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调查研究*——基于公众调查的视角

2015-01-30 00:10:08周莹莹
中国民族博览 2015年6期
关键词:公众

贺 磊 周莹莹

(宁波大红鹰学院,浙江 宁波 315175)

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调查研究*——基于公众调查的视角

贺磊周莹莹

(宁波大红鹰学院,浙江宁波315175)

【摘要】本文从公众视角出发,调查慈溪市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状况,以及公众对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态度和发展期望,进而从公众、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政府三个层面提出了促进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公众;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培育

慈溪市现有28个少数民族约11000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1%。这些人大多数于20世纪90年代涌入慈溪打工,在安家落户后,又亲帮亲、邻带邻,吸引更多的老乡前来,逐渐在慈溪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2003年,成立了慈溪市少数民族联谊会,使民族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因此,为了了解公众对于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看法,更好地促进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我们特开展此次调查。

一、研究方法与实施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实地调研法、问卷调查法、个案访谈法等多种调研方法,力求使所得的资料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保证本研究以点面结合的方式获得大量第一手资料,从而保证所得结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次调查课题组成员利用暑假时间,到慈溪市民政局、民宗局对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访谈,并深入少数民族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调查,与公众进行面对面交流。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有效回收率100%。调查对象为慈溪市公众,调查对象的选择采取随机方式;问卷采用无记名形式。问卷回收之后,我们对问卷进行了编码,然后录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此次调查分析所采用的是SPSS 19.0统计分析软件。为制定科学的应对政策和进一步研究提供了较为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公众对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的看法

(一)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1.性别、年龄情况

被调查对象中,男性占样本总量的32.0%;女性占样本总量的68.0%。年龄分布情况如下:年龄在20岁以下的所占比例为30.0%;年龄在20-40岁的所占比例为31.0%;年龄在40-60岁的所占比例为28.0%;年龄在60岁以上的所占比例为11.0%。年龄分布均衡。

2.民族

被调查对象中,所属民族为“汉族”的所占比例为79.0%;被调查对象中,所属民族为“汉族以外的民族”的所占比例为21.0%。

3.文化程度

被调查对象中,公众的文化程度,以初中文化水平的最少,占9.0%;大专以上的占28.0%;高中/中专/技校水平的占43.0%;小学及以下水平的占20.0%。可见,公众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者占多数,受教育水平较高。

4.家庭年收入

调查发现,公众家庭年收入水平在2-4万元的所占比例最多,为31.0%;家庭年收入在5-7万元的居第二位,占28.0%;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居第三位,占25.0%;家庭年收入在7-9万元之间的占14.0%;家庭为1万元以下的所占比例最少,仅为2.0%。可见,公众的家庭年收入相对较高,家庭生活比较富裕。

(二)对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了解情况

1.汉族公众对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了解不多,汉族以外民族公众了解较多

调查发现,公众对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了解的占5.0%;基本了解的占20.0%;了解不多的人所占比例为52.0%;没听说过的占23.0%。从数据可见,相当部分的公众对于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了解不多,甚至一无所知。

2.汉族公众多不知道当地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数量,汉族以外民族公众知道者多

调查中,在问及“你知道慈溪有几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时,选择有“2个”的所占比例为3.0%;选择有“1个”

的所占比例为26.0%;选择“一个也没有”的所占比例为7.0%;选择“不知道”的所占比例为64.0%。

3.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成立的目的主要是宣传民族文化,促进民族融合

调查发现,公众认为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成立的目的是丰富人们的生活,增加生活的乐趣的占50.0%;是了解更多的外界知识,增加对日常生活中一些事物的了解的占25.0%;是帮助人们解决日常生活普遍遇到的烦恼的占22.0%;是宣传少数民族文化的占73.0%;是促进少数民族人员慈溪融合的所占比例为71.0%。可见公众认为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成立目的主要还是宣传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民族融合。

(三)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1.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主要由政府倡导成立

调查发现,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多为自发成立,占2.0%;是由于政府倡导才成立的占23.0%;是汉族可以不用回答的所占比例为75.0%。整体看来,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是由于政府倡导才成立的。

2.发展规模

从社会组织的人数来看,有几百人的组织占2.0%;几十人的组织占23.0%;是汉族可以不用回答的所占比例为75.0%。总体来说规模不是很大,这与慈溪市少数民族公众居住分散情况相吻合。

3.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经费来源渠道多

调查发现,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是:靠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资助占23.0%;依靠政府拨款补贴占22.0%;由组织成员平摊承担占11.0%;社会赞助(包括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捐助)占32%,服务性收入占11.0%;其他来源占1.0%。经费来源渠道多。主要是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资助和政府拨款补贴。

