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曾萍
让法治托起青春梦想
文 / 曾萍
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助推法治中国,青年责任重大,也将大有作为。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应主动引导广大青年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思维、投身法治实践,让广大青年在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助推法治中国的宏伟进程中放飞青春梦想、贡献青春力量。
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的理念为提升共青团建设科学化水平指引了方向。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既是对未来法治中国建设图景的总体规划,更为包括共青团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加强建设、开展工作,指引了总方向。为贯彻中央总体部署,江西提出要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并明确了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这些总目标、重点任务及其倡导的理念,启示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紧扣青少年特点,结合江西实际,从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入手,进一步健全机制,努力在保障社会公正上争取新作为;要从加强青少法治教育入手,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塑造诚信青少年,努力在促进社会诚信上争取新作为;要从有序引导青少年社会参与入手,引导和组织青年参与协商民主,努力在维护社会秩序上争取新作为。
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的任务为充实共青团工作领域拓展了空间。《法治江西建设2015年工作要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等12项具体可为的工作项目交予共青团,这些项目与中央群团工作文件的要求是有机统一的,为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更为共青团拓展工作领域、延伸工作手臂创造了良好条件。如:政府部分职能逐渐转移,为共青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了契机;协商民主、民主监督日益法治化、规范化,为共青团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协商民主拓展了路径;青年社会组织日益发展壮大,为共青团发挥党政和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提出了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的进程为促进共青团规范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全社会各个领域运行规则将越来越规范化、法治化,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将日益浓厚,必将为共青团的规范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新刑诉法》未成年人专章的出台和实施,为共青团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建合适成年人队伍等领域发挥作用提供了契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两法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将为共青团规范化、法治化发挥职能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当前我省青年流动更加频繁,分布更加广泛,且群体日益分化,农村留守青少年、新生代农民工、“蚁族”、流浪歌手等各类群体的个性诉求不断凸显,如何加强对不同青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引导,使法治思维理念真正入脑入心?面对网络化生存、网络政治参与成为青年生活的新常态,如何丰富新媒体运用手段,增强法治教育文化产品的供应?这些都将是共青团工作需要直面的问题。
承接政府转移的青少年事务将逐渐增多。随着法治进程不断加快,共青团承接政府转移的青少年事务将会逐渐增多。但是,共青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工作边界尚不清晰,如何机制化地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共青团是否比社会组织更适合作为承接主体,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此同时,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程度不同的发展运行状态,也给共青团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引领带动和服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此外,由于我省青少年社工工作整体起步晚、底子薄、资金体量仍较小等原因,共青团承接青少年事务的总体能力和制度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
代表青少年群体参与协商民主的职责将更加明确。最近,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其中对人民团体参与民主协商有专门要求,对团组织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政策的研究、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在新形势下,青年的利益诉求愈发多元化,如何引导青年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并且运用集体协商、对话协商等方式协调各方利益,帮助青年解决个体诉求与群体诉求,需认真探索。同时,如何进一步深化“面对面”工作品牌,引导和组织青年有序参与到各级人大和政府的立法协商、公共政策听证、民主恳谈会等协商民主中,把青年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也需各级团组织进一步创新。
机遇与挑战并存,共青团要乘势而上、勇于担当,抓住机遇、克服困难,探索出一条共青团参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的有效路径。
以创新教育载体为切入点,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思维理念。
团、队组织“挑大梁”。全省各级团组织、少先队应充分研究新形势下青年流动、分布、聚集的新变化,针对农村留守青少年、新生代农民工、“蚁族”、流浪歌手等各类青年群体设计不同的教育方式,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法治微电影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依托学校、监狱、社区等各类场所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同时注重利用宪法宣传日、未保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青年志愿者“当先锋”。组织青年律师、青年政法干警、青年法学教师、法学专业大学生等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学校、社区、监所等地开展普法教育。新媒体“显身手”。面对青年网络化生存的新常态,着力把新兴媒体融入法治教育的大体系,增强运用网站、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手段,通过在线案例解析、法律咨询等互动形式为青少年讲解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教育的即时性和覆盖面,使各界青年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以整合各方资源为着力点,不断探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渠道。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职能转移在青少年事务领域的探索,全省共青团将努力整合资源,拓宽渠道。一是强化协调,主动承接。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深化已有合作领域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边界,坚持政府意愿、团的能力、青年需求相结合,重点在促进青年创业就业、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年志愿服务、青年社会组织联系与引导等领域力求突破。探索各级团组织作为主体,向社会组织“发包”青少年事务。二是强化培育,分类指导。着力提高团组织自身承接能力,积极培育以青年为主体、团组织发挥主导作用、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打牢组织和能力基础。进一步打造好江西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取统筹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扶持的方式,加强与其他青年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伙伴关系,共同参与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接。三是强化队伍,吸纳人才。推动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广泛吸纳各类专业人才从事社会工作,促进青少年社工队伍发展,使他们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和特征,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并为社会组织培养和输送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帮助他们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
以参与协商民主为突破口,不断加强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
一方面,建言献策,完善青少年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江西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调研立法工作,适时推动《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并在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方面多为青少年鼓与呼。另一方面,积极发声,依法参与协商民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注重通过集体协商、对话协商等方式协调各方利益。密切与人大、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进一步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内涵,健全常态化倾听机制,努力为青少年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决策依据。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动员青年广泛、有序参与到公共政策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协商民主中。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收集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努力为社会发展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以加强从严治团为保障,不断提高团建制度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团、全面推进共青团法治化建设,是共青团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团的制度体系建设。以《团章》为统揽,逐步完善党建带团建、组织生活、理论学习、密切联系青年、支持基层等各项制度,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强化团干部法治思维。举办团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教育引导各级团干部带头信仰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从思想上打牢依法办事的根基。继续狠抓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团,形成好的团风”的要求,在全省各级团干部中深入开展“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践行三严三实,争当青年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当前团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团干部更加进取、务实、坚韧、自律。
(作者系团江西省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