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的知识产权之维*

2015-01-30 05:22张颖
政法论丛 2015年6期
关键词:体育用品竞争力专利

张颖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山东济南 250061)

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的知识产权之维*

张颖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山东济南 250061)

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驱动。体育用品品牌竞争集中体现为以商标和专利核心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的竞争。体育用品企业必须要借助于知识产权战略实现品牌竞争力的提升。通过商标战略,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提供法律保障;通过专利战略,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提供核心支持;通过品牌注册,利用市场力量实现品牌竞争力的良性提升。体育用品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知识产权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策略。

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知识产权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为实施体育用品品牌战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提供了政策支持。体育用品品牌的市场竞争集中体现为以商标和专利核心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的竞争。毫不夸张地说,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强弱取决于其知识产权资源的获取和运用能力。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驱动,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提升必须依赖于知识产权战略,体育用品企业在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过程中必须做好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措施。本文从知识产权制度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视角,对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驱动

体育用品品牌是体现体育精神和体育文化的特殊性商业标志,其内涵和质量直接影响到体育用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是指体育用品品牌在体育市场竞争中相对于其他竞争性品牌所表现出的企业竞争力、产品竞争力以及自身成长的综合能力。知识产权制度作为现代产权制度和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成员,在知识经济时代发挥着激励知识产品创造、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功能。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提升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驱动,主要体现在: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基础是知识产品的创造,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源于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供法律保障。

(一)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基础是知识产品的创造

体育用品品牌中蕴含的知识产品(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既是体育用品品牌的权利主体的智力劳动成果,也是体育用品品牌在长期商业使用中积累产生的知识财富的外在体现。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品已经成为独立于有体物的权利客体。知识产品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域所创造的产品,它是与物质产品(有体物)相区别而独立存在的客体范畴。知识产权也自然成为一种独立于物权等有形财产权利的新型民事财产权利。农业文明时期,推动和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是农业产品;在工业文明时期,推动和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是工业产品;在信息和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则要奠基于知识产品之上。因此,在当今信息和知识经济时代,体育用品企业提供的产品品牌的质量和价值很大程度上源于其蕴含的知识产品的创造,无论是产品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还是具有文学产权性质的著作权莫不如此。增强体育用品品牌市场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中最容易为消费者所感知的是商标和专利技术。消费者来最关心的不是某个体育用品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战略,而是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的品牌,而这两者均是建立在知识产品基础之上的。国际知名的体育用品品牌耐克、阿迪达斯、纽巴伦、美津浓、彪马等均为蕴含着丰富社会内涵和商业价值的知识产品。另如,截至2012年,耐克仅运动鞋方面申请专利500项,2013年以来,耐克为Nike Golf品牌申请了约70项专利技术。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是体育用品企业所特有的、在长期的竞争过程中形成的经营化、市场化的知识体系,该知识体系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它促使企业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自省,使得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知识性越来越强。体育用品品牌中所积累的知识底蕴越深厚,则品牌之间仿冒和转移就越困难,越容易构筑品牌知识个性和品牌文化差异,从而其品牌竞争优势也就愈加突出。体育用品企业生产自己产品的同时实际上在不断地创造着知识产品,正是这些知识产品的存在使体育用品生产企业的商品越来越具备体现自己个性的显著性特征,而代表着良好社会声誉和正面评价的显著性特征使体育用品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产生了强烈的区别性,这就为消费者做出快捷的选择提供了方便。当然,体育用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随着消费者的青睐和认可也自然可得到极大程度的增强。因此,在当今信息和知识经济时代,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基础是知识产品的创造。

(二)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源于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

