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
对于我国的市场治理,常见的认识有三种:一种是受苏联的高度计划经济模式影响,拒斥市场,通过国家权力来计划安排和统筹分配;另一种是受西方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影响,完全崇拜市场的神话,过于相信市场的力量;第三种是政府与市场互补论,高度集权需要市场的分权,而市场的失灵又需要政府的救市,但比较多的研究止步于此。的确,对于市场的失灵政府救市责无旁贷,但引发我们深思的是:市场失灵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哪些又是政府的原因引发和加剧市场的恶化呢?政府又该如何救市?这是我国这种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也被称为管制型市场经济)必需亟待解决的问题。当我们对市场主体的偏好展开深入分析,发现互补论可以取长补短,但也可能相互强化“坏市场”与“恶政府”之间的交换关系,导致陷入权力腐败和市场垄断双重叠加的困境。因此,基于不同市场主体偏好的差异,差别化分类对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助于探寻市场规律的奥妙,也有助于有针对性化解市场治理中不同困境。下文立基于不同主体的偏好差异,从科层之忧、身份之困、权力之觞和地区之别四个方面,寻求不同解决路径。
中央政府对市场的态度经历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对于市场的支持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激烈的论战,从把市场等同于资本主义而展开的意识形态斗争,到同意市场与计划并轨,最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认识到市场和计划都是搞经济建设的手段,而不是姓资与姓社的区别。也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到起决定性作用。整个演变进程中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实事求是态度逐渐加深对市场的认识。“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对市场也是逐步放开的,靠搞经济特区、沿海沿边开放城市、计划单列市、各种级别的经济开发区、保税区以及自贸区等方式,搞试点、由点到线再到面逐渐推进,这取得了很大的经济建设绩效,充分释放出市场的潜能。可见,中央政府是逐渐认识市场、与市场是站在一起并支持它的,“中央在推行改革政策、冲破各级国家机关对改革政策的抵制和反对时,借助于市场的力量是完全应该的,这恐怕也是中央能借助的唯一的力量源泉了”①李景鹏:《试论我国行政改革的动力》,王浦劬、徐湘林主编:《经济体制转型中的政府作用》,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社会政策显示,中国政府既有政治意愿也有财政能力来充当社会市场的助产士,虽然无论在意愿还是能力上,两者都有待加强”②王绍光:《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双向运动》,《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然而,第一,市场经济要求尽量少的行政干预,但对于哪些领域该放哪些领域不该放,该放的领域放到什么程度,放出的市场出现问题又该如何监管等问题一直困扰中央政府。这是中央面临的制定市场政策的难题。第二,中央政府与代理人之间的矛盾。因为中央政府不可能亲自制定各种关于市场经济的条例,而必须由其政治代理人去完成,而作为代理人的市场主管部门、官僚、地方政府都有自主性,由于各代理人狭隘自身利益作祟,审批不当、监管不力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诸如审批程序繁琐、各主管部门吃拿卡要的官僚作风严重,对于关系老百姓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等市场的监管,时松时紧,往往是在重大危害爆发以后,主管部门才突击治理,不仅难以取得治理的绩效,而且是市场监管失序的始作俑者,而监督他们又很困难。第三,市场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都会受到外界不良干扰。靠政策来繁荣市场,各地通过各种“关系”和手段向中央要政策,各地的驻京办也成为搞好与中央各部委关系的重要驻点,“跑部钱进”是其非常形象的说话,这大大弱化了法治在市场中决定性作用,滋生了权力腐败,难以确保科学决策,诸如遍地开花的经济开发区(从国家级到乡镇级)有不少难以招商引资而号称“鬼城”。第四,中央政府作为最大的权力平衡控制方,但客观上难以确保各方平等。尽管按照一定的排序推进优先发展战略有其必然性,但是也导致区域发展、项目分配等方面的起点不平等;从政治安全的考虑确保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而对非公有制企业造成的身份歧视,也加剧了市场的不公正。
