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燕芳
拉克劳和墨菲“民主”概念的三个维度
冯燕芳
拉克劳和墨菲的“民主”是“激进多元民主”。拉克劳和墨菲勾画出“民主”概念的三个维度: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民主扩展过程中的激进性、民主主体与民主要求的多元性。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是在民主革命中发现的,它能作为一种酵母,向其他社会领域扩展,反对一切关于从属的斗争。在民主的扩展过程中显示了“民主”所特有的激进性。多元是“激进多元民主”的题中之义和内在要求。正确、完整地理解拉克劳和墨菲的“民主”概念对于理解后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民主;自由;平等;激进;多元
恩斯特·拉克劳(Ernesto Laclau)与尚塔尔·墨菲(Chantal Mouffe)是后马克思主义的典型代表人物,在其理论体系当中,除去“领导权”、“话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民主”。拉克劳和墨菲的“民主”是“激进多元民主”。为何“激进”?何为“多元”?拉克劳和墨菲在《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中已经勾画出“激进多元民主”的基本纲要:激进多元民主是以领导权为核心,以话语理论为方法论基础,结合新社会运动的多元民主要求,将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推广到一切领域①新社会运动是一个运动族群,包括多种多样的运动,如生态运动、女权运动、和平运动、第三世界反经济帝国主义的斗争、反种族主义运动等。新社会运动的兴起是促使拉克劳和墨菲萌生后马克思主义观念的核心要素。。其中,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是在民主革命中发现的,它能作为一种酵母,向其他社会领域扩展,反对一切关于从属的斗争;在民主的扩展过程中显示了民主所特有的激进性;多元是“激进多元民主”的题中之义和内在要求。因此,拉克劳和墨菲“民主”概念的三个维度包括: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民主扩展过程中的激进性、民主主体和民主要求的多元性。
在拉克劳和墨菲那里,民主原则是在民主革命中发现的,而民主革命肇始于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最大的贡献在于民主文化的发明,这种民主文化集中体现在自由和平等思想上。因而拉克劳和墨菲的民主原则也必然继承了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和平等思想。不过,拉克劳和墨菲明显扩展了其内涵,自由不仅仅是个人自由,还包括政治自由;平等不仅仅是政治平等,还包括经济平等、两性平等等多个方面。
(一)民主革命的开端:法国大革命
拉克劳和墨菲与其他理论家一样看到了法国大革命对于阐释现代民主制度的积极意义。哈贝马斯指出,法国大革命的导向能力还未穷尽,在法国大革命的年代里所发生的那种精神转变,包含着一份尚未认领的遗产[1](P621)。沃尔斯也指出,迄今为止,促进政治思考的主要动力之一是法国大革命[2](P7)。当代著名的法国大革命史专家弗朗索瓦·傅勒指出:“法国大革命并不是一个过渡,而是一个起源和关于起源的幻想。它身上创造了历史价值独一无二的东西,正是这种‘独一无二’后来成了普世的价值:民主的初次体验。”[3](P109)甚至有人断言,试图绕开法国大革命来讨论现代政治问题,是断无可能的。正因如此,拉克劳和墨菲把民主革命的开端追溯到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作为一种起源,能使整个世界激动起来。
任何革命的发生都需要一场思想舆论先导,法国大革命也不例外,18世纪的思想启蒙运动为其做了思想先导。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主张“人间正义和自由平等”,孟德斯鸠推崇“法的精神”,卢梭主张“社会契约论”,尽管他们在具体政治倾向和观点上不尽相同,但均是以自然神论为基础,针对封建专制和等级制度,提出了“自由”、“平等”的口号。他们的学说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作了思想动员,并且贯彻革命的始终。
1789年7月14日,巴黎民众攻下王权的象征——巴士底狱,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爆发了。8月27日,制宪议会通过了著名的《人权宣言》。这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提出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是资产阶级要求自由、平等、民主、法制以及确立资产阶级神圣的财产和权利关系的政治宣言书。它提出,每一个人都有天赋的人权,人生来就是自由和平等的;公民拥有选举、被选举、言论、出版等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力从王室的深墙后院走到了人民中间,有史以来第一次把合法性建立在人民身上,人民才是权力最基本也最合法的拥有者。自由和平等是西方政治家及思想家苦苦追求几百年的政治原则,直到《人权宣言》的颁布,才以明确的政治和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反对各种等级和专制提供了话语框架。
(二)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
