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浩
(长丰县左店乡,安徽 长丰 231100)
关于乡镇公车改革的几点思考
杨俊浩
(长丰县左店乡,安徽长丰231100)
2014年底,中央层面公车改革“按期交卷”,车改基本完成。根据车改“时间表”,安徽省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拟定的时限为2015年底前,而乡镇作为最后一批改革对象,到底应该怎么改?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认为,上级在制定政策方案前,应广泛调研、听取基层意见,从而让决策更接“地气”、更有操作性。这里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谈些个人思考和看法。
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内的公车改革大幕正式开启。2015年3月,安徽省公布公车改革方案,按照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2015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公务用车改革,9月底前完成设区市本级改革,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乡镇改革任务。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已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时间表,改革势在必行。乡镇作为我国行政体系最基层一级,肩负着贯彻上级政策,维护发展稳定的重要职责,而乡镇因公务员及工作人员队伍相对庞大、牵涉面广、工作关系较为复杂等原因,公车改革矛盾较为突出,难度较大。
乡镇一级在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缺失,制度缺陷亟待改革。乡镇公车是按机关干部级别和干部在编数配备的,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公务用车在保障公务出行方面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具体使用过程中,由于公车使用监督困难,存在着诸如公车私用、公车滥用等公车消费腐败问题。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加强公车管理,但问题仍然存在,究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公车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要从根本上解决公车问题,就要破除选择性改革或自利式改革的局限性,深化改革,用改革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费用过高,财政负担过于沉重。由于公务用车使用定位不准,为公车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乡镇事务较多,乡镇干部下村办事、联系工作都属于公务,导致公车使用频繁,存在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使用公车的现象,造成燃油用量偏大,车损严重,维修费用大。而且乡镇一般单独招聘驾驶员,工资待遇和一般干部差不多,这也是一项沉重的财政负担。
(三)车辆偏少,用车矛盾较为突出。由于乡镇政府部门多,按照人员配备车辆相对少,遇到开会和几项重点工作重合时,车辆无法满足乡镇使用。另外,乡镇主要领导经常要参加市、县会议,上级检查也常常需要主要领导陪同。所以,党政办派车只能按照“先满足主要领导用车,再满足班子成员处理重要事务用车,最后才能考虑各部门用车”的原则派车,导致了部分干部公务用车无法保障,有些事情处理不及时,公务用车无法满足乡镇干部办事所需,用车矛盾较为突出。
(四)脱离群众,人民群众意见很大。乡镇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体现着党和国家的形象。虽然乡镇干部很辛苦,但是有些干部无车不下村,车来车往,脱离了群众。再加之群众对公车的使用一直存在很大意见,公车私用、滥用,公车开支巨大、浪费严重,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损害了党政机关形象,这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关注。
目前公车改革正按照时间表稳步推进,按照“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原则开展公车改革。我认为乡镇一级改革,在吸收借鉴中央、省、市车改经验的基础上,应该结合基层实际,具体建议如下:
(一)政策制定可以“大原则、小调整”
乡镇一级公车改革还需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全省统一的公务用车改革指导性文件,对车改范围、车改对象、补贴发放等方面进行原则性规范,各市在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文件基础上,制定本市及县、乡镇公车改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可以根据车改的实际效果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促进车改顺利进行。
(二)货币化补偿不应“一刀切”
要从根源上治理公务用车,建立公务用车长效管理机制,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补偿是切实有效的方式之一。补偿标准如何定?我认为:(1)标准既要符合国家规定,也应该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在兼顾公平的同时,要让工作忙、出行多的同志不吃亏,可以实行动态管理车补。(2)乡镇可以预留部分车补,用于补贴外出费用超过车补数额的同志,据实报销。(3)可以按部门测算车补标准,外出多的部门要略高于外出少的部门,切不可一刀切。另外,货币化补偿后可能导致部分公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或者无车不办事的现象,所以要加强效能问责,强化责任追究,从制度建设方面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绿色”出行替代公车出行
乡镇基层干部可以采用“绿色”出行方式替代公车出行。乡镇干部下村工作,5公里以内可以要求骑自行车。基层干部和群众接触最多,工作重点在农村,骑车少了架子,速度慢下来,多了与群众的交流,接了地气,也便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农村情况。基层干部多了与群众的交流,加强了相互信任和尊重,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鉴于不少城市将自行车列为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乡镇政府也可以购买自行车,用于乡镇干部下村使用,提供“绿色”出行工具,鼓励干部骑车下村办事。同时,乡镇也要制定自行车管理细则,让公共财物发挥最大作用。
(四)公车要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监督是推行公车改革的有效保障之一。一是加强上级对乡镇公车改革的监督,通过明察暗访、设立群众举报热线、高速拍照查询等方式加强对乡镇一级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制度严格执行。二是动员群众参与,让公车消费走到“阳光”下。乡镇一级在车改时,可以把公车拍卖的整个过程都晒出来,规范拍卖程序,让公众看得见,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征询群众对于车改方案的意见,接受民众质询,将乡镇保留的少部分公车和执法、应急车辆的车型、经费使用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让公众参与公车改革的决策和监督,彻底消除公车使用中的腐败问题。
责任编辑:马俊
2015—09—09
杨俊浩,安徽省长丰县左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