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协同创新的逻辑与机制
唐智彬、石伟平在 《教育与经济》2015年第4期中撰文,指出了产教协同创新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与产业进步的现实选择,论证了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协同创新的内在逻辑,列举了产教协同创新的典型案例,并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协同创新机制。
在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尤其是在工业4.0方兴未艾的背景下,企业所需要的具备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创新型人才要依赖职业院校、企业两个基本主体各自所投入优势资源和能力,并在政府、行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支持下,共同开展创新型的活动来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与企业属于异质性的知识共同体,各方在各自边界内遵循特定的规则,从事不同的社会分工,在区域经济社会体系中承担着不同功能。然而,当今的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和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培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事实,要求产业部门与高等职业教育部门形成长期、频繁的互动,以满足其智力支持需求。这就导致了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的合作是社会契约和制度选择的必然结果,也构成了产教协同创新的内在逻辑。文章中作者以湖南工艺美院湘绣设计与工艺专业与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为例详细介绍了其所取得的成果、形成的培养机制、搭建的创新平台,并强调了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创新平台作为学校与企业双方资源有机整合的实体性机构的重要性。
基于此,作者认为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协同创新机制的基础是:1.产学多元主体分享共同的协同创新意愿;2.产学协同微观主体形成共同的利益基础;3.以系统序参量为主要依据构建协同机制;4.遵从差异协同原理。内容是:1.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政校企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机制;2.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价值整合协同机制;3.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利益整合协同机制;4.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资源整合协同机制;5.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协同实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