关于自由,墨菲指出,他们的民主所包含的是一种新的自由观念。它力图克服古代自由和现代自由之间的冲突,协调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的关系。“激进民主需要一种自由观念,这种观念超越了那种存在于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间的那种虚假的窘况,并允许我们把个人的自由和政治的自由放在一起来思索。”[4](P24)
法国政治思想家贡斯当最早以时代区分为基础把自由分为“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所谓古代人的自由,类似于古希腊公共生活中所体现的自由,人们以集体的方式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把主要精力都投入到了公共生活。只有当一个人享有参与制定政府决策的权利的时候他才是自由的。由于古代人那里没有明确界定的私人空间,因而也没有个人自由的概念,个人相对于舆论、劳动特别是宗教的独立性未得到丝毫重视。因而,古代人的自由主要是一种政治参与的自由。所谓现代人的自由,是指随着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逐步分离,人们越来越注重私人生活领域,它强调个人在法律范围内有不受政府干预的私人空间,如言论自由、择业自由、迁徙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结社权、选举权;通过代议制民主的政治形式使自己免于直接参与政治活动,但保留对政治的影响力[5](P63)。因而,古代人的自由也被称为“政治自由”,而现代人的自由也被称为“个人自由”。
墨菲主张将两种自由结合起来。她指出:“现代民主政治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协调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之间的关系。”[4](P49)在激进多元民主的政治共同体中,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并非是永远不能协调的。政治自由,并非个人自由的对立面,并非必然会导致对个人权利的进犯,而恰恰可以是个人自由的保证、必要条件。拉克劳和墨菲不仅强调个人自由的神圣不可侵犯,重视法治、人权,同时推崇市民德性、公共精神,主张积极的政治参与。这样既不会导致公共精神的缺失,也不会导致现代社会亲和力的丧失,更不会侵犯个人自由。
拉克劳和墨菲不仅对“自由”进行了新的解释,而且明显扩展了“平等”的内涵。体现在法国大革命中的平等仅仅是一种政治上的平等,其矛头指向教会统治和封建专制制度,它所要终结的是一种封建等级制,将人们从愚昧、残酷的神权和封建专制统治下解放出来,建立自己的民主政体。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不仅仅是政治上的不平等,还有经济上的不平等。进而在后工业社会,两性之间、社区之间、种族之间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平等纷纷凸显出来。种种不平等的现象如此之多,拉克劳和墨菲并没有丧失信心,正是由于不平等现象的存在,消除不平等,实现平等才有意义。拉克劳和墨菲断言,随着民主革命的深化及自由和平等民主原则向一切社会领域的扩展,“在某个历史阶段,人们会在所有方面实现平等。”[6](P173-174)
在平等观上,墨菲推崇沃尔泽的复合平等。沃尔泽指出,如果有人想使平等成为政治学的中心目标,同时又兼顾自由,那么他就只能把它看成为复合平等[4](P44)。拉克劳和墨菲的民主概念正是这样,既要求平等,也要求自由。复合平等是一种社会状况,在这种社会状况中,任何一个群体的要求都统治不同的分配过程。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捍卫差别,包括不同的善、不同的分配程序、不同的分配理由、不同的给予者和接受者,也就是说,复合平等要求依据多样性标准分配社会财物;二是反对越界,例如,金钱不应超越自己的领域界限而支配其他的善,如职位、权力和教育等[7](P137)。尤其重要的是,不应把社会财物用做统治手段,同时还应避免政治权力、财富、荣誉、好的职位集中在同一些人手中。复合平等旨在实现多方面、多领域的平等。只有实现了复合平等,正义才成为可能。在沃尔泽看来,复合平等是唯一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平等观念。多方面、多领域的平等观正是拉克劳和墨菲所追求的。
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作为一种酵母,向其他社会领域扩展,反对一切关于从属的斗争。拉克劳指出,一旦人类接受了某一领域民主原则的合法性,他们势必会将其扩展到生活的所有领域,因而,越来越多的领域必将围绕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来建构其合法性[8](P158)。在民主的扩展过程中显示了拉克劳和墨菲“民主”概念所特有的激进性。
(一)将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推广到一切领域
拉克劳和墨菲为了深化西方民主革命的成果,将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推广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拉克劳和墨菲自命为左派,他们指出:“在面临等级社会的重建计划时,左派的抉择应当是完全把自身定位在民主革命领域,发展反压迫斗争之间的同等链。因此,左派的任务不是放弃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相反,是在激进的和多元的民主方向上深化和扩大民主。”[6](P198)在激进和多元的民主方向上深化和扩大民主,就是将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激进化,将其推广到一切社会阶段和社会领域。
