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欢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干部队伍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的关键,优秀的干部队伍是党的事业的基础,在不同时期,对干部德才的整体要求不同。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新要求。为此,必须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政文化建设,使其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价值观,以适应和满足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理念,并将其确立为我国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路径。国家治理作为一种新的国家管理模式,要求治理主体多元化。党的干部队伍作为治理主体的一部分,其素质和能力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干部队伍的腐败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有必要以文化视角的新思维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改变干部队伍原有不合理的廉政文化意识,形成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核心价值观的廉洁从政能力,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主体。
首先,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横向扩宽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内容。国家治理现代化,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习近平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内涵,总结来说,国家治理体系就是指在党的领导下,由国家的一系列制度构成的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它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及法律法规的各项安排。国家治理能力是指为了实现国家整体治理目标而具有的国家制度执行的能力,它包括了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二者构成统一的有机整体。从其内涵中可见,该内涵明确了有关党的建设、党的治理方面的内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并把它作为党的建设和治党治国的重要方面,不仅丰富了党的建设新领域,同时也完善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内容。
其次,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纵向提升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国家治理现代化被学者们称为是继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中把社会形态构成主要解构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个方面,“四化”主要从物质层面探索现代化内涵,国家治理现代化则主要从意识形态层面进行探索,由“四化”到“第五化”的提出,使得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的认识达到了更高层次。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意识形态层面的治理,提出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这无疑使国家治理现代化由物质层面的治理走向意识形态层面治理的更高层次,纵向提升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
首先,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习近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中华民族是一个相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1]这表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为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即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在道路方向上,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前进方向,也就是所说的“有主张、有定力”,推进的是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在价值取向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就是具有“民族特色”,推进的是具有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
其次,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化。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化是指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要具有民主化、制度化和现代化。相较于传统的管理模式而言,治理的核心要义是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国家治理体系的实质就是要进行国家和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国家治理能力的实质是指党领导政府和社会运用制度体系进行社会事务有效治理的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的发挥不仅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还需要现代化的科技信息和现代化的理念。即促进国家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使其具有民主化、制度化、现代化的特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进行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如果能把握住这三个特性,从而更加注重党同政府和社会各方进行协同的廉政文化建设,更加完善廉政文化制度的建设,更加体现现代化信息手段和理念的广泛应用,那么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化则指日可待。
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领导示范作用,从文化层面对干部队伍进行廉政建设可谓是另辟蹊径,当前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虽已取得一定成果,但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弊端,使得滋生腐败的土壤仍旧无法彻底根除。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社会各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证明了干部队伍中具有高素质的人才,但是近年来出现的官员腐败问题则暴露了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的文化素质呈现参差不齐的状态。廉政文化素质包括廉政文化意识与廉政文化能力两方面,在树立廉政文化意识上,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其传统政治文化中心的“官本位”、“人治”等腐朽思想根深蒂固,又恰逢我国处在进行社会转型的改革时期,一些干部廉政文化意识不强,政绩观 权力观和世界观扭曲,就很难做到拒腐防变,廉洁从政。在培养廉政文化能力方面,过去更注重对干部队伍行政能力方面的培训与提升,而忽视对干部队伍进行廉政文化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培养,一些干部自觉意识强些,廉政文化素质就高些,一些干部缺乏廉政意识,廉政文化素质就低些,这种参差不齐的状态,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因此,有必要从人的思想文化方面进行廉政建设,使干部队伍树立正确的廉洁从政观,加强干部队伍廉政文化素质方面的培养。