对地方政府分权松绑式改革使其越来越享有地方自主性,由于对超大转型社会如何搞市场经济,中央政府也处在探索的进程中,中央扮演起一个“弹性政府”的角色,给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特色因地制宜进行制度创新的自主性,诸如“财政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非常有助于充分调动起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越善于利用市场的地方越能成为改革开放的最大的赢家,诸如江苏的集体经济模式、浙江的私营经济模式和广东的外资经济模式最具鲜明特色。
然而,“市场化、分权改革带来的利益驱动和政绩诱惑,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效用偏好结构、激励机制和行为策略,进而影响其行为模式”③郁建兴、张利萍:《市场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角色调适与管理创新——以浙江省为研究对象》,《理论探讨》,2013年第4期。,暴露出不少使市场发生扭曲的问题,诸如:第一,地方利益最大化加大了政府逐利的倾向,恶化了地方政府间的市场竞争。以政绩和地方利益为导向,各地纷纷相互效仿,各省支柱产业结构高度同质化,几乎都上汽车、化工、生物制药等项目,重复建设带来为抢占资源而相互拆台的恶性竞争,带来资源的浪费,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和集约经济。第二,由于市场机制的不规范,使得不少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关系向中央要政策、打政策“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通执行政策,聪明才智都用于这些市场机会主义身上,而不是通过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来显示驾驭市场的能力。第三,地方政府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外部市场环境,产业结构难以升级换代,还是按照原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的资源巨大浪费和环境的恶化;市场资源要素的流动性要求构建统一的经济共同体,然而行政区划经济带来的边界壁垒使市场交易成本剧增。第四,当正式市场规则难以运行,潜伏在市场中各种关系就浮出水面。分税制改革之前,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地区或部门利益的考虑,放弃履行公共利益监护者的角色,与属地企业通过“关系契约”的合谋,达成某种默契,同意企业少缴税收把利润留存于企业,“藏富于企业”,平时又通过各种名目从企业收取费用,寻求彼此的支持。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通过“利改税”、改变原来不合理地按照属地企业分类来收缴的方式,地方政府又纷纷把目光转向土地财政,不仅不规范的土地征用激发了大规模的围绕征地拆迁的群体性事件,而且也是各地房价不断攀升的始作俑者,等等。这些使地方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到“勾结型政府”再到“掠夺型政府”转变。这些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负面行为偏好使得不确定性的市场变得更加复杂,变得更加不规范。
如何减少各级政府在市场中投机主义行为,如何把政府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利益统一起来共同参与到对市场的治理中来,如何遵循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原则将其纳入到法治渠道中来,这是走出市场治理的科层之忧的出路所在。目前的政府考核机制使地方政府代表狭隘的地方利益,在唯GDP主义的“压力型体制”①荣敬本、崔之元等:《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下,把地方经济增速作为自己官场晋升的筹码,尤其当地方利益与全局利益相冲突时,优先从地方和部门利益考虑。这急需要从改革考核机制入手,从全局性的公共利益出发,以公共问题为导向,中央和地方都是公意的代理机构,只是职能上存在差异,应构建统一的大市场,使市场的资源要素得到自由流通,通过跨行政区之上的协同治理机制来体现市场治理的整体性和公共性,把市场经济引入到受法治规约和指引的渠道中来,使通过关系交易的模式走向公平竞争的制度模式中来,养成对市场规则权威遵从的共识。
国家对于国有企业一直认为它掌控着国家的经济命脉,从维护和巩固政治统治的需要出发,优先和保护国企发展,哪怕是国企面临低效率和动力不足的困境,每年国家也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补贴,甚至“把企业上市融资的指标排他性地分配给国有企业”②1998年中国证监会《关于重点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的通知》指出:“为了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各地在选择1997年计划内企业时,除优先推荐地方所属的512家重点国有企业外,还应优先推荐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央直属企业中的512家重点国有企业”。这就意味着不大可能将上市额度分配给最有资格、最有需求的公司,因而浪费了资本市场资源,降低了资本市场的效率。转引自杨光斌:《权力主体的市场化动力比较分析——兼论行政改革的政治意义》,《学海》,2003年第1期。。在建国初曾经经历消灭一切非公有制经济而建设“一大二公”的所有制阶段,这种高度计划统分统筹的经济管理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巨大改善,国企所占的比重在逐渐减低,也用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把国企推向市场,逐渐甩开国家这根“拐杖”,接受市场的检验,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中来。
