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发展概述

2015-01-30 05:44
中国司法鉴定 2015年5期
关键词:技术鉴定综述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发展概述

冯浩,陈建国,张志勇,潘少猷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

摘要: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利用法医学、痕迹物证学、交通工程学、道路工程学、车辆工程学等专业知识,从人、车、路、环境等方面综合分析交通要素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检验、鉴定内容从学科专业的角度可以基本分为以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学等为基础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医学类鉴定,以痕迹物证学、车辆工程学、交通工程学和计算机声像技术等为基础的道路交通事故技术类鉴定,以及综合利用以上两种鉴定类别的道路交通事故综合类鉴定,其鉴定项目主要包括交通参与者的驾乘关系鉴定、两轮车当事人骑行或推行状态鉴定、伤残和死亡与事故之间的关系鉴定等。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处理和审理工作提供客观、科学的技术依据。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技术;技术鉴定;综述

1 发展过程

伴随着汽车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产生。在交通事故研究方面,首先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形成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与重建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在1940年美国西北大学交通研究中心出版了第一本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著作《事故调查手册》,1941年在瑞士苏黎世出版了第一本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著作《机动车事故力学》。此后的七十余年间,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重建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和汽车安全技术研究的重要内容,每年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SAE International)都会有数十余篇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学术论文。20世纪80年代,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在国内率先开始了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研究,此后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也先后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重建的研究工作。

司法实践的发展和相关新兴技术的应用,不断推进了交通事故调查和重建技术的进步。在方法技术方面,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已经从利用简单工具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现场图绘制、事故车辆及痕迹物证记录等,发展到目前利用近景摄影测量技术、无人机航拍、激光三维扫描等先进技术对事故现场进行更加全面、客观、准确、智能的记录;事故重建技术也已经由最初利用路面制动痕迹、动量守恒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经典力学进行简单的速度计算,发展到目前使用多体动力学、有限元等计算方法,利用计算机对道路交通事故过程进行模拟仿真。

在研究内容方面,已经由最初的事故现场调查,扩展到事故发生前与事故相关的驾驶员的心理、生理状态调查,事故过程中交通参与者的致伤方式和损伤机制研究;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参与者的损伤程度和死亡原因分析;分析道路曲线半径及超高、坡度、路面附着系数等道路设施,以及标志、标线、护栏、灯光照明、信号灯等交通工程设施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由最初只关注事故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关系,扩展到目前车辆主被动安全系统在事故发生过程中作用的调查和判断。由最初简单的速度重建,发展到事故现场和事故过程的三维重建,以及分析驾驶员是否具有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条件等。

2 鉴定内容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逐步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工作中分离出来,由案件承办单位根据调查需要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审理工作的需要,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发展,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鉴定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法医学类鉴定,这类鉴定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最早开展的鉴定内容,主要包括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鉴定、受伤人员损伤程度和“三期”鉴定、伤残程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法医物证学及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等[1]。第二类是技术类鉴定,鉴定内容主要包括碰撞痕迹鉴定、事故车辆属性鉴定、车辆行驶速度鉴定、交通信号灯状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道路交通设施鉴定等,以及由痕迹鉴定所延伸的微量物证鉴定。第三类是同时利用以上两种鉴定类型的综合鉴定,鉴定内容主要包括驾乘关系鉴定、两轮车当事人骑行或推行状态鉴定、伤残和死亡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等[2-3]。

在学科支撑方面,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涉及到痕迹学、法医学、车辆工程学、道路工程学、交通工程学和事故重现技术等。在以上三类鉴定中,法医学类的鉴定项目发展历程相对较长,鉴定的技术方法也相对成熟。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处于高发势态,相关检验鉴定需求也不断增大,以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审理为目的,涉及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车辆行驶速度、痕迹鉴定等一系列技术类检验、鉴定项目也随之产生。但与法医学、痕迹学等传统鉴定项目以学科命名不同,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是以案件性质结合鉴定方法命名,其发展历程也相对较短[4-6]。

