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跳槽现象须理性看待

2015-01-30 01:01整理
中国法治文化 2015年6期
关键词:跳槽检察官法官

整理/丁 文

法官检察官跳槽现象须理性看待

整理/丁 文

近些年来,特别是2014年以来,法官、检察官不断爆出调离、辞职、下海的消息。据报道,近五年,北京法院系统有五百多人辞职,上海流失法官三百多人,深圳辞职、调走的法院人员占全市法院政法编制人员的15.5%,就连云南边陲昭通法院六年来都流失法官一百二十二人……同样,检察官的流失也很严重。其中不乏优秀人才流失。法官、检察官流失的数据说明“辞职潮”正在滋长蔓延!这一方面反映了体制内的人对改革关乎切身利益的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向改革决策者传递现实诉求。人们之所以关注“法官跳槽”现象,既有对法官人才流失影响办案质量的担忧,也有对辞职法官可能滥用原有职务影响力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担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迈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党和政府强力推出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宏图大略,全国人民正满怀信心齐心协力推进国家法治进程。法院、检察院作为社会正义的法律防线,需要更多有真才实学、有能力的法官、检察官去防守。优秀法官、检察官在职业内的坚守,对于国家法治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少数法官、检察官弃司法岗位而去,对于司法工作必将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重视法官、检察官的流失,已经成为司法机关不可小视的问题。

归结各方分析,其跳槽原因主要有三:

其一,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缺失,需要承受较大压力,却难以张扬职业荣誉感。一方面,法官、检察官恪尽职守地坚守法治底线,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公正,耗尽自己的体力和精力,许多法官已经连续几年坚持一周六天工作制,一线法官晚上加班已成常态。另一方面,法官、检察官却常常被少数人的违法违纪弄得黯然无光,使司法群体的职业荣誉感严重受损,而且常常沦为舆论风暴中的弱势群体。

其二,法官、检察官待遇偏低,劳动强度与劳动报酬不协调。据了解,美国联邦法官比政府副部长的薪酬要高,而我们基层法官、检察官的月收入基本处于公务员工资待遇的中、低水平。大强度劳动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要维持长久的工作热忱,单凭思想政治工作则显得乏力。

其三,社会法律人才需求增长,辞职的法律专业人才转岗不难。日前,北京一间律师事务所公开许诺:招聘辞职民事法官,承诺月工资两万元,有条件奖励小轿车和为其北京购房支付首付款。企业法务招聘更是抛出年薪百万的诱惑。

无疑,作为法官、检察官,他们有决定自己前途的权利,有重新选择职业的自由。即使是法治建设较为发达的美国,2010年也曾经因为连续十二年未涨薪水,纽约州一百一十名联邦法官相继辞职。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用一种平和的心态面对少数法官、检察官的辞职现象。但这绝不能成为我们熟视无睹、放任自流的理由。我们必须从法治高度反思法官、检察官辞职现象,通过司法改革举措留住法官、检察官,使我们三十多年艰辛努力建立的新时代司法队伍能够持续承担起法治的历史重任。法院、检察院的政治部门应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唤起法官、检察官承载历史和社会责任的良知,引导他们远眺我国法治建设的美好前景,继续坚守岗位,调整心态,耐住寂寞,司法为民。

当前,以上海为代表的首轮司法改革已经绘出蓝图,对法官的分类管理、薪酬管理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严给予了较高的定位。毫无疑问,在不久的将来,法官、检察官将是受人尊敬、令人向往的崇高职业。

北欧某国最高法院一位环境法官曾经在政府部门担任高官,为了维护国家的环境状况,他放弃高官做法官。他对笔者说:“只有做法官才能从实质上促进国家环境不被破坏,审判就是法官维护环境的武器。”这位北欧法官的选择,难道不值得中国法官、检察官们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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