受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约束,我国在传统国家治理模式中没能处理好国家、市场、社会的关系,在对干部队伍用制度约束权力、制度反腐等方面存在漏洞,为腐败留下了机会,使得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制度化水平偏低,存在着制度效率低、创新性、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整体表现在制度质量偏低和制度数量短缺两方面。一些廉政文化制度建立后运行效率低或者实用性不大,或者根本就是流于形式,一些廉政制度没有随着滋生腐败环境的变化,进行制度的改革与协调性创新,如一些公职人员任用制度实行的委任制早已不能适应干部选拔任人唯贤的新要求,即制度质量偏低,一部分相关监督制约机构不完善,缺乏一些专门的,具有独立性质的廉政文化机构,如党的纪检机关和政府系统的监察部门,均不是专门的廉政机构,只是兼有廉政职能,缺乏独立性。有关公民言论免责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等核心的廉政规则也一直处于短缺状态,即制度量上短缺。
由于党和社会对廉政文化建设对象认识的片面性,使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建设主体单一化、唯一化,缺乏以群众为基础的全社会的参与。首先,从社会大众的角度来看,在进行廉政文化建设宣传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群众抱怨,不愿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中来的现象,很难形成国家与社会的双向互动模式。群众中存在的“有权才有腐败”、“廉政文化是从政文化”、“中国式人情社会”的思想深重,这些错误的思想使群众处在廉政文化建设的边缘状态,只是在“围观”,而没有真正进入到“参与”的状态,对于自身定位不清楚,认为自身不存在腐败问题,就不需要进行廉政文化教育,也没必要参与到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来,殊不知正是这种对腐败行为的“宽容”思想,使得在建设中群众基础薄弱,参与主体呈现单一化趋势。其次,从干部队伍的角度来看,干部队伍忽视群众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监督作用,缺少对群众的廉政文化意识培养及廉政文化素质教育,同时没有畅通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渠道,如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程序复杂,表达方式单一,保障群众参与权的相关规则不完善等,这就阻碍了群众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中来。
造成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相关教育内容与形式创新性不足,二是制度体系和相关机制不完善。
干部队伍廉政文化的教育内容与形式缺乏创新性是导致干部队伍廉政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参与主体单一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在教育内容上,十分老套乏味,与时代脱节,有关廉政文化制度的相关教育内容少之又少。其次,在教育对象上,没有把社会大众纳入教育对象范围,缺少有关社会大众对廉政文化对象认识方面的教育引导。最后,在教育形式上,当前的廉政文化教育形式多采取开会、作报告、考试、树典范等传统形式,而在一些大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中却很少能看见有关廉政文化的部分。廉政文化教育要以独创性的内容与创新的形式引起干部队伍和社会大众的注意,从而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对其进行廉政文化教育,使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深深扎根于整个社会之中。
制度的不完善必将引来腐败行为的产生,而长期性运行机制的缺乏必然会引来腐败行为的“反弹”。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一文中,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和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2]可见在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制度建设才是关键,当前我国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出现的数量短缺,质量不高的制度化水平偏低的状况,一方面原因在于,廉政文化制度建立的比较分散,没有形成相关的制度体系,而又缺乏一些长期性的规范干部队伍行为的运行机制,使得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具有“运动性”的特点,缺少长期的稳定性,易造成腐败行为的反弹。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党政、政企、政社之间的权力职能不分,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权重不合理。社会的监督权相对于决策与执行权来说十分薄弱,社会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制度基础不完善,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加之相关监督制约机制执行力度不强,这就造成了制度运行效率低下、流于形式。制度的执行效果需要相关制约机制的监管,有关干部队伍的监督制约机制缺失并且执行效果不佳,如我国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存在着不完善不透明的问题,缺乏惩治外逃贪官的制度,像人大等国家机关的监督功能仍停留于形式层面,以新闻媒体为主的社会大众监督权利经常受限等,这使得相关监督制约机制犹如“虎笼关猫”,执行力度不强,任权力滥用,出现廉政工作边际效益递减现象。
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在前进道路上泥泞前行,要摆脱泥沼,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之下迈上新的台阶,就要针对当前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对其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对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的路径做出正确选择。
首先,在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对传统国家治理文化应坚持继承和发展相统一的原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要以传统国家治理文化为支撑,结合新的时代要求,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相结合,以审慎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发挥传统国家治理文化。我国古代有着悠久的传统国家治理文化,如儒家的“为政以德”强调以德治国,法家的“法治”思想重视依法治国,道家的“尚俭”强调廉洁从政等,吸收这些传统国家治理文化的有益部分,为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提供借鉴。因此,在建设中,我们要充分挖掘优秀的传统国家治理文化资源,继承精髓,去伪存真,并与时代结合,不断为国家治理文化注入时代活力,从而逐步形成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核心价值观的干部队伍廉政文化。
其次,在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对待西方国家廉政文化要坚持借鉴和创新相统一的原则。如西方的美国的“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理论,卢梭提出的“人民主权”说,西方的建设“透明”政府的观念等廉政文化都对于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有重要借鉴作用,但借鉴不等于全部照搬,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与我国国情相结合,要把我国国家治理文化与西方治理文化相承接,在借鉴中不断创新。
