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慧琴 李献玲
浅谈南乐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姜慧琴李献玲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了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南乐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相关政策,立足现状、直面问题,从而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县稳步有序开展。
南乐县自2011年正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备案的试点村项目共有6个,分别为南乐县土地综合整治5个试点村项目和元村镇蔡庄新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涉及6个行政村,土地整理面积918.68公顷,总投资2676万元,建成后可新增耕地65.7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5.75公顷。正在申请备案的项目共有3个,分别为南乐县韩张镇龙城社区(一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南乐县福堪镇兴福社区(一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南乐县寺庄乡华府天成(一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3个项目总规模1053.3公顷,项目建设后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9304公顷,新增耕地8.9304公顷,将有力地支撑全县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规划缺乏综合性和科学性。部分整治项目没有进行认真谋划,有套用原来的模式和格式现象,导致规划思路、规划原则、规划目标不明确,落实措施不够得力,规划的针对性不强。另外,土地整治规划与村庄、交通、水利 、电网、林业等相关规划没有很好地衔接,“统”的功能不够,规划尝试不到位,有工期延后、项目变更等问题;现实性和准确性不能满足指导项目选址和设计的要求,有的只有片区建设规划,没有全区域整体建设规划,规划落实不够;项目选择随意性大,难以实现规模效应。
(二)项目建设质量与设计有出入。部分工程设施、设备数量等没有完成设计任务,存在有设计没实物现象;有的建成设施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所用材料不达标,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有的建成设施由于管护不到位出现损毁等情况。
(三)实施监管不到位。业主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管理,有私自转包现象。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土地综合整治建设质量的好坏、标准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划的科学、具体、完整和执行力度,充分考虑集中连片、聚合资金、综合治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把上级的政策规定与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灵活贯彻执行,制定出科学合理、经济实用、效益突出的项目规划设计,严禁劳民伤财。要用项目作支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建设,统筹考虑田网、水网、路网、林网、电网和村庄建设,科学整合,叠加实施,形成综合效益。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克服随意选址、按行政命令选址的问题,严格按规划实施项目,不受人员变动和机构变化的影响 。
(二)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根据土地整治建设发展的新要求,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另外,根据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技术特征和要求,制定项目的工程规划、设计、建设、预算定额以及施工图设计规范等系列相关标准,推进土地整治建设深入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集中使用机制。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复垦费等资金捆绑使用,设立土地整治资金专户,建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在政府的统筹下,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主体,依托土地整治项目,聚合各种涉农资金集中进行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外,应该积极主动探索土地整治市场化运作途径,扩大土地整治资金渠道,积极引导、支持、鼓励民营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参加土地综合整治。
(四)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监管机制。首先,将卫星遥感、GIS等技术积极应用到土地整治项目测量、设计、验收的各个环节中去,全面实现土地整治项目在线监测管理,实时掌握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提高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科技含量和自动化水平。其次,要加强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队伍资质的审查,严格执行从业队伍持证上岗和考核考评制度,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在从严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
(作者单位:南乐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