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莉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党的新闻工作是一项十分神圣的职业;党的新闻工作者往往成为公平、公信、正义的化身。然而,近期接连不断地发生在新闻工作者身上的丑闻,却严重损害了新闻工作者所应有的形象,玷污了党的新闻事业这一神圣的殿堂,让新闻人蒙羞。人们不禁要问:当下的新闻工作者队伍怎么了?
笔者曾听说过许多这样的事情:某单位某一天突然收到某媒体寄来的新闻标件清样,一般都是曝光问题的,让你审阅,言外之意就是要刊播。这一纸清样无异于敲诈威胁的最后通牒。这些事件的始作俑者就是抓住了下面单位领导怕媒体曝光这一心理,对你进行要挟。问题属实,你就赶紧花钱打点;要是与事实不符,你争辩也没用,反正曝了光也没人给你做主。总之,遇上这样的事,只有花钱摆平一条路,有偿就不闻。如今,如上所述新闻敲诈泛滥之严重程度已令人难以想象,以至于社会上广泛流传着“防火、防盗、防记者”的段子。
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其本质是新闻腐败,与当今经济、政治领域的腐败现象如出一辙。对当今社会上的贪腐现象,连小孩子都悉知其中门道儿,共同之处就是权钱交易。一些手中掌握着人、财、物及某一方面国家和社会公共资源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非法或依法谋利,从中收受贿赂,收取好处。贪污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反腐败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党的生死存亡。新闻腐败的特点同样是权钱交易。一些失去新闻工作者良知和道德底线的媒体人,利用手中的特权,采取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的方式,甚至不惜应用敲诈胁迫手段,为部门和个人非法谋利,这就是新闻领域的腐败行为。它不但严重违背新闻工作的社会使命,损害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而且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对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产生极大的危害。
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始终不渝地恪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这是由新闻舆论工作的特殊社会功能和党的新闻工作者所承担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当今社会看;无论是西方资本主义世界,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新闻舆论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对社会产生着其他手段所不能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当今,人类已进入了信息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信息传播平台和方式日新月异,它不仅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就连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也时刻离不开获取各类信息。从目前情况看,通过新闻途径进行发布,仍然是传播社会信息的主流渠道。发生在世界各地的许多事情一再证明,新闻舆论对社会的影响力,往往胜过行政的推动力。运用的正确则成事,运用歪了就坏事。我党的新闻事业有着优良的光荣传统,新闻工作者队伍中产生了一代又一代杰出的楷模。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党的新闻工作对我党组织动员群众,完成各个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我党的新闻工作在社会公众中享有崇高的公信力,党的新闻工作者也赢得社会的尊重。由此,新闻工作者自然承担着准确传播社会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惩恶扬善、扶贫济困、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职责和历史使命。所以,我们来到了这个队伍,就要有一份操守,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如果背弃了这一基本道德标准,甚至运用非法手段,干起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勾当,那就只能被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所唾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社会越来越开放,多元化的思想观念激烈碰撞。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肩负着比以往更为艰巨复杂的舆论引导任务。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也是对每一个新闻工作者的严峻考验。要肩负起这一使命,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坚持新闻工作者的正义与良知,重塑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重树新闻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使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都成为推动当前社会进步的正能量。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要产生腐败;同样,失去监管的新闻同样要产生新闻腐败。新闻工作者队伍出现今天这样严重的问题,除社会原因、新闻工作者自身的原因和职业道德教育效果不佳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监管不力。当前,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媒体主管部门要协助、督导各新闻单位整顿清理,纯洁队伍。近些年来,许多新闻单位忙于发展扩张,招收了一大批新人进入新闻工作者队伍。问题是对招收进的人在使命感、责任感、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十分不到位;上岗前的政策、法规和法律培训也往往流于形式;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未能在他们身上得到很好的传承。因而,许多人一旦经不起物欲的诱惑就干起歪门邪道的事情来。当然,我们必须肯定,当前新闻工作者队伍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好同志,是称职的,是值得党和人民群众信赖的。但一些害群之马严重损害了队伍的整体形象。把这些不合格或不适合做新闻工作的人清除出队伍,是恢复形象,提高战斗力的第一步。第二,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新闻行业的政策和法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闻管理的政策法规,要认真执行。同时,要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实事求是地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使政策规定更符合当前新闻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使新闻工作者更便于操作执行。第三,要建立正规有效的监管执行机制。当然,新闻单位是管好自己人的第一责任人。但有效的社会监管执行机制更是必不可少的。北京市已于2014年9月16日成立了“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其职能是“依据国家相关新闻工作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开展工作,借助社会力量,规范职业道德,督促引导新闻媒体及新闻从业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受到投诉举报,委员会将联合或委托相关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部门直接调查,并召开新闻道德委员会全体会议形成处理意见。”北京市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作者系张家口日报社新闻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