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 湘
(绍兴市委党校 浙江 绍兴 312000)
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服务型政党建设的政治逻辑
佘 湘
(绍兴市委党校 浙江 绍兴 312000)
文章认为在政党-国家的关系中,从来没有缺少政党或国家任何一方的孤立性改革。改革始终需要将政党与国家两方纳入同一个政治过程方能成功。因而,从政治学的视角认识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服务型政党建设这两大战略命题的生成、关联与发展,有助于准确理解和把握当今中国政治过程与政治发展的关键。文章从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构和社会转型的维度分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服务型政党建设战略命题的生成逻辑,认为二者在基本逻辑、价值目标、基本关系方面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因此,探讨并推进这两大战略的真正实现和协调发展,需要从价值基础、制度基础、社会基础以及服务自觉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好国家与社会、政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实现国家、政党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国家治理现代化;服务型政党;逻辑关联;共生发展
中国近代以来现代国家建构的演进逻辑所形成的政党国家形态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与现代国家成长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是为现代国家在中国的成长而诞生的,而诞生之后,中国共产党又成了现代国家建设的主体。那么,在这样的历史与逻辑中,党自身的建设与国家治理就不是一项孤立的毫无关联的行动,而是一种有机互动、相互塑造的共生发展关系。党的使命与任务,就是要使党自身的建设与国家治理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党自身的建设推动国家治理,同时国家治理又要求提高党的建设水平,有效的治理还为党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合法性支撑和绩效。当前,中国共产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如何以执政党的建设促进国家有效治理,同时以国家治理来提高推动党的建设,是一个亟需探索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了建设服务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治党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相继指出了党和国家这两个体系建设治理的方向问题,无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国家理论的一次重大创新。因此,如何深入理解并厘清这两大治理战略之间的逻辑关系,就成为了理解和把握当今中国政治过程与政治发展的关键。
从国家的视角来看,任何改革都必须处理好国家权力的组织运行方式与政党行动方式的关系。特别是在政党-国家中,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缺少政党或国家任何一方的孤立性改革,改革始终需要将政党与国家两方同时纳入同一个政治过程方至成功。所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服务型政党建设这两大战略问题的生成也不可能是孤立的,他们注定要在同一时空中产生,并在社会大转型时期中国从政党-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背景下出现。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成逻辑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这个命题的生成逻辑,实际上可以从现代-民族建构、现代化运动以及社会转型等维度来分析。
1、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内在要求。由于国家治理涉及到国家基本制度的安排与运行,国家治理体系涉及到各种治理制度与机制之间的关系,因此对中国的国家治理及其体系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质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问题。从现代民族-国家建构来看,1840年的鸦片战争将中国送至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门槛之前。自那以后,中国一直处在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曲折而艰难的历程中。比如,从晚晴新政对现代国家形态建构的探索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创立南京临时政府这个现代国家雏形的初步尝试,再到孙中山等国民党人从建构民族-国家到建构政党-国家的逆转,最后到1949年政党-国家的成型并不断走向成熟。应该说,尽管经过先辈们的努力,中国已经走出了古典的文化(文明)-国家,但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任务至今仍未充分达成。正如邹谠所指出,支配中国二十世纪的是一个统摄一切的“全能主义”的政治结构。这种全能主义的国家治理模式尽管有惊人的治理效力,但也窒息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特别是国家对社会的严密管控易于造成对社会自组织空间与秩序的桎梏和对国家强制力的高度依赖。这种全能主义的治理模式显然是一种非常态的国家治理模式,事实上也不可能长期维持。改革开放,中国事实上重新走上了“现代国家”的建设道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现代国家规范形态即民族-国家建构与成长的内在要求。
2、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或运动的逻辑结果。从现代化建设或运动的维度来看,应该说,现代化是中国近代以来国家发展建设的一个轴心。早在170多年前,我们就开启了这一征程,但无论是地主阶级改良派、革新派的尝试,还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探索,都失败了。历史的重任不可避免地落到了中国共产党的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不断探索,尽管其中发生了严重的曲折,但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始终遵循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路径,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体认识,由浅入深,不断趋于完善。首先,1959年末到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提出了“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现代化、国防现代化”,1964年这“四化”在周恩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正式表述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重提四个现代化的同时,更加重视和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问题,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容延伸到经济、政治、法制、社会、教育、人的现代化等诸多方面。