3 鉴定项目

道路交通事故鉴定项目中,除了常规的法医学类鉴定项目外,目前开展的技术类鉴定项目和综合类鉴定项目主要包括以下:

3.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鉴定

车辆作为道路交通系统的主要组成元素,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往往会由于碰撞而发生车体变形和功能损坏;也存在事故发生前车辆已经存在安全隐患,在不符合正常使用标准要求的情况下,上路行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也存在车辆安全系统及部件因突发性机械故障而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因此,事故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与交通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也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及审判的重要依据。

在道路交通系统中,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行驶系统、传动系统、电控系统、灯光及信号装置等均与行车安全或事故发生存在直接关系。从业技术人员应同时具备车辆安全检测和痕迹检验的技术能力,在检验、鉴定实践中,应根据个案基本情况、事故形态或过程确定与事故发生相关的检验项目,针对检验中发现的不能满足相关标准或使用要求的故障、缺陷,需要进一步结合案情、事故形态或痕迹检验、鉴定意见等,判断车辆技术故障、缺陷的形成原因及其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验、鉴定意见也可以为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其他项目提供参考和依据。目前,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鉴定,主要参照2012年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14年发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2006年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以及其他关于车辆安全性能及检测的技术标准。

3.2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重建

车辆行驶速度是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和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中,事故车辆行驶速度是一项重要的鉴定内容。车速重建最早起源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经历了近6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和技术方法[9-10,12-14,16]。目前,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重建主要采用以下四种方法:

(1)基于事故形态和经典力学的传统重建

在事故形态和过程分析的基础上,利用经典力学中牛顿力学三大定律、功能原理、动量守恒、能量守恒等理论,以及在实验数据基础上建立的经验公式求解事故中各运动过程的速度,这种方法是车速计算的基本方法,也是使用最广泛的方法。2006年公安部发布的《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主要采用了这种方法。

(2)道路交通事故重建软件的车速模拟计算

这种方法是根据事故车辆、道路信息,以及动力学、碰撞力学相关理论和实验数据建立车辆及其碰撞模型,以车辆碰撞速度、角度等碰撞初始条件作为输入参数,以车辆运动轨迹和位置作为目标约束函数,建立事故过程重建模型进行不断模拟优化。

(3)基于事件记录数据的事故重建

随着汽车电子系统的不断发展,部分现代汽车已经具备记录车辆碰撞前车辆运行状态和驾驶操作的功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EDR数据,在欧美等国家EDR数据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目前,司法部正在组织技术力量起草《基于EDR的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规范》。

(4)基于视频图像的速度重建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需要,一些重要路段、交叉口等主要交通节点普遍设置了视频监控设备,这些设备不仅有一定的监视作用,其拍摄的视频图像也为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重建提供了重要线索。2009年国内首次对基于视频图像的车速鉴定方法进行了探索,提出了根据区间运行速度和点速度的定义,利用现场固定物和车辆自身结构为参照物的空间标定方法,并结合录像帧率计算事故车辆的行驶速度。2014年公安部发布了《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为利用视频图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提供了标准依据。

3.3交通事故参与者驾乘关系鉴定

人是道路交通系统中最具主动性的组成元素,驾车人的操作行为直接影响车辆的运动方向和速度,同时也可以控制车辆行车灯、车位灯、转向及危险警告信号等功能的使用,是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及审理工作中,需要确定事故车辆事故发生时多名当事人的驾乘关系,明确事故责任主体,也需要据此判断驾车人是否存在无证驾驶、酒驾或毒驾等违法行为。因此,驾乘关系鉴定是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项目之一。

