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英,余启华
(武汉轻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武汉 430023)
中国少数民族妇女问题研究——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
王丽英,余启华
(武汉轻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武汉 430023)
[摘要]女性主义对我国女性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的研究和探讨,对我国女性觉悟的提高和地位的改善起了很大作用。在汉族聚集地区,女性意识越来越强烈,这既体现在家庭生活中也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行各业中。从当代女性主义视角来看,我国少数民族妇女的女性意识是否也有所增强,是否依然面临一些阻碍,还有待研究。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散落在全国各地,研究中选取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范围、恩施土家族苗族妇女为研究对象,在查阅恩施土家族苗族地理、风俗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运用随机采访、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掌握当地少数民族妇女如今生活状态的第一手资料,归纳和总结少数民族妇女面临的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从而引出少数民族妇女解放的前提是让少数民族妇女拥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关键词]少数民族妇女问题;恩施土家族苗族;妇女解放
一、研究背景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以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为发展目标。马克思曾指出:“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地位来衡量”[1]。近年来,我们的研究对象多数以汉族妇女为主,而忽略了对少数民族妇女问题的研究,这需要引起重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地处湖北省西南部的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杂居山区。本文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研究范围,通过采访、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少数民族妇女的生活状态和面临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对促进少数民族妇女解放具有重要意义。
二、恩施少数民族农村妇女面临的问题
相关研究数据表明,恩施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在婚姻和生育方面依然没有选择权,在家庭中没有话语权,对于重大家庭问题没有决策权。这里依然受父权制思想影响,男性优于女性,男性在社会和家庭中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屈从于男性,成为男性的私有物品并被其占有。在传统父权制的影响下,这些妇女接受传统角色定位,成为全职家庭主妇,囿于家庭相夫教子。她们被封闭在狭小的家庭空间里,没有走出家门实现经济独立的权利,更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男性的客体和他者,恩施少数民族农村妇女仍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边缘地位。概括地说,恩施少数民族妇女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不独立,二是父母包办婚姻及早婚,三是受教育水平低。
恩施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多采取“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模式。打工族的出现使这一现象更加严峻。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大多数家庭中男性都会选择去城市寻找机会,来获取更多的工资报酬。因此,女性就自然而然地选择留守家庭,照顾年幼的孩童和年迈的老人。由于长期生活在家庭空间内,几乎不涉足社会空间,缺乏与外界的沟通,长此以往,导致少数民族妇女思想守旧,自然而然地被男性压迫、被现状奴役内化,更认识不到自己处于“第二性”的从属地位;女性受困于家庭,经济来源完全依赖男性。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条件的制约导致少数民族妇女在家庭范围内没有强有力的话语权。女性主义的先驱弗吉尼亚·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一书中也曾指出:“投票权和金钱二者之间,金钱,属于我自己的金钱,似乎无疑重要得多”[2]。这里,她把女性经济独立看得比女性拥有选举权还要重要,由此可见,经济独立对女性解放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包办婚姻和早婚现象在恩施少数民族农村地区非常普遍。恩施土家族独特的婚俗文化历史悠久。婚俗的发展变化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纵观历史的发展历程,远古时期的土家族处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女性占主导地位,在婚姻选择中处于优势地位。然而,随着父权制社会的到来,女性逐渐丧失了自身的主导权,在婚姻选择中受压迫处于被动选择的地位。改土归流前婚俗大致包括“骨种婚”“同姓为婚”“土司‘初夜权’”“抢亲”等[3]。改土归流后的土家族婚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受中国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至于选婿,祖父母、父母主持之,不必问女子之愿否”[4],父母包办婚姻非常普遍,子女对自己的婚姻是没有自主选择权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子女之所以屈从于父母,完全是受制于经济问题,因为子女如果反抗就有可能会被剥夺财产继承权。”[5]在面对婚姻问题时,子女对父母的屈从是父权制社会女性受制于男性的真实写照,也是经济受制于父母的体现。封建帝制在中国存续几千年,传统礼教对女性的束缚根深蒂固。通过走访调查可以发现,传统风俗、陈规陋习对当地少数民族妇女的影响依然存在。例如,土家族的婚姻里有“姑表开亲”之俗,即姑家之女嫁舅家之子,意为亲上加亲;姑娘们在出嫁前还要练习哭嫁歌,提前一至两天禁食;婚后生子,由女婿送壶酒到女家,放在女家堂屋的香龛上,壶嘴朝外,意为男孩,壶嘴朝内,意为女孩,等等。
