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地区处处长 戴以村
聚力推进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
浙江省发改委地区处处长 戴以村
要聚力推进招商引资、创新驱动、重大项目落地与投产,强化要素保障、规划引领、协调推进,通过招大引强和要素配置,力争在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氟硅新材料、信息技术、商贸物流等领域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2014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省发改委批复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今年年初,与15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进行对接,就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创新驱动、“十三五”规划编制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根据与集聚区对接情况,编制并印发《年度目标任务书》。各集聚区编制了提升发展实施计划。
今年以来,集聚区提升发展初显成效。主要指标快速增长。据15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快报数(下同),今年上半年实现工业产值3078亿元,同比增长36.8%;服务业营业收入1853亿元,同比增长57.6%;实现利税总额397亿元,同比增长17.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13亿元,同比增长21.5%。核心区开发全面推进,截止到6月底,核心区建成面积达128.5平方公里,同比增速34.1%,建成面积占核心区总面积的30.5%。三个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长安福特一期、昌海生物等一批50亿以上、20亿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并陆续投产。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截止到6月底,全省产业集聚区累计引进国千人才97名、省千人才100名,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7名、14名。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集聚区在“一个平台、一个主体、多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优化体制机制。
招商引资方面。一是除福特年产100万台发动机项目外,缺少有望招商成功的好项目。符合产业导向并有望落户的优质项目总量仍然偏少,呈现“外资吸引难、央企招引难、龙头落地难”的困难局面。二是招商渠道单一,缺少有质量的信息来源,无法开展系统性招商。三是招商政策制定难、兑现难,已成为重要制约因素。四是招商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同一类产业(轨道交通、通航等)乃至同一个大项目,省内多家集聚区都在相互竞争,区域的比较优势无法有效发挥。五是招商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目前以全员招商、驻点招商等传统方式为主,难以取得重大成效,新型招商模式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尚未在全国取得竞争优势。
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方面。一是产出效益低。多数集聚区在技术研发、人才招引等方面均花了大力气,但科技成果转化率、核心技术掌握程度、技术产业化、全产业链打造等方面尚未取得显著效益。二是尚有宁波梅山、温州瓯江口等6个产业集聚区还未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已创建的集聚区处于建设推进过程。三是高端人才,尤其是产业领军人物、科技领军人物相当缺乏,各集聚区创新驱动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亟待加强。
要素保障方面。一是土地要素支撑不足。多数集聚区核心区农保地占比较大、且分布较散,大项目用地保障难,难以推进整体开发建设;土地指标于每年年底才正式划拨,不利于重大项目落地;杭州城西(未来科技城)、湖州、杭州湾等半数以上集聚区建设用的空间指标、用地指标不足。二是用海保障不足。涉及围填海的集聚区普遍存在用海指标紧张,审批难、审批慢等困难。三是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加大。当前许多资金扶持政策即将到期,地方政府债务额度空间不足,专项资金扶持额度偏小且分配方式无法起到激励作用。
其它方面。在对接中,各集聚区还对加大支持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希望加强对集聚区在产业、科技、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利等专项申报和资金扶持、指标分配等方面的倾斜支持或单列安排。二是对各集聚区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省集聚区办要加强协调,建立健全各种有效推进机制。加强综合考评工作,适当增设招商引资、创新驱动等单项考评,更好地起到鼓励和引导作用。三是营造有利于集聚区发展的氛围,增强发展信心。
聚力推进招商引资。一是建立完善招商网络。以有影响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物、行业有影响力人物、以商引商为重点,完善招商网络。既要鼓励和支持各地有针对性地在重点区域(如北、上、广、深)建立招商网络,开展驻点招商,也要引导其加强与普华永道等国际著名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拓宽信息渠道、提升招商水平。同时,要注重通过强化服务和产业链培育,开展以商引商。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招商。各地应积极推进,排出一批年度重点招商对象,重点面向世界500强、央企和国内龙头骨干企业、高端浙商、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团队等。而对于多个集聚区与一个招商对象进行洽谈、签约的,多个集聚区谋划基本相同的产业园、科技城的,省集聚区办加强统筹协调,以避免过度竞争、同质化竞争。三是提升招商层次。在加大项目招商的同时,努力加大技术招商、引才招商;在加大单个项目招商的同时,以中外合作产业园为重点,加大与德国、意大利、韩国及我国台湾开展产业园、产业链招商。四是完善招商政策。要结合现有政策的清理规范和周边发达省市先进经验的学习借鉴,以优惠政策为主要引力,向以发展环境、品牌、产业链为主要引力转变。
积极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聚焦核心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是贯穿省级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工作的主线。在产业选择上,要坚持提升发展方案中所明确的每个集聚区1个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和2个积极培育的特色产业。在产业布局上,要因地制宜,注重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做强核心环节,做长做深产业链,形成高端产业集群。在推进机制上,既要尊重企业主体和市场决定性作用,更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通过招大引强和要素配置,力争在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氟硅新材料、信息技术、商贸物流等领域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聚力推进创新驱动。一是推进高新园区创建和建设。目前已创建的9个集聚区要进一步培育区内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大力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尚未创建高新园区的6个集聚区,今年要努力完成创建。二是推进档次高、驱动能力强的科技城建设。按照注重质量、强化特色、优化布局的要求,加快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的发展提升,高起点规划建设嘉兴科技城、金华科技城、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舟山海洋科学城,支持有条件的集聚区谋划建设新的科技创新平台。三是推进科技功能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各类创新成果孵化器搭建,科研院所招引、产学研联盟建立、发达国家科研机构入驻。四是大力开展人才招引。积极创新人才扶持政策、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五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对产业链延长、规模效益显著的高新技术,按照产业链延伸、规模化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产业层次高、对转型升级引领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园(机器人、水性皮革、生物医药等)。帮助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组织科研单位与企业对接,加快产业化、规模化。
聚力推进重大项目落地与投产。一是抓好落地投产。加快一批产业层次高、产出效益好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与投产,确保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增加值、利税总额等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增速不低于集聚区所在市域增速的1.5倍目标顺利完成。二是推进已签约重大产业项目的落地开工。对于已签约的重大项目,做好“一对一”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对于已开工项目,要挂图作战,按时保质保量推进,确保按期投产。三是强化重大事项沟通协调。针对项目落地、投产中存在的重大困难,要协调省市各方面予以积极解决。
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强化用地用海保障。要加大对集聚区尤其是核心区的倾斜支持,把集聚区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411”重大项目、服务业重大项目等专项计划。在审批流程中,要精简高效,能预拨的预拨,切实加快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落地速度。引导集聚区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二次开发”和“三改一拆”力度,大力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清理,为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腾出空间。二是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政策,积极培育建设新型融资功能载体,实现融资渠道、融资方式的多元化。探索推行PPP模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强化规划引领。一是按照省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编制印发各集聚区“十三五”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统筹协调各集聚区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积极推进集聚区空间范围内各项规划的协调对接,并根据“1+2”主导产业导向,研究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及重点发展方向。其余各类专项规划要少而精,重点是做好核心区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强化协调、合力推进。一是加强省集聚区办在重大事项协调中的作用。着重帮助解决政策、规划等面上共性问题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落地、重大产业布局等重点事项。二是完善各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集聚区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会同各成员单位合力推进集聚区提升发展。运用好省领导联系省级产业集聚区这一工作机制,加强服务指导,密切上下联系。三是做好省领导联系相关工作。四是与新闻媒体对接,加强对集聚区的宣传,形成良好的建设氛围,增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