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是伴随着民主革命的进展而被扩展到更广泛的领域,即从二百多年前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开始,经过反资本主义的革命,一直延伸到今天的各种各样的新社会运动。拉克劳和墨菲指出,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必须使自身成为新的社会想象的发源地,正是这种想象的持久性,允许他们在法国大革命与当前的新社会运动之间建立起一种连续性[6](P178),允许他们把新社会运动也视作当下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革命,而这种民主革命是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扩展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处于各种各样新社会运动此起彼伏的语境中就不能理解当前社会冲突的广度,就不能理解对抗性斗争的增殖及其导致的对从属关系的怀疑。拉克劳和墨菲指出,他们对新社会运动的兴趣,“不是它把各种斗争归属为与阶级观念相对的一个范畴,而是它在把迅速消融的社会冲突解释为越来越多的关系方面所起的新作用”[6](P178)。正是由于各种不自由、不平等的存在,才会激起各种对抗和冲突,从而引发新社会运动,通过此种“非暴力”的斗争形式以期实现自由和平等。一旦自由和平等的民主观念在某一语境中被制度化,它们就会被赋予一种物质生命,把新社会运动作为载体,以加速的连锁效应传向其他各个领域,这里“存在着民主话语深刻的颠覆性力量,能把平等和自由不断扩大到更加广泛的领域”,从而激起各种各样的反对斗争[6](P173)。
将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推广到一切领域绝不是一个线性的进化过程,而是一个往返曲折的反复过程。例如,在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封建势力的复辟;在反对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工人争取工资和劳动时间的斗争得到资产阶级的妥协后,资产阶级还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等其他方式变相降低工资、提高劳动强度。在当代各种新社会运动此起彼伏的状况中更是如此,往往一个运动的具体目标实现之后,这场运动就归于平静。当某种情境过去了,如罢工完成了,要求满足了,独裁者倒台了,人民将返回所谓的“一切照旧”的状态,返回到生活的平静和稳定之中。民主的状态相当脆弱,争取自由和平等的斗争也会呈现曲折反复的态势。因此,墨菲指出:“民主远非人类道德进化的必然结果,实际上它还只是一种不确定的、难以达成的东西,决不能想当然。它总是一种脆弱的征服,不仅要深化而且还需要保护。并没有一个一旦到达就可以保证其继续存在下去的民主的入口。”[4](P7)但历史总是朝向进步的方向,追求自由和平等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歇。
(二)反对一切从属关系
将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推广到一切社会领域,也必然意味着反对一切从属关系,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从属关系的存在。所谓从属关系,就是其中的一个必须服从另一个的决定,例如受雇者对雇主的关系,在某些家庭组织形式中的女性对男性的关系等。拉克劳和墨菲指出,他们的中心问题是“确定指向反对不平等斗争和挑战从属关系的集体行动得以出现的话语条件”[6](P170)。也可以说,他们是要指明从属关系转变为支配关系的条件,以使从属关系构成对抗、斗争的场所。
反对从属关系的斗争,不可能是从属自身形势发展的结果。从属本身并不能保证受支配的当事人一定对其受支配状况采取激进的视角,尽管任何存在压迫的地方都存在着抵抗,但是,抵抗的形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沉默、顺从有时候也是抵抗的一种形式。拉克劳和墨菲指出:“只有在某种场合下,这些抵抗形式才真正呈现出政治的特性,使斗争朝着结束从属关系的方向发展。”[6](P169)或者可以说,只有当他找到一种强有力的政治话语,这一话语又有效地描述了他的现状,为他与其他人一道构建了一个别样的世界,并且向他展示了整个支配体系如何可以通过集体斗争而被推翻的时候,这一被支配的当事人才会变得激动起来。在拉克劳和墨菲那里,打破从属关系的常态,靠的就是对自由和平等民主原则的激进解读。
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只有转变为西方社会的“常识”,才能为挑战各种不平等和从属关系提供基础。一旦公民把自己看作是自由和平等的,他们就会意识到,追求各自不同的善的观念就需要同样的基本权利、基本自由和基本机会,同样的目的和手段,诸如收入、财富等,以及同样的自尊所需的社会基础;但是现实的不平等使人们不可能拥有同样的基本财物,因而必然激起越来越多的反抗。以女权主义为例,正因为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是对所有公民承认的权利,女人并非男人的从属,而是与男人享有同样的身份、地位,要求同样的受教育、参与政治以及工作的权利,要求拥有与男人一样权利的女人与处于从属地位的女人之间存在着裂缝和差距,正是这种裂缝和差距,这种不平等,要求权利、要求自由和平等的女人才会联合起来,反抗社会或传统对她们的压制。因此,颠覆性行为从来不会从剥削与压迫的相关事实中自发产生出来,只有当民主革命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被重新借用和界定,被切换到相关的社会场所时,一种对抗话语才成其为政治话语。