然而,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诸如:第一,如何把现代企业制度在国企中推进?一直以来,政府办国企的特色鲜明,政治风险优先于市场风险,难以按照市场运行的逻辑来办国企,一方面国企背负的包袱过重,另一方面国企又都由政府来兜底,使得国企搞活的动力不足。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要求的对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这也表明中央政府下定决心要通过市场化来改革国企痼疾。第二,如何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企在转产转制过程中,甚至宣告企业破产,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也滋生了腐败的温床。第三,如何激励国企老总的积极性?国企老总亦商亦官,多是政府委派的国家干部,要求国企老总以很高的道德水准来办企业的政治诉求总被现实的腐败而大打折扣。而靠经济激励的方式,过去和现在的薪酬制度都暴露出问题,过去有能力的干部工薪水平与市场贡献严重不匹配,导致积极性不高,没有能力的干部又把国企给拖垮了,现在这种薪酬体制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国企老总年薪动辄几百万已经不足为奇,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入私人腰包,高薪依然难以养廉。第四,如何走出在政府庇护下的国企发展模式?只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管理国企,以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遵循市场运行的规则,按照市场进行成本收益的绩效考评,等等。尽管对于一些关系国家重要经济命脉的资源能源国企在现有条件下还有必要国家提供保护,但未来发展的趋势要打破国企的垄断地位,在市场的公平竞争下最大限度发挥资源的最大价值。
为了实现税收的增长,国家又不得不放弃部分垄断,允许更有效率的非国有企业的存在。随着市场的搞活,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外资企业大量涌入,民营经济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但非国有企业也一直在为更广阔的行业准入、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更便利的融资渠道而艰苦抗争,从被打压的对象、到作为有益补充、再到成为国家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不断地修改宪法,最终被写入宪法,取得与国有企业同样的正统地位。
然而,民营经济的命运多舛,尽管政府利用其搞活经济和作为增加税收的对象,但他们又多处于放任状态,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第一,民营经济的生存环境竞争激烈而且多是无序的恶性竞争。尽管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但是由于企业入门门槛比较低、多处于产业链低端,很容易形成盲目跟风、产能过剩,而自身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又非常弱,也使得企业频繁更迭。第二,资金短缺,从银行贷款又很困难,很大程度靠民间资本借贷艰难维系资金链的周转,但也有很大风险,非法集资、高利贷和金融诈骗等市场风险又很大程度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甚至卷入其中而难以脱身。由于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税负等政策限制方面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促使其努力寻求外在附加资源来提升社会地位,弥补先天不足。第三,当难以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来公平竞争,民营企业就往往靠市场投机,或靠在财务等方面的显著灵活性,通过权钱交易打通各种关系为其生存与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寻求权力的庇护、及时获悉政府执法或改革的信息、争取稳定的政策环境等。“众多民营企业正是通过‘找关系’、‘铺路子’、‘平转议’或‘议转平’掘得企业发展的第一桶金”①金太军、袁建军:《政府和企业交换中的一致与分歧金太军》,《学术月刊》,2012年第11期。。