策划紧紧围绕网络热吵的两个事件展开。一是“李老师告诉你”,二是科学家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的喜讯被黄晓明一场浩大的世纪婚礼迅即冲淡。针对沸沸扬扬的争论,本刊特别邀请知名作家于永军进行剖析,并对网民发表的不同观点加以整理,以飨读者。
近来,微信上有则无名小视频,转载扩散很火。本无意为其作“二传手”,但为以正视听起见,特将其中插播的文字照录于兹:
“现在社会上很乱,李老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特别是女孩子,出门一定要注意安全!现在的人都比较冷漠。如果你半夜在楼道里遇到坏人,不要喊“救命啊”“抢劫啊”!不会有人出来帮你。你要喊“着火啦,着火啦!”这样整栋楼的人都能出来。同理,你路上遇到小偷,不要喊“抓小偷啊”,不一定有人帮你。你要喊,“城管打人啦!”这样,整条街的百姓都能把路围死。各位女孩,如果你遇到了冒充你的家人、老公,强行拉你走的人,一定要尽可能的去毁坏周围他人的财物,比如向路边有司机的车门上猛踹一脚,或者掀翻路边摊,或者摔坏路人的手机,等等。”
初看这则视频,你或许会为“李老师”对女孩子的“提醒”生发出一些小感动。然而,就李老师所出的“主意”仔细分析,又不禁对其“好心”产生了质疑,进而对其编写扩散这则小视频的动机也怀疑起来。于是,写下了文章的题目。
不管这个小视频出自什么样的动机,但宣扬扩散的客观效果肯定是负面的:其一,引导说谎。明明遇到坏人,却叫喊“失火了”;明明遇到的是小偷,却让城管人员“躺着中枪”;自己避险,却以毁坏他人财产安全为代价。且不论个中强奸事实之可恶、饮鸩止渴之可悲,就说这编造谎言、毁坏社会信誉,也决非正人君子之所为。不知李老师上小学时学没学过那篇《狼来了》的课文,那个说谎的孩子最终的结果,难道就是李老师最终所希望的?其二,亵渎正义。无视和小视当今中国精神文明、社会正义仍然占主流的事实,用阴暗心理揣度他人的社会公德,主观设定种种“没有人会帮你”,敢情李老师就是这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血之人?教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社会公义、让爱心盈盈的社会人士,情以何堪?其三,宣扬“人咬狗”现象。新闻界有句行话,叫作“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仅仅就李老师所例举而言,以新闻的眼光去打量,很显然都属于有悖常理的“人咬狗”现象,李老师一叶障目、以偏概全,拿个案当普遍、将特殊作一般,公开作为一种社会常态宣传,居心何在?难道李老师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这样的畸形心态环境中成长?更不知李老师想过没有,让这样的情形瘟疫蔓延,我们的社会将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难道这恰是李老师编发这个小视频想要的结果?
由这则小视频行文的周延、卖点的经典、设计的匠心独具,不难看出,李老师绝非出自等闲人物、泛泛之辈。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的衍太太,那个怂恿小孩子在冬天吃冰,并鼓励“看谁吃得多”的无良人。或许此说李老师会感到委屈,但请君对号入座想想,用可以预知的结果量量,何其相似乃尔?!倘若李老师是偶然为之,这里提醒今后注意;如果李老师乃以此为乐、以此为业,那就该受到道德谴责,甚至法律的惩罚。因为放大社会阴暗面,公开营造社会无信、破坏社会公信力,与教唆犯罪无二;因为互联网也并非“法外之地”,同样需要讲法治!何去何从,还请李老师好自为之。
这里,也想给那些看过这个视频的人讲一个真实的小故事:好多年前,我老家有个家庭妇女常犯胃病,在我们那儿俗称“心口痛”。她听人说喝大烟泡水能止痛,就采用了这个办法。起初,遇到心口疼时就泡一盅,喝了感觉好一些,每每如法炮制。结果,后来胃痛不再重要,毒瘾却中上了,常常犯烟瘾,又流鼻涕又流泪,不但活儿再也不能干,连家里不多的粮食也被卖光换大烟了,不几年人就死掉了。这虽然也是一个个案,但它却告诉我们一个实理:饮鸩止渴,后患无穷。
或许,李老师告诉的办法在特定情况下会产生设想的眼前效应,可是当你谎言骗人之后呢?你将怎样面对人们受欺骗被愚弄的眼光?倘若这等阴暗心态成为思维定势,并在社会上传染流行,人人都为了自己的安全无端地失信,无厘头地去毁坏他人的财产,甚至不惜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后果?要知道,制造“狼来了”谎言的孩子,迟早是要被狼吃掉,最终为自己言而无信付出代价的。
“人无信不立。”一个连不说谎的道德底线都可以突破,连起码的信誉都不能信守的人,你能指望人们信任其能遵守所谓的道德底线么?答案是否定的!所以当谎言堂而皇之泛滥成灾,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公德失去了自有约束力,届时深受其害的,就绝不是几个为了自身安全而说谎的女孩子了。这样的社会恶果,相信绝大多数人是不愿意看到的。故这里也敬请人们尤其是女孩子慎之,万万不可受这个小视频的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