最后,在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要重视发挥文化层面的治理对干部队伍的教育作用。文化具有育人功能,教育是文化传播的重要手段,应把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核心的廉洁从政道德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努力做到创新教育形式与内容,如在影视作品、书籍报刊、公益广告、网络媒体上进行符合时代精神的廉政文化教育,则更易达到预期教育效果。结合古今中外优秀廉政文化,与时俱进创新多种形式对党的干部和社会公众进行教育,培育干部队伍自觉廉洁从政的意识与提高社会大众对廉政文化的认识水平,从而对干部队伍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社会风尚。
首先,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只高素质廉洁从政的干部队伍。干部队伍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他们在拥有重要地位的同时也就具有极高的权力,为了不使权力滥用,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在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要重视对干部队伍的权力进行规范,重视制度层面的治理对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起到的基础作用。其中首要的就是深化干部队伍人事制度改革,做到从源头把好关,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标准、路径等方面进行深刻改革,如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除了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民主选举外,还可以将协商民主这种形式纳入到干部的选拔任用中,以弥补民主选举在尊重少数群体利益上的不足,实现干部人事制度的优化,从而选拔出一只高素质廉洁从政的干部队伍,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坚强主体。
其次,以廉政制度的创新推动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对干部队伍成员进行筛选,可谓是“严进”,但是如果只是对干部队伍进行单纯的廉政文化教育,而不创新完善党的干部队伍廉政文化教育长效机制,不完善有关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体系,就会出现“宽管”的情况,从而滋生腐败,危害党和国家的治理。因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下,我们要以制度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石,创新干部队伍廉政文化法规层面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文化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建设,设立专门的、独立的廉政文化机构,随着环境变化进行协调性制度创新,要以严的措施约束干部,对干部进行实时严格的廉政文化培训,以严格的惩处制度约束干部从政行为,完善离职退休后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此外还需加大与国际合作,完善对潜逃海外贪官进行追捕合法性的有关法规建设,使腐败官员无处藏身,形成一套完备的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体系,从而实现以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为重点的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
首先,以全民化的参与广度进行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行的是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因此,干部队伍必须把握好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协同共治的意蕴。在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虽然干部队伍是基本推动力,起领导作用,但也要注重与政府、社会共同进行建设,干部队伍既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被建设的对象,重视多元主体的参与,进行协同建设,这不仅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更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得到社会的认同,彰显了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性。干部队伍能否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从政,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且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作为建设的受益群体,更应该积极参与到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来,监督党的干部队伍的从政行为。要让广大群众意识到廉政文化既是一种从政文化,也是大众性质的生活文化,只有全体社会共同参与,才能起到社会层面的治理应有的监督作用,才能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与社会风气。
其次,重视网络信息技术在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广泛应用。21世纪是信息技术应用的时代,互联网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也越来越重要,网络以其独特的便利性与广泛的传播性,成为社会大众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方式,由此,要更有效的发挥社会治理层面在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就要善于将现代化信息手段应用到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之中,使网络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成为沟通社会大众与廉政文化建设的桥梁与纽带。例如,在干部队伍进行选拔任用时可以进行网络直播,部分干部选拔实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于部分干部的不良从政行为进行必要的网络电视媒体曝光,对“人肉搜索”的网络监督行为进行制度化管理,形成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等,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系统化的网络监督模式,实现网络政治参与制度化管理,从而使社会群体通过其喜闻乐见的方式参与到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之中,达到社会层面治理应有的监督效果。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治理主体、治理内容与治理方式的协同共治,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也应该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将其各个层面的建设途径进行优势互补,将文化层面、制度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治理方式相互结合,实现“1+1>2”的优化组合,发挥最大效能,促进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1]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4.3.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