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积极推进公务机票政府采购工作,公务机票政府采购于2014年6月在中央单位实施,2015年向全国推广。机票政府采购有效防范了公务机票购买中的违规行为,每年可为国家节约大量财政资金,是民航落实“八项规定”、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民航投资基金。基金募资拟以社会化资金为主,吸引包括优秀民营企业、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地方政府等在内的多类主体广泛参与,有利于打通社会资本投资民航渠道,促进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民航专业项目预算分配机制,制定和印发《民航专业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发展基金安排的课题类项目制定统一的经费管理标准,引入专家评审机制,提高社会专家比例,更好的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增强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组织开展财务三期系统深度开发,完善民航专业项目等系统功能,实现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空管系统财务体制、纳税体制、经营性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深化改革。
梳理民航中央和地方事权及支出责任,研究划分标准及划分原则。清晰事权划分有利于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夯实民航财政预算体制运转基础。出台《关于促进低成本航空发展指导意见》,从支持灵活经营等6个方面提出多项政策保障措施。举办第二届国际低成本航空研讨会,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树立低成本航空与传统航空兼容并包的发展理念。密切跟踪“营改增”实施情况,积极协调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航空公司国际航线国内段和空管外航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获得税总认可。结合宏观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主动开展前瞻性研究,针对空域资源有偿使用、基本航空服务计划、民航参与上海自贸区建设等专题提出民航发展与创新的思考,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细化预算、决算编审工作流程,提升编制质量,2014年预算、决算工作分别获财政部评比二等奖。狠抓预算执行,推行承诺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和预警机制,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大幅提高。提升财务保障能力,两所职业院校获得生均拨款政策,经费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且形成长效机制;支持北京新机场建设,获得财政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投入。发挥财务预警和激励作用,组织完成航空公司、机场、通航企业安全财务保障考核,督促企业改善财务状况、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衔接,完善集中采购目录,调整限额标准,民航局获全国十佳采购单位称号。推进财经政策落实,各项补贴资金规模同比实现较大增长,对推动基本航空服务计划、提高民航安全保障水平、增强航空公司国际竞争力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资产管理,研究办理多家企事业单位改制、注资、对外投资、处置等事项,组织完成90家事业单位大规模产权登记审核。
全年研究制定各类制度16项并组织实施,涵盖会计核算、项目资金管理、财经信息管理、“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审计监督等多个方面。其中:协调财政部出台《民航有关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推动直属单位依法合规进行会计核算;制定《民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经控制规范(试行)》,作为直属系统全面实施内部控制的总纲;制定《中国民用航空局内部审计暂行规定》,填补指导监督直属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真空;制定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实现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同时,推进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系统深度开发,完善民航专业项目、基建项目、内部控制、预算执行等系统功能,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年组织开展12家主要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期或离任审计。督促上报以前年度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加大审核评审力度,逐步解决项目久拖不决、结余资金沉淀等问题。财务联席监控常抓不懈,发布通报5期,及时消除相关审计风险。主动配合外部审计,对国家审计署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就部分涉及民航发展的关键问题取得一致理解。
(中国民用航空局财务司供稿 李昊燃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