我们从走访调查中还发现,恩施少数民族妇女的婚姻问题不仅体现在父母包办方面还体现在结婚年龄过早上。通常情况下,等女子长到十三四岁时就会有男子来提亲,甚至家长还会为孩子定娃娃亲。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晚婚晚育的号召,结婚年龄过早这一现象有所改变,但较之汉族仍然呈现年轻化的态势。女性过早承担起家庭重任或过早承受生养的负担,必然阻碍女性个体的发展和自我意识的提高,也过早地将女性圈束在家庭内,使其自身得不到解放。女性也就被赋予了一个固定的角色,即家庭主妇。
走访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几组数据,发现恩施少数民族妇女结婚年龄过早现象很严重,重男轻女现象也很普遍,生育选择权多半掌握在男性手中。从婚龄比例来看,15~20岁结婚的妇女占70%,在生男生女问题上由丈夫决定的占70%。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方面是少数民族妇女文化水平偏低,权力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少数民族妇女受到风俗的禁锢,丧失自主生育选择权。通常来讲,权力意识是指社会成员对自我利益和自由的认知、主张和要求,以及对他人认知、主张及要求利益和自由的社会评价。它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对自我权力的认知、主张及要求;另一方面是个体对他人认知、主张及要求权利的社会评价[6]。在恩施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并不懂得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她们没有自主法律意识,即便受到法律援助,她们也更倾向于通过其他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她们已被“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深深侵蚀,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她们不习惯诉诸法律。在恩施一些偏远的山区,当地风俗习惯使得妇女在选择生男生女的问题上丧失了自己的选择权。男子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在恩施偏远山区依然存在,以至于重男轻女的观念依然存在。受这些传统观念的影响,妇女必须一直生育直到生出男孩为止,甚至由于没生出男孩而被抛弃的妇女也大有人在。同时,族权、夫权的禁锢也使得妇女丧失了自己的生育选择权。家族以及自己的丈夫有权逼迫妇女生育或终止生育,在有些家庭,妇女甚至完全丧失了生育选择权。
恩施少数民族妇女的受教育水平偏低,并且年龄越大的妇女受教育水平越低,调查后的数据显示,恩施40~50岁以上的少数民族妇女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竟为0%。受地形条件的限制,恩施地区农业发展处于劣势,经济发展缓慢。经济发达程度直接影响居民收入,在收入匮乏的情况下,教育支出也会随之减少。加上家长制社会下重男轻女情况严重,少数民族女性的受教育情况不是很乐观。父母传统思想严重,认为女孩子迟早是要嫁人的,对女孩子的教育不重视,更加重了恩施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受教育的障碍。毋庸置疑,受教育水平低直接影响少数民族妇女的思想解放。恩施州县乡居住区呈现分散状,学校设置地点也是难以抉择。有些孩子如果想上学,小小年纪就得翻山越岭留宿学校,学校和家之间的路途坎坷。由于没有接受高层次的教育,文化素质水平低,她们无法拥有走向社会工作的能力,最终还是囿于家庭,依附于男性。
三、原因分析
恩施州少数民族妇女面临的系列问题可以从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文化两个方面来考察:
恩施市在湖北省的西南部,属云贵高原尾端,最高海拔2 078米,最低海拔350米,全州地势三山鼎立,两个南北走向的山脉将恩施盆地夹在其中,呈现北部、西北部和东南部高,逐渐向中、南倾斜而相对低下的状态。其地貌基本特征是阶梯状。由于受新构造运动间歇活动的影响,大面积隆起成山,局部断陷,沉积形成多级夷面与山间河谷断陷盆地。恩施州地势结构复杂是恩施州人们交通不便的首要原因。由于地处山区,层层群山阻挡了人们走出大山看外面世界的步履。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虽然铁路已修至州县,但是对于山区内零散居住的村民来说对外交通仍是难题。
社会人文文化以一定的自然环境为背景,长期生活在闭塞山区的少数民族村民对外面的世界知晓寥寥,思想比较保守落后。这里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父权制占主导地位。人类社会由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后,父权制成为了一种固定的社会模式,贯穿于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历史。父权制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女性在父权制统治下逐渐失去自我意识,将自身被奴役被压迫的现状内化,反而成了维护父权制社会的工具。
中国社会是封建观念比较浓厚的典型的父权制社会。三纲五常的封建观念深入大众家庭观念中。女性在家相夫教子俨然成为社会赋予女性的职责。女性觉醒意识的淡薄也加剧了父权制对其的压迫。对于相对闭塞的恩施山区内的少数民族农村妇女来说,思想开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四、对女性解放的思考
通过对恩施少数民族地区的采访调查和实地考察,我们引出关于女性解放的一些思考。