事实上,民营企业也不是完全出于被动地位,由于他们处于基层、数量众多、分散等特点也使政府的监管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表现在后来部分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被套空的众多事例上,也表现在大量外资、民营等企业规避税收政策的偷税漏税行为方面,甚而表现在企业利用政府不利的信息地位,堂而皇之地以行政命令方式销售产品等方面”②金太军、袁建军:《政府与企业的交换模式及其演变规律——观察腐败深层机制的微观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这也就是常说的企业“俘获”了政府。第四,民营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多以“家族企业”的形式难以确保长久稳定地持续发展,企业良好运行亟待从依赖某个能人的传统方式向依赖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这样才能把企业做大,才能增强企业的抗市场风险能力。
国家一方面大力推动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并享受非国有企业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又以政治方式保护一些无效率的国有企业而抵消了某些市场化努力,这与诺斯的“国家悖论”③[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页。不谋而合。国企、外资和民营因为其身份不同而受到的待遇不同,国企享有特权、外资享有超国民待遇、民营自生自灭。身份是企业主在“政治中的表达性维度”④安德鲁·甘布尔:《政治和命运》,胡晓进、罗珊珍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作为一种软实力能够为企业带来丰厚利润。然而,这种不公平的身份歧视不仅难以带来国家对市场治理的绩效,反而要为之而付出代价。诸如国企由于其特权地位,比较忽视成本收益的考量,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问题严重,导致以亏损甚至破产这种“胁迫”方式拖累国家,使国家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亏损甚至破产的国有企业寻求政府庇护,实际上就暗含着胁迫的成分”①金太军、袁建军:《政府与企业的交换模式及其演变规律——观察腐败深层机制的微观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对外企而言,使其在经营管理权限、税收政策、信贷管理、土地出让等方面享受超国民待遇,但也导致常见诸报端的沃尔玛、大润发、乐购等国外大型超市欺骗中国消费者,屡犯不改;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美国富喜公司向麦当劳、肯德基输送过期原材料事件,公开的秘密常达两年之久,这些洋品牌为什么敢于肆无忌惮,不能说与我们卑躬屈膝的招商引资行为无关。对于民企而言,卑微的地位难以迎战市场的风险,也只能以各种关系来谋求生存空间,这又导致加剧市场的恶性竞争。同是市场的主体,而面临的竞争环境却迥异,这是对市场自由竞争原则最大破坏,导致需求市场之外的权力介入方式来创造企业生存的空间,必然也带来市场的无序。只有破除压在企业头上的身份歧视,不恃重而骄,也不妄自菲薄,才能以平等的主体资格参与市场竞争,发挥市场最有效的资源配置作用。公平的竞争机制也要求政府一视同仁,对于破坏市场的行为应同样受到平等的处罚,确保市场规则深入人心,被所有市场主体所共同遵守,从而树立起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理念,使政府在处理各类企业申办事务时尽可能不受规则之外的因素干扰,从而更好地凸现市场内蕴的自由平等、公开透明、公平正义等美好价值。
随着反腐力度加大,人们对腐败既痛恨不已,又习以为常。到底是市场经济条件导致了官员太容易腐败呢,还是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呢?显然是后者,政府官员的理性狂妄、自利性及信息优势等为其侵犯市场提供了可能。理由如下:第一,“官僚自主性”的扩张。企业所需的市场信息由于缺乏规范化的信息流通机制,不能顺利地被公开获悉,政府官员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而扩大自己作为代理人的权限,超越法定的地位和权限。官员手中几乎掌控对市场生杀予夺的权力,使其有能力腐败。无论是在市场与计划并轨的20世纪80年代,市场价与计划价悬殊的“剪刀差”滋生了大批“官倒”;还是在目前比较成熟的管制型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多不愿放弃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官僚政治的本质决定了,任何行政机构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时,都不会主动地削减自己的权限,而总是要在法律法规中加上本部门的权限、增加审批程序的复杂性”②杨光斌:《权力主体的市场化动力比较分析——兼论行政改革的政治意义》,《学海》,2003年第1期。。第二,官员也有强烈的意愿徇私舞弊。