4.活动场所

调查发现:从活动场所情况来看,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有活动场所,但不固定的占24.0%;没有固定的场所的占1.0%;是汉族可以不用回答的所占比例为74.0%。

(四)社会组织参与情况

1.公众加入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情况

调查发现,公众加入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所占比例为25.0%;不是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成员的所占比例占75.0%。

2.活动参加情况

在问及参加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起的活动情况时,有69.0%的公众没有参加过活动;有14.0%的公众参加过一两次;不经常参加的占16.0%;有,且经常参加的仅占1.0%。

3.活动丰富程度程度

调查发现,公众认为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活动很丰富的占2.0%;较丰富的占30.0%;一般的占34.0%;对活动没感觉的占34.0%。反映出公正对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关注度不高,同时这也在另一个方面反映出,慈溪少数民族社会化组织宣传工作需加强。

4.活动的帮助效果

调查中,在问及“您认为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起的活动对于您来说,帮助大吗”时,选择“很大”的所占比例为3.0%;选择“较大”的所占比例为21.0%;选择“不大”的所占比例为36.0%;选择“没有作用”的所占比例为40.0%。

(五)对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评价和发展期望

1.公众对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态度

调查发现,公众对于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的看法很认可,希望以后会有更多组织成立的占32.0%;持不是很认可,有的组织很好,但有些组织形同虚设观点的占32.0%;持不认可观点的为2.0%;有34.0%的公众对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不知道、不了解。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承须加大宣传力度。

2.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成立对于慈溪的影响

调查发现,公众认为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成立对于慈溪影响很大的占6.0%;影响较大的占42.0%;影响不大的占41.0%;没有影响的占11.0%。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主要作用在于宣传少数民族文化,弘扬少数民族精神,对慈溪的作用更多体现为慈溪文化的多元性、包容性。

3.公众认为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主要原因

在问及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主要原因时,公众的选择依次是:资助不足,没有办法组织一些活动,占69.0%;组员和社区人员缺乏积极性,占63.0%;政府支持不大,占59.0%;管理不规范,占33.0%;没有抓住成立组织的目的,使活动缺乏意义,占23.0%;行政化倾向严重,占17.0%;没有根据社区的需要成立组织,组织成立没有任何意义,占12.0%。可见,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应广开财源,开展好的活动,并进行广泛宣传来吸取人员参与,同时,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

4.促进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壮大发展的途径

调查发现,公众认为促进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途径依次是:出台相应的政策,促进社区组织的发展,占81.0%;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使组织无资金方面的担忧,占67.0%;加强组织负责人培训,提供管理服务能力,占55.0%;培养优秀的组织,表彰优秀的组织,占48.0%。可见,公众希望政府和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提高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来为自己服务,也希望政府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社会组织支持,让其更好地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应加强政策扶持、优化结构,盘活资源,理顺关系

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制定与实施能促进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营造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形成平等协商、诚信自律的运行机制。加强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组织

化建设,着力提高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在发展规划、资源筹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帮助社会组织寻找资源、激活资源、组合资源、拉长资源链,提升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向外传递,并准确传递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信息,让外界知晓并了解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理顺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即构筑新型的、和谐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职能部门要以项目化推进方式,把政府无暇做、不便做的工作或者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民族工作交给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来承担,实现少数民族社会组织身份由“伙计”变“伙伴”。

(二)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应围绕中心,开展活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大局来开展工作。要顺应形势的变化、中心工作的要求以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期盼,拓展新领域、探索新举措、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工作。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丰富活动,做到文化融汇,充分发挥民族联谊组织、联络员、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作用,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民族工作社会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着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慈溪市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努力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

(三)公众应提高意识,主动参与

随着我国慈溪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慈溪民族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和特点,并产生了影响慈溪民族关系发展新的因素。少数民族类社会组织作为一支特殊的社会公益力量,在推动民族工作的开展、维系民族关系、促进和谐慈溪的构建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汉族公众应提高民族团结认识,关注少数民族同胞的发展,加强与少数民族同胞的联系,促进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发展;少数民族公众应主动参与到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中,积极宣传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公众慈溪融合等,最终促进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良性发展并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项目来源:慈溪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SK014)部分研究成果;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

参考文献:

[1]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年版,第30 页。

[2]迈克尔·波兰尼:《自由的逻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 年版,第78 页。

[3]迈克尔·麦金尼斯:《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上海三联书店2000 年版,第69 页。

[4]王习明:《中国公众组织建设的现状——中国公众组织建设入户调查问卷分析报告》,《中国软科学》2005 年第9 期。

[5]李国宇:关于青岛市慈溪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思考,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9(2):78-81。

作者简介:贺磊(1993-),男, 浙江宁波人,宁波大红鹰学院12机自4班学生;周莹莹(1976-),女,安徽淮北人,宁波大红鹰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系本文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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