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博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李娃霍小玉之有意味对照
李亚博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李娃传》和《霍小玉传》作为中唐的两大代表性爱情传奇,用一悲一喜的结局震撼着世人的心灵,他们悲喜的不同命运由众多的因素交织而导致,本文从社会制度,性格层面,所遇之人三个方面对其悲喜命运进行深入探讨。
李娃;霍小玉;悲喜;荥阳生;李益①
《李娃传》《霍小玉传》作为中唐传奇的两大杰出代表,都是写倡女与士子荡气回肠的爱情,但却呈现出截然相反的悲喜结局。这两篇传奇的相似性和结局的大反差不禁让我们产生巨大的疑问:为什么同为倡女的李娃和霍小玉会出现反差这么大的结局呢?俗话说:有比较才有辨别。本文就把两大传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再加以细致的对比从而揭示李娃霍小玉不同命运的深刻原因。同时在比较中加深对《李娃传》和《霍小玉传》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包括荥阳生和李益的理解。
士族门阀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以后,门第观念便根植于人们的观念之中,王谢郑崔卢这些高门大户便成了人们仰慕的对象,世代传承,彼此联姻,占据政界,文化界的有利位置。虽然出现了左思《咏史·郁郁涧底松》那样表达对门阀士族制度不满的篇章,但是作为寒士的他力量实在过于单薄,他没有能力与强大的统治阶级对抗,也无法改变既存的社会状态。
士族门阀制度到唐朝时依然存在并且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隋唐时期科举制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给寒士进身政治要位提供了一种可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压制了士族阶层。但是从门阀士族产生之时他们就一直掌握着丰富的文化话语权和政治话语权,优于一般的寒士阶层,一般的高门大姓子孙后代都精通诗书礼仪,琴棋书画,王谢家族的文学艺术成就斐然于世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高门大姓家族的子孙仍然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身高层阶级,有唐一代崔姓,郑姓位居高位者众多就是一种说明,所以士族的衰落只是一部分不学无术自甘堕落的并不是全部的士族。所以这些依然存在并且有发展势头的士族仍然是人们欣羡的对象。唐太宗曾下令高士廉等人修著的《贞观氏族志》就说明了门第观念在当时依然很是流行。据《资治通鉴》记载贞观十二年:“山东人士崔、卢、李、郑诸族,好自矜地望,虽累叶陵夷,苟他族欲与为婚姻,必多责财币,或舍其乡里而妄称名族,或兄弟齐列而更以妻族相陵。上恶之,命士廉等遍责天下谱牒,质诸史籍,考其真伪,辨其昭穆,第其甲乙,褒进忠贤,贬退奸逆,分为九等。士廉等以黄门侍郎崔民干为第一等。上曰:‘汉高祖…彼衰世旧门,诚何足羡!而求与为婚,虽多输金帛,犹为彼所偃蹇,我不知其解何也!今欲厘正讹谬,舍名取实,而卿曹犹以崔民干为第一,是轻我官爵而徇流俗之情也!’乃更命刊定,专以今朝品秩为高下,于是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降崔民干为第三。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颁于天下。”[1](P6135)这则记载表面上看来唐太宗下令修著《氏族志》是因想破除山东旧族之间的婚姻恶习而起。实际上是想打击山东旧族,“崇重今朝冠冕”,建立以李氏皇室为首,以唐朝功臣为核心的新关陇门阀体系,以取代南北朝时期的旧门阀体系。史书中也记载“上常语及关中,山东人,意有同异。”[2](P6044)也证明了唐太宗的这一思想倾向。唐太宗这样兴师动众的去修著这样一部氏族志大书,正是从侧面表明了门阀士族在当时的流行。