少数民族妇女的解放是整个中国女性解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国女性解放运动的过程即是马克思主义女性观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五四运动以来,西方的女性主义思想逐渐传入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女性观的代表人物有李大钊、陈独秀和向警予等。李大钊从私有制和经济的角度思考女性受压迫的根源;陈独秀重视女性的精神解放;向警予倡导女性拥有教育权。在不断吸收西方女性思想的同时,这些传播者也将女性主义本土化。
在中国,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思考女性问题始于李大钊。他从私有制和经济的角度去思考女性受压迫的历史根源,并在五四时期撰写了多篇关于女性问题的文章,如《现代的女权运动》《李大钊君讲演女权运动》等。李大钊认为:“一个社会里如果只有男子活动的机会,把那一半的妇女关闭起来,不许她们在社会上活动,几乎排出于社会生活之外, 那这个社会一定是个专制、刚愎、横暴、冷酷、干燥的社会,断没有 Democracy的精神。”[7]同时,李大钊还提出女性的解放要从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开始,变革社会经济制度,消灭私有制,改变分配方式,期望女性能够卸掉压制自己的命运枷锁。少数民族妇女要想获得解放,经济独立是前提。一切问题从属于经济问题,经济问题是根本,当经济问题得到了解决,其他问题便可迎刃而解。通过分析问卷可知,恩施自治州土家族民主制家庭仅占到10%,这说明在大多数家庭民主缺失现象十分严重。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仍占主导地位。
在中国近代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者中,陈独秀重视女性精神的解放。他曾创办了《新青年》杂志,使之成为当时传播新思想、新观念的理论载体。陈独秀在其刊物上发表了数篇关于中国女性如何摆脱受压迫、受奴役的悲惨境遇的文章,在当时引起不小的反响,如《妇女问题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对教育和妇女二方面的关系》 等。关于女性解放的主张是:培养独立人格。少数民族女性应该用知识来武装自己,通过学习和接受新思想使自己的身心受到洗礼,摒除腐旧思想对自己思想的侵蚀,形成独立的人格。
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向警予为中国女性的解放事业和马克思主义女性观在中国的早期实践做出了巨大贡献。她曾发表《女子解放与改造的商榷》《从平民教育中划分女子平民教育的我见》等文章。向警予关于女性解放的观点有:女性应该拥有受教育权。教育在少数民族女性解放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调查问卷发现,初中及以下毕业的女性年龄越大所占比例越高,这表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旧思想依然弥漫在恩施少数民族的教育理念中。绝大多数女性是没有受较高教育的机会,这就相当于一道无形的屏障,将女性与文化知识、思想进步等隔绝开来。鼓励女性接受同男子一样的教育,这样才能提高少数民族女性的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使得少数民族妇女实现自我解放。
五、结语
通过对恩施苗族土家族少数民族妇女现今生存状态的分析,发现少数民族妇女在受教育、婚姻、生育、家庭等方面依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问题。要想促进少数民族妇女的发展,重中之重必须解决少数民族妇女受教育问题,保证少数民族妇女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提升少数民族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境界。这样,少数民族妇女才能提升参与社会工作的能力与竞争力。拥有了被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过的头脑,少数民族妇女在婚姻方面势必不会再向传统思想妥协,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选择;在生育问题上,到底是生男好还是生女好,少数民族妇女也自然会减轻“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做出科学的判断。另外,在接受教育的学习过程中,少数民族妇女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女性观的学习。作为女性解放的思想理论,马克思主义女性观可以极大地鼓舞少数民族妇女的反抗意识和斗争精神,对实现少数民族妇女的解放具有不容忽视的借鉴意义。审视少数民族妇女问题,重视少数民族妇女的地位、作用和权益及身心健康,需要在前人实践探索的启迪下,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促进少数民族妇女的解放乃至整个女性群体的解放。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英]弗吉尼亚·伍尔芙.一间自己的房间[M].贾辉丰,译. 北京:印书出版社,2012:77.
[3]杨欣.恩施土家族婚俗文化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2:1-64.
[4][清]王峻德,纂修.鹤峰州志[O].乾隆六年刻本.
[5][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69.
[6]高鸿钧.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演讲[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45.
[7]李大钊.李大钊文集(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责任编辑:徐雪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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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5)04-0141-04
[作者简介]王丽英 (1989-),女,山东聊城人,硕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研究。
[基金项目]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2014cx030)
[收稿日期]201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