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光
(兴安盟消防支队,内蒙古 兴安盟 137400)
“小饭桌”消防安全工作刍议
董 光
(兴安盟消防支队,内蒙古 兴安盟 137400)
“小饭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鲜事物,因需求而存在,因利益而发展,因不规范而备受争议,为消除其存在的火灾隐患,使其“健康”发展,在大量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从技术层面对其实行规范管理,希望使“小饭桌”具备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小饭桌”;消防安全;管理
“小饭桌”也叫“课后班”、“补习班”,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涌现出来的新鲜事物,主要设立在中小学校附近,为城镇里的孩子放学后提供吃饭、休息和写作业的地方,同时也为农村来的孩子提供长期吃饭、住宿、学习的地方。近几年来,因其能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而深受欢迎,发展迅速,但也因其成长上的“无章可循”造成了场所内大量火灾隐患的存在,可是现行消防技术规范中又没有针对这种场所的具体执行标准,这就造成了执法人员定性模糊、是非不清、执法混乱、管理不力的局面。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消除火灾隐患,给“小饭桌”的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笔者基于对内蒙古兴安盟地区课后学习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希望以此能带动“小饭桌”这一新事物的健康发展。
“小饭桌”其实是一种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的商业组织,它既能满足双职工家庭没时间、没精力、没能力辅导孩子的需求,也能实现商业团体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组织特性,正是这种迫切的需求与盈利的特性造成了“小饭桌”孩子密集、条件落后、暗藏隐患的种种现状。
(一)设置场所方面
1.大多数“小饭桌”是附属在其他建筑中的。“小饭桌”大多附属在其他建筑中,先决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离学校近、好找”,城市里的家长到时间就可以像平时一样把孩子接回家,农村来的家长找到了学校也就能找到自家孩子,所以“小饭桌”的位置可以是学校附近的任何犄角旮旯,楼层、空间、面积等等没有任何约束,很少有设置在单独建筑中的。
2.“小饭桌”与附属建筑的其他部分没有防火分隔。由住宅改成的“小饭桌”与住宅楼的其他部分相通的门仍是普通的防盗门,由宾馆会议室改成的“小饭桌”与宾馆走廊相通的门也只是普通木门,这样虽然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成本,但也降低了“小饭桌”和附属建筑整体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3.疏散逃生条件不通畅。由于房租便宜,有的“小饭桌”设在了建筑的五层或六层,有的为了防止学生不交钱,将“小饭桌”的窗户设上了铁栅栏,还有的房间的疏散通道非常通畅,但楼梯间的门却因为条件限制而上锁封闭,像这样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住在里面的孩子们很难实现逃生自救。
4.空间狭窄,人员拥挤。笔者曾在一个78平方米的“小饭桌”中,发现了39个孩子,而且这78平方米包括了厕所、厨房、阳台等部分的面积,让人感觉“小饭桌”就像一块海绵,只要能挣钱,空间挤挤就会有的,住多少人都是有可能的。
5.厨房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由住宅改成的“小饭桌”,仍然按住宅的功能方式在这种“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厨房与“小饭桌”内其他房间相隔的门也不是防火门,液化石油气泄漏、使用不当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是这种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一个重要的“潜在”因素。
6.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尤其是附属在老式住宅中的“小饭桌”,因为线路老化、学生用电设施多、敷设和连接的方法“简单”,加之“小饭桌”里的孩子小,天性活泼好动,难免会出现使用不当、线路虚接的情况,很容易造成火灾事故。
7.缺少消防设施、器材。在笔者调查的300多家“小饭桌”中,除了部分设置在宾馆、商业建筑中的“小饭桌”之外,大多数“小饭桌”里没有配置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更别说知道怎么使用和保养了。
(二)人员组成方面
1.学生年纪小,火灾防范无心无力。“小饭桌”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在校的中、小学生,在走访的300多个“小饭桌”中,一个班最多的有120多人,最少的有5人,年龄最小的7岁,最大的17岁,有城镇里的孩子,也有农村来的孩子。城镇里的孩子只需中午吃饭、休息,下午放学后辅导其写作业,而农村来的孩子则需要由托管人长期照顾吃饭、住宿、学习等,全是未成年的孩子,火灾防范、扑救能力几乎为零。
2.管理人员年纪大,火灾防控有心无力。“小饭桌”大多是由退休教师、老干部、下岗职工等人员开办起来的,其雇佣的管理人员的消防素质也参差不齐,年龄大都在50岁至70岁之间,这些人中有的连火警电话号码是“110”还是“119”都没搞清楚,更别说在“小饭桌”内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了。
(三)行政审批方面
1.大多数“小饭桌”没有取得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如果按照“教学机构”的标准,“小饭桌”应该取得教育、民政和质监部门下发的审批文件,但“小饭桌”认为自己只是具有“看着孩子写作业”的情况,顶多是告诉一下不懂的孩子怎么完成作业,不是从事“教学”的“机构”,不用教育等部门审批;在消防方面,因其不是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不需要消防行政许可,所以“小饭桌”其实是处于一种“不用行政审批”的状况。
2.界限不清,不知道该由谁管,怎么管。“小饭桌”称自己不是企业,也不是公益组织,更不是教学机构,所以不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不归民政和教育部门管理。派出所检查时,“小饭桌”说自己是住家,“既没有牌匾,也没有手续,更没有扰乱社会治安,孩子都是帮朋友、亲戚带着的,不会出事,也不可能出事”,所以造成政府相关部门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管理不力。
要治理好“小饭桌”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首先要界定清楚“小饭桌”的执行标准。比如“小饭桌”是否可以按照“儿童活动场所”或“家庭旅馆”“家庭学校”来进行消防管理,如果不能应该采取什么对策。
(一)“儿童活动场所”
根据“小饭桌”主要服务的是7~17岁中、小学生的情况,笔者首先查找了“儿童”的概念,按照《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解释:“儿童”指的是“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小于少年)”,同样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出版)中“未成年人”的定义是“未成年满18周岁的人”,“少年”指的是10岁左右至15、16岁的孩子。从定义上看,似乎“小饭桌”的孩子应该是属于“儿童”和“少年”的范畴,应该可以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对“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标准进行消防管理,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表示:“儿童活动场所”指的是“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活动场所”,而“小饭桌”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在校的中、小学生,所以“小饭桌”不能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儿童活动场所”的标准来进行消防管理。