车辆在事故过程中由于碰撞力的作用,其行驶状态将在短时间内发生突变,而车内乘员则会在惯性作用下保持车辆碰撞前的运动趋势,车辆与乘员的运动、受力差异,以及车辆局部压溃、变形均可以导致乘员与车内部件发生接触、碰撞,在此过程中,人体接触部位可能发生擦挫伤、骨折等损伤,车内部件也可能发生破裂、变形,携带乘员个人基因信息的生物组织、血液及毛发,以及乘员衣物的织物纤维、碎屑也可能在接触过程中转移到车内的接触位置。因此,从事驾乘关系鉴定的技术人员应该掌握痕迹学、法医学及力学的基本知识,具备利用相关专业检验、鉴定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在鉴定实践中,应该首先从现场痕迹、车辆痕迹及人体损伤的检验入手,充分利用人体特征性损伤、特征性痕迹,以及物质转移等具有同一性认定条件的检验结果,结合车辆运动状态、乘员位置及约束条件,分析车内乘员的运动趋势,综合判断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在车内的位置。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参与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主要参照2010年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以及2011年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识别调查取证规范》。

3.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是指由于涉案人、车的行为活动所引起的交通事故现场一切物质形态的变化。在交通事故中,发生过接触的车辆之间、车辆与道路设施之间或车辆与人体之间都存在着相互作用,并会在接触面上形成某些表现形式的痕迹,具体表现为结构变形(凹陷、弯折、扭曲、断裂)、刮擦、整体分离和表面物质交换。按照痕迹的存在的载体不同,交通事故痕迹也可分为人体体表痕迹、衣着痕迹、车体痕迹、路面痕迹、固定物痕迹、附着物、散落物等[11]。

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审理阶段,可以通过对事故涉嫌车辆、人员及指认现场的痕迹进行勘验,确定是否构成车辆、人体、道路设施间的接触和是否存在其他肇事车辆;通过痕迹检验,确认肇事车辆之间、车辆与人体、车辆与路侧设施的接触部位,为碰撞形态鉴定提供依据;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地面痕迹和散落物等痕迹物证可以推断或计算出碰撞的空间位置;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可通过事故现场勘察和涉嫌肇事车辆痕迹检验,为侦破逃逸事故和鉴别肇事车辆提供依据;针对涉嫌利用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赔偿的案件,可通过事故现场勘察和肇事车辆痕迹检验,对事故的真实性进行还原和判断。

痕迹检验、鉴定是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基础工作,也是事故形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与事故关系鉴定、驾乘关系鉴定、速度鉴定等其他技术鉴定项目的基础和依据。痕迹检验、鉴定应该从部位、尺寸、高度、受力方向及形态等方面对痕迹进行检验和记录,对于物质转移及整体分离痕迹需要进行外观比对和理化检验,重点关注并充分利用特征性痕迹、物质交换、整体分离痕迹和以及由多处痕迹共同组成的特征性痕迹群,确认造痕、承痕关系,以及造痕体和承痕体的相对运动关系。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主要参照2013年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以及2014年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4 技术标准

经过十余年的摸索和积累,目前,围绕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工作,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对全面的鉴定技术标准[15]。目前,关于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共有5份标准;关于现场痕迹检验、鉴定共有2份标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共有7份标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乘员损伤鉴定共有11分标准;用于驾驶人酒精检验共有5份标准;可以用于交通事故车辆类型及安全检验、鉴定,共有12份标准;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涉案人员交通行为方式的检验、鉴定共有2份标准;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共有2份标准。

5 行业展望

5.1执业分类

面对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审理工作中的技术需求,近年来一大批机构开始从事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的检验、鉴定工作。但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的技术鉴定事项发展历程较短,尚未直接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所列的鉴定范围内,为适应办案需要,各地各省(市)司法厅(局)则根据本省(市)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如北京市、安徽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湖南省、四川省、青海省等地已将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项目列入司法鉴定范围,而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则将此类鉴定内容纳入痕迹司法鉴定范围。

5.2教育培训

为了不断提高道路交通技术鉴定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行为,提高鉴定

服务质量,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培训教育基地分别在2013年4月举办了车速鉴定技术研讨班,2014年4月举办了GA/T 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宣贯班,2014年11月举办了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研讨班。安徽、四川、山东等地的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也根据地方业务发展需求,多次组织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技术培训和学术研讨。