中国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官员队伍中绝大多数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而面对市场中那些暴富起来的新兴阶层,在巨大收入差距的刺激下,政府官员往往难以抵御“经济人”倾向对“公共人”身份的冲击,进而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地位走向腐败。再加上腐败有其隐蔽性而难以发现,心存侥幸,即使能被发现,又由于难以受到有效监督制衡,而难以抵制贪欲的诱惑,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掌握的市场信息,谋取个人私利,偏离公共利益来对市场进行决策和监管活动。第三,再加上官员所处的大环境就是一个大染缸,有不少人认为腐败也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各取所需,习以为常。由于官员在市场经济决策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市场本身运行又不完善,“熟悉政府政策及内部运作规则且具有广泛政治人脉的政府官员就成为企业家热捧的对象”③金太军、袁建军:《政府与企业的交换模式及其演变规律——观察腐败深层机制的微观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诸如一些煤矿、房地产、建筑工程、电站能源等各类企业为寻求权力庇护、政策或消息灵通,以各种方式主动吸收官员入股,这些企业也发现在官员的庇护下成本更少,对于一些非法的市场行为也会有恃无恐,甚至肆无忌惮。这就留下很多权钱交易的机会,“市场已让许多官员学会了外部收益内部化,通过亲朋甚至自己开办的公司更便捷地将国有资产收入囊中,就像把钱从左口袋拿到右口袋那样方便”④金太军、袁建军:《政府与企业的交换模式及其演变规律——观察腐败深层机制的微观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人们利益的扩展和诉求的满足是促进市场繁荣源源不竭的动力源泉,反过来,正如卡尔·波兰尼所说,“市场力量的扩张或早或晚会引发旨在保护人、自然和生产组织的反向运动”①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2-115页。,这也要求市场必须“嵌入”到社会之中,才能规训市场的泛滥。第一,市场是民意最敏感的传感器。随着世俗化浪潮的冲击,人们合理的利益诉求得到维护,多样化的公民偏好刺激了市场;市场是民众需求的最敏感的反应者,只要有利润,就会以无孔不入的穿透力拓展市场的领域。只要公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能够畅通,市场就会生机无限。第二,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公民有义务参与对市场的治理。人们从繁荣的市场中享受到便捷、自我价值的实现和生活质量的提升。对于权钱交易的市场黑幕、对于商家不择手段侵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侵权行为、对于商家之间的恶性竞争和垄断行为,等等,公民越来越有能力也有义务以主体身份参与进来,发动社会的力量监督和规范市场的运行。第三,我们难以保证每个公民都作积极公民,但对于一个消极公民而言,一方面对于自己的利益诉求不能贪得无厌,克制自己的欲望,免于使市场的发展被唯物质主义的消费至上倾向所诱导而走入歧途;另一方面做一个诚信和遵守契约的人,坚守道德的底线,不做第一个背叛契约的人,为市场提供法治土壤。因此,公民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公民的合理需求促进了市场繁荣,同时“市场经济也以平等、自由和契约为原则,极大地推动了民主程度的提高,促进了从特权身份社会向法治契约社会的转变”②杨光斌:《权力主体的市场化动力比较分析——兼论行政改革的政治意义》,《学海》,2003年第1期。。另一方面美好的市场繁荣景象也很容易被经济权力的垄断而发生改变,形成社会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悬殊,导致出现社会的断裂,而引发市场危机和社会危机的双重共振,只有让市场嵌入到公民社会之中才能让市场更接地气,更具有活力,这又落脚在一个良序社会的建设上来。
如何改变通过政治权力带来的官员腐败和通过经济权力带来的社会断裂?还有赖于公民社会的发育和通过公民有组织化的理性参与,即通过社会权利来制衡政治权力,也为经济权力的良序运转提供相匹配的社会土壤,从而使市场的决策更加科学,更好地反映民意。因为:第一,整个市场的收益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的实现,民主与市场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也要求代议民主吸纳更多的参与民主。对于市场决策阶段,不再仅仅是官员来收集民意和代替人民表达民意,而是要选举自己的代表参与到决策的全过程中来,甚至可以借助网络新媒体以及可以利用的其他条件直接参与,确保决策的科学化,防止腐败的滋生。正是由于国人长期以来深受臣民观念毒害,逆来顺受,放任了“恶政府”与“坏市场”合谋的行为。而理性的公民参与要求政府决策透明,要求更多的信息知情权,从而改变那种“恶政府”和“坏市场”轻而易举地在公众毫不知晓的情境下达成“合作双赢”的局面。