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洪涛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抗震防灾办公室 河北 秦皇岛 066000
工程管理 Engineering Management
浅谈建筑施工中的抗震监管
文/赵洪涛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抗震防灾办公室 河北 秦皇岛 066000
本文简述了加强建筑施工抗震措施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作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管理经验,探讨对新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抗震监管的内容及方法,就建立健全施工过程抗震设防管理机制问题提出了有益见解。
建筑施工;抗震;监管
历次震害表明,房屋倒塌是地震灾害最主要的原因。因施工质量差导致房屋质量差,不仅不能抗御强烈地震灾害,就是不发生地震也容易造成人员伤害。因此,加强施工中的监管,提高房屋抗震性能,是避免或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途径。
从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施工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抗震防灾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当前再大的建筑公司,第一线施工也基本上是“农民工”,现在施工现场许多抗震措施,“农民工”们根本不清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监督还未能有效地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工程抗震质量“一票否决”仍需持续推进;建筑项目在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仍存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滞后的问题,抗震设防措施不能有效地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包括代表政府和公众利益的政府质量监管,建设单位及其代表建设单位利益的监理单位等中介组织对参建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督促监管,以及直接参建主体的质量审核监管三个层次。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中,三个层次之间有着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管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的核心。因此,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起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抗震设防监管和指导。
1、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内容。一是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内容:(1)施工前是否完成施工图设计抗震专项审查;(2)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情况;(3)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与主体安全性的抗震设计变更是否报原审查机构审查;(4)抗震审查意见是否落实;(5)所提供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是否有审查机构盖章。二是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内容:(1)施工图中抗震措施落实情况抽查;(2)抗震措施问题整改和事故处理情况;(3)专项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情况。三是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内容:(1)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及记录情况;(2)有关抗震措施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3)监理日志与监理通知提出的抗震措施问题是否落实。
2、关键部位的监督抽查内容。(1)地基液化处理;(2)钢筋和箍筋数量、位置、间距;(3)承重砌体、混凝土结构;(4)非结构构件抗震措施;(5)其他需要重点监督的部位。
3、施工阶段抗震措施检查时间。(1)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检查时间为:对液化土层采取抗液化措施时;首层或标准层钢筋绑扎时;施工梁、柱、填充墙时。(2)砌体结构建筑工程检查时间为:对液化土层采取抗液化措施时;地面至总高1/3范围内施工墙体时;顶层和突出屋面楼梯间墙体施工时;(3)其他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检查时间为:对液化土层采取抗液化措施时;承重构件和非结构构件施工时。
4、抗震措施验收监督要点。(1)验收内容包括:抗震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情况;变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程序执行情况;现场抽查工程实体抗震措施落实情况;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中提出的有关抗震措施问题整改情况;相关技术资料完整性情况;执行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建筑、结构施工图(盖有审查机构审图章);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盖有审查机构审图章);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合格书,抗震专项审查意见(论证意见)及相应变更资料;施工许可证;抗震加固工程需提供施工资质证书;工程开工报审表;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资料、桩基检测资料;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整改报告;施工日志、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变更单;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及方案;钢筋合格证、机械性能试验报告;钢材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评定表;预制混凝土构件合格证、性能试验报告;砂浆试块试验报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砖(砌块)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钢构件合格证;根据国家抗震标准需要提供的其他原材料、产品的合格证和检验(试验)报告;其他需要提供资料;监理日志、监理通知、旁站记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1、加强抗震监管机构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抗震管理部门,设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地方性抗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建设工程抗震工作工作制度,强化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质量监管,保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2、加强施工中的抗震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抗震设计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阶段落实抗震措施的监督检查,并作为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保证工程施工的抗震设防质量。
3、加强抗震宣传培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抗震宣传与培训,对工程中经常出现的抗震问题进行提示和警醒,提升抗震防灾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排除抗震隐患。
多年来,一次次地震带来的血的教训告诫大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重要性,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紧迫性,勇于开拓进取,大力推动抗震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1]张东凯.城乡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管理探讨.中国房地产业.2013年2期
[2]陈耀从.浅谈对建筑工程抗震防灾的认识.现代科技.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