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夏 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德”这样做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夏 叡
行政审批是国土资源部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重头戏”,也是国土资源部门履行宏观调控职责的主要手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又好又快,土地审批同样也应该又好又快,特别是保障发展更应该“快”。这不仅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的要求。
2014年5月,为积极推进德清县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德清县开展城乡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19号从2014年5月1日起,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等有关审查审批权限下放至德清县。
截至2015年8月,德清县调整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3个审批完成建设用地农转用征收批次12个,其中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征收10个批次,落实补偿资金4918.49万元,和1个单独选址项目,使用用地指标1336亩,上报地块121个,盘活批而未供转用指标申请3批共17个地块,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上,自行审批立项9个,涉及拆旧复垦总面积631.92亩。从运行情况看效果显著。
德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汇报,出台了《德清县土地要素审批方式改革实施意见》,为有序推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国土所负责人为成员,并积极与省厅、市局相关处室加强沟通汇报,遇到问题与困难,积极接受指导和帮助,从而在政策把握上将风险降到最低。在向海宁、平湖、桐乡等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国土资源局认真梳理本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全面开展摸底普查,依照类别予以分类、归集、整合、列表,形成权力清单。明确每项职权的具体承担科室、实施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分解每一项权力的行使过程,编写《德清县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标准化手册》,通过流程图的形式编织透明化的步骤。在流程图上还配套设置了权力行使的内容、依据,并在权力运行的关键处进行了风险点提示,形成了对外运行“一张图”公示权力、对内运行“一张图”审批操作、技术业务“一张图”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权力清单化、运行流程化、流程规范化”。并依法对涉及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进行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许可权力清单12项,非行政许可权力清单12项。充分利用和发挥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的信息优势,为审批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与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批系统联网,实现了审批数据实时上报备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省里把很多审批权限下放给德清。表面上看权力比以前大了,实际上责任比以前更重了。现在更多的只能靠自己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审批科室之间的沟通协作,强化审批岗位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郭志伟在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上这样说。审批权限下放后,德清县国土资源局迅速行动,由局纪委书记牵头,局纪检监察室具体抓监督,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审批行为。
1.严肃审批工作纪律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德清县开展城乡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或者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施审批、变相审批的,未按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众或申办对象公开审批事项的以及违规操作等16类行为,严格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影响机关执行力行为问责问效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严格内部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为内部约束机制,把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与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行风评比等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接受上级国土部门和县委督察局双重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审批项目进行层层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出台《德清县国土资源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部门负责人对审批责任科室和经办人的审批行为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并抽调系统内业务骨干,组成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对自行审批完成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局内网中进行公布,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
3.建立持证上岗培训制度
根据下放的审批权限,制定了审批职责方案,明确了各方职责。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对各乡镇,开发区,组件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熟悉下放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硬件要求等,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集中审批工作。定期对从事组件和审批工作的人员进行考核对成绩合格者颁发上岗合格证。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从事审批的资格。
招商引资土地是第一要素,现在审批权限下放,拿地时间明显缩短,对企业来说不仅减少了投资的风险,也减少了拿地的成本,全县投资环境满意度大幅提升。
1.项目审批提速
权限下放后,有效地减少了行政审批权限流转“节点”,初步形成了“前后监督、内外一体”的审批新格局。剔除了不必要环节后有效改善了审批资料流转审查延迟,极大提升了各类审批事项流转速度,实现了审批过程可控。以农转用及土地征收中涉及标准农田占补、置换为例,审批权限下放前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先初审,然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审查,最后再报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一个流程下来将近一个月,审批权限下放后,该项审批可缩短为3天,提速90%。农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可由原先的60天缩短为28天,提速50%多。
2.社会反响良好
权限下放后,德清县国土资源局要按“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好、资源配置最优”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全面落实快速审批各项工作,真正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不超六十天企业投资项目不超一百天”的目标。例如,新安镇杭钢新世纪再生能源项目,前期县国土局积极落实科室、所、乡镇和村的责任,督促乡镇组织报批材料,收到材料后倒排时间,加快科室流转审查,在依法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确保该“大好高”项目及时落地开工,使企业顺利抵押融资完成募投上市,企业对国土印象显著提高,专门寄来感谢信表示感谢。再如农民建房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后,土地农转用后农户只需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即可在规定位置建房,该举措极大地保障了农民“一户一宅”的合法权益,改善了现有的农居环境。
3.投资环境改善
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吸引外来资本投资的磁场,它取决于经济、社会领域有诸多影响投资环境的因素,如依法行政的总体水平和能力、行政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快速性等等。审批权限下放前,德清县每年的优强企业座谈会上,县里龙头企业都要求县国土资源局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总是埋怨县国土资源局审批速度慢,影响企业开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后,德清县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清单,国土部门极大地缩短项目办理时限,并且整个行政审批流程清晰透明。以浙江欧诗漫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全国化妆品十强企业,国家首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浙江省日化行业龙头企业,浙江走向世界的名优产品生产企业,是国内唯一集珍珠养殖、珍珠饰品、珍珠化妆品、珍珠医药保健品产、供、销于一体的综合性开发企业。2015年1至7月,该集团公司销售收入达13.6亿元,同比增长34.96%。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最短时间内保障该公司项目用地300亩,有效地帮助了企业总部大楼和三间生产车间及时开工建设,预计建成后可新增销售金额23.6亿元,新增税收4.33亿元。在今年全县优强企业座谈会上,该集团公司董事长点名表扬了县国土资源局,极力称赞投资软环境较以前有了极大地改善,便民利民措施正在不断完善,政府和国土部门在企业心目中的形象越来越好。
今后,德清县国土资源局用足用好审批权限下放的大好政策,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加强事前事后监督,积极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同时,让全县企业和群众都能够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