知识产权是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形成的重要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具有多元性。“作为法律制度的知识产权,其立法目的在于保护智力创造者的权利,维系社会正义;促进知识广泛传播,有效配置智力资源。这即是正义与效益的双重价值目标。”[1]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基于知识产品的创造所享有的一种具有专有性质的私权。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已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明确认可,这实际上肯定了知识产权是私法主体享有的私权利。知识产权本质上属于私权利,而且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绝对权,这是由其专有性决定的。“知识产权为私权”,在制度层面上为私人提供了获取财产的新方式,这一财产权即是无形财产权。[2]可见,承认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意味着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为人们获取新的合法财产提供了制度支撑。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乃人人皆知的现代私法原理,承认了知识产权的私权地位表明知识产权与其他私权一样具有了独立的权利地位,可以受到法律的同等保障。在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础上有“自然权利说”、“公正说”、“鼓励机制说”等学说,其中“鼓励机制说”占据主流地位,该学说主张知识产权既不是天赋人权,也不是基于公正,而在于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财产权的方式,鼓励作者、发明者和商业利用者更多的知识产品,最终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产权制度的一种类型,依靠其独特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主体去不断进行改进技术和积累商誉。“知识产权法是以授予发明者、创作者和商业经营者以财产权的方式,促进人类的智力创造活动,让社会公众拥有更多的信息和多种多样的体现了信息的产品。”[3]P7知识产权制度实际上是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权利主体的地位,凭借该地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可以享有专有的排他性权利,进而获得利益。从利益分配的角度分析,知识产权制度实际上是一套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该分配机制中更大程度上是贯彻的利益激励机制。有学者指出:“知识产权制度是创造者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宪章。”[4]可见,知识产权是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根本来源和不竭动力。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体育用品及其品牌离开知识产权支撑将毫无竞争力可言。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源于商标注册,发展于以专利为基础的核心技术,还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权的行使、商业秘密的保护和利用而保障其实现。可以说,体育用品企业拥有知识产权资源的多寡、知识产权资源的技术含量高低、知识产权资源运用能力的强弱,最终决定着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提升与否。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有了知识产权制度保障的市场经济不仅仅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而且还是正当竞争的市场经济,是更加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总之,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源于知识产权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就没有源源不断的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形成与维持。

(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供法律保障

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机制可以分为正方向的激励机制与负方向的激励机制,其中正方向的激励机制为知识产权相关主体创造更多的知识产品提供利益引诱和激励,负方向的激励机制通过知识产权法中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责任制度对侵害知识产权相关权利主体利益的行为进行惩戒。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障功能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于法律的救济机制。因此,从该视角观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供法律保障。体育用品品牌在法律上主要通过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权等加以实现。知识产权法中为上述权利提供保障的法律制度为体育用品牌竞争力的实现和保障打造了牢固的防护网,比如:为知识产权侵权提供事前预防的诉前保全制度、为知识产权侵权提供后续救济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刑事和行政法律制度等。以商标权为例,商标经过依法行政注册后权利人就享有商标专用权,该专用权是法律所赋予体育用品企业的一定时期内的垄断性资源。商标权的取得实际上为体育用品企业划定了专有权利的享有范围和受到排他性保护的范围。商标权的权利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专有的排他性权利,任何人没有法定理由均不能进入该权利范围内,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分别承担上述法律责任,这就为体育用品品牌在市场上获得竞争力奠定了法律基础。特别是驰名商标的跨类别、跨地区的保护大大巩固和强化了其法律所赋予的垄断地位,也打造了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强势。专利权法律制度同样可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供法律保障。体育用品是以高科技含量作技术支撑的产品,技术创新是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不竭源泉,技术创新的基础和体现是专利的申请和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专利化是企业技术创新的追求和归宿。一项专利技术一旦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权人在市场上可享有一定时期内的具有专有性、法定性、唯一性的垄断性权利,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独占性,不可仿制性等优势都使得拥有专利权的企业的品牌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超额垄断利润并巩固自己的品牌竞争力。“知识产权法在赋予并维护权利人的专有权利的同时,也维护了相关领域公平竞争与正当竞争的市场秩序,还具有制止不正当竞争的功能。”反不正当竞争权在提升体育用品品牌的竞争力方面的体现更为清晰,它通过维护正当竞争秩序、制止非法竞争行为来实现正当品牌的竞争力。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层面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权对知识产权制度起到补充和兜底保护的作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各类知识产权客体的交叉部分给予兜底保护,使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5]P364因此,对于体育用品企业来说,即便其品牌竞争力不能够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给予保障,也可以通过与其关联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实现对其品牌的兜底保护。

