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发达街改革发展,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提出了四种下放区级审批权限的方式,实现了区级行政审批权限一次性全部下放。一是通过区政府《关于向武湖街下放相应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对213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以委托、授权、延伸服务、代办等方式予以明确。二是组织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等10个部门集中与武湖街签订了《行政许可(审批)委托协议书》,将53项区级行政审批权限以法定形式明确下放。协议书一式四份,经区法制办审核后分别留存。协议书明确了在武湖街区域内,武湖街道办事处可以行使区直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对辖区外需以区授权部门名义行文时,由区直部门见章盖章、见文行文。三是对于有派驻武湖街行政机构的食药监所等,由区直部门授权派出机构行使区直部门行政审批权限,以局的名义进行审批。对于没有派驻机构、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限,采取由区直部门延伸服务方式,派人定期进驻武湖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限期办结。对于与群众生活关系不大、日常办件较少的权限,采取代办方式,由武湖街行政服务中心收件后,集中送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应窗口办理。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未设窗口的,送相关部门办理。四是根据武湖街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将区公安分局的“大型群众游行示威活动审批”等小概率事项去掉,改为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身份证”等便民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