这种重门第的社会风尚持续到中唐依然没有太大的衰减,白居易可以看做是中唐时期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他的一些行为可以体现中唐的社会风尚,他也没有摆脱门第观念的困扰。据陈寅恪先生考证白居易的祖先可能是胡人,更近一点的祖宗也并不是如他自己在《襄州别驾府君事状》中所云的有功于北齐,被赠司空和赐庄宅于同州韩城县的白建,而是后周弘农郡守,昭陵县男的白建。白居易明知北齐白建不是自己的祖宗可他还是不惜与其扯上一点关系,很明显他是想为自己攀附上一个家世显赫的祖先,以弥补自己出身并不高贵的缺陷。
《唐语林·卷七·补遗》记载:“万寿公主,宣宗之女,将嫁,命择良婿。郑颢,宰相子。状元及第,有声名,待婚卢氏。宰相白敏中奏选尚,颢深衔之。大中五年,敏中免相,为邠宁行营都统。将行,奏曰:‘顷者公主下嫁,责臣选婿。时郑颢赴婚楚州,行次郑州,臣堂帖追回,上副圣念。颢不乐为国婚,衔臣入骨髓。’”[3](P646)这段文字记载了宰相之子郑颢因不愿国婚而衔恨白敏中的故事。郑颢为什么不愿意娶公主?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门第观念,在这则记载中郑颢本来是去娶卢氏女为妻的,卢氏为高门大户,属门阀旧族,门望很高,高官贵族以能与其联姻为荣耀,所以当郑颢得知白敏中推荐公主嫁与他时便怀恨在心。
所有的这些历史事实都说明一个问题,至中唐重视门第家风的社会风气相当浓郁。《霍小玉传》的写作时间和文本时间都是中唐时期,《李娃传》的文本时间发生在天宝中,但是它的写作时间据卞孝萱先生考证也是在中唐,这两篇文章都是作者有感而做,借此抒发自我胸臆。
霍小玉作为霍王之女,虽然曾经得到霍王的万般钟爱曾花万钱为其打造紫玉钗一只,但那都只是曾经,在霍王薨之后,作为宠婢的霍小玉之母也只能沦为娼妓,霍小玉的命运也因此有了巨大的转变。文章的开篇便点出李益为“陇西生”,交代了李益门第的高贵,霍小玉卑贱的“妾本倡家”体现了二者地位的悬殊,为霍小玉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唐朝法律明确规定良贱不可通婚,否则将承受牢狱之灾。重色和名利的李益是不会因为霍小玉而断送大好前程身陷刑狱。而《李娃传》中同样作为倡女的李娃却获得了汧国夫人的称号,并最终和荥阳郑生喜结连理,获得了大团圆的美好结局,笔者认为这是作者在“以文为戏”创作观念的影响下故意设置的这一结局,最终目的是为了嘲讽。
“以文为戏”发源甚早,这大致可以上溯至春秋战国时期的《庄子》。《庄子》中有大量的“游戏”文章,但这种“以文为戏”并不是毫无意义的乱写之作。庄子所要宣扬的“道”高深不可言,他认为道一说出来就不是道了,所以“道可道非常道”,但是他又需要把自己抽象的理论传播于世人,所以他就选择了“寓言”的方式表达,寓道于一些看似游戏的浅显故事之中。这样抽象深刻的道理就通过一种诙谐的寓言表达了出来,符合了人民大众的接受水平。这种创作一直都没有间断,但是至中唐韩愈《毛颖传》的出现又掀起了一次讨论批判的热潮。《毛颖传》以拟人的手法描写了毛颖之出身,作者特别郑重的追溯了毛颖的祖先家谱,生动的描写了毛颖受宠时的情状和老而见疏的结局。这种看似虚妄荒诞的文笔在儒家“文以载道”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是不能为大部分世人所接受的,所以它从创作出来之后就多受人非议和责难。但韩愈也并不是完全没有一个知音,像他一样仕途坎坷,屡遭贬谪的柳宗元便特别的欣赏韩愈的这篇文章,他曾在《读韩愈所著<毛颖传>后题》中公开表示支持这样的写作,相似的怀才不遇,屡遭贬谪的经历使他明白韩愈是利用这样的文章发其郁积。其后柳宗元也创作了大量的这种“游戏之作”促进了这种文章的发展。可以看出“以文为戏”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抒发作者的内心情感。
