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部门联合发文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到2020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示范县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商务部等1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意见》强调,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农民收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争取到2020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要充分利用“万村千乡”、信息进村入户、交通、邮政、供销合作社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与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鼓励将具备条件的村级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改造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加强与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共享共用,推动建立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
为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意见》提出要组织相关企业、合作社,依托电商平台和“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并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
在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各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发挥好邮政点多面广和普遍服务的优势,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意见》针对目前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培育多元化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10项举措:一是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是鼓励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四是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六是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八是加强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九是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十是开展示范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