二、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的知识产权战略分析

(一)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需要借助于知识产权战略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本质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取得竞争优势的策略、措施和手段。[6]美国、日本、欧盟等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企业多已经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占据了国际竞争的高地。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早在2005年,国务院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随后国家每年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计划。这一系列文件为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宏观指引和微观方针。“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国家发展的工具。知识产权既是发达国家保持技术和经济优势的法律工具,也是发达国家激励创新的政策工具。”[7]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结合体育产品的特点,进一步贯彻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指出,“要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可见,我国官方层面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体育企业加强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已经把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战略地位,并且制定出了宏观指导意见。在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既是我们必须重视和遵守的国际规则,也是我国的国家战略,更是体育用品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必须遵守的商业竞争规则,知识产权的竞争将是未来企业竞争的核心和利器。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提升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在国家重视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下,体育用品生产和销售企业欲提升自己的品牌竞争力,使自己进入高层次体育用品品牌之林,需要借助于知识产权战略。

(二)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的知识产权战略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体育用品企业积极开拓创新,实施“中国制造”战略,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制造体育用品种类最多的国家,并且充当着世界上绝大多数国际体育名牌的生产工厂。但是,我国的体育用品的品牌竞争力并不高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我国体育用品业仍然以代工为主,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不足,运用水平不高,保护力度不强等问题制约企业的进一步发展。”[8]因此,在当前体育用品品牌技术层次较为落后、市场竞争力不高的背景下,体育用品企业亟需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来进一步提升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

1.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在国际体育用品市场上存在大量可以借鉴的通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品牌竞争力的成功经验。国际知名的体育用品品牌耐克、阿迪达斯、纽巴伦等企业均有一套成熟的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现品牌提升的经验。目前,我国的体育用品企业应该积极利用国家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利好政策,结合本企业的特点,适时聘请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商标及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人员,仔细研究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措施,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现提升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目标。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从宏观视角观察,分为战略目标和战略系统。就战略目标而言,应该制定符合本企业个性特点和客观需要的战略目标,既不能过于激进,也不能过于保守。就战略系统而言,应该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系统、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知识产权运用系统、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等方面,结合每一个阶段的特点制定具体的产权战略。

2.做好商标战略,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提供法律保障。商标是品牌的法律之根,是品牌的主体部分。作为体育用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商标,它的主要功能是市场和消费者识别,而作为体育用品品牌,则除了识别功能之外,更多地承载了企业和消费者赋予的新功能。商标既是品牌的法律之源,也是品牌差异性的基础,对品牌竞争力的提升具有保障性作用。一方面,商标的显著性是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的基石。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行政注册的基本要求,也是能否获得消费者认可的关键。另一方面,商标权的专有性是品牌竞争力的法律壁垒和保障。此外,驰名商标的跨地区和跨类保护大大强化了品牌竞争力。商标使用许可增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优势。鉴于商标战略的重要性,体育用品企业应该在商标的策划设计、商标的申请注册、商标使用和管理、商标运营增值、商标法律保护等各环节制定出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制度规范,并加以实施,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提供法律保障。