卞孝萱先生的《〈李娃传〉新探》认为:白行简创作《李娃传》的动机是“针对唐德宗滥封三个节度使的媵妾为国夫人,坏国法,伤名教的现实,怀着对胞兄白居易被诬为甚伤名教,一贬再贬的愤慨,撰《汧国夫人传》(《李娃传》)讽刺名教的虚伪。”笔者同意这种观点,对于这种严肃的政治话题白行简不便于正面抨击,因此它便选择了这种小说文体用“游戏”般的笔墨表达了他不便于用严肃文字表达的内容,既达到了他发泄胸臆的目的,又很好的起到了掩饰的作用。同时这种喜剧的结局也更加符合普通大众的接受心理,同样给人以心灵的震撼。
每个人都有自身独特的性格和气质,不同性格的人在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会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从而导致不同的结果。
李娃和霍小玉都是倡女,遇到的人也都是时望甚崇的青年才俊,但是两个人不同的性格让他们在类似经历中表现出了不同的处理方式,从而导致了悲喜不同的结局。通读两篇文章我们会发现李娃的性格中沉着冷静理性占了主导地位,而霍小玉更多的是感情用事,整个思想行动受主观感情的支配。
初遇彼此的恋人时两人便表现的截然不同。李娃对自己作为倡女的身份和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她始终以钱财利益为第一位,所以“前与之通者多贵戚豪族,所得甚广。非累百万,不能动其志。”[4](P100)而霍小玉则不然,她也深知自己作为倡女的事实,但是她在清醒中一味的追求虚妄。这在“不邀资财,但慕风流。”[4](P77)中体现无疑,作为一个倡女不趁年轻、姿色犹存时聚敛钱财却追慕风流其悲剧命运显而易见。同时这又与霍小玉的出身有着极大的关系。霍小玉的父亲是出身高贵的霍王,而母亲是身份卑贱的婢女。父亲高贵的出身和母亲卑贱的地位使得霍小玉充满矛盾,无法界定自己。她既自豪又屈辱,她尽可能的使自己向着高贵的方向靠拢“筐箱笔研,皆王家之旧物。”[4](P78)可以看出她对自己高贵的出生的眷恋和看重。“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通解。”[4](P77)总想寻一“格调相称者。”[4](P77)在这种矛盾下霍小玉形成了一种矛盾的性格。把自己的人生设计的与自己的身份完全不符合,导致了最后悲剧的发生。
霍小玉在刚与李益定情便想到与其虚妄的长相厮守,但又想起自己“妾本娼家”[4](P78)的身份之后不禁流涕“但虑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4](P78)这时的她在幻想中还保持着一定程度的清醒,可是在听到李益“平生志愿,今日获从,粉身碎骨,誓不相舍”[4](P78)“引谕山河,指诚日月,句句恳切,闻之动人”[4](P79)的誓言后霍小玉彻底的丧失了仅存的清醒,天真的以为李益真的会和她长相厮守,白头偕老。李娃在荥阳生第一次拜访她的时候表现出高度的机敏和心机,和其姥共演一出双簧把公子牢牢引入早已设定好的骗局。当霍小玉与李益交往两年“生以书判拔萃登科,授郑县主薄,将之官”[4](P79)时,现实又一次提醒了霍小玉让她意识到前时的“盟约誓言,徒虚名耳。”[4](P79)可是即便是知道这样她还是偏执的相信总会有希望,因此她又把希望寄托在短暂的八年之约上,并且之后“舍弃人事,剪发披缁”[4](P79),为了她心目中的爱情赴汤蹈火。而李娃与荥阳生相处一年,在荥阳生资财仆马荡尽,虽然“娃情弥笃”但是她还是与姥一块精心设计驱逐了生。李娃自始至终对她倡女的身份有着清醒的认识,始终把钱财放在第一位,除了钱财她不奢求别的。但当她再次遇到被自己设计害成乞丐的荥阳生时她的果断独立再一次表现出来。这时的荥阳生完全沦落为身无分文的乞丐,李娃看到此情状良心发现,在姥准备驱逐时她果断的表示荥阳生沦落成现在的样子完全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因此不顾姥的反对毅然的辞姥另税房屋好生调养荥阳生,使其恢复健康身体。在生身体完全恢复之后李娃又督促其参加科举考试,不惜花巨资为生买书“令生斥弃百虑以志学。”[4](P105)并且自己“常偶坐,宵分乃寐。伺其疲倦,即谕之缀诗赋。”[4](P105)当生觉得自己“海内文籍,莫不该览。”[4](P105)“可策名试艺”[4](P105)时李娃又表现出了非同一般的真知灼见,她令生做到“精熟,以俟百战。”[4](P105)更一年让生应试,一战而登第。在帮助荥阳生功成名