第二,对于市场在运作过程中形成市场垄断,也通过组织化的公民社会来解构利益集团的操纵和利益集团之间的联盟,通过“分而治之”的瓦解策略来确保市场竞争的合理有序。第三,也通过参与市场治理的实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诸如运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来有理、有据、有力和有力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秩序,使市场经济在健康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东部地区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试验田,国家对这些地区实施优先发展(“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战略,使之占据政策先机。再加江浙有悠久的“经世致用”的经济传统,市场经济的萌芽非常早;广东等地近代以来得到大量的海外侨胞的支持,一直处于市场经济改革的前哨,东部地区便捷的海陆位置也非常有利于搞国际贸易。还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优厚的福利待遇,吸引了大量人才涌入,提供源源不断地开拓市场和制度创新的人力资本保证。总之,汇集天时、地利、人和优势,东部地区在中国市场经济进程中赢取了率先垂范地位。诸如对于外资企业的态度,“相比于落后地区引资的迫切性,发达地区已化被动为主动,对投资者设定条件,实则要求投资企业让渡部分经营决策权”①金太军、袁建军:《政府与企业的交换模式及其演变规律——观察腐败深层机制的微观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逐渐改变原来的“超国民待遇”。在市场的操练过程中,也越来越注重法治和市场规则的作用,公民参与和监督市场的意愿和能力也大大提升。当然,这些地方在政策流、资金流和人才流的共同作用下,对各种市场资源要素起到巨大的吸附效应,也导致越来越突出的地区差距难题。
西部地区有广袤的国土面积,丰厚的各类矿产资源、水资源和旅游资源等等,广大民众的合理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对于拉动未来中国经济的增长点将扮演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国家在战略上也越来越意识到西部的重要性,在政策、资金和人才等方面也开始向西部倾斜,诸如重庆作为直辖市对西部的辐射作用;国家对西部高速公路、高铁、机场和重大水利电力工程等项目的巨大投资;以及大量干部的借调、大学生西部选调和西部支教等人才战略,等等,也使得一个充满希望的西部正在崛起。然而,由于西部交通险阻,市场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较差,难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对于大量仍处于生活贫困和知识贫困的“双贫困”西部人来言,脱贫致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西部地区也都是靠牺牲“代际正义”的方式依赖资源来发展,而资源的枯竭和环境的破坏也使得市场的后劲不足;市场的法治契约精神还没能普及,市场主体也多借助政治权力的介入来寻求政治庇护,更多还是靠政策、靠补贴来发展,也就说西部地区面临的市场风险要大于政治的风险。
路径依赖通俗来讲就是从哪里来决定向何处去,那是否就意味着人无论如何努力注定难以改变了呢,这需要辩证地看。秩序有其自然演进的一面,在这方面路径依赖的特征比较明显,但秩序也有其人为构建的一面,取长补短。如何打破东西部市场经济发展方面的地域差距,靠自然演进是难以走出困境的,只有依靠国家的东西战略来平衡。第一,实现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转变,增加西部地区对市场自身的免疫力和造血功能,促进人们的思维观念的转变,掌握市场的规律,领悟市场的精神实质,西部建设主体还得靠西部人自身,这就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市场经济建设中来,发挥积极的自主性。第二,通过国家战略推动西部重大工程建设,从市场需要的外部环境作为工作的着力点。诸如进一步深入西部大开发、重建丝绸之路、打造长江三峡黄金水带,构建统一的大市场,实现市场经济全面繁荣。只有把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外部大环境营造出来,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捷,才能有助于招商引资,留住人才。第三,在对市场操练的过程中,学会驾驭市场化工具,从传统熟人的关系社会走向现代陌生人的契约社会,建立起与东部发达地区乃至世界广阔市场的紧密网络,让西部真正崛起。当然,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改善区域之别,发挥国家的引导作用,也是在积累了国家监管市场的多年经验之上,吸取“恶国家”与“坏市场”合谋的惨痛教训,更好地释放出市场的自主性,而不是直接干预市场的经济活动。在现阶段,国家宏观调控扮演“扶持之手”的作用,等良好的市场环境奠定以后,国家应积极引退扮演好“无为之手”的作用,时刻警惕国家腐败变质而沦为“掠夺之手”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