党对现代化的认识不断走向深入,形成了现代化的“二代表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继续强调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同时,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了现代化的“第三代表述”。从中国共产党对现代化的认识轨迹与探索历程来看,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器物层面,上个世纪主要是指“四个现代化”,党的十八大将其进一步发展为“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另一个是制度层面,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现代化,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变化了,上层建筑或迟或早必然发生变化。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国家制度必然也要现代化。因此,继“四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其实质就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现代化,是“四个现代化”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逻辑结果。
3、国家治理现代化也是对社会转型时期面临严峻挑战的主动回应。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得中国已经历或正经历一个由“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化;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化;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化;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质的多样性社会转化;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化”[1]的经济社会大转型时期。在这场速度前所未有、广度无所不涉、深度史无前例、难度前所未遇的社会转型中,中国市场化的社会转型和渐进式的民主化转型均取得了举世瞩目和无可置否的伟大成就。然而,也毋庸讳言,经济社会的重大结构性变迁产生并积聚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改革进入了一个“深水区”和“攻坚区”,国家治理转型到了一个关键点。首先,就市场化的社会转型来看,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周期性轨迹,有发展就有滞涨乃至经济危机,需要国家进行及时以及适度的干预。其次,市场经济也给社会和环境方面带来了海量的社会问题和巨大挑战。比如说,市场经济不仅深刻改变了中国的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而且还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自然环境等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影响,从而对国家的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挑战。此外,市场化还改变并重塑了人们的价值观和义利观,促成了普通百姓的参与意识、公平意识和权利意识的生成和觉醒。这些变化与社会矛盾冲突相结合,形成了各式各样的社会诉求和非制度性参与。其次,在渐进式民主化转型方面,国家治理同样面临许多挑战。比如说,我们的基本民主制度还不健全,政治透明程度相对较低,公共权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官员的腐败和特权现象屡见不鲜,政府的公共服务还相当不足,动态稳定的机制尚未完全确立,主要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还不够协调”,等等。由于上述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往往并不能在经济社会领域得到自我矫正和化解,因而国家干预与国家治理就成为解决社会问题和控制社会冲突的必要手段。但是,在急剧变革的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国家的治理能力是相对滞后的,往往跟不上社会现代化的步伐,满足不了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经济社会需求。因此,面对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面对较为突出的腐败现象,面对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约束的现实,我们如果再继续运用行政控制、行政管理、稳定压倒一切等过去一套陈旧的思路而不采取突破性的举措来解决国家转型治理中的急迫问题,是不可能求得社会的长期稳定的。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就是化解治理危机的根本途径,也是顺应历史发展大势做出的历史性选择。
(二)服务型政党建设的生成逻辑
关于服务型政党建设的生成逻辑的解读,迄今为止,既有政党宗旨之说,亦有结构功能之辩,还有政党转型之理等。但从中国的政治逻辑来看,服务型政党生成的最根本的基因在于现代民族-国家建构和社会深刻转型的有效需求。
1、服务型政党建设是政党-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内在需求。理解服务型政党建设提出的关键,在于厘清政党-国家的兴起、兴盛、走势及其局限。近代以降,先进的中国人面对民族与国家的总体性危机,在探索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接连遭遇巨大挫折,先知先觉的建国者最终选择了一条以党建国的道路。因而党建国家与党治国家就成为了20世纪中国建国、治国的主色调,中国共产党成为了其中的集大成者,不仅使政党-国家最终定型并走向成熟,而且也使以党治国成为了一种治理常态,具有了不言而喻的历史合理性。应该说,党建国家实现了民族的独立,这是它不可磨灭的贡献;党治国家更是达成了发展的奇迹,这是它受到推崇的理由。但是,从以党建国进入以党治国之后,由于以党治国的情形是一种不同于以党建国的情境。以党建国是一种以政党组织纪律的严明性作为建国的政治动力与纪律保障。但是以党治国则是一种以政党组织的严明状态去应对国家治理的运作与安排,这注定会遭遇两相疏离的悖论:即政党在民族与国家的总体性危机下,可收总体动员之效,将散沙般的国民整合组织起来,但在和平时期,特别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条件下,则很难将松散的社会整合吸纳到相对严明的组织体系与组织目标之下。再加上,以党治国,执掌国家治理权力的党控制一切社会政治资源不仅易于导致国家治理成为一党组织的政治事务从而降低国家治理的理性水准,而且党主宰控制国家生活、垄断一切资源必然挤压窒息社会自主性成长发展的空间从而导致引起社会的反弹。另外,从经济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的配置上看,以党治国之绩效长期必定走向衰变,以至于最终不得不启动市场化的改革,并在经济体制改革后直面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2]相反,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规范形态下,政党、国家、社会与市场的各自领域逐渐分化并具有各自不同的运行逻辑;其次,国家权力亦不仅仅体现为一种严密管制的支配性强制性权力,亦体现为一种服务型、法治型权力;三是国家行使权力的方式不再仅仅只是一种绝对命令式的,而更加充分体现为一种协商性的、柔性的方式。因此,从政党-国家兴起、兴盛、局限以及现代社会的走势来看,服务型政党建设不仅符合现代国家成长发展的方向,而且也是现代民族-国家充分建构的内在要求。