3.实施专利战略,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提供核心支持。专利技术是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核心支撑。体育用品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由若干子战略组成的战略体系,其中,专利战略是其核心子战略。目前已经达成的共识是:技术创新是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不竭源泉,作为技术创新载体的专利技术是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核心支撑,蕴含着高科技的核心技术专利可以使体育用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超额垄断利润并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品牌竞争力。对于体育用品企业来说,实施专利战略在品牌竞争力提升过程中居于更为核心的地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体育用品企业在市场中占据竞争优势地位、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的有效路径。但是,我国目前体育用品企业的专利战略还存在较多问题,如专利的申请欠缺国际视野;专利研发的团队优势尚未充分展现;研究经费投入不足;专利研发技术同质性、重复率过高;专利的高科技含量较低等。更为重要的是国内体育用品企业似乎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专利战略的重要性。国内体育用品企业由于长期以来不重视产品研发.靠“克隆”国外产品来维持市场,从而忽视了专利战略在市场竞争与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9]还有学者经过对比研究得出:耐克公司专利质量高,发明人数众多,合作网络紧密;李宁等国内企业专利质量低,发明人数较少,未体现出团队力量。[10]因此,我国的体育用品企业应该抓紧实施专利战略,可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确定专利战略目标。增强专利战略意识,及时跟踪国外先进企业的优点,正视自己的缺点,制定出科学、可行的专利战略目标。其二,实施专利研发团队战略。整合国内外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专利创新团队,充分展现团队优势。其三,实施专利产品质量战略。提高专利技术的技术含量,研发出具有企业个性特点、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避免同质性、重复性的研发,跳出单纯“重数量、轻质量”的怪圈,利用专利技术提升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其四,实施专利申请国际战略。不再把专利申请局限于国内范围,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实施专利申请的国际战略。

4.做好品牌注册,利用市场力量实现品牌竞争力的良性提升。品牌注册是对应商标注册而言,是指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为提升品牌竞争力配置各种资源从而占有市场,赢得消费者认可的品牌培育活动与培育过程。品牌注册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它是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的路径之一。品牌注册的目的是培育品牌,提升品牌竞争力。品牌注册的手段则涵盖企业培育品牌的各项措施,包括品牌宣传、广告、体育营销、品牌评估等各种扩大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的手段和方法。在商标与品牌统一的情况下,企业的商标注册过程是品牌注册的前奏,所使用商标的商品走向市场,就意味着品牌注册过程的开始,随着企业对品牌的培育,品牌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不断取得消费者的认可,品牌竞争力也就会从弱走强。品牌注册过程就是企业对品牌的培育过程,也是品牌竞争力的提升过程。品牌注册归根到底是消费者认可。而消费者中认可力度越强,品牌竞争优势就越明显。品牌注册过程就是品牌的识别和忠诚的过程,也就是品牌竞争力从弱到强的提升过程。因此,体育用品企业在企业品牌竞争力提升过程中不能仅仅关注商标的注册和维护,更应该拓展品牌提升的宽度,利用消费者的理性评价和市场的力量实现品牌竞争力的良性提升。

三、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

基于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与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密切关联,体育用品企业在品牌竞争力提升过程中,一方面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要注意规避在品牌提升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最终实现取利避害的目的。从宏观视角观察,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体育用品企业知识产权被他人侵犯的风险;二是体育用品企业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针对知识产权风险,体育用品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具有普遍运用性的应对措施,例如:在企业内部配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或法律机构,并配置以专门人员;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加以实施;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知识产权风险意识等。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应对风险,体育用品企业应该根据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知识产权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体育用品企业商标风险及防控措施

体育用品企业的商标在注册、使用的过程中都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应该分阶段制定应对措施。

首先,在商标的注册阶段,主要存在着如下风险:体育用品企业选择的商标标识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禁用标志的规定导致无法取得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标识与前人已经注册或者已经使用的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导致无法取得商标专用权;违反商标注册过程中的程序性规范导致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等。针对商标注册阶段的知识产权风险,体育用品企业应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提前研究《商标法》的有关商标标识设计的要求,使设计的商标图案符合其规定;委托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提前的检索,避免重复申请;严格按照国家商标局对有关文件提交的要求提交各种文件等。