拉克劳和墨菲致力于将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推广到一切社会领域,反对一切从属关系,但是他们认为社会的最后缝合——一切领域都实现自由和平等——这一时刻永远不会到来。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会一直作为一种目标被追求,而无法彻底达到,这就是所谓的“民主的极限”。墨菲承认,应把激进多元民主设想为一种善,它的实现之日正是它的解体之时,只有当它作为一种无法达到的善时才能成其为善[4](P10)。伍德也将拉克劳和墨菲的自由和平等的民主原则与“普遍人类之善”联系起来,认为它不是一个具体的政治目标,而只是一个抽象的道德标准[9](P205-212)。
多元性是拉克劳和墨菲“民主”概念的题中之义和内在要求。民主主体是多元的,民主要求也是多元的。从方法论上来讲,为了将多元主义激进化,必须放弃本质主义、统一主体和普遍主义的观念。这里,多元不仅包括建构对抗的方面,还包括构筑统一立场的方面。在构筑统一主体立场时,拉克劳和墨菲的激进民主又与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存在诸多关联。
多元性是政治的本性,政治生命的特征就是在歧见纷呈、主张抗衡和利益冲突的语境中不断创立统一体。离开了相互抗衡的主张和利益之间的冲突,政治领域就没有了主题,就无须去做什么政治决策。多元性非但不会影响政治,还会成为政治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墨菲指出:“一个健康的民主程序需要诸多政治力量的震荡冲突和众多利益开放性的矛盾斗争,一旦缺少这些,它就会轻易地被不可谈判的道德价值与本质主义的身份认同之间的敌对状况所取代。”[4](P8)多元性不是一个必须接受的给定条件,而是现代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基本要素,它对于深化民主革命以及调和当前民主要求的多样性来说是必要的。
激进多元民主的主体是多元的。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消费社会的兴起,公民身份的确立以及福利制度的完善,工人阶级已经不再是“铁板一块”,而是出现了分化。一部分工人通过专业技术培训,成为专业技术人员;一部分工人走出工厂,流向第三产业,晋升为白领阶层,甚至中产阶级、经理资本家阶层。真正的“产业工人”已经不占总人口的大多数。即便同一个工厂的工人,也会因为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民族、种族、收入、消费等产生身份认同上的差异①马克思的“阶级”概念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受到的诸多挑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许多中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都非常关注这一事实,因而出现了从多个方面重释、重构马克思的阶级概念的理论尝试。也有理论家对“工人阶级还能否承担走向共产主义的历史重任”深表怀疑,转而去寻找新的革命主体,拉克劳和墨菲便是其中之一,他们将社会解放的希望寄托在参与新社会运动的成员身上。。与此相对,各种各样的新社会运动风起云涌。中产阶级、工人阶级、妇女、学生甚至流浪汉等边缘人士都成为新的政治主体,可以超越不同的阶级身份,超越不同的国家、地区、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聚集到一起,参与各种各样争取权力、自由、平等、民主的斗争,或者是为保护共同利益的斗争。
将自由的平等的民主原则推广到一切领域,必然会引发多元的民主要求,因为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民主要求必然不同。妇女运动要求女权、反对性别歧视,同性恋运动要求婚恋自由,生态运动要求保护生态,反核运动要求和平……不仅涉及两性平等、人格平等、政治平等、个人婚恋自由、信仰自由等,而且还涉及人类的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唯独关注经济不平等的传统的、单一的民主观念,在新社会运动的多元民主要求面前多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拉克劳和墨菲的激进多元民主一开始就以新社会运动为研究起点,不仅关注该运动所呈现出来的多元主体,而且致力于用领导权连接多元民主要求。
从方法论上讲,为了将多元性的理念激进化并以此深化民主革命,不得不放弃本质主义、统一主体和普遍主义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认识到社会关系中存在的多种形式的从属关系,也才可能为阐明各种新社会运动所表现出来的异质的民主斗争提供一个构架。但是,墨菲指出:“这并不意味着要拒斥本质主义、统一主体和普遍主义的所有方面,而只是强调它们必须是多元的、没有固定的结构,并且深陷在与权力的关系之中,它只是表示政治总是以其复杂的形态存在着:不仅有‘他们’的维度(建筑对抗的方面),而且还有‘我们’的维度(构筑朋友的一方)”[4](P9),这种多元主义必须与不承认碎片中的任何相对同一性、后现代的社会碎片概念区别开来。如何构筑“我们”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构造统一的主体立场的问题。多元的主体立场之间并不存在先验的联系,要构造统一的主体立场,就需要转换不同群体的身份,从而使每一群体的要求能够遵照民主等值性原则与其他群体的要求相连接。不同主体立场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等同链条。这种连接不仅仅是一个表面的联盟,还是一种包含重叠身份认同的同一性。