2、服务型政党建设同样也是社会深刻变革转型的必然结果。探讨服务型政党建设的逻辑起点,不仅在于政党-国家的结构局限,而且还在于社会的深刻变迁与转型。政党-国家催生了党、国家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格局,党在这种三位一体的格局中不仅通过自身的组织领导体系对国家、社会实行全面领导,而且还把国家和社会全部整合吸纳进党的领导体系与组织体系中。但是,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不仅使国家从党的直接干预中获得了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自主权,而且市场的逻辑也使得社会自主性力量不断释放、发展,个体对政党-国家的依附明显减弱,从而极大地动摇了党、国家和社会的这种三位一体的结构。党、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开始向各自相对自主的格局转型。也就是说,党、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结构从原先的一体化结构转变为三角结构,其中,党处在三角结构的顶部,而国家和社会分处三角结构的底部两端。那么,在这种关系结构下,党如何有效地对国家制度进行运作和控制,如何对社会有效地动员和整合,使社会在新的社会发展条件与环境之下依然聚合在党的周围?显然,在新的结构关系下,国家和社会已然不同程度地获得了相对的自主性,具有了一定独立的活动空间。这就决定党的领导与执政的实现不能再是传统式的,不能再简单地以行政命令和发号施令这种强制性的手段来把国家和社会纳入自身的组织领导程序之中,相反,则必须以服务的理念、服务的价值、服务的行动等高度的服务自觉来进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领域并在其中赢得主动权来实现。因此,在新的关系格局下,党必须要通过服务型政党建设来激活组织、关怀社会,通过服务的自觉来应对社会转型、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有效政党的需求。
服务型政党是国家治理现代的主体,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并推动着中国共产党由全能党向服务型政党转型,这两大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表现出一种双向互动的共生关系,共同统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服务型政党建设具有基本逻辑的耦合性
现代政治运作的基本逻辑是人是政治的决定力量,社会是国家的基础。因此,对任何政治体系来说,公民和社会才是政治发展的内在动力。拿国家来说,“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它们才是原动力。”“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3]也就是说,国家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只不过“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4]“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4]正是基于此,国家并不必然就成为社会普遍利益与普遍意志的代表。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诉求是消除国家脱离社会的倾向,顺应社会发展要求,履行社会职能。因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的,国家治理“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5]“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概念与战略的提出不仅深刻地印证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所揭示的国家权力运作的本质,其基本逻辑就在于摆脱国家不断脱离社会的控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倾向,实质上是要妥善处理好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革除国家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和国家与社会相脱离的倾向,促进国家职能与权力回归社会,达到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同样,由于政党具有一端连接国家政权,一端连接公民社会的特殊功能,是将国家机构与公民社会联系起来的中介与桥梁,这就决定了政党在现代民主政治中的核心地位。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与现代国家成长的紧密共生的关系,更是决定了党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体,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领导力量与政治保障。但是,正如很多学者所指出来的那样,作为一种政治组织,像其他政治组织一样,党本身也有可能变得严重官僚化的趋势,党也有可能出现与社会相疏离的异化现象。服务型政党的建设实质上也是重构政党与公民社会的关系,使得党的本质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扎根社会,真正成为民众利益、民众需求的代表者与维护者。因此,从基本逻辑来看,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服务型政党建设均在于国家和政党向社会的回归,确立社会高于国家的历史地位, 确立人民群众高于执政党的历史地位。从这个方面来看,二者具有基本逻辑的高度耦合性。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服务型政党建设涵有价值目标的一致性
治理的基本含义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6]对于国家治理而言,同样如此。因为无论哪一种政治体制,无论哪个阶级上台执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多的公民支持。”[7]说到底,就是希望有更好的治理,实现善治。而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因此,善治是21世纪主要国家政治变革的理想目标和价值追求。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目标也是善治,就是要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服型政党的实质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服务作为党治国理政的价值核心和职能结构的重心,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为内容的一种政党形态。很显然,服务型政党建设就是要落实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服务来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解决党与人民的鱼水关系、舟水关系问题,最终到达“为普遍而牺牲个别存在,从而使普遍得到特定存在”[8]的价值追求。因此,从二者的价值目标来看,无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善治的追求,还是服务型政党对联系服务人民的极端强调,都体现了价值目标与治理诉求上的一致性,其本质就在于“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9]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服务型政党建设还有相互塑造、共生发展的互动性