其次,体育用品企业在商标的使用阶段主要存在如下风险:体育用品企业的商标被他人抢注的风险;在体育用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被他人侵权的风险;体育用品上的商标权对外许可或者转让中的合同风险;体育用品上的商标权在融资、投资过程中的风险等。在我国曾经发生过多起“傍名牌”引发的纠纷案,如阿迪达斯起诉阿迪王纠纷案,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纠纷案等。针对商标使用阶段的知识产权风险,体育用品企业应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体育用品企业已经使用或者设计好将使用于产品的商标应尽可能及时申请商标注册,防止被他人恶意抢注;充分利用注册防御商标等策略,防止被其他企业“搭便车”;体育用品企业要及时关注商标在市场上的使用情况,发现被人侵权,及时依法采取措施维护权益;完善商标专用权许可、转让过程中的合同监管机制,防止合同纠纷发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商标权的融资和投资,避免投融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加强商标的日常管理,及时续展商标;体育用品企业应该遵守有关商标管理的强制性规范,防止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体育用品企业的专利风险及防控措施

为了规避体育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以及规避知识产权纠纷风险等目的,我国有学者对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在欧洲专利局的发展趋势、IPC、申请人的情况进行了分析。[11]体育用品企业在专利的申请和使用的过程中都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同样应该分阶段制定应对措施。

首先,体育用品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面临如下与专利相关的风险:体育用品企业研发的技术与在先专利申请重复,导致资源浪费的风险;研发过程中因内部管理制度缺陷导致专利核心技术内容公开无法取得专利权;研发企业之间因合作开发合同签订缺陷导致双方产生纠纷的风险;体育用品企业对对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规则缺乏了解,导致因无法享受优先权待遇而不能取得专利权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体育用品企业应该采取如下措施对风险加以防控:委托专门的代理机构对拟申请专利进行实现检索,避免重复申请专利导致资源浪费;体育用品企业应该与专利代理机构对专利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仔细沟通酝酿,保证申请范围与拟保护范围的高度一致等。

其次,体育用品企业在专利使用过程中可能面临下列与专利相关的风险:在专利许可、转让过程中合同签订及内容设计步骤致使利益受损风险;在专利投融资过程中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利益受损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侵犯国外专利的侵权法律风险;在参加各类展览会以及展销会等参展活动中对专利产品的许诺销售行为可能引发的侵权风险等。针对上述知识产权风险,体育用品企业应该采取如下措施对风险加以防控:加强对专利许可、转让合同的日常管理,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的商业信誉、履约能力进行全面调查;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装潢上标注专利以及专利标记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行,防止专利侵权风险;在国际技术贸易过程中,要注意研究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增加知识产权责任分配条款,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在体育用品产品展览、展销活动前以及活动中要开展必要的专利法律风险分析与评判,降低专利侵权风险。

(三)体育用品企业商业秘密风险及防控措施

商业秘密是可用于商业或者其他产业互动的信息,而且具有足够的价值性和秘密性,产生实际的或者潜在的高于其他人的经济优势。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能使其所有人在市场竞争中具有高于他人的竞争优势。一般认为,商业秘密权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知识产权类型。体育用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商业秘密风险,主要体现在:企业的商业秘密被公开,进而丧失竞争优势的风险;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将知悉的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企业离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另起炉灶泄漏商业秘密的风险;企业的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窃取的风险;雇佣知悉他人商业秘密的新员工被控侵权的风险等。针对上述商业秘密风险,体育用品企业可以采取下列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与企业知悉商业秘密或者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在职以及离职后的商业保密协议等;雇佣员工过程中对可能产生的商业秘密责任加以约定。