(二)“家庭旅馆”“家庭学校”
从功能上讲“小饭桌”似乎像“家庭旅馆”和“家庭学校”,但在对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旅馆”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消防技术标准后发现:旅馆必须设置封闭楼梯间,而“学校”要求学生活动场所的面积要与学生的数量保持规定比例,如合班教室课座椅的布置是每个座位宽度不小于0.55 m,小学座位排间距不小于0.85 m,中学座位排间距不小于0.9 m,纵向、横向走道宽度均不小于0.9 m……如果让“小饭桌”执行这两个标准,那么很可能会出现大批“小饭桌”被取缔的结果。
(三)设定“小饭桌”消防技术标准的几点建议
在了解了小饭桌的消防安全现状和界定标准空白后,为规范“小饭桌”的消防安全状况,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从设置“小饭桌”消防技术标准层面提出了几点加强消防安全的建议。
1.限定“小饭桌”的设置层数。“小饭桌”主要服务的是7~17岁的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应限定“小饭桌”只能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和二层,不得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楼层和地下室,以便“小饭桌”内的孩子和管理人员能快速疏散。
2.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因为“小饭桌”实际上是中、小学生活动场所,属公共活动场所范畴,且中、小学生在处置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的反应能力和自控能力相当弱,为防止和减少居民家庭失火后出现火灾向“小饭桌”迅速蔓延,并威胁到孩子们生命的情况,应要求“小饭桌”与住宅及其他部分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h的隔墙和1 h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为孩子们提供更多的疏散时间和空间。
3.对“小饭桌”场所面积和人数进行限制。可借鉴《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对不同功能房间的每个孩子应有不同使用面积的规定进行设置要求。同时,限制“小饭桌”内住宿、吃饭、学习的孩子数量,以尽量保证每个“小饭桌”内的孩子和管理人员都可以在设计疏散时间内进行安全有效疏散。
4.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求“小饭桌”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不与住宅及其他部分共用安全出口,严禁在门、窗、疏散通道处设置铁栅栏、广告牌、家具等遮挡物、障碍物,以便火灾时孩子们能顺利、安全、有效地疏散逃生。
5.设置消防设施。要求“小饭桌”配备基本的灭火、疏散设施(器材),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等。附属在大型建筑中的“小饭桌”还应遵守大型建筑的整体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无论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是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自动排烟设施等等,该有的消防设施必须都有。
6.对用火、用电进行规范管理。对于设有厨房的“小饭桌”,应禁止其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确有需要的,也应按照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分隔设置),推荐使用电磁炉、电饭锅、微波炉等电器设施做饭、炒菜。当然“小饭桌”内的电气线路也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敷设、维修、保养。
7.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可让“小饭桌”内的孩子们平时多做“疏散逃生游戏”,掌握基本的“疏散逃生常识”,用“以玩代训”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火场逃生能力。让“小饭桌”内的管理人员掌握排查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开展宣传教育等“消防四个能力”,以达到让“小饭桌”内人员会防火、能控火、懂疏散、知逃生的消防安全目标。
“小饭桌”从一出现就备受争议,现在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这需要多部门集体监管,而只有政府才能统领教育、卫生、民政、工商、消防、质监等多部门各司其职地开展全面监管,如果只是消防机构或某个部门单独开展工作,只会出现片面性或阶段性的结果。还有,“小饭桌”是新事物,是教育、商业等多领域交叉的新成果、新需求,肯定会出现“监管无依据”的现象。正如前面所述,消防方面并没有针对它的技术标准,以此类推,其他部门、机构也会出现类似情况,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调研、论证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相关标准,让有关执法部门有法可依,让“小饭桌”规范发展。
[1]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 GB 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S].
(责任编辑 李 蕾)
On the Fire Safety with “Small Table” Series
DONG Guang
(Xing’anLeagueMunicipalFireBrigade,InnerMongoliaAutonomousRegion137400,China)
“Small table” is a new thing along with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which exists and develops for the profit. There is a debate about them due to fire risks. To eliminate the fire hazards, and make them operate safe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constructive advice on the basis of a large number of field surveys, hoping offer the children at the “small table” to have a good learning environment for fire safety from the technical level of its normative management.
“small tabl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2015-04-01
董光(1975— ),男,内蒙古呼伦贝尔人,工程师。
D631.6
A
1008-2077(2015)06-00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