值得注意的是,主体立场的建构和统一并不需要集结所有的争取民主的斗争。正如齐泽克指出的,在争取民主的斗争中,将所有的社会和政治运动集中到一个统一的政治结构中,既无必要,也不可取[8](P304)。在争取民主的斗争中,行为主体通过经验发现,如果没有女性参与,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同样,如果不放弃对自然的掠夺性态度,那么就不存在与自然的真正和谐相处;对于和平运动的行为主体而言,如果没有激进的民主化,那么就没有真正的和平。在上述论点中,每一个论点的认同都以其他论点的意义多余为标志,可以说那就是正在被建构的统一的主体身份,即民主同时也意味着女权主义等。齐泽克指出,上述论点的关键部分最终都要有目的地汇聚在一起,这样一种统一总是非常长远的,是象征集结的结果,而不是某种内在必然性的表达[8](P304)。这与依赖“政党”的组织形式有本质的区别:一方面,激进多元民主没有明确的政治组织形式;另一方面,没有明确认同的社会运动,激进多元民主并没有指明哪种新社会运动可以参加,哪种不可以,它的标准是认同某种政治价值。因而,激进多元民主没有必要集结所有的政治运动,在某一历史时刻集结所有的政治运动也是行不通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多元性也决定了拉克劳和墨菲激进民主的“协商性”。多元主体是作为“人”而不是作为“物”而存在,不同主体立场的连接,统一主体立场的建构,也就是要建立一个“同盟”,这样,在贯彻民主等值性原则的前提下,还需要同盟成员之间的协商,这与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存在诸多关联。拉克劳和墨菲指出:“与哈贝马斯一样,我们批评了民主的集成模式,它把民主过程还原为对利益和偏爱的表达,我们也批评了对以选择执行既定政策的领导人为目标的投票选举的偏爱。与他们一样,我们拒绝把民主看成是贫困化;政治同一性不是预定的,而是通过公共领域的讨论被建立和重构的。我们认为,政治并不简单地是现存利益的表现,而是在塑造政治主体的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在这些问题上我们与哈贝马斯是一样的,而且在需要考虑民主社会包含的许多不同声音以及拓宽民主斗争的领域方面,我们与他们之间是一致的。然而,我们的观点与他们的观点之间存在着以理论框架为转移的重要分歧点,不同的理论框架带来了不同的概念。在我们的工作中,扮演核心角色的对抗概念排除了任何最终调和的可能性,也排除了任何类型的合理一致的意见和完全包容性的‘我们’。”[6](P13)
因此,激进多元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相似性主要表现在:其一,二者都把民主确立在多元主义的基础上,承认民主社会可以容纳许多不同的声音;其二,二者都把民主建立在话语理论基础之上,都把民主视为通过公共领域的讨论而被建立的过程,反对民主的集成模式;其三,二者都希望拓宽民主斗争的领域。激进多元民主与协商民主的主要不同点在于:其一,哈贝马斯承认协商民主是达成了意见一致的最终共识,而激进民主认为这种最终的一致共识是不可能的,对抗概念排除了任何最终调和的可能性;其二,激进民主的“协商”,不是在命令约束之下,也不是根据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计划,而是在自由之中行动。这种力量在类别上是独特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的平等、自由、公平、公正。
综上,拉克劳和墨菲将在法国大革命中出现的自由和平等民主原则的内涵进行了扩展,并以新社会运动为载体,将其推广到一切领域,在推广过程中显示出特有的激进性;多元性是政治的本性,不仅民主主体是多元的,民主要求也是多元的。这便是拉克劳和墨菲“民主”概念的三个维度。拉克劳和墨菲的最终落脚点是“民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如何实现民主”,因此弄清楚“民主”这一概念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拉克劳和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整个后马克思主义思潮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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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 俊
10.16029/j.cnki.1008-410X.2015.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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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1
冯燕芳(1983-),女,河北邢台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哲学系讲师,博士,河北保定 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