(四)体育用品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风险及防控措施

体育用品企业在品牌竞争力提升过程中同样面临着不正当竞争的风险,主要有体育用品企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与知名商品相混淆并使购买者误认的行为(如福建省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晋江市阳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使用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并对体育用品质量作引人误解虚假表示的行为;经营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误导宣传的行为(如姚明与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人格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等。面对述风险,体育用品企业一方面应该牢固树立起正当竞争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正当竞争权益,避免因此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应该制定出符合企业特点的内部风险管控制度,通过各种信息途径掌握竞争对手的行为动向,避免被他人侵权受到损失。

当然,体育用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著作权风险、厂商名称风险等,体育用品企业应该积极提升知识产权意识,认真研究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并结合本企业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提升.这得益于知识产权制度的驱动和保障。但是,相较于国际一流品牌,我国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还存在较大欠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需要知识产权制度引擎的驱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提出、政策支持文件的颁布和年度知识产权计划的推进,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用品知名企业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体育用品品牌提供了政策支持。体育用品品牌的市场竞争集中体现为以商标和专利核心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的竞争。在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下,体育用品企业欲提升自己的品牌竞争力,使自己进入高层次体育用品品牌之林,必须要借助于知识产权战略。体育用品企业要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做好商标战略,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提供法律保障;实施专利战略,为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提供核心支持;做好品牌注册,利用市场力量实现品牌竞争力的良性提升。体育用品企业在品牌竞争力提升中面临着知识产权被他人侵害的风险,也面临着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针对知识产权风险,体育用品企业一方面,应该制定一系列科学合理并可以普遍运用的应对措施;另一方面;体育用品企业应该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知识产权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策略。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起到核心支持作用。互联网技术、工业4.0、3D打印、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在加剧知识产权竞争的同时,也在极大地丰富知识产权资源,对于体育用品企业来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占领知识产权高地,获取知识产权竞争资源,是培育和提升其自己品牌竞争力的战略性对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体育用品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华丽转身。

[1]吴汉东.知识产权本质的多维度解读[J].中国法学,2006.5.

[2]吴汉东.知识产权的私权与人权属性——以<知识产权协议>与<世界人权公约>为对象[J].法学研究,2003.3.

[3]李明德.美国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4]刘春田.知识产权制度是创造者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宪章[J].知识产权,2010.6

[5]吴汉东.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6]冯晓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视野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7]张平.国家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J].河南社会科学,2007.4.

[8]李长鑫,张玉超.知识产权对提升我国体育用品业国际竞争力的研究[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9]孙义良.我国体育产业品牌发展战略研究——基于体育用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的实证分析[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0.3.

[10]陈君.中外体育用品企业运动鞋专利特征及差异[J].上海体育学院报,2014.5.

[11]明宇,司虎克.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国际体育专利的竞争情报分析[J].体育科学,2012.9.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Brand Com petitiveness of Sports Goods

Zhang Ying
(Physical Education School of 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Shandong 250100)

The brand competition of sports goods brand ismainly reflected in the competi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its contentmainly based on trademark and patent core technology.The promotion of the brand competitiveness of sports goods requires the drive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Sports goods enterprisesmust build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to realize the brand competitiveness.Through the trademark strategy.to enhanc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sports brand;through the patent strategy.to enhanc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sports; through the brand registration.the use ofmarket forces to achieve a healthy brand competitiveness.Sporting goods enterprises should have a practical and effective coping strategy for different types and different stag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sk.

sporting goods;Brand competitiveness;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DF523

A

1002—6274(2015)06—152—07

(责任编辑:唐艳秋)

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提升研究”(2014RKE27043)的阶段性成果。

张颖(1968-),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山东大学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威海)体育教学部教授,研究方向为体育管理学、体育法学、体育知识产权等。

猜你喜欢
体育用品竞争力专利
专利
我国体育用品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研究
3KG北京智滔伟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专利文摘
论外卖品牌的竞争力
我国体育用品进口与体育用品出口互动关系研究
娃娃画报体育用品认知挂图
服务外包提升中国新的竞争力
“北上广深”pk城市竞争力
在联合中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