就之后她又主动提出退出“君当结缘鼎足,以奉蒸尝。”[4](P105)即使是公子悲泣“子若弃我,当自刎以就死。”[4](P105)时仍然只是打算“送子涉江,至于剑门,当令我回。”[4](P105)只是在遇到公子父亲荥阳公同意二人结亲之后她才愿意留下。可以说荥阳公子一波三折的人生完全掌控在李娃的手中,在与公子的相处中李娃始终处于主导性的地位。李娃身上具有了许多男性都不具有的果断与独立。而霍小玉在和李益相处的时候一直是被动妥协的,在明知李益背弃誓约有意隐瞒行踪回避自己的时候仍不及时退出,为寻李益消息荡尽资财“悒怏成疾”[4](P80),并最终致死。霍小玉在明知自己被遗弃之后表现的过于偏激和偏执,终究以美好生命的陨落完结了这段本身就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爱恋,她把美毁灭给世人看,让世人在极度惋惜中心灵得到震撼。
李娃和霍小玉同样身为倡女,遇到相似身份的男主人公,命运却如此的不同除了以上社会原因和性格原因以外就是她们所遇对象品性的不同。李益与荥阳公子相比更加重色。他“每自矜风调,思得佳偶,博求名妓,久而未谐。”[4](P77)一个“久”字体现了他一直的不懈的寻求美色,并且为了寻求美色厚贿诚托媒婆鲍十一娘。当鲍十一娘告诉他“有一仙人,谪在下界。”[4](P77)时他竟然高兴的惊跃,仅为鲍十一娘给他介绍了一个美女遍发誓要对鲍十一娘“一生作奴,死亦不惮。”[4](P77)一个誓言竟然这么轻易的许诺出来,可见其轻薄之态。俗话说:“无志之人常立志。”通观《霍小玉传》全文可以发现李益曾三次为得到美色立誓,不断的立誓从侧面表明了李益对霍小玉的不坚定性,他可以对霍小玉不断的立誓,那么再遇到其他比霍小玉更美的人时他肯定也少不了成串的誓言。而《李娃传》中的荥阳公子自始至终没有对李娃做出承诺,但从李娃说“与郎相知一年,尚无孕嗣。常闻竹林神者,报应如响,将致荐酹求之”[4](P101)时生的反应“大喜”可以看出,他愿意和李娃生儿育女,共同生活。而当他因李娃设计驱逐遭受人生大难变成乞丐过着在寒冷的冬天沿街乞讨的生活时遇到李娃他虽“愤懑绝倒,口不能言。”[4](P104)但是在李娃悔过精心照料助其恢复之后他还是原谅了李娃,并且在功成名就时对李娃不离不弃。所有的这些都表明他虽也看重色但是他比李益更重情谊。
李益和荥阳公子的不同还表现在两人面对家长时的不同。李益见到家长太夫人时表现出了怯懦的一面,面对太夫人的“素严毅”[4](P79)李益“不敢辞让”[4](P79)更不可能在太夫人面前说起霍小玉,也不可能为了两人能在一起去据理力争。而荥阳公子因为李娃被父亲毒打差点致死,再次见到父亲时具陈事情的本末,使父惊叹于李娃的奇特之处,并最终同意二人缔结秦晋之好。相比较之下荥阳公子和李益品行的优劣一览无余,可以说霍小玉的遇人不淑也间接的导致了她悲剧的命运。
霍小玉用她美的毁灭给我们心灵以极大的震撼,《李娃传》用她喜剧的结局给我们以希望和力量。二者相得益彰,悲喜互应。这两篇文章在悲喜的对照中共同成就了唐传奇的辉煌成就,两个女主人公的悲喜不同命运也给后人带来了无限的反思。
[1]司马光著.资治通鉴(第13册)[M].北京:中华书局,1956.
[2]刘餗著,程毅中点校.隋唐嘉话[M].北京:中华书局,1979.
[3]王谠著,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M].北京:中华书局,1987.
[4]汪辟疆校录.唐人小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责任编辑:吕艳]
I242.7
A
1004-7077(2015)01-0050-04
2014-12-06
李亚博(1990-),女,河南驻马店人,河南大学文学院2013级古代文学唐宋段研究生,主要从事唐宋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