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文静+主艳飞+郭雯婷+范金勇+高继跃+庄占兴
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我国对农药登记的管理逐渐加强。农药理化性质成为判定农药产品物理安全性的重要指标,对环境和人类的安全性、农药运输过程中防止对人身或财产发生事故和损害具有重要意义。农药制剂的形态一般分为固体和液体,而农药理化性质检测也根据农药制剂的不同形态进行不同的检测项目。一般制剂的理化性质检测包括密度、堆密度、固体可燃性、闪点、粘度、爆炸性等。本文将围绕理化性质中爆炸性的相关信息展开叙述。
爆炸性是衡量某种固体或某种液体物质受到火焰的作用(热敏性)或受到震动(shock)或(固体物质)摩擦(friction)时(统称为对机械刺激的敏感性)产生爆炸的危险性。
依据国标及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农药理化性质爆炸性试验包括克南试验、撞击感度试验以及摩擦感度试验三种试验方法。其中前两者适用于液体制剂,而固体、糊状或胶状制剂则需要进行三种试验。
1 克南试验的检测及结果判定
依据GB/T 21578—2008危险品克南试验方法进行检测,其步骤则需要根据试样的形态进行检测。
固体试样:
第一阶段将9cm3试样装入配衡管中,用施加在钢管整个横截面80N的力将物质压实,如果物质可压缩,则添加物质并压实,直到装至距离管口55mm为止。确定所用试样总质量。在钢管中再添加两次这一质量的试样,每次用80N的力压实。然后视情况取出或添加试样以使试样距管口15mm水平。确定所用试样总量。
第二阶段将第一阶段准备程序中确定的物质质量的三分之一装入钢管并压实。在钢管中再添加两次这一质量的试样,每次都用80N的力压实。然后视情况取出或者添加试样以使试样距管口15mm水平。
每次试验所用固体质量为第二阶段中确定的试样质量,将此数量的试样分成三等份装入钢管,每一份都压缩成9cm3。
选择孔板孔径1.0mm进行三次试验,观察实验结果。
液体或胶体试样:
液体或胶体装至管口60mm处,装胶体时应特别小心以防形成气泡。
将螺纹套筒涂上一些润滑油后,将螺纹套筒从下端套在钢管上。插入适当的孔板并用扳手将螺帽拧紧。每个钢管只可进行一次试验。孔板、螺纹套筒和螺帽如果没有损坏可再次使用。
将钢管夹在固定的台钳上,用扳手把螺帽拧紧。然后将钢管悬挂在保护箱内的两根棒之间,将试验区弄空,打开气体燃烧供应、点燃燃烧器。达到反应的时间和反应持续的时间可提供用于解释结果的额外资料。如钢管没有破裂,再持续加热5min结束试验。如钢管破裂,则收集破片过重。
选择孔板孔径1.0mm进行三次试验,观察实验结果。
结果判定:当三次试验现象仍均为“无爆炸”,结果为“-”,否则为“+”。
2 撞击感度试验的检测及结果判定
依据GB/T21567-2008危险品爆炸品撞击感度试验方法进行检测。
将40mm3样品置于干燥、干净的样品槽中,密封好,放置在击砧的固定位置上。调整撞击锤(5000g),使之下滑自由,无阻碍;调整光栅尺显示表,清零;调整撞击锤预释放按钮位置;调整标高(撞击锤下落高度)为1200mm,注意手动微调,误差小于1mm,释放撞击锤,进行第一次试验。如果观察到 “爆炸”(爆炸声、火花或火焰),就逐渐降低撞击能进行试验,直到观察到“分解”(颜色改变或有气味)或“无反应”为止。在这一撞击能水平下重复进行试验,如果不发生爆炸,再重复5次;如果发生至少1次爆炸,就再逐渐降低撞击能,直到测定出极限撞击能为止。
如果在10J撞击能水平下,观察到的结果是“分解”(颜色改变或有味道)或“无反应”(即不爆炸),则逐级增加撞击能继续进行试验,直到第一次得到“爆炸”的结果。然后再降低撞击能,直到测定出最低撞击能。
以一定的撞击能撞击样品,测定样品在该撞击能下是否引起爆炸、火花或火焰等。
结果判定:撞击能在60J时未发生分解、爆炸,结果为“-”,否则为“+”。
3 摩擦感度试验的检测及结果判定
依据GB/T 21566-2008爆炸品摩擦感度试验方法进行检测。
样品通常以物质收到时的形式进行试验。润湿物质应以运输规定的润湿剂含量最小者进行试验,用于试验的样品数量约为10mm3,粉末状物质用量具(直径2.3mm,深2.4mm)量取;糊状或胶状物用壁厚0.5mm的带2mm×10mm窗孔的矩形量具量取。
瓷板和瓷棒表面的每一部分只能使用1次;每次瓷棒的两个端面可做两次试验,而瓷板的两个摩擦面可做3次试验。将瓷板固定在摩擦仪的托架上,使海绵纹路的槽沟与运动方向横切。将牢固卡紧的瓷棒置于试样上,在荷重臂上加上所要求的砝码,启动开关。应注意确保瓷棒贴在试样上,而且当瓷板移动到瓷棒前时,有足够的物质进入瓷棒下面。
试验从用360N荷重进行1次试验开始。如果在第一次试验中观察到“爆炸”(爆炸声、火花或火焰)结果为止。在此摩擦荷重水平上重复进行试验,如果不爆炸,重复6次试验,否则就再逐级减少荷重继续进行试验,直到观察到“分解”(颜色改变或有味道)或“无反应”(即不爆炸)结果为止。在此摩擦荷重水平上重复进行试验,如果不爆炸,重复进行6次试验,否则就再逐级减少荷重,直到6次试验中没有发生“爆炸”的最低荷重得到确定为止。如果在360N的第1次试验中,结果为“分解”或“无反应”,此试验也要再进行5次,如在这最高荷重的6次试验中得到1次“爆炸”结果,就按上述的方法减少荷重。
结果判定:在荷重为360N时,样品进行6次试验时均未发生火花、爆炸,结果为“-”,否则为“+”。
上述试验可以排除被测物在常见因素下导致爆炸的可能性,但不能确认被测物在其他条件下是否发生爆炸。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