5.3能力验证

为了科学、客观的评价鉴定从业机构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持续提高司法鉴定服务的技术能力,在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和国家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的组织下,自2012年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始实施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行驶速度鉴定的能力验证计划,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在2014年首次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能力验证活动[7-8]。

面对国内对于道路交通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业务需求和专业发展需求,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和各地司法鉴定管理处等司法鉴定工作主管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力求通过学术交流、技术培训、标准制订、能力验证等途径和手段,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检验、鉴定行为,提高鉴定技术水平。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形成的司法鉴定意见也已经成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认定、法院进行司法审判的关键技术依据。随着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和审理工作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求将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陈忆九,杜志淳,邹冬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鉴定体系研究[J].中国司法鉴定,2006,(3):20-23.

[2]陈忆九,陈建国.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驾驶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J].法医学杂志,2004,(1):29-30.

[3]梅冰松,张弢,来剑戈.交通事故法医工程学分析法[J].道路交通与安全,2000,(1):41-44.

[4]李丽莉,冯浩,潘少猷.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技术概述[J].中国司法鉴定,2008,(3):54-57.

[5]张雷,来剑戈,王连明,等.论面向事故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体系的构建[J].中国司法鉴定,2009,(5):28-31.

[6]冯浩,潘少猷,陈建国.基于视频的车速鉴定方法[J].中国司法鉴定,2009,(5):46-48.

[7]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法医学重点实验室. 2012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文书评析[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287-351.

[8]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法医学重点实验室. 2013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文书评析[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202-235.

[9]山崎俊一,王宏雁.交通事故分析基础与应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0]冯浩,陈建国.道路交通事故速度重建技术现状[J].中国司法鉴定,2014,(6):68-71.

[11]刘建军.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技术[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12]Harold Franck and Darren Franck. Mathematical methods for accident reconstruction: a forensic engineering [M]. CRC Press,Taylor & Francis Group,2009.

[13]Raymond M. Brach and R. Matthew Brach. Vehicle Accident Analysis Reconstruction Methods Second Edition [M]. Warren dale,Pennsylvania,USA: SAE International,2011.

[14]Kenneth Baker,Traffic Collision Investigation,Revised edition (2002)[M].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Center for Public Safety,2002.

[15]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事故鉴定中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标准汇编[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16]LynnB.Fricke,TrafficCrashReconstruction,Second Edition[M].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Center for Public Safety,2010.

(本文编辑:李丽莉)

鉴定制度

Forensic System

The Development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 Investigation

FENG Hao,CHEN Jian-guo,ZHANG Zhi-yong,PAN Shao-you (Institute of Forensic Science,Ministry of Justice,Shanghai 200063,China)

Abstract:Road traffic accident investigation requires expertise of forensic medicine,trace evidence,traffic engineering,road engineering,vehicle engineering and so on,and needs analyisis of the consequence of traffic elements in an accident comprehensively from the aspects of human being,vehicle,road and surrounding. Currently,there are three categories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 investigation. The first is the forensic medical examination that is based on forensic pathology,forensic clinical medicine and forensic toxicology. The second is the technical investigation that is based on trace evidence,vehicle engineering,traffic engineering and audio-visual technology. The third is the comprehensive traffic accident investigation,whose main projects include determination of roles of participants,riding or pushing status of two-wheel vehicles,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isability or death and the accident. After decades of development,road traffic accident investiga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subject in accident analysis,providing objective and scientific technical basis for the regulation,management and cognizance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Key words:road traffic accident; forensic science; technical investigation; review

通信作者:潘少猷(1982—),男,工程师,主要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E-mail: pansy@ssfjd.cn。

作者简介:冯浩(1982—),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重建及交通安全研究。E-mail: fenghao526@163.com。

基金项目:中央科研院所公益专项资金项目(GY2013G-5)

收稿日期:2015-06-20

文章编号:1671-2072-(2015)05-0069-05

doi:10.3969/j.issn.1671-2072.2015.05.013

文献标志码:A

中图分类号:U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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