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2015-01-30 04:22刘伯林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
中国司法 2015年1期
关键词:法制宣传公职人员宣传教育

刘伯林(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刘伯林(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法治建设进程、依法治省步伐的加快,青海省各地区各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知法守法的意识普遍增强。同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不断探索创新中得到深化提升、健康发展。2014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开展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大型巡展暨报告会,就是我们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从思路到举措、从内容到形式的又一次探索和创新。

一、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立足省情,精心谋划。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基于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把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来谋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法治建设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述。特别是去年4月21日专题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后,作出法制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新要求。为此我们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说法”活动,从活动主题、组织领导、活动载体、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精心谋划和实施。二是坚持把活动作为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具体行动来安排。青海省正处在 “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和围绕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和全面部署法治青海建设的关键时期,深入扎实开展“以案说法”法治教育,为青海经济社会和各项建设凝聚正能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使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更具地域特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把活动作为践行法治、廉洁从政和服务为民的具体行动来做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我们在系统总结全省历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始终聚焦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需求,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作为“以案说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把法治青海建设、党的群众路线和廉政法治教育融入之中,使“践行法治、廉洁从政、服务为民”三者高度契合,相得益彰。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一是在省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省委组织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等5个部门共同制发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省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省法宣办及各市州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方案落实。二是省市州各单位、各部门注重协调配合,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自上而下,层层落实。三是对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吸纳,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成果。省司法厅联合西宁市司法局专门编印了“践行法治 廉洁从政 服务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温馨提示》,海西州以开展活动为契机,专门编印了《廉政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册。各市州在宣传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省内外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廉政“三字经”等内容制作成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树立法治信仰,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三)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以案说法”教育活动从组织领导、省州联动、衔接配合和干部群众参与度等情况看,得到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关注和支持。一是司法部给予了高度重视。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一行专程来青海省指导工作并出席全省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大型巡展暨报告会,体现了司法部党组对青海司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二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多次听取汇报,先后两次作出批示,提出指导性意见,为我们组织开展巡回报告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玉树州委原定召开全委会的会场主动让给巡展报告会。黄南等州的州委书记、州长带头参加活动。三是扩大教育覆盖面,深入草原牧区传播法治精神,强化廉政意识和群众意识。活动中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组织宣讲员,由厅级领导带队,先后深入8个市州作报告、播短片,4400余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聆听报告。16个县区、3个省直部门主动申请将活动延伸到县级地区和部门,为当地党委中心组进行专题讲座。在一个月当中安排到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的6个高寒缺氧地区作报告,对于宣讲员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四)创新方法,丰富载体。一是在宣传内容上,协调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办公室、省检察院筛选相关案例,选用曾经发生在本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和联系服务群众先进典型进行提炼,制作《廉政法制教育》短片,重点列举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和以尕布龙等先进人物为代表的正面典型进行宣讲,使短片内容更加鲜活、丰富和实在,达到疾恶扬善、激发正能量的目的。二是在宣传形式上,为使各级领导干部加深对党纪政纪条规的理解和掌握,增强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省法宣办制作正反面典型案例和法治展板,以重要论述篇、典型案例篇、先进人物篇、法律七进篇和法治文化篇等5个部分为主要内容,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通过正反案例对比,教育人、警示人、激励人、鼓舞人,有效增强了宣传效果。三是在宣传方法上,主要采取观看视频点评案例、用不同视角现场作报告解疑释惑,印制(发)法制宣传资料、观看法治教育展板、省州领导访谈等形式,也就是在每个市州开展了“观看一次短片、聆听一次报告、接受一次采访、观看一次展板、发放一次资料”的活动。尤其是视频与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使人耳目一新,可圈可点。全省在同步开展活动中制作展板数达660个,发放法制宣传资料7万余份。

(五)上下联动,力求实效。开展“以案说法”法治教育必须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我们注重发挥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抓总牵头的作用,坚持省、州、县上下联动,加强督导,力求实效,媒体跟进,形成合力。一是切实将宣传活动与法治青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活动中,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同步在《青海日报》开设专栏,青海日报显著位置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为内容设专栏陆续刊登司法厅长和八个市州书记、市州长署名文章配合教育活动开展,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公务员增强法治意识,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坚持带头学法用法。二是切实将宣传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活动中,各州市、县区同步开展以服务保障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为内容,充分利用繁华地段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电子显示屏幕开展法治宣传,吸引群众驻足观看,并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三是切实将宣传活动与党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措施等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运用省内鲜活案例开展教育,加深领导干部对党政条规的理解和掌握,增强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全省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案说法”大型巡展暨报告会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司法部、省委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从组织领导、省州联动、衔接配合、领导与群众参与情况看,形式新、规模大、规格高、实效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为民服务得到进一步提升。我们深深体会到活动取得实效,得益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得益于省直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得益于各州市主动参与、主动融入;得益于各大新闻媒体大力支持。

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

法治宣传教育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在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继续巩固“以案说法” 法治宣传教育成果,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的学习理解,掌握基本精神,对照《决定》逐项梳理,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新任务,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法治宣传的强大动力,落实为今后法治宣传年度计划与阶段性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

(二)加强“以案说法”制度建设。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依据,在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案说法”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实现“以案说法”法治宣传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 创新“以案说法”载体。不断推动“以案说法”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延伸,使之发挥更大作用。联合“法律七进”牵头单位继续推动开展“每一进”“以案说法”法治宣传活动,确保进得去、留的住、有实效。依托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开展“以案说法”,以此推进“以案说法”活动实现常态化。

(四)丰富“以案说法”内容。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完善“以案说法”内容,从立足全省法治宣传实际,满足不同普法对象学法需要出发,精心筛选“以案说法”内容,力求形式新颖,内容充实,使“以案说法”内容紧跟形势发展要求,更接地气、增实效,兼备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

(五)优化“以案说法”工作机制。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普法机构的主导牵引作用,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优化“以案说法”协调机制和整体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不断建立健全“以案说法”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 赵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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