中国的政治逻辑决定了党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体,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对象。也就是说,国家治理包含着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决定着国家治理的状况,二者是一种双向互动、相互塑造的共生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党的建设具有国家治理的价值,国家治理则具有党的建设的意义。首先,服务型政党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中国,“党建国家”的基本逻辑决定了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力量,党自身的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保证和动力机制。新中国成立后不久,由于我们接受了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党国高度一体化,党成为了“一个事无巨细、包揽一切的全能政党”。[10]在这种情况下,党以完成上级任务为目的,比较强调对民众的控制与管理,因而把行政命令作为执政的手段与方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建设的推进,今天的国家治理建设主要表现为公民社会下的国家治理,这就要求党必须进行适当的组织变革和功能调适。特别是在利益主体多元化、民众需求多样化、公共事务复杂化和社会矛盾显性化的情况下,更加要求党在具体的治理中,尽量避免强制性的方式,做好利益的协调者、方向的引导者和资源的整合者,为国家治理提供服务平台、创建制度环境、营造合作氛围等。因此,从过去事无巨细、包打天下的全能党变成服务型政党就成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服务型政党建设也就具有了国家治理的价值。其次,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包含着服务型政党建设的意义。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身就是党提出来的一个战略目标和任务,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次重大转变,表明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现代化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大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从全能党转向服务型政党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所凸显出来的合法性、民主、法治、责任性、回应、有效、参与、公正的精神实质与服务型政党建设在多各方面都紧密相关。因此,就服务型政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设相继提出来看,一个在党的十八提出,一个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被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党与国家相互塑造、共生共进的内在机理发展演进的逻辑结果。
服务型政党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尽管具有基本逻辑、价值目标上的一致性和共生机理上的互动性,但是推进这两大战略的真正实现和协调发展,还需要完善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基础问题:
(一)坚持共同的价值基础,正确处理党与群众、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服务型政党建设是为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是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二者具有共同的价值基础与价值目标。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个价值目标,需要处理好党与群众、国家与社会这一对根本关系。那么,就政党本身而言,“成功的政党在社会中拥有深厚的基础;只有当社会中至少有相当比例的人属于这些政党、最起码是投票支持他们时,政党才具有一种实际的政治意义。”[11]意大利的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也认为:“一个政党要存在,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三组要素)”,其中群众要素居于首要位置,“没有群众,政党就无法存在”。[12]因此,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在群众中开展自己的全部活动,并且要随时随地地仔细客观地检查自己“是否同群众保持着联系,联系是否密切”,[13]因为只有“劳动群众才应该是全部国家生活的基础。”[14]中共党人显然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才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立党的宗旨和党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比如说,毛泽东曾告诫全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15]邓小平也极为精辟地强调: 工人阶级政党“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16]这是典型的唯物史观,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于“群众”概念以及党与群众关系的深刻认识和科学解读。当代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同样如此,国家如果篡夺了社会的权利,国家将无法生存。国家权力只有在不断顺应社会发展潮流和满足社会需要中寻获与积攒自己的生存基础,国家应服务于社会而不是相反。如果没有这样的共同价值理念,无论是服务型政党建设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都会发生偏差。
(二)构建现代化的制度基础,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现代国家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正式地说……是一种人类设计出来来形塑人们互动的一系列约束。[17]一般来说,现代化的制度体系不仅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必备要件以及政治组织和政治程序力量来源和支持强弱的关键要素,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本构成要素和统治机构阐明和实现公共利益的有力保障。而且从世界现代化的基本历程来看,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的现代化。没有制度的现代化将是一种片面的现代化,其现代化迟早要失去前进的动力和根本的保障。正是基于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那么,要完成这个改革任务,争取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就必须要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现代国家制度建设。就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来说,由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含着党的执政能力的现代化,因此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事关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因此,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之中,“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8]切实提高党的制度建设的系统化水平,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而推进现代国家制度建设,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公正调节社会关系,维系社会秩序
