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耀垠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
绝不能让农村变成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
朱耀垠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
即使将来城镇化水平达到70%,还会有四五亿人生活在农村,我们绝不能让农村变成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致力于为农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不断焕发和增强农村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为此,《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农村社区建设要遵循城乡衔接、突出特色、科学谋划、分类施策的原则,要统筹考虑各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条件、人口状况和变动趋势,自然地理状况、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合理确定试点目标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试点探索。
另外,三留守人员和村庄的空心化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据推算,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超过6000万、留守妇女达到了4700多万、留守老人约有5000万。这部分人在生产或者生活当中都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维护好这些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一件大事,加强对空心化的留守人员的关爱服务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
严禁强制推行大拆大建、撤村并居。既要合理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有益经验,又不能简单复制城市社区建设的操作模式。大拆大建有3个违背:一是违背农民的意愿;二是违背村庄的演进规律;三是违背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它还有3个盲目:一是盲目地撤村并居;二是盲目强迫农民集中居住;三是盲目利用非农用地。
将农村社区建设简单等同于农民上楼的认识和做法,忽略了农村社区建设的丰富内涵,将农村社区建设狭隘理解为农村居民居住形态的城市社区化。推动出台《指导意见》的重要目的之一正是为了对把农村社区建设简单等同于“农民上楼”的思路进行澄清,对一些地方客观存在的借农村社区建设之名进行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的情况进行纠正。
为了扭转这种片面认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强制推行大拆大建、撤村并居,严禁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擅自改变农地用途”。同时确定了“城乡衔接、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既要合理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有益经验,又不能简单复制城市社区建设的操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