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昭
关于新疆长治久安战略的若干思考
李昭
长治久安,民心是关键。争取民心,凝聚人心、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工作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心在我,各族人民就能众志成城。凝聚不住人心,一切都是空转。
第一,在改善民生中争取人心。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关系人心。改善民生,特别是贫困落后民族聚居地区的民生,是争取人心的基本前提。一是要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实现小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使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具有决定性意义。近年来,新疆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高于东部地区,但总体发展水平仍比较落后,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在疆内,南北疆的差距、不同民族的差距也很大。特别是在南疆,相当一部分群众贫困落后的面貌还没有根本改变。由此一些少数民族群众产生一定的心理失衡和心理落差,影响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有的甚至产生敌视情绪和离心倾向。从目前新疆特别是南疆的发展状况看,距离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各项指标有很大差距,能否如期完成中央确定的发展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对此中央和新疆应当有特殊的、战略性的支持和推进措施,努力实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
二是要紧扣民生改善抓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讲发展,有一条必须紧紧抓住,就是发展要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切实解决经济发展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不能以为只要生产总值上去了、大项目上去就可以了。如果就业等民生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甚至越来越突出,群众就会觉得是把地下宝藏运到内地去了,反而更有意见。要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多搞一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要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向农牧区、边境地区、特困人群倾斜,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贫扶到家。
三是要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第一位。人有恒业,方能有恒心。一个人有了就业,就容易安定;一个家庭有一人就业,就增加一分稳定的力量。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新疆特别是南疆就业问题突出,不满情绪普遍滋生,一些人受极端思想影响而成为暴恐分子。在新疆解决民生问题要坚持就业第一。充分发挥就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使就业体现更大社会功能。通过促进就业,引导各族群众学知识、学技能、学汉语,学习中华文化。要把增加就业作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发展的重要任务,舍得花本钱、下功夫发展纺织服装等能够大量增加就业岗位的产业,引导各族群众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让没有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年人能在农业领域找到事做,稳定他们的基本收入。要根据少数民族群众特点和特长想办法、出招数,让他们感到有用武之地。
四是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目前,新疆涉恐涉暴案件当事人很多是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低、不懂汉
语、没有生产技能,基本上是“文盲、法盲加教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根本在人,关键在教育。搞好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是推动少数民族群众直接广泛参与建设新疆、发展新疆、爱护新疆的重大战略举措。中央已经做出部署,在新疆从小加强“双语教育”,抓紧推进农牧区和偏远地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以就业为导向,加强职业教育,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使他们就业有技能。
第二,在加强民族团结中争取人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大团结始终是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旋律、正能量。由于历史上积淀的一些民族隔阂和民族歧视没有完全消除,特别是乌鲁木齐“7· 5”事件带来的“内伤”尚未痊愈,民族隔阂、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加上西方敌对势力和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挑拨煽动,成为滋生暴恐活动的土壤。必须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深刻认识“民族团结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深刻道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消除隔阂、抚平伤口,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共同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
第三,在依法治疆中争取人心。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严肃纠正违反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言论、做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团结的主体是各族群众,一旦群众感到不被接纳和尊重,就会产生不满甚至离心情绪,极端时还会演变成民族仇恨。出现这样的局面,正中敌对势力处心积虑设计的圈套。有的人把暴力恐怖活动同特定地区、特定民族联系起来,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歧视和驱赶维族群众的现象。这是完全错误的。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容易被“三股势力”夸大和利用。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坚决纠正损害民族利益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严密防范各种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发生。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对极少数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打击。充分尊重民族差异,切实加强服务管理,多做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工作,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心情舒畅地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享受现代文明生活。