国家治理的意义首先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政府持续地对公共利益和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公正性的分配。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取得政权并长期执政,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的成功发展,就在于她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然而,当改革开放进人“攻坚期”和“深水区”,矛盾的进一步凸显和不稳因素的日益增多,进一步深化改革就需要打破现有的利益藩篱,诸如收入分配不均、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阶层固化、腐败现象滋生以及长期来为社会所诟病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阶层利益等问题。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期待群众相信政府供给社会秩序、调节社会关系、分配社会价值的公正性,就需要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政府不能够成为多元利益中的一元,否则最良好的动机也会遭到质疑。也就是说,政党政府作为公共利益和社会关系的平衡器、调节器应在各种利益关系中求得平衡,以维护社会秩序并体现公正的价值。如果政党政府不是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 而是作为社会利益关系分配的“参与者”的话,它就跟私人领域中的利益追求者没什么两样, 就会把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追逐目标,就必然导致对维护社会秩序、分配社会价值的公共职责的背离和放弃。因此,明确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公权力不把自己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与民争利,这既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心。虽然打破现有的利益藩篱并非易事,但不如此,就无法推动长久以来为社会所诟病问题的真正解决,就会丧失民心。这便是当前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政府所面临的调节社会关系、分配社会价值、维系社会秩序的问题,也是社会转型时期和利益分化时代如何通过服务型政党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来建构群众基础、实现社会公正良序的基础性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绝对的公正对于任何政党政府都难完全做到,资源和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执政党和政府只能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党政府行动与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重视照顾多数原则,又不忽视少数,至少不损害其利益;既反对脱离群众的冒险主义,也反对跟在群众后面的尾巴主义,等等。政党政府的社会政策只有让大多数人理解并支持,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才能大致调节社会关系、维系社会秩序,才能为服务型政党建设和国家治理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社会基础。
(四)把服务融入国家治理,以服务来获得群众认可与社会稳定
无论是对于国家治理而言还是对于服务型政党建设而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都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在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群众服务需求日益增多,特别是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许多改革发展稳定举措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只有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来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才能密切政党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赢得群众。特别是在中国,由于国家政治体制的原因,执政党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治理主体之一。但随着社会异质性、独立性的逐步凸显,治理主体越来越多,再加上执政党本身资源和能力的有限性,导致一些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也在一定程度上吸纳、控制和影响着一部分群众。这给党执政和政府治理带来新的考验与挑战: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谁能更好地以“软实力”(即影响力、吸引力、凝聚力和价值认同)而不是“硬实力”(强制、胁迫、威吓)来影响和争取群众,谁就能够更好地实施治理。在这一背景下,把服务融入国家治理之中,明确服务的功能定位、凸显服务的工作理念、转向服务的工作重心、突出服务的检验标准,通过服务来造福人民、增进人民福祉,以服务来获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影响力,就是国家治理和服务型政党建设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是我们一切奋斗和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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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育 东)
本文系作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机制研究”(14BDJ051)的阶段性成果。
2015-05-22 [作者简介]佘湘(1978-),男,绍兴市委党校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党史党建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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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1071(2015)04-00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