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竞争公平、管理规范的涉审中介服务平台,福建省三明市出台了《三明市中介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对中介服务中心的入驻条件、入驻方式、运行机制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一是规范准入条件。明确要求入驻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良好的信用等级,服从中介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执行统一规范的从业标准,并承诺在法定最低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压缩办理时限30%以上,降低收费标准不低于20%。二是规范入驻方式。明确要求按照“非禁即入、不适则调”的市场准入原则,结合各行业涉审中介机构的业务量及业务特点,择优选择提供建设项目、社会事务等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以窗口入驻或挂牌入驻的方式进驻中介服务中心。三是规范运行机制。明确要求中介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入驻、统一受理、统一收费“四个统一”的运行机制,建立报备管理制、流程监控制、信用登记制、中介考核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不服从管理、资质等级不合格、信用等级不达标、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坚决予以清退,并计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