第四,在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中争取人心。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办好民族地区的事、做好民族工作,要靠好干部、靠好作风。这些年来,新疆各级干部忠于党的民族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方针政策,但在一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往往成为触发各种矛盾的导火索。当前新疆反恐怖、反渗透、反分裂斗争如此关键的形势下,有的干部还不知收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处。新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稳疆安疆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反对分裂的坚强战斗堡垒。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要一个村一个村整治,一个社区一个社区梳理,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让党的旗帜在基层阵地上高高飘扬。
新疆、特别是南疆,是以信奉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为主体的社会,农耕为主的绿洲经济与伊斯兰教融合为维吾尔族的文化传统,伊斯兰教已经融入了维吾尔族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利用伊斯兰教的信仰,传播分裂思想,策动实施暴恐活动,严重危害新疆的稳定。处理好宗教问题,始终是新疆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正确认识和对待新疆的伊斯兰教。宗教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其存在有复杂的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在宗教产生的根
源没有消除之前,宗教将长期存在,不可能被强制消灭。企图用强制手段消灭宗教的,都将自食其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少数民族大多数群众都信教,必须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二)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确立“正信”。新疆相当一部分信教群众没有接受过伊斯兰教的正统教义,不懂得正统教义与极端主义思想的区别,这种“教痴”与“教盲”相结合的状态,导致非法教经学经屡禁不止,宗教极端势力利用非法宗教活动大肆传播分裂极端思想,挑起民族仇恨,鼓动投身“圣战”从事暴恐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是减少非法宗教活动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序、适度、可控原则,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要动员广大宗教界人士把法律许可、符合教义精神、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和主张挖掘出来,把伊斯兰教主张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之中,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邪教。
(三)坚定不移地“遏制极端”。宗教极端思想是新疆暴力恐怖的意识形态,是暴恐分子的精神支柱和思想基础。宗教极端思想完全违背了伊斯兰教教义,采取鱼目混珠、偷梁换柱的手法,披着“伊斯兰教”的外衣,迷惑大批信教群众。所以,遏制极端首先要正本清源,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坚决把宗教极端思想从一般宗教剥离出来,用“正信”抵御“极端”。要使信教群众懂得什么是“真正的伊斯兰教”、“真正的穆斯林”,才能使他们免受极端思想的毒害和影响。在遏制极端的工作中,一定要把握好宗教政策,千万切记,我们是在同极端势力争夺信教群众,而不是要同伊斯兰教争夺群众。不能把伊斯兰教和信教群众当敌人,不能指望通过限制宗教活动、“淡化宗教氛围”来消除和遏制宗教极端。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决不允许利用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决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四)要坚持不懈地“制止非法”。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是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主要渠道。管住“三非”比打掉几个暴力恐怖团伙更重要、更管用。地下经文学校已经成为鼓动参与暴力恐怖活动的“洗脑”机器,要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坚决取缔地下讲经点。严密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在清真寺、监狱、学校等特殊场所传播。坚持“疏堵结合”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对通过“三非”活动搞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的,对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搞“圣战”培训的首要骨干分子,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屯垦戍边乃千古之策。兵团其历史作用一定要看到,兵团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适应新形势谋划发展。
(一)充分发挥“维稳戍边”作用。从兵团建立起,其作用定位是“屯垦戍边”,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将此定位为“维稳戍边”,具有深刻的战略意义。中央要求兵团科学处理屯垦和维稳戍边的关系,在事关根本、基础、长远的问题上发力。要把兵团安边固疆稳定器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加强维稳戍边能力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和整体作战能力,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承担更大责任,切实发挥好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的特殊重要作用。
(二)大力推进兵地融合发展。要把兵团凝聚各族群众大熔炉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调节社会结构、推动文化交流、优化人口资源、团结各族群众,富裕一方百姓,形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坚固阵地。发挥兵团集约化管理和大规模农业生产的优势,促进兵地农业资源整合,带动地方群众致富。制定吸引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到兵团就业、定居的政策,兵团团场、企业招录新职工要吸纳一定比例的地方少数民族群众,支持兵团在南疆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扩建或新建团场。
(三)进一步完善兵团体制。生产建设兵团从建立之日起,一直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管理体制。长期
以来这一体制为兵团发挥“屯垦戍边”职责起到了关键作用。随着新疆形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兵团现有体制呈现出明显不适应的状态。如何处理管理体制与市场机制、兵团和地方的关系,是兵团面临的突出问题。支持兵团发展壮大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在这一前提下认真研究兵团体制的改革,时机已经成熟。新疆、兵团和中央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共同采取措施,积